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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作者:寻香踪(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3完结)-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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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师的妹妹喜出望外:“什么时候都可以,我家有布料。”
  李老师瞪了一眼妹妹:“看你方便吧,我在教职工宿舍3栋501室,你有空可以来找我们。一般晚上,你师母都在家,周末也可以。”
  赵明月说:“那要不现在过去吧。”因为今天晚上沈旭跃没来,没准明天他就过来了。
  “好啊,好啊。”李老师的妹妹兴奋异常。
  于是赵明月就拉着毛剑兰一起去了李老师家,给他妹妹做裙子。师母拿出了好几块布料,说是结婚的时候亲戚朋友送的,一直都没用上。赵明月挑了两块布料,便说:“这两块都很漂亮,给玉容做一件,再给师母也做一件吧。”李玉容是李老师的妹妹。
  师母喜出望外,她还有点不好意思跟学生请求,没想到学生非常有眼力,知道主动提出来帮她做:“那就太谢谢你了,会不会太辛苦?”
  赵明月看着手上的布料,其中有一块是粉底白梅的缎面,这年头非常难得的布料,赵明月有点手痒,便说:“师母,你想不想穿旗袍?”
  师母愣了一下:“你看我能穿吗?”
  赵明月打量了一下,师母的身材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不算太瘦,身材凹凸有致。她点点头:“我觉得可以,应该很漂亮。不过旗袍花费的时间比较多,可能要慢慢做,可以吗?”
  “你要是不嫌麻烦,那当然是可以的。你真的会做旗袍?”这年头穿旗袍的人几乎没有了,那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有也被放着压箱底了,她当时收到这块布料的时候,就感叹过,这样的料子,用来做别的太浪费,除非做旗袍,但是没有几个人会做,而且做了也不敢穿。现在WG已经结束了,人们的思想在渐渐解放,好像没什么人对他人的生活指手画脚了,要是做了旗袍,没准还能穿得出去,更主要的是,这块布料终于不再收着长虫了,能够物尽其用,她当然是高兴的。
  赵明月说:“我也很久没做了,师母要是信得过我,那我就试着做一下,行吗?”
  “行,好!”师母满口答应下来。
  赵明月就定下来帮师母做一件旗袍,李玉容做一件连衣裙。连衣裙好做,李玉容年纪不大,只有20来岁,赵明月做的泡泡袖桃心领上衣,下面是普通的撒摆款式,重点在衣袖和领子上。有三个女人帮忙,连衣裙当晚就做好了,李玉容欢喜得很。
  旗袍比较难一点,尤其需要滚边,还要编盘扣,这些活儿都非常细致,一时半会儿做不完,只能慢慢做。赵明月将盘扣带回宿舍去做,做这个特别费事,做不好看,衣服的质量就打折扣了。
  回家的时候,毛剑兰一脸艳羡地说:“小赵,你怎么那么行呢,什么衣服都会做。”
  赵明月笑:“你想学吗?想学我就教你。”
  毛剑兰羡慕赵明月的手艺,又有点怕耽误自己的学习时间:“会不会太浪费时间了?”
  赵明月笑笑:“看你怎么想吧,你要是觉得耽误学习,那就以后再说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这个思想逐渐开放起来的年代,人们对美的渴求如同洪水一样汹涌而来。赵明月知道,漂亮的东西人人都想拥有,这坚定了赵明月开店做生意的决心。她决定暑假的时候就不回去了,就在北京开店做衣服,让沈旭跃帮忙租一间房子,自己再借一台缝纫机,就算是一件衣服赚一块钱,一天做上几件,那也有几块钱,除去房租等成本,一个月也能赚好几十呢。
  她把这个打算跟沈旭跃说了,他非常诧异地看着她:“你真这么打算的?”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你觉得这样行不行吗?”
  沈旭跃想了想:“我觉得也没什么不行,就怕生意不太好。”
  “我觉得不会太差。”赵明月认为,北京人是大城市的人,观念要比小地方的开放多了,而且北京人也不差钱,本来他们在别人店里做衣服也要花钱,现在有做得更漂亮的裙子穿,为什么不来她这里做。
  沈旭跃笑道:“我也怕生意太好了,你太辛苦。”
  赵明月说:“要是真的忙,到时候我找一个帮手,比如找一个街坊大妈来帮我锁扣眼钉扣子什么的,我给一点手工费,肯定会有人愿意来做。”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连连摇头:“明月,你的小脑瓜子里怎么有那么多想法啊?而且还这么胆大,说做就做。”
  赵明月抿嘴笑:“这样不好吗?”
  “倒没有不好,就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总觉得你太能干了,让我都有点不自信了。”沈旭跃实话实说,赵明月太能干了点。
  赵明月说:“没有你我也不行,我做不到那么多啊。我们分工合作,配合密切,我觉得挺好的。”
  沈旭跃点头:“好吧,人家是夫唱妇随,我家里看样子是要妇唱夫随了。”
  赵明月羞得耳朵都红了,嗔道:“谁跟你就是夫妇了呀,讨厌!”
  沈旭跃哈哈大笑起来。
  赵明月花了一个多礼拜的时间,当然也不是每天都在做,断断续续的,终于才将师母的旗袍做出来。赵明月觉得无袖旗袍最漂亮,但是这个年头,无袖旗袍显然有点太超前了,于是便做成了短袖旗袍,纵使这样,也还是顶时髦了。师母拿着旗袍,爱不释手,但是却有点不敢穿,在李玉容的再三催促下,这才去换了。
  赵明月看着自己亲手制作的旗袍,穿在师母身上,真是□□,曲线玲珑,实在是太诱人了。李老师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赶紧说:“这个不能穿到外面去啊,在家里穿穿就算了。”
  赵明月扭头偷乐,她理解老师的心思,这么勾人的旗袍,穿出去给别的男人养眼,那是无论如何都不行的。
  师母拿出五块钱来:“谢谢你,明月,这是你帮我们做衣服的工钱。”
  赵明月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用课余时间帮师母的忙,怎么能收钱呢,这钱一定不能要。”
  李老师说:“拿着吧,赵明月,感谢你给我们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我都多少年没有看到过这么漂亮的衣服了。”
  赵明月摇头:“真不用,这要给我,我以后都不敢来看老师和师母了。”
  师母说:“这旗袍特别难做,我都亲眼看见的,费神又费时间,真是太辛苦你了。你不收钱,我都不好意思收这个衣服了。”
  赵明月说:“这样吧,师母真的觉得衣服好看,以后可以介绍朋友我给她做衣服,收一点加工费。我打算暑假的时候不回去,在北京勤工俭学。”
  “做衣服吗?”师母问。
  赵明月点头:“嗯,我想开个成衣店,就假期的时候帮人做衣服。就是不知道合不合学校的规矩。”学校的校规要求,不准在校学生在校内做生意。
  李老师说:“勤工俭学这个想法好啊,也不存在不合规矩,你是假期开店,又不是在学校宿舍里做生意,跟学校的规矩不冲突。”假设学生回老家去做生意,学校也是管不着的。
  有了老师的保证,赵明月便放了心:“那我就放心了。”
  赵明月既然真的决定要开店,沈旭跃当然是全力支持的,他也知道,这个只是暂时的,等以后他们都工作了,店子肯定就不开了。沈旭跃对北京比赵明月熟悉多了,他很快就找好了房子,而且房东也好说话,等他们搬进来那天起才算房租,所以现在只等学校放假,赵明月搬进去。
  到期末了,大家都在专心复习准备考试。大学里一年就这么一次考试,当然要重视。沈旭跃学校比他们学校要求严格一些,每学期都还有一次期中考试。
  天气越来越热,蚊子也越来越多,这个多是相对的,比赵明月老家可是少多了,因为蚊子喜欢潮湿的环境,北京干燥,蚊子就少很多。但是这个年代的生态环境太好了,到处都是草地树木,蚊子相应就有了藏身之处,到了晚上,就循着汗味找上门来了。
  大家为了第一次考试有个好成绩,都在挑灯夜读,而学校熄灯时间是夜里十点半,过了十点半,就只能点蜡烛了。蜡烛不能在床上点,容易引起火灾,那就只能到桌边去看,天气热,没有空调、风扇等一切降温设施,大家就用桶子接了水,将双腿放进桶子里,既能消暑又能驱蚊。
  钱斯盛伸出手在胳膊上猛地一拍:“怎么回事,蚊子怎么都叮我啊。”
  赵明月嘻嘻笑:“这说明你的血甜,而且天性乐观。”
  “说我血甜我倒觉得没什么,天性乐观这是什么说法?”钱斯盛不大理解地说。
  赵明月说:“根据研究表明,O型血是最招蚊子的血,而在所有血型里,O型血是最乐天派的,由此证得,你天性乐观。”
  钱斯盛看着赵明月,点头:“好像说得有那么一点道理。”
  李春梅也不看书了,看着赵明月:“老幺,那别的血型呢?”
  “我也不太清楚,下次你们去图书馆自己去借那本书看吧,那是外国科学家研究出来的。”赵明月只是对招蚊子的血型印象比较深刻而已,因为她自己也是O型血。
  高东方伸了个懒腰:“我背这些年代,脑袋都木了,为什么春秋几年发生什么事,还需要我们都记下来啊。”
  “因为你是学历史的。”毛剑兰说。
  唐卫华说:“你们都饿不饿?”
  李春梅说:“饿,但是也没有干粮啊。”
  唐卫华嘿嘿笑了一声:“我这儿有,吃完饭的时候我特意多买了三个烙饼,每人半个,过来领,我就懒得起来了。”她说着拿出一个纸包。
  “大姐,你就递过来呗。”钱斯盛懒得动弹。
  唐卫华说:“我反正是用筷子夹着吃的,你们要用手拿我也不介意。”大家看了半天书,手心里都是汗渍和灰尘,确实不适合直接拿着吃。
  赵明月将双脚提出来,第一个跑到外面去洗手了,然后一阵风一样跑回来:“谢谢大姐。”学了大半个晚上,这会儿真有点饿了,来半个饼,还真觉得滋味好极了,“明天晚上的夜宵我包了。”
  高东方吃着饼:“来点二锅头配着就更好了。”
  钱斯盛忍不住噗地笑了:“二姐你跟谁学的啊,二锅头就饼?”
  高东方说:“自创的,穷人的活法。喝了酒,感觉特别好,还能写诗呢。”
  “那明天我去整一瓶二锅头给你,你写两首诗来。”钱斯盛笑眯眯的。
  高东方摇头:“算了,起码也得等考完试再喝,要不然误了考试怎么办。我虽然爱喝酒,但是酒量不行,一喝准要睡死过去。”
  赵明月问:“你们考完试都回老家吗?”
  唐卫华和李春梅都说要回去,钱斯盛就不用说了,高东方说:“我准备和几个老乡去旅游,还有老秦也一起,男的女的都有,你们谁去?”
  赵明月对旅游这事儿挺心动,但是她现在得要开店,走不了,想到这点,估计沈旭跃也是郁闷的,自己还没问过他的暑假打算,就已经把自己的暑假计划下来了。
  没人响应,毛剑兰说:“我不回去,准备去找点事做。”
  赵明月说:“剑兰你要找什么事做?”
  毛剑兰摇摇头:“暂时还不知道,北京这么大的城市,应该能找到临时活干吧,等放假了再说。”
  赵明月说:“等我店开起来,看看情况怎么样,要是需要人手,你来我那帮忙吧。”
  毛剑兰点点头,笑了:“好啊。”
  终于考完了试,该回去的都回去了,没回去的也都各自有了去处。赵明月租的房子在北京最繁华的商业街——西单,当然不是正街,正街的铺面都是国营单位,而是与正街隔着一条马路的街道,那片儿基本上就是个小杂货店之类的,行人也比较少了,租的是一个四合院的一间房子,临街的一间。
  沈旭跃自己做了一个招牌,用粗毛笔写上——“制作成衣”,挂在了门头上。赵明月还做了一套样板,一套非常漂亮裙子,挂在门口,开张做生意了。

  第五十三章 红火

  房子是租的,缝纫机是从方姨家借的,剪刀、熨斗、线头是赵明月最大的投入。店主只有赵明月一个,沈旭跃作为店主的后盾,拈不了针,顶多只能帮忙穿穿线,要是遇到什么搬东西的重活,就有他的用武之地了。不过对一个成衣制作店来说,除了刚开始搬进来的那台缝纫机,还真没有多少重东西。
  赵明月的成衣店跟后来的成衣店区别有点大,除了置备一些做衬里的素色布料,此外就别无布料,一切布料都由顾客本人提供。倒不是赵明月不想置备,有布料的话利润空间就大了,但是这年头不是市场经济,赵明月也没有那个买大批布料的能力,没有钱,更没有布票,所以就只能赚一点加工费。
  店铺还没开张,就已经接到了好几单生意,都是师母介绍过来的,其中就有两条旗袍,三条裙子,两套衣服。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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