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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仰头躺在一张铺了白布的桌子上,抬头看着头顶上好像太阳一样的光,那时候,真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人家说的天庭的大门口。
没过多久,在天庭的光里头,貌美如仙的小主子出现了,一样只露出那双倾国倾城的小眸子,
只是那盖住绝世美貌的桃花扇,换成了绿色布做成的面罩。
小主子的左手还亮出了一把闪着好像光芒一样的——金毛仔细看了眼,在看清楚了那是一把锐利的刀时,顿然周身一紧,可是,来不及了。狗眼睛眨了眨,即晕了过去。
李敏今天一天出府去办事,回来的时候,只听到府里那些下人们说绘声绘色地说,说她儿子拿把刀开了金毛的肚子,又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把金毛救了回来。
可能换做其他母亲,早被儿子这种血腥的行为吓得直晕过去都有。
李敏坐在花厅里,没来得及歇口子,厉声问:“世子呢?”
跟随她出门的紫叶,在回来踏进门口的时候,知道李敏八成要问话,找人去打听消息了。
应说,本来管着朱潜屋里大小事的念夏,近来刚好去生第二胎去了,朱潜屋里现在,暂时是由胡氏代管着。不过,胡氏没有念夏那个戾气,肯定说服不了朱潜,被朱潜压的死死的。
没过多久,胡氏走过来了,满头大汗的,对李敏回话说:“夫人,世子如今是和老爷子在书房里。”
老爷子,即是李老。
李敏顿时头疼了。
本来,儿子学医本是好事,没有任何错。可是,儿子这才七岁,是给金毛做了啥?
对此,李老可得意了,不等李敏找人过来问话,主动走来和李敏夸耀自己的学生:“世子把另一条狗的心脏,给了金毛。金毛本来心脏衰竭,这下可以再活个几年没有问题的了。”
李敏可绝对没有被儿子所谓的“善举”糊弄过去,问:“他拿了谁家狗的心脏?”
朱潜轶事二三事贰
在古代,想做心脏移植手术,哪怕是给狗做这样的手术,简直是天方夜谭。
医生有这个技术,有这个知识,可是,支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设备呢?比如一个最简单的,支持心脏停跳时身体维持血液循环系统的体外循环装置。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如何在把心脏摘除的时候,维持循环系统,保持其它器官的血液灌注不至于死亡,这是一个大问题。
可是,偏偏,就有这样一个不按理出牌的,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太好了的七岁大夫,可能只是本来基于像做实验一样把小白鼠剖了玩玩的心思都说不定。
反正,李敏想了又想,想不出儿子怎么把这样一个现代才能做的复杂手术给做成功了。
李老在旁边,绘声绘色地给孙女解说着:“他自己发明了一个类似心脏的装置,先在这个装置里灌入了血,当然,因为没有电力作为动力的关系,是用原始动力,即人手来操作。这样的话,可以短时间内代替体外循环装置。”
“可是——”李敏本着医学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老人家谈论着,“心脏你是移植的时候,要停止跳动的,你怎么恢复这个心脏跳动呢?”
“我们不是带来了电击心脏的设备吗?”
对,这个电颤的小型设备不比体外循环装置,体积小,是有的,因为当时带来的时候,害怕她有心脏病需要急救。问题是,都过了这么多年了,那个东西还能有?不是没电了吗?
“预备电池带了两块。因为是军需的物品,保存期比较长。世子做事也是谨慎,之前都给试验过了,能用。”李老说到这儿,给她宽宽心,“他不是玩玩的,他是认真想救金毛这条命的。”
哪怕是条狗,但是一样是条生命。说来说去,李敏作为医生,作为世子的母亲,最担心的是儿子把生命当儿戏,如果是这样的话,她情愿从此废了儿子的医术,绝对不让儿子学坏了当个坏医生反而不知道残害多少性命。
当了医生,必须有自己的准则,否则,分分钟钟,比杀人犯还更可怕,可以杀人于无形。
听说母亲急于召见自己,朱潜仔细检查了麻醉过后尚未完全清醒的金毛的情况,对黑白双煞说:“大黑,二白,你们两个在这里照看,不要任何人靠近,知道吗?”
“是,世子。”黑白双煞齐声应道。
随之,两个人,其中一个,留在这里看管金毛,另外一个,还是要跟着朱潜走,保护他的安全。
朱潜其实并不太在意身边有多少护卫。毕竟,除了黑白双煞以外,平常府里,如果黑白双煞没有空,他父亲给他留的护卫也是众多,一个个都是好手。
这帮人跟着他,几乎像二十四小时的影子一样如影随形,小时候觉得挺得意,后来一段时间觉得失去了私人空间挺烦的,到现在,他是习以为常,安然认命了。
他是龙潜,打出生起,受到全天下的注目,身处于天下漩涡的中心,安全,自然变成了重中之重。换句话来说,或许天下许多人把他的出生和未来都当成了一种寄托,同时,想杀死他的人,恐怕是只会多不会少。
如果说出生时,他曾经和母亲一块在房里遇到重大的劫杀危机还不懂是怎么回事,那么,等到三岁那年开始启蒙,会思考问题,到如今,他心里算是对天下这一切都了然于胸了。
既得利益者必然想杀他,想改变命运的人必然寄托于他身上。
天下之争,说到底是人心的自私自利所为。
朱潜的唇角微然勾了一勾,或许聪明过人,或许狡黠于天下,但是,稚气未减。必然,他只有七岁。
李敏看着儿子踏进花厅,儿子的小步迈得老沉稳重吗?不,倒是像足了纨绔公子爷,风流倜傥。
七岁,年华正茂,加上倾国倾城的美貌盖天下,到哪儿,都是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可以与潘安等四大美男齐名。
摸了下额头,李敏心头微微一叹。
朱潜在她面前规规矩矩地行了礼:“孩儿拜见母亲。”
这可不是她教出来的。她是现代人,只教儿子礼貌,但是没有那么多规矩。
规矩,基本都是她老公教的孩子。
一想到自己老公教儿子那幅德行,李敏又有种不知如何形容的滋味在心头翻涌着。
平心而论,她老公,朱隶绝对是个好老公,好丈夫,好父亲,可就是在孩子的教育对待问题上,有那么点,让她深深感受到了护国公的与众不同。
怎么说呢?
比如说,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刚会爬行的时候,朱隶把孩子抱到自己身上,让孩子像条毛毛虫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抓来抓去。
李敏到今时今日都还能记得那天,她回屋的时候看见那一幕的场景,如何震撼她的人心。
那天,她老公把儿子用脚尖顶到了半空,让儿子自己从半空跳下来,直接抓到朱隶脸上。
那一幕,好比杂技团的高空特技表演,发生在自己老公和儿子身上,一个不小心,儿子摔了不说,老公得一块头破血流。她这不得同时失独又当寡妇的?
结果,把她李大夫活活吓晕了。
原以为自己老公会给儿子当孩奴,确实,朱隶曾经在屋里当马给儿子骑过,偷偷的。但是,实际上,应该说,朱隶是把孩子当成了玩具。
等李敏真正懂得了丈夫那点小心思以后,这儿子一天天长大,自然不给自己的爹当玩具了。
现在的朱潜,可以说是,一方面,挺听从父母的教育,毕竟出身在家教家风良好的大户家庭,从小培养出来的规矩和素质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另一方面,是一个很有自己主张的孩子。
这,才是让李敏感到矛盾的地方。
李敏让紫叶给儿子搬了张椅子坐,先打量了下儿子周身。
一般孩子,到朱潜这个年纪,不一定绝对是规规矩矩了,玩性必定尚存,导致的结果,必然是,身上衣服脏乱差,一不小心,屋里的丫鬟总得帮着小主子备几套衣服随时更换过了,以防大主子突然召见检查,到时候,一块儿主子奴才被训骂。
可很显然,朱潜屋里的奴才,从来都不需要有这样的麻烦和忧虑。
李敏回想起,今早出门之前,一家吃早饭的时候,儿子穿的那身衣服仍旧眼前这套儿,整整齐齐的,从发髻到脚上穿的白袜和布鞋,都是干净到纤尘不染。
洁癖。
这儿子比她更洁癖,更讲究。
你看她回来时,还出了身汗呢。
她儿子,大热天的,为一条狗忙碌了一整天,额头一滴热汗都没有。
李敏想到这儿,都突然不知道和儿子说什么了。
朱潜却先开了口,看了看她,说:“母亲今日一天在外劳累,是不是累了?孩儿看母亲气色,似乎有些疲倦,胃口貌似也不是很好的样子。”
李敏未来得及回答儿子这话,已经听旁边坐着的,自己的爷爷先噗嗤一声直接笑场。
李老这是满足,高兴。
朱潜算是他教出来的学生,青出于蓝胜于蓝,怎能不让他高兴?
李敏顿时却是头大,头疼。
儿子这是先将她一军。
有个太聪明的,并且好学的儿子,做母亲的固然高兴,同时伴随而来的是亚历山大。
李敏道:“本妃身子还好,让世子多心了,本妃会注意的,天气热,府里本妃让人煲了凉茶,世子也得留意以防屋内中暑。”
到底姜是老的辣。李大夫行医那么多年了,能压不过一个七岁初出茅庐的小大夫吗?
李老在旁慢悠悠地吃茶,不准备插入他们母子之间,只看热闹。
朱潜英俊的小眉头往外撇了撇,眼神却像是卑微地垂下来,说:“母亲训的是,孩儿势必留意,不让母亲挂忧。”
李敏说到这儿,该拉开正式的话题了,问:“本妃听说世子救了府中的忠犬一命,本妃对此有些疑问,世子从哪儿取来的狗心?”
要给金毛移植心脏,当然不是什么狗的心脏都能拿来一用了,最好是同类犬,防止发生排斥反应。
金毛又是非常珍贵的稀有品种的犬类,在燕都,上哪儿去找金毛的同类犬,总不能把金毛的子孙给剖了吧?
李敏的眸光射到儿子的脸蛋上。
朱潜的小身子像是早料到如此,接到娘亲审问时显得神情悠然,后背靠回到椅子背上,嘴角高深莫测地深一深,是个小酒窝,说:“其实,这事儿要说到七日前。”
七日前?
李敏和李老都努力回忆着七天前发生了什么事。
朱潜说:“七日前,孩儿奉老爷子的命令,出府到药堂抓两味药,府里刚好缺的药材。”
李老回想起来了,那天,自己确实叫这孩子去找药。主要是那天,这孩子自己也积极,想出门帮他做事。他就此没有多想,想这孩子趁机出门去玩,一口答应了。
朱潜道:“出了王府,乘车不过半炷香时间,看到路中出现一条狗。当时孩儿就想,这狗毛色漂亮,活力充沛,叫声响亮,心肺好,心脏给金毛的话,金毛可以再活个七八年都没有问题了。主要是这狗的脑子在孩儿看来,是缺脑子了。”
李敏和李老登时互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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