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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案件调查陷入了误区。因为兰德伯格上校相信私人侦探,而不愿意让警方插手。一名中间人约翰·卡顿博士,通过一张布郎克斯报纸和绑架者联系说愿意支付50000元的赎金。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卡顿把赎身金支票及黄金证明书一起交给了一位德国口音的陌生人,此人递给卡顿一张字条,上写孩子在英格兰海岸边的一条小船上,但这消息是假的,孩子没有找到。几个星期以来,侦查人员一直不懈的努力,终于在5月12日,距上校家两英里的海岸线上发现了孩子的已经高度腐败的尸体。查尔斯·米切尔博士对尸体进行了检验,最后证明孩子死于颅脑暴力伤,死亡时间是绑架案发生的当天晚上。
案件发生后,美国森林产品实验室的科学家阿瑟·科勒先生积极参与了此案的物证检验工作,并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阿瑟·科勒先生1932年时已经是一位著名的木材专家,他关于木材疏松纤维结构方面研究的专着,被译为52种文字。其中有一本是《木材的使用和属性》,对此案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案件中的梯子的木材疏松纤维被送到科勒先生这里,需要鉴定使用木材的种类,他很快解决了这个问题。在鉴定报告中,他写到:检材上有金棕色、白色、黑色三种纤维,他推测这些纤维可能来自作案者的衣服。之后,警方各部门间的摩擦升级,大大影响了调查工作。将近一年的时间,没人理会科勒先生的鉴定书。随后,科勒先生亲自来查看案件中涉及到的梯子。他的第一印象是,梯子做工粗糙。梯子上的楔子,是用凿子很随意地撮合上的,显得笨重、粗糙。其他的制造工具还有:刨子、锯子,从痕迹上看梯子的制造者对这些工具使用得很不专业。科勒先生对现场上的凿于进行了检验,但没有确认它是否是制作这架梯子的工具。
艰苦的检验
科勒先生回到实验室后把提取回来的梯子拆了开来。并把每一部分都做了检验分析记录。梯子使用的木材有四种:北卡罗来纳松树、烨木、道格拉斯微本、美国黄松。12和13梯级是同林木材,且被同一台带速为230英尺刨床处理过。如梯级上有四个图针洞,这和梯子的制作无关,说明这种木材以前有其他的用途,四个小眼干净无尘土,说明此块木材没有暴露放置,可能被用在仓库、车间及阁楼上。
另外,北卡罗来纳松树生长在很广阔的地区,科勒先生认为既然这种木材出现在新泽西,那么它很可能是从美国东部被砍伐来的。他向1598家木材加工厂发了调查信,询问刨床的使用情况,石家回了信,说使用过信中提到的刨床。其中北卡罗来纳地区Mceck公司寄来的刨床处理过的木材样本,正好是科勒要找的那种。
因为从1929年开始,这家公司才开始使用每秒230英尺的刨床。显然,这种木材是从那时以后才开始处理的,公司记录显示那段时间里,有损车1——H号松木被用船运往波多马克河以北。
1933年间月19日,也就是科勒接手这一案件的第十八个月,侦探们从这种木料入手,查到了国家木材和木工制品在布朗克斯的工厂,但当公司说他们没有保存买方的记录时,侦探们大失所望。
警方除了在布朗克斯调查木材外,更早期间,还从赎身用过的钱上下过功夫。有记录说赎身时使用的货币在纽约出现过,于是警方通知银行关注这一系列美元的号码,直到1934年9月18日——绑架案过后已经两年了,此系列美元也没有出现过。
一位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员从一优顾客那里收到了一张十美元的货币,他草草记下了此人的汽车牌照号4U-13-41-NY,当这张美元存入银行时,银行立即通知了警方。第二天,布鲁诺·哈普特曼,这位32岁的德国非法外侨立即被拘捕。他的职业是木匠。在布朗克斯地区的地的家中,警方发现了剩下的被登记过的用来赎身的14000美元,但布鲁诺·哈普特曼坚持说,这是他的一个叫爱塞得·费西的朋友的钱。此人已回到德国,并死于肺结核病。
搜查公寓
警方搜查了布鲁诺·哈普特曼的家,在他的车库里发现了一个刨子,刨子上的工具痕迹和梯子上的一致。另外,一名警官把他的小阁楼拆开带回了调查总局,检验发现阁楼地板上的小梁被锯掉了一条,科勒把第16条梯级放到这一部分,小梁上的针眼和梯级上的钉眼完全和为一体。科勒说,通过分析木质及其纹理,证明第16条梯级和阁楼的这一部分在以前是一个整体。
布鲁诺·哈普特曼的笔迹样本被送往亚瑟·效曼·奥斯邦先生那儿,此人在1910年写了一本厚书名叫《疑难文件》,这本书在文件检验里已经成为一种标准,奥斯邦和他的儿子艾伯特都精通笔迹检验,他们两人做出了一致结论,认定哈普特曼就是写赎身信的人。另外,因为兰德伯格上校的仆人中有一名英国人,所以苏格兰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在调查开始的时候,法庭研究了这枚编印,推断出它是有三个字母组成的汞合金印章,尽管他对此案的侦破没有多大的影响。
在十分紧张的气氛中,开始了对哈普特曼的审判,科勒先生的证据是最明晰最有力的一部分,因为它展示了这个刨子怎样在哈普特曼的车库中发现,并且怎样用它来制作梯子的梯级。在刑事证据方面,辩方彻底崩溃了,1935年2月23日,法庭做出了有罪判决。
结论
1936年4月3日,哈普特曼坐上电椅时,还抗议说自己是清白的。也有人相信他是阴谋的不幸牺牲者,尽管此案有几个十分麻烦的现象——案件开始时有一些特殊的冒牌警察工作——不客观地解释证据,这很可能使陪审团做出错误的决定。
约翰·弗尔瑞泽
时间:1936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在这起美国法庭科学的经典案件中,一根不长于一英寸的头发,帮助侦探们发现了杀人犯。
南希·迪特托年龄34岁,和她丈夫刘易斯住在贝克曼街22号。这是曼哈顿上流社会文学之风最流行的地方。每天,刘易斯都去上班,他是NBC的执行董事,而南希在家里工作,是一名文学评论家,并且还是一名前途无量的小说家。1936年耶稣遇难日,两名家具工人去南希·迪特托家送已经修好的长沙发椅,他们两人抬着沙发椅爬上了南希·迪特托家四楼公寓的楼梯。当看到前门虚掩着时,两人非常奇怪,西奥多·克鲁格大声喊了几声,没人回答,他和他的助手约翰·菲尔瑞泽很奇怪地进到房间里,他们朝卧室看了一眼。其中有张床非常乱,床上堆放着一条条的床单,衣服散乱地扔在地上,克鲁格被浴室的灯光所吸引,他慢慢地打开了浴室的门,南希正脸朝下卧在一个空浴缸内,她除穿一双丝袜外,全身赤裸。她被人用自己的睡衣勒死。克鲁格让他的助手到楼下门卫那里报信,在那里打电话报警。因为死者的身份特殊,所以必须进行细致周密的调查。65个精干的探员在首席检查官助手约翰·莱昂斯的领导下,展开了侦查工作,当尸体被从浴缸里抬出时,一段被切得很整齐的绳子露了出来,从南希腰部的瘀血来看,她被捆绑后强奸,然后凶手割断了绳子。很显然凶手带走了另一段绳子。因为匆忙,他没有注意到尸体身下压的这段绳子。莱昂斯命令手下去调查纽约地区的每种绳子和绳子制造商,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这种调查将涉及到三个州和许多公司。在窗罩上,还发现了一种新鲜的绿色油漆,推测是凶手留下的。于是对被雇佣的贝克曼街22号的一些油漆工人进行调查访问,尽管只有一个人在耶稣遇难日那天工作,但是他在谋杀发生时,却不在案发地,其他的雇工可以证明这一点。莱昂斯迷惑了,一切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精心计划的谋杀案。杀人者带着绳索而来,作案后又把它带走。可是,楼内却没有人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南希·迪特托是一个胆小的女人,决不会容许陌生人进来。因此,要么是凶手破门而入,要么是南希·迪特托认识凶手,莱昂斯倾向于后者。
极不寻常的发现
纽约市毒物实验室亚历山大·欧·盖特勒博士检验了床罩。盖特勒是一名训练有素的化学家,诸熟刑事侦查学,他用放大镜研究床罩的每一针,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了上面的一缕很硬的毛发,只有半英寸长。在显微镜下观察,他发现这是马鬃毛,是一种用来填充家具的鬃毛。莱昂斯更奇怪的是,在刚修好的沙发上又找到了马鬃毛的样本。盖特勒鉴定两者一致,既然在这所公寓中没有找到同样的毛发,莱昂斯推断鬃毛一定来自这个沙发,但是因为这种毛太重,它是不能被风吹到卧室里,那么它只能通过人的衣服带进来。尽管不能完全排除是侦探带入的。但莱昂斯认为它更可能是被两名家具工人中的一名带进来的,然而两人都声明说没有进过卧室,难道两人中有人更早时来过这里?
莱昂斯参观了西奥多·克鲁格的室内装饰商店,这是此地唯—一家室内装饰商店。当问起他在耶稣遇难日那天的活动情况时,他回答说,他一直在店里工作,那么约翰部尔瑞泽呢?克鲁格慢慢地摇了摇头,他的助手一直到上午11点50分才来上班,他因为一些事耽误了时间。
莱昂斯更进一步盘问,克鲁格才介绍24岁的约翰·菲尔瑞泽是一个有前科的人,但他正努力改过自新。克鲁格的回答使莱昂斯陷入了沉思。案发的前一天,约翰·菲尔瑞泽陪着克鲁格一同去南希·迪特托家搬沙发,已认识了南希。因此,如果约翰·菲尔瑞泽在那天去了南希家,南希会把他当做熟人。
回到局里,他调出了约翰·菲尔瑞泽的档案,里边记录他因盗窃四次被捕,并坐过两年牢。更值得注意的是,1974年,他被记载有精神病,主要症状是产生幻觉和狂想。这种人是他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场无情的精神战展开了。每天侦察员都在家具店和约翰·菲尔瑞泽聊天,讨论棒球和其他问题,只字不提凶杀案。这样做的目的是,消除他的障碍,慢慢鼓励他说出凶杀案的真相。约翰·菲尔瑞泽在恭维和奉承之下,终于放开了妄想和幻觉的野马。在侦察员的暗示及提示之下,他说出了案件的真相。莱昂斯意识到约翰·菲尔瑞泽就是凶手,于是他开始四处搜寻犯罪证据。
突破
在4月17日,终于找到了证据:南希身下发现的那段绳子是纽约市宾夕法尼亚州地区汉诺威·考德公司的产品,公司的销售卡显示这种用墨西哥热带植物纤维做原料的特殊绳子被广泛地销售到纽约市的各个地区。其中一位批发商引起了侦探的注意,此绳子曾经被售给西奥多·克鲁格室内装饰商店。
4月对日,莱昂斯命令传讯约翰·菲尔瑞泽。前几个小时内,他完全否认凶杀和自己有关。但当莱昂斯提到了绳索及其长度时,极度紧张的约翰·菲尔瑞泽彻底的崩溃了。他坦白地交待了一切:自从见到南希·迪特托,他就被她的美貌深深地迷住了,他相信南希·迪特托对他也有兴趣。案发当天,他以送沙发为由进了南希·迪特托的家。
进了房间后,他诱骗南希·迪特托说应该把沙发换个地方,于是把她骗进卧室,之后他企图诱奸。但是南希·迪特托拒绝他下流的要求,恼羞成怒的约翰·菲尔瑞泽压倒了南希·迪特托,并把一块手帕塞入了她的嘴里,还用绳子绑住了她的双手,勒她的脖子。最后他把她拖到浴室,割断绳索逃走,走时南希·迪特托还有一丝气息。
辩方的关于杀人只是约翰·菲尔瑞泽精神一时错乱的说法对有罪判决毫无意义。如果只是一时的错误,那么约翰·菲尔瑞泽自带绳索及刀子如何解释。所以他入室的目的就是强奸,被拒绝后就变成了一位杀人狂。法庭判决约翰·菲尔瑞泽有罪,1937年1月22日执行。
结论
盖特勒的鉴定对案件有很大的贡献,他的助手哈里·施瓦特兹博士接受了多家新闻机构的采访,他详细地阐述了在20世纪,科学技术是怎样奇迹般地被运用到了缉拿凶犯的工作中来的。
塞缪尔·摩根
时间:1940年
地点:英格兰,弗思
意义:这是一个利用纤维侦破的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案件中成功地利用了一块织物碎片包含的信息。
1940年11月2日晚6:30,一个13岁的名叫玛莉·黑根的小女孩从利物浦的北部沿铁卢地区的家里出来买报纸,她再也没回来。五个小时后,搜索人员在铁道边的一个水泥洞壁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她被强奸后勒死。
在她身边放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