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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慕容超手中接过令箭,往外走的功夫,耿忠恨恨地想,待会出城时,一定要把郁律宰了,给殿下报仇。
耿忠带人直追出二十多里地去,一路上,杀了不少柔然兵。直到后来,他的身后,传来了鸣金之声,他想,肯定是殿下得了信儿,派人通知他,不要再追了。
无论再怎么不情愿,作为军人,他必须绝对服从军规,鸣金收兵,这是兵家铁律之一。
这一仗下来,郁律检点兵卒,发现一共损失了八千多,将近九千的士兵。他不甘心,他生气,他决定在哪儿跌倒的,在哪儿爬起来,非把慕容超和黑大个儿打败不可,非把华州城拿下来不可。
转天,他带着三万兵卒,来在华州城下,结果,华州城上,高挂免战牌。
郁律很生气,命人在城下卯足了劲,使劲地骂,非把慕容超和黑大个儿骂出来不可。
这拨骂累了,换一拨再骂。
骂慕容超是缩头乌龟,骂黑大个儿是软壳王八,骂燕兵燕将都是不带种的阉人,怎么难听,怎么骂。
结果,从早骂到晚,城里楞是一点动静没有。
第三天如此,第四天如此,一个月过去了,还是如此。
骂阵的柔然兵,每天定时开骂,定时换人,定时回营。刚开始,大家骂得激情似火,花样翻新。
然而,一次两次地行,时间长了,也骂不出激情了,也翻不出花样了,就只剩应景了。
一个半月后的某天深夜,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
郁律正睡得迷迷糊糊间,一名亲兵,慌里慌张地闯进他的大帐,连推带喊地把他叫醒了,如潮般的喊杀声,在他醒来的一刹那,一下子灌进他的耳中。郁律顿时就醒透了,一个鲤鱼打挺,从睡榻上,翻身而起。
“怎么回事?”一边飞快地把靴子往脚上套,他一边问亲兵。
“是燕国人,燕国人来偷营了。”亲兵手忙脚乱地帮他提靴子。
正在此时,一员战将呼哧带喘地闯了进来,“殿下,大事不好了,粮草,”来人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粮草着了!”
“什么?!”郁律眉毛一立,一脚踢开还在给他提靴子的亲兵,迈开大步,向帐外走去。
一撩帐帘,他傻了。
帐外,烧成了一片火海,乱成了一锅沸粥。
燕国士兵的冲杀声,本国士兵的惨叫声,杂乱的马蹄声,在深夜的火海里,在帐帘撩起的一瞬间,齐齐扑来,震耳刺心。
一个半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过,却是足够慕容超养好内伤,养好腿伤。
一个半月前,慕容超传下令来,无论柔然人如何挑衅,哪怕他们骂得天花乱飞,骂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也不许轻举妄动。
柔然人若是攻城,就用箭射,就用投石机砸,把他们射跑,砸跑,但是,绝对不许出城迎敌。
违令者,斩!
不出城,不是怕了柔然人,而是以静制动,以逸待劳——《左传》有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也不是永远地静下去,逸下去,该动的时候,自然会动。
一个半月后的今天,慕容超动了。
这天之前的几天,他已把偷营计划,严密地布署下去。昨晚,他夜观天相,知道今夜会有大风。
于是,他留下一部分兵马守城,然后,自己带着耿忠和大队人马,前来偷营。腿伤差不多好利索了,出发前,为确保万无一失,他又服了几丸止疼的药。
人衔草,马衔枚地急行小半夜,他带着大队人马,来到柔然大营外。
先让二百名弓箭手,向着柔然大营连射了一千支火箭。然后,乘着柔然营中起火大乱之际,慕容超带着耿忠和众将士冲入营中——见人就砍,逢人便杀。
为了避免误杀,出发前,慕容超让每名将士,在自己的右胳膊上,绑了一条二指宽的白麻带,作为与柔然人的区别。
慕容超来偷营时,除了少数站岗值夜的哨兵,大多数柔然兵,还在呼呼大睡。
面对突如其来的大火和从天而降的燕兵,柔然的兵将们,一时全都懵了。很多人,甚至还来不及完全清醒,就被燕国士兵砍掉了脑袋,扎了个透心凉。
风呼呼地刮着,火借风势,着得铺天盖地。
从华州城出发之时,慕容超让燕国的兵将们,每人随身带了个不小的水囊,水囊里装了满满一下子的水。
发起攻击前,慕容超命令他们解下水囊,将囊中之水,尽可能细致地淋在身上,故此,虽然也身处火中,燕国士兵的伤亡,比柔然士兵要少得多。
借着肆虐的大火,耿忠率领三千精骑,在柔然大营里纵横驰突,所向披靡,十荡十决。
慕容超也没闲着,和郁律打了个不可开交——这回他腿也好了,精神也足了,郁律的锤也就不足为惧了。
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郁律实在顶不住了,带着残兵败将,溃败而去。
慕容超乘势追击,直追出八十多里地,一路上,杀得柔然兵哭爹喊娘,尸横遍野。
经此一役,郁律元气大伤,乘着他元气大伤,慕容超一鼓作气,不断发动攻击,又过了半月,终于,将失去的三州全部夺回,将郁律和他的柔然兵,彻底赶出了燕国。
捷报送达乾安,慕容麟欣喜非常。
又过了十几日,安顿好四州事务,慕容超启程回京。
结果,刚一回府,就听到了一个噩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 暴亡
慕容超回到府中,屁股还没坐稳,就听到了一个噩耗,杨欢死了。据说是得了暴病,头天夜里发的病,第二天天还没怎么亮,就死了。
管家汇报消息时,慕容超手里正拿着个波斯银杯。杯子里装了大半杯蜜调酸梅汁,及至听到管家说杨欢死了,慕容超登时直了眼。
手一松,杯子落在膝上,又滚到地上,血红色的酸梅汁泼了一膝盖。
直勾勾地盯着膝盖上的湿迹,慕容超的脑袋嗡嗡直响,象一大群马蜂在他脑袋里,时东时西地往复飞过。
死了?
他听见自己的心“嗵嗵”地跳。
死了?!
同一时间,燕宫。
慕容麟坐在御书案后,心不在焉地看着奏章。
昨夜,下了整整一夜的雨。
不光下雨,还打雷。
雨大,雷大。
一声接一声,有几个雷打得,他听了,都要心颤,更别说……
他想起了杨欢。
昨天,杨欢一定吓坏了,她最怕打雷。
从前在东宫的时候,每逢雷雨天,若是白天,他去处理公务,不能陪在杨欢身边,他就命几名宫人陪着她;若是夜里,他会把杨欢紧紧搂在自己怀里。
他的怀抱,是她最安全,最可靠的避风港。
不过,可惜,她并不稀罕。
他知道自己对她还有感情,也可以说,他对她的感情,从来就没变过,只不过,原来单纯的只有爱,现在,爱里又掺了别的东西。
爱还是爱的,只是,这个“爱”字,怕是再难说出口。
在两千多条血肉模糊的人命面前,爱,要怎么说出口?
他问自己,慕容麟,你是不是还喜欢她?是。那就送她走吧。
在宫里,没名没份的且不说,还要时刻提防着陆太妃和其他嫔妃的伤害,莫如离开。
于是,有一天,他命人在杨欢的饭菜里下了蒙汗药。等到药性发作,杨欢完全失去知觉,他命人把杨欢装进棺木,运出宫去,秘密安置起来,对外则宣称杨欢得了暴病,不治而亡。
从杨欢出宫到现在,能有一个多月了,他一次也没去看过她。一是国事繁忙,二是相见尴尬,见了面总不能一句话不说,可是说什么呢?
甜言蜜语不可能。
横眉立目地谴责她?既没意思,也没ji情。时间久了,恨与怨,早不复当初汹涌澎湃,成了一种平静的必须,为了他外祖一族的必须。至于他自己,他也不知道,似乎是不恨了,但有时想起当年,还是会有不甘,还是会难过。
所以,莫如不去。
相见,莫如怀念。
微一皱眉,慕容麟推开奏章,手扶书案向后靠去,靠进半圆形的乌漆背托里。
抬手揪着眉心揉了揉,他低声叫了陈弘一声。
陈弘听了,赶紧捧过早就准备好的饮品,恭恭敬敬地递到了他面前。
从陈弘手中接过装着饮品的青瓷盏,慕容麟低头抿了几口,然后,又把瓷盏递还给陈弘,继续揉眉心。
眼睛有些胀,头也有些疼,奏章看得太多了。
御书房分内外两间。
内间,是慕容麟批阅奏章之地。一般情况下,只有他和陈弘两个人;外间,还有四名低等级的内侍,随时待召。
陈弘是东宫的老人,在慕容麟还是太子时,就开始伺候他,已经和慕容麟形成了相当的默契。
慕容麟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他都能把那其中的含义,猜个bajiu不离shi。
因为他够忠心,够有眼色,慕容麟在夺回大位后,把他从东宫调进宫里,让他继续伺候自己的起居。
见慕容麟不住地挤揉眉心,陈弘轻声道,“陛下,要不要小臣给您揉揉肩?”
慕容麟没看他,单是放下手,闭上眼,从鼻子里送出一声“嗯。”
陈弘得了令,迈步绕到慕容麟身后,一振衣袖,抬手按上了慕容麟的双肩,不轻不重地揉捏起来。
慕容麟闭着眼睛,一声不响地任他按着。
“陈弘。”过了一会儿,御书房里响起了慕容麟的声音,不大,有些懒,有些累,还有些哑。
“小臣在。”陈弘轻声应道。
慕容麟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朕有些想她了。”
陈弘一愣,知道慕容麟是在说杨欢。
慕容麟悠悠道,“她最怕打雷,昨天晚上,打了一夜的雷,她肯定吓坏了。朕不在她身边,她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
陈弘稍作忖度,试试探探地提议,“要不,陛下找个时间去看看?”
慕容麟没说话。
他不说话,陈弘也不出声,单是一下下地捏着他的肩膀。
好半天后,慕容麟这才又开了口,“行了,不用按了。”
“是。”陈弘立刻收了手,站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慕容麟慢慢地睁开眼。
直着眼,木着脸,盯着御案上尚未批完的奏章,他幽幽低语,象是说给陈弘听,又象是自言自语,“朕也很想去看看她,可是,见了面说什么?”
他沉沉地叹了口气,“不去了。去了也是伤心。她伤心,朕也伤心。不去了。”
说着,他提起笔架上的毛笔,伸长手腕,往前方的砚台里沾了沾,复又抿了抿,然后收回手,皱着眉奋笔疾书,在这份奏章的结尾处,写下批示意见。
在这一场类似独角戏的倾诉中,自始至终,慕容麟没看陈弘一眼,陈弘也始终保持着沉默。
陈弘知道,慕容麟不需要他的回答。
他只是想找个可靠之人,听他吐吐苦水,说说心里话。
旁人只看到慕容麟坐在龙床上的威风,可是,又有谁看到他的劳苦,了解他的心酸和无奈。
陈弘偷眼看着慕容麟,有些心疼。在心疼的同时,不免又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是个去势之人,这辈子,算是与男女之情绝了缘。
看与不看间,慕容麟百般纠结。
这天下午,一个人的到来,让他登时变了脸色。
一名他派去保护杨欢的保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来说——
杨欢让人劫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回 劫持
在慕容麟心急如焚地派出探子,四处寻找杨欢之际,郁律正坐在杨欢身边,细细地端详着她。
三个月多前,他被慕容超赶出了燕国。
他不服,本想着问他父汗再要些兵马,卷土重来。结果,就在他带着五万人马,整装待发之际,突然收到了杨欢的死讯。
乍闻噩耗的一刹那,他象让人一棒子打在了头上,登时就傻了。
张着嘴,直眉楞眼地瞪着手中的字条,他的脑浆子,在脑袋里咕嘟咕嘟地开了锅,冒了泡儿,仿佛随时都能把他的天灵盖顶开,冲飞。
这种迷迷登登的状态持续了能有两三天,然后,他清醒过来。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去一趟燕国,这回不带大队人马,不去攻城略地,只是带几名亲随,悄悄地,神不知鬼不觉地再去一趟乾安。
他要再去看一次杨欢。
从小到大,他还从未像喜欢杨欢一样,喜欢过一个女人。
他喜欢自己早逝的母亲,喜欢自己的姐姐窟咄铃,喜欢父亲现在的可敦,但是对她们的喜欢,和对杨欢的喜欢,完全不是一回事。
那些人,不一定非得天天见,可是,他希望,能够随时随地地看到杨欢;他从没给谁唱过情歌,可是,在燕宫时,他用柔然语,给杨欢唱了好些首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