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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氤氲山之后,天麟首先在太皇城找了个客栈住下,客栈名为“太黄仙居”,是太皇城最大的客栈,天心等人都有些惊诧,想不到这仙界比修真界还“俗”,简直与凡人的生活没有多大区别。他们却不知,当一个仙人修炼了数万年甚至数十万年都不能有所突破,甚至确信永远都无望成神的时候,最大的乐趣便是如世俗界那般的生活,追求享乐,聊以自娱,或者也要追名逐利,出人头地,做仙上之仙,重回找回自己的成就感和人生乐趣。
第42章 噬仙夜魔
修真者修炼一两千年,一般都可以到达渡劫期的修为,只不过成功飞升几率相当小罢了。而仙人修炼成神,却自不同,快则数万年,慢则数十万年,甚至上百万年,更有大部分的仙人,根本就无法修炼成功。
修神并非是一个人埋头苦练就可以成功的。若想修炼成神,首要的便是重新学习修炼功法,修真阶段使用的心法都过于简单,若以之修神,无异于缘木求鱼。所幸仙界流传有无数的修神功法,只要花钱,就可以在街头任意一家玉简店购买,当然修炼速度越快的心法,价格越高。不过能在大街上买到的心法,自然不是什么好的心法。刚刚飞升的仙人,一般都会设法投奔他人,以求高水平的修神心法,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仙人甘愿为奴为婢的原因。
天心等人实在幸运。一是遇到了天麟,没费什么力气,也没有遭遇什么风险,就这样顺顺利利的成为了仙人,二是在飞升之后,得到了青姨这个前辈的悉心指导,对仙界的行事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自然免走不少弯路。
天心等人飞升之后,自然早就想好了要始终抱紧天麟这颗大树,他们自然很清楚,整个宇宙之中,目前看来跟随天麟才是唯一的幸运。天麟自然不会拒绝,何况他们都不是外人,他本来就认为自己有照管他们的义务。他虽尽知五大天尊的神诀,但也只能传授给药姬、天仙子、青姨和无忧等人,余者修为太低,根本无法修炼。好在他还有很多仙灵币,足够他们购买市面上最好的修神心法,遂给了他们每人数万仙灵币,要他们自去购买适合自己的心法。
待到天心等人兴冲冲去后,天麟先有意无意向店家小儿打听李家的情形。太皇城乃是氤氲山仙众往来的必经之地,仙人竟多于太黄仙居此居住或满足口腹之欲,此间的小二也因此消息最为灵通。他见天麟容貌俊美,衣着不凡,心知必是大有来历的认为,故而倒也殷勤,知无不言。天麟因此确知李家的具体位置。
那小二小声说道:“李家的三位老爷我都见过,大老爷和三老爷尚好,只是那二老爷,哟……”说着打了个冷战,连脸色都变了,侧头四处看了看,又小声道:“李家的二老爷脾气坏的紧,出手又最是毒辣,人都送了他一个外号,叫做搜魂手,公子遇到他可要赶紧躲。您看……”说着挽起胳膊,只见小臂上有一个五寸来长的疤痕,颜色焦黑,似被烈火烧灼过一般,“小的不过是倒茶的时候失手打翻了杯子,又没有将水溅在他身上,他就大怒,那手指甲在小的手上这么一划,衣服还好好的,小的手臂上的皮肉却被他烧焦了,可是疼了好几天呢,若不是有个修为绝高的客官好心,帮小的治疗,恐怕整个手臂都要废了呢。”想来这小二也受惯了委屈,说道此事之时,脸上虽有惧色,却无半分怨恨之意。
天麟与那搜魂手李齐有过一面之缘,当时就觉得他为人阴险狠毒,此番看来果然不差,竟至于欺凌弱小,心下不由暗怒,心想下次遇到,定要给他好看。想到自己之前也如他这样一般,常常遭人欺凌,不由心生同情,说道:“你何苦定要做这个差事,最是累人的,何不离了这里,另谋他计?”
那小二却笑道:“客观说笑了。小的在仙界无亲无友,又无财无势,修为又低,哪里可去?一个人躲在深山修炼,又有什么意思?说不定哪天遇到那魔王,命都没有了。”
天麟不由一愣,诧异道:“什么魔王?”
那小二也奇道:“怎么?公子难不成新来氤氲山不成?竟然连夜魔都不知道?”
天麟摇头道:“我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夜魔啊?”
那小二咋舌道:“好险,公子亏得遇到我呢。你不知道,这夜魔转吃仙人的元婴,最近已经有十几个仙人遇害了。乖乖,那可真叫惨,肉身被撕得四分五裂,扔得到处都是,更可怕的是元婴也逃脱不了,整个都要被夜魔吞了。那夜魔身高十丈,口如血盆,牙如利斧……”那小二也是个能言善道之人,越发说的骇人听闻。
天麟惊道:“竟有这等惨事?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你难道见过不成?”
那小二不由脸色一红,道:“这倒没有。我是听别人说的。不过可是真有其事的,公子夜里可不要出去。”
天麟奇道:“难道这夜魔只是夜间才出现不成?氤氲山夜里也是明亮如昼啊。”
那小二道:“可不是?我听给我治疗的那个好心的客官说,夜魔可能是修炼了什么邪法,夜间阴气大省的时候,才最适合行动。”
天麟道:“原来如此。谢谢你小二哥。这里有一万仙灵币,你拿着罢。”
那小二看着天麟拿出这么多钱,不由惊得目瞪口呆,半晌才回过神来,千恩万谢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看着天麟走出门去,叫道:“公子要早点回来,夜间不要出城去。”
天麟回头谢了那小二,独自离开太皇城,前往越衡天虚无城李家。到途中无人处,隐去身形。
不多时已接近越衡天,但闻萧萧马鸣,遂落下身形。氤氲山三十三天,每一处所在,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若想进入,必须经过特定的入口,也就是各自的城门。
天麟进去一看,这虚无城果然名副其实,确实是个虚无之城,整个乃是大牧场,只见无数五颜六色的天马驰骋其中,或进食,或嬉戏,或独自遨游天际,或呼朋唤友成群结队,一对对天马呼啦啦飞跃天麟头顶,转瞬间已远在百里之外。虚无城木灵之气的强盛,连天麟都忍不住暗暗称赞,难怪此处草木葱郁,适宜作为天马的理想牧场。
整个越衡天,方圆近万里,除了最中间高高耸立的李府之外,绝无其他房舍。李家也许是整个仙界之中最接近于自然的一个家族,天天与天马为伍不说,整个李府的房舍竟全是由越衡天最盛产的天雪竹铸成。
天雪竹坚硬无比,利器难伤,用来筑屋建墙,原无不妥,只是天雪竹乃是天马的最爱,李家以豢养天马闻名,家中天马数以万计,欲在群马之中保住李府,却要多费些功夫,是以李府之外布有威力不凡的仙阵,若非天麟深悉阵法,万万难以入内。
天麟进得李府,不由暗暗奇怪,诺大一个李府,上上下下,除了三五几个来来往往的下人之外,竟然空无一人。
第43章 绝命公子
天麟此时早已感觉到自己身为原尊传人之不凡,可以说是受到了宇宙三界最特别的眷顾,故而胆量也渐渐大了起来。他看李府诺大,便发散神识,遍查李府的每一个角落。他有玄黄神衣护身,亲身四处查探,自可不虞被人发觉行踪,但以他目前不过天仙的修为,竟敢放出神识,查探敌纵,任谁都没有这个胆量。且不说李家三兄弟只要有一人在,即使李府有修为较高的家人在,也很容易发觉他的神识,甚至可以将他神识轻易捕捉,从而伤害到他的本体。
好在天麟果然与众不同,福气甚足。整个李府,除了几个低等的仆人,绝无其余人在场,天麟也趁此将李府上上下下搜查了一遍,并未发现任何可疑之处,心下颇为纳罕:若是戚叔叔真的就被囚禁在李府,怎会上下无人看守?李家之人怎会俱都不在?
他尚挂念天心等人,不愿在此久等,遂打定主意下次再来,便要回转太皇城。银河界昼长夜短,日夜分别并不明显,然而此时可见天际有两个圆圆的发光物体,一个颜色微红,一个则清冷,正是银河界的日和月,此情此景,与蓝星上的傍晚时分倒有几分类似。
回想前尘往事,颇多感慨,谁能想到昔日人人都要欺凌的贫苦少年,此时却竟然稳居仙界,更有甚者,也许便是将来的三界共主。天麟抬头看看天上日月,不忍骤然离去,遂显出身形,在天际慢慢飞行。他且思且飞,不知不觉,竟已是夜间时分。
天麟突然感到乾坤神囊中麒麟玉牌的震动,心中一喜:莫非是雁雪竹呼唤自己?他自从飞升之后便无音讯,也不知现在何地。天麟早听青姨说过,此物乃是仙界宝器通讯玉箓,是仙人专门用来互相联络的,也是特异之物,多年都未见有人使用了,据说每一块通讯玉箓都有个特定的号码,以神识催动,便可以定向呼叫。而唯一知道自己玉牌号码的,便是雁雪竹,遂连忙取出来一看,只见麒麟玉牌放射朦胧白光,似一块圆镜一般,里面却是空空如也,并无雁雪竹面容,心中奇怪,叫了两声:“喂!”并无人应答,随即白光敛去,回复原状。天麟因并不知雁雪竹号码,也无奈,只好将玉牌收起。
蓦地一股异香传来,天麟只觉头脑猛然一阵昏眩,几欲坠下地来,随之眉心之处传来一股清凉之意,头脑顿时清醒,连忙稳住身形,却听到一声惊咦,不由一惊,停住身形四望,四周茫茫戈壁,绝无人踪,心下颇为诧异。又想此等荒凉之地,何来异香?自己头脑昏眩,莫非与这香有干系?想要追索这异香的来处,却早已随风飘散,无可觅寻。
正迷惑间,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暴喝:“夜魔!那里走!”天麟不由大惊:夜魔!连忙朝发声之处飞去,绕过一座山头,猛然发现地上一滩鲜血,四处一看,尽是模糊血肉,断臂断指散了一地,观之令人作呕,正如那小二所说的一般,看来又有人遭受夜魔之害。
天麟皱着眉头四处查看,好在头颅相对比较完好,面容依稀可以辨认,仔细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原来此人赫然竟是雁雪竹。他与雁雪竹虽只有一面之缘,但对他的面容却记得甚是清楚,尤其雁雪竹额头之上有一条疤痕,虽经化仙池水浸泡,依然没有消除,天麟由此可以断定此必是雁雪竹头颅无异。连忙四周寻找他的麒麟玉牌,却哪有踪影?四周除了他的残肢之外,便是粒粒黄沙。
他雁雪竹一心要飞升成仙,哪知成仙之后不久,却落得形神俱灭,天麟虽与他没有深厚感情,见他如此惨状,也不有凄然,随即将他血肉收拢,埋于地下。又寻了一块大石,竖于坟前,上书“雁雪竹之墓”五个大字。
堪堪掩埋完毕,忽闻身后一声叹息,不由心头大惊,谁人竟能无声无息靠近自己身后?猛然回头,却见身后立着一个黄衫男子,满头银发。但看面容,不过十八九岁少年公子模样,容貌之俊美,虽不如天麟,也是生平仅见,尤其温文尔雅,气质不凡。
那少年见天麟猛然回头看他,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到来,也不由一愣,随笑道:“惊扰公子了。公子高义,与此人素不相识,竟为其铸坟立碑,小弟绝命,钦佩不已。”
天麟不由一怔:绝命?竟然有人叫这种名字?遂拱手道:“小弟南宫天麟。实不相瞒,此人乃是在下旧识。”
绝命一听,连忙止住笑容,赔罪道:“小弟不知死者乃是南宫兄旧友,唐突之处,还望见谅。”
天麟忙道:“不敢。也算不得旧友,不过是一面之缘罢了,许久不见,想不到竟在此遭遇不幸,实不忍其曝尸荒野。”
绝命道:“原来如此。不知南宫兄欲往何处?怎会在这荒凉之所?”
天麟道:“小弟在这里闲逛,正要赶回太皇城,猛然听到有人惊叫夜魔,便赶过来看看的,不想竟遇到旧识丧命于此……”言罢长叹一声。
绝命心中大喜,因见天麟神情不乐,顿时敛住笑容,道:“真是巧得很,小弟也正欲回转太皇城,不如一道回去罢。”
天麟微微点头,说道:“这么样巧,正好一路回去,不知绝命兄在何处落脚?或者本就住在太皇城?”
绝命摇头道:“小弟并非氤氲山人氏,因在太皇城等候几位朋友,就在城中客栈落脚。莫非南宫兄居住在氤氲山?”
天麟道:“小弟也是刚到氤氲山,目前暂在太黄仙居落脚。”
绝命闻言更是大喜,忍不住笑道:“正是与南宫兄有缘,小弟也正在太黄仙居落脚。”天麟也不有心中一喜,道:“这更好了。”遂一起飞往太皇城,一边说道:“绝命兄怎会来这里?”
绝命叹息一声,说道:“说来实在惭愧,小弟因听说此地有夜魔肆虐,以致人人自危,特来此会会这夜魔,谁知还是晚来一步。小弟到时,夜魔已然然将贵友元婴吞噬,小弟追了一阵,也被那夜魔逃了,实在愧煞,若早来一步,也不致有此惨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