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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情劫 作者:秋夜雨寒(小说阅读网vip2013-3-19完结,民国)-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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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笛一样一样的菜试下来,大家只看到涂天骄不太耐烦的吩咐楚笛,也就不再注意楚笛的存在,只是吃饭聊天,连金佳柔脸上也看不出曾经和楚笛发生过那种冲突的痕迹,似乎,她只是今天才看到楚笛。
    只有茹倾世似乎是不经意的瞟了几眼,看着儿子眼中有意戏弄楚笛的表情,神情有几分思忖。
    咖啡的香气很好闻,但涂天骄对这种西化的东西就和自己的父亲一样,不是不可以喝,却没有热爱,他还是偏爱一些茶,尤其是在这样的日子里,天气寒意渐重,慢火泡出一壶上好的茶汤,是涂明良和涂天骄父子最为相似的爱好,所以,在茹倾世的小起居室里,一家三口都在的时候,总是混合着咖啡和茶水的两种香气。
    吃过饭,涂明良例行的还是在茹倾世这儿呆着,听妻子软软的声音说些这几日家中的事情,不过是些平常小事,也从不发表意见,只是说说,似乎只是为了让涂明良知道家中发生了什么,至于事情如何解决,事情对或者错,她完全不让任何的意见表示在讲述中。
    涂明良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儿子,涂天骄正一边喝茶一边看报纸,似乎是什么极有趣的事情,笑得颇是开心。
    “什么事这么开心?”涂明良随意的问。
    “哈哈,这群记者们还真是会想象。”涂天骄把报纸递给自己的父亲,报纸上正是今天白天的时候让楚笛有些恼怒的新闻,“我才刚让丑丫头进了府中做了丫头,这些记者们就想象出一场浪漫的苦情戏,他们也不想想,丑丫头今年才不过十三四岁,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根本不解风情的年纪,只怕是男欢女爱都不是她知晓的事情,如何会狐媚于我,而且,就她的长相,就算是解风情,也得有个资本吧,真是一群无事找事的货色。”





     第107章
     更新时间:2012…12…15 11:28:10 本章字数:2805

    涂明良不以为然的说:“报社也要生存,自然要关注最受大家注意的人物,而大家真正关心的不是这些受大家注意的人物平常的一面,他们更在意于八卦新闻,花边消息,所以,这种报道最是无趣却最迎合大家。”
    茹倾世微微一笑,慢慢品着咖啡,听着丈夫和儿子的交谈,依然是一语不发,只是眼神有些奇怪的描了儿子一眼。
    “不过,爹也看出来了,你对这个什么张姑娘,对吧,好像确实是比较照顾,我看金佳柔看她的时候恨不得吃了她,便可想象出她一定是让金佳柔心中生了恨意,天骄,你有没有考虑和金佳柔的婚事?”涂明良把报纸随手放在桌上,看着小儿子,认真的问。
    涂天骄不屑的一笑,说:“我对金佳柔完全没有感觉,这样讲吧,金佳柔对我来说,就好像大娘对您一样,就算是我真的娶了她,也不过是为了应景。为了前途,也许是我年纪轻,我觉得以我自己的能力得到比依靠她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更具吸引力,不过是略费些时间罢了。”
    涂明良眉头微微一蹙,慢慢的说:“有方便之路可行,为何偏要费些事端,我也知道你对金佳柔没有感觉,这丫头也确实过于娇蛮刁钻,但是这丫头确实是个旺家的命,金家依靠她已经得了不少的好处,而且也极是宠爱她,如果你娶了她,不仅可以顺利的得到金家大半的财产,更可以帮你在仕途上更加顺利,爹是为你着想。”
    涂天骄虽然眼中闪过不乐意的表情,却没有接着就发表意见,而是保持了沉默,似乎是在思忖这个问题。
    涂明良知道儿子是不肯让步,叹了口气说:“既然你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我就让你大娘出面去为你大哥提亲吧,天赐是个没用的家伙,吃了上次的亏,丢了一只眼睛,却只学会了不招惹杜家,甚至避着杜家,别的一点长进也没有,难怪金家一直犹豫着不肯应允他和金佳柔的亲事,我是一直希望你可以和她成亲,所以也没用强,眼看着你大哥的年纪也大了,你大娘天天在我耳边唠叨,我就让她遂一次心愿吧。”
    涂天骄微微一笑,轻轻点了一下头,“爹,娘,时候不早了,您二位歇息吧,我也去睡了,那丑丫头刚来不久,没有阿美伺候的周到,我还得教着些,所以早些回去歇息,明天还要去骑马,看看新挑选的士兵训练的如何。”
    涂明良点了一下头表示同意。
    楚笛呆在涂天骄的房间里,之前,虽然阿美不太高兴她的出现,但规矩上还是说了些,楚笛觉得这个涂天骄还真不是一般的麻烦,甚至连洗脸用多少度的水温都会有要求,害得她不得不等着涂天骄回来才能确定要不要准备洗漱的用品,偏偏这位涂少一直呆在他父母那,很长时间没有消息。
    晚饭吃得不错,一样一样的菜尝下来,虽然每样只是吃一点,却也有了饱意,在房间里清理了一会兰花的叶片,似乎兰花的情形还不错,有新的叶片生长出来,叶片干净了,不论是在阳光下还是在灯光下都非常有生命力,她并不擅长这个,书中看了些知识,努力照顾着,更多的是因为对父亲的思念让她对这盆花草多了份类似人的情怀。
    “喂,你盯着它看什么,专注的吓人。”涂天骄的声音突然间响了起来,吓了一直对着兰花出神的楚笛一大跳,倏的回头看着涂天骄。
    涂天骄示意她帮他脱下外套,然后活动了一下胳膊,“去准备我洗漱的东西吧,今天我有点累,一路奔波才回家又碰上啰嗦的家宴,要早点休息。”
    楚笛点了一下头,出去准备,转身,头发乌黑的辫成辫子,一转身,有一种倏的鲜活起来的感觉,仿佛头发间藏了风意。
    涂天骄突然想起印象中一个画面,他离开无名山的时候,似乎是看过这丫头独自站于远处的情景,这一想,又想起当时是带张茂林离开,一笑,这丫头和张茂林打小一起长大,张茂林迷恋杜月儿,自然是不会把这个丑丫头放在心上,却不能保证这丫头不喜欢张茂林。
    突然想,再过上几年,这丫头大半是会为了张茂林暗自伤心,竟然有些出神,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大约是因着这丫头会是自己的近身丫头,虽然丑些却也同样不舍得嫁人吧,只是为什么,阿美嫁人他不介意?
    听到楚笛进来的声音,洗漱的东西已经准备妥当,这丫头做事到是个麻利的,涂天骄一边洗漱一边随意的问:“丑丫头,想不想见见张茂林,我是说你未来的丈夫,他这几天也挺闲的。”
    楚笛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站着,心中思忖,这个涂少,一准没有好话,所以沉默是金,反正他知道她不会讲话。
    “我明天要去训练营看看,你陪我一起吧。”涂天骄擦净手上的水,随意的说,“不过,那儿全是些男人,好在你只是一个丑丫头,不会有危险。”
    楚笛想,她要是可以,一准会让这个涂少变成哑巴!
    一大早醒来就听见外面的风雨声,楚笛觉得很冷,有点不想从床上起来,但隐约听见不远的房间里有脚步声,只得叹了口气,强迫自己清醒然后起来,她现在住的房间离涂天骄的房间不远,甚至可以听见他起床时的声音。
    “怎么才醒?”涂天骄不太满意的看着面上仍然微有些倦意的楚笛,“在山上散漫惯了还是昨天晚上一直在想着今天要见到你的丈夫兴奋的!”
    楚笛有些无奈,指了指外面的天空,用手语说:这样的天,我不想起床!
    纵然是手语,也看得出情绪,涂天骄到没在意,楚笛是在山上野着长大的,虽然只是张家的童养媳,却也是非常自由的长大,从她和张茂林的关系就可以看的出来,虽然在张茂林眼中楚笛只是一个丑小鸭,却并不排斥。





     第108章
     更新时间:2012…12…15 12:02:50 本章字数:2870

    涂天骄看了一下外面的天色,想了想,“下雨我们也得过去,你想一想,你可以见到你最心爱的茂林哥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下雨算什么?”
    楚笛真的不觉得见张茂林有多么重要,如果张茂林想见她了,自然会过来,他虽然进不了涂天骄的房间,但进到院子还是可以。
    简单的早饭过后,楚笛陪着涂天骄外出,隐约觉得有人在看她,想要回头看一下是什么人,又忍下好奇心,直到上了车子才透过车窗快速的看了一下,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涂天骄的母亲茹倾世。
    不算太大,但绝对彻骨的风雨中,一列列的士兵在操练,雨水打湿了他们的衣服,但仍然保持着高昂的精气神,全是些年轻的小伙子,头发剃的极短,不过是些毛茬,楚笛并没有特意的寻找张茂林,这么多年轻小伙子,全是一样的打扮,在风雨中,根本看不清,她只是撑着伞站在涂天骄的身旁,这也不是一件好活,他太高,她要努力把伞举高才成,一会,就觉得手腕有些酸痛,身上的衣服也湿了些,非常的不舒服,而且冷。
    涂天骄觉得伞微微有些颤抖,有些风雨斜斜落在他衣服上,回头看了一眼楚笛,刚要发火,却看到楚笛在微微颤抖,嘴唇咬着,有些泛白。伸手去碰了一下楚笛的手,冰凉,她的衣服有些单薄,他看了一眼旁边的随从,“替她撑着伞,找件小号的军服外套给她披上。”
    随从立刻去取了衣服,又接过楚笛手中的伞,楚笛立刻将军服外套披在身上,是件新的,还有些淡淡的布料和染料的味道,浆着,有点硬,但挺保暖,她的身材是同龄人中偏高些的,衣服穿在身上不算太奇怪,只是有些肥大。
    “你得好好吃东西,太瘦了,这样下去,张茂林会觉得你有些硌人!”涂天骄微笑着调侃。
    楚笛装作没有听到,只是拢好衣服站在一旁,目不斜视,涂天骄笑了笑,正准备收回目光,却无意间发现,楚笛的睫毛正颤抖着,睫毛翘着,而且长长的密密的,非常吸引人,这丫头还是有些不太丑的地方。他静静的想,目光重新回到训练的士兵们那。
    吃饭的时候,有副官陪着,楚笛就趁空回到车内休息,涂天骄有自己休息的房间,楚笛相信那种地方是不适合她呆的,她只是一个伺候人的丫头,所以还是乖乖躲在车内休息一会才是适合她的选择。
    在她迷糊着差点要睡着的时候,听到有人在敲车窗,看不清,因为有雨落在车窗上,似乎是个穿了雨衣的男人,她也没多想,能够接近涂天骄的车子的人,应该不是他的随从就是他的亲信,或者是涂天骄派人过来叫她过去。
    打开车窗,刚要说话,对方迅速的捂住了她的嘴,低声说:“别说话,跟我来,不然,小心我一刀捅了你。”
    楚笛先是吓了一跳,继而明白,对方是来劫持不是来找她。
    外面的雨已经下得大了,这个时候她的嘴被来人捂着,根本无法发出声音,外面训练的士兵这时候大半在吃东西,不会特别留意这儿,仓促间她想抓住什么东西,却被对方迅速的用另一只手以锋利的匕首抵在腰上,她只得听话的从车上下来,然后被来人迅速的掩入怀中。
    对方的身高不低,块头也大,雨衣内的空间也大,立刻,楚笛就和消失了差不多,她闻到一股酒的味道,是那种度数高但不算昂贵的酒。在山上的时候,经常会有土匪们喝这种自酿的粮食酒。
    “别叫,也别乱动,只是我们主子要见你。”来人低声说。
    楚笛犹豫一下,并没有把车门关好,在她被对方劫持的时候,她把原本穿在身上在休息的时候改成盖在身上的军服外套有意的掉落在地上,似乎要弯腰去捡,对方一脚把衣服踢开,斥责道:“老实点,不想死就乖乖的跟我走。”
    楚笛想,如果涂天骄和看起来一样聪明的话,这掉落在地上沾了泥土,以及没有关好的车门会让他知道,她出事了。
    很快的她被塞进另外一辆车内,这辆车没有涂天骄的车好,而且车窗开着,听得见外面的喧哗声,她的眼睛被人快速的蒙上,只听见车子在路上快速的行驶,空气中除了车上汽油的味道就是劫持她的人身上的酒味。
    车子似乎是开了好久,绕了好多的路,楚笛心想,这些人也不怕麻烦,她才来这儿不久,就算是直来直去的,她也不见得可以记住路,根本没有必要为了避免她记得路而这样绕来绕去。
    她被从车上带下来,有人拉着她,踉跄的脚步跟着上了一处楼房,隐约听见有人说笑,大半是些女人的声音,空气中突然间充满了脂粉香味。
    “进去!”劫持她的那个人一推她,楚笛一头撞进屋内,差点跌倒,然后有人一把拉住了她,那是一双熟悉的手。
    “没事了。”有人打开她脸上的布,一张熟悉的面容出现在她面前,楚笛诧异的看着面前的男人,竟然是,张茂森,他正微笑着看着她,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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