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灵魂后才能完全寄居进去。若这妖精真的出生了,三岁前为人,过了三岁后,身体逐渐生出异相,八岁为妖精,十岁便要妖性大发了!”
“嘿,这麝鹿真是变态啊!自己有母鹿不去搞,非要跟找人……”他又偷眼看了看花耳。“我不是说你啊,你是好人……好狐狸,你善良,不会坑人,你看这麝鹿王这么做不是要害死三婶子吗?”
花耳努起小嘴耸了耸肩说:“恩公对不起,花耳帮不了你,麝王的法力很强大,花耳不是它的对手。”
“我体内的力量可是它的对手?”
“这个不好说,恩公体内的力量乃是上古神力,就连大罗神仙下凡都奈何不了你,但前提是,你可以完整的驾驭这上古神力!”
无双说,这些山里人性情淳朴善良,是他们收留了我和马二爷,我必须救她,还他们这个人情。就算我没有那上古至宝,我也要去找麝鹿王,你能带我去吗?
花耳想了想,告诉无双麝鹿王住在九泉圣殿,九泉圣殿隐藏在一口清泉下,寻常人是看不到的。她只能告诉无双如何找到那口灵泉,至于能不能进去九泉圣殿那就要看无双自己的造化了。
第二天一早,无双提前给马二爷准备了早饭,并告诉他,我和马丫去山里再给您老采点补药去,您老这几天就受点委屈,没意思抽烟,再没意思就睡觉,千万别下地。
“小爷你糊弄的了别人还糊弄的了我?你这小子,从小就是我看着长大的,你崛起屁股要拉啥屎我都知道。你是不是要去找那头麝鹿王?”马二爷责问他道。
“啊,您老既然都知道了就得了呗,还说什么呀?别跟谢家人说,免得人家担心。”无双一副嬉皮笑脸满不在乎的模样。
马二爷问马丫说小憋宝客,恐怕就连你爷爷在世时候也不知道如何对付这麝鹿王吧?要不然他早就割去它的鹿茸献给我大哥了。你们俩千万别逞强,咱在这儿只不过是借住几日而已,大不了多给谢家人点钱,用不着搭上性命。
马丫满口答应,告诉她,自己小时候曾经听爷爷说过擒捉公麝鹿的法子,让马二爷把心放到肚子里。
。。。
第1329章 狼狈为奸
闲话少说,这二人随便吃了口东西就走进了岭子里的荒林中朝着昨夜花耳指点的方向寻去了。し花耳告诉无双,那次三婶子也是误打误撞走进了人家麝鹿王的地盘,这才中了人家的迷惑。麝鹿这种动物性情原本温和,只有在冬季发情的时候才会暴躁不堪。夏季的时候想寻找麝鹿很简单,它会把尿液洒在固定的区域来提醒同类这里是它的地盘,至于到底是什么气味嘛,白毛黄仙可以闻到。
现在恰好是盛夏时节,这家伙除了白天偶尔出来吃点草外基本都会睡大觉。你们若是找到它的气味,可以在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去寻它,阳气最重的时候,也是麝鹿困意最浓的时候。
“小爷,我们为什么要找麝鹿王?就没有其他法子取出三婶子胎儿的妖魄吗?”马丫不解,问无双。
无双告诉她,那胎儿体内的妖魄其实就是麝鹿王,麝鹿王修行了上千年之久,依旧无法幻化人形,因为它是恶修的动物,而且又心性愚笨,不能跟狐仙比。修行了这么多年它还不能化作人形所以就动起了歪脑筋,现在三婶子胎儿体内的妖魄,就是麝鹿王一半的元神。
换而言之,他们如果能杀死麝鹿王,三婶子体内的妖魄也自然而然地魂飞魄散了。
山路崎岖,并且经常还会碰到其他猛兽出没,有些大型动物不怕人,甚至半道上还碰到了两只熊瞎子袭击。幸好无双肩膀上蹲着白毛黄皮子,那兴安岭中的动物一见了白毛黄仙撒腿就跑,就跟见了瘟神似的。
“喂,小白,你这么厉害吗?我怎么不觉得?你要真这么厉害为啥非要跟着我呀?在你的山里做山大王多好?”无双倒提着小白毛茸茸的大尾巴问道。
小白一个挺身爬到他的胸前,从他兜里掏出了一块大白兔奶糖咬了起来,看那沉醉的表情就知道。这是个小吃货!
“你个没出息的玩应,就一块糖就把你馋成这样?你也有当汉奸的资质!”他拍了两下小白的脑袋煞有其事地责备道。
谁知,这次小白竟然蹦到了地上,双脚支撑着站了起来,两只小爪子在胸前是手舞足蹈地晃悠着,嘴里边还吱吱吱地怪叫个不停,估计是在说主人的嘴太恶毒吧。
“你个小畜生,老子说你几句还敢顶嘴了是不是?”
“小爷,不对劲儿,好像有危险!它是让咱们先躲起来!”马丫读懂了小白的意思,赶紧把无双拽到了一片灌木丛中藏了起来。
在山林之中出没的基本都是动物,动物不仅耳朵尖,鼻子更尖,稍微有点异样就瞒不过它敏锐的洞察。
没等他们站稳脚跟呢,顺着荒草间的缝隙一看,前边林子里竟然出来一头狼,那狼的个头可不小,就跟头小狮子似的,浑身的毛发锃亮锃亮的,一看就没少吃肉。
“不就是头山狼吗?一枪崩了算了!”无双没当回事,小声嘀咕说道。他从腰间就抽出了枪,却被马丫按住了。
“嘘!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这不是普通的山狼,这狼又叫狈眼!顾名思义,就是狈的眼睛!你别动,千万别出声,咱们再看看。”马丫小声嘱咐无双说道。
无双半信半疑看了看马丫,又看了看白毛黄皮子,现在就连白毛黄皮子也不再是那么嚣张了,也跟着马丫俯身若在灌木丛中偷眼观瞧着。看来还真有好戏上演。无双耐住性子压低身子潜伏在草丛中也没敢动弹。
那个被叫做“狈眼”的山狼大摇大摆地走近,先是用鼻子贴在地面上嗅了嗅,它好像也闻到了人的气味。糟了,他们可以不出声,但身上的气味却是难以掩盖的。这么下去肯定要被发现。
噗……噗……噗……这时,小白突然崛起屁股放了个大臭屁,顿时,一股昏黄的气体从这小家伙毛茸茸的大尾巴下喷了出来,那才叫个鲜美呀!熏的无双和马丫脸都绿了,只好强忍着捂着鼻子暂时收了呼吸。
狈眼顺着无双和马丫留下的气味就追寻了过来,可没走几步竟然闻到了黄皮子的臭屁。气味断了,它只好无趣地又退回了树林中。
“你个小畜生,你想熏死老子是不是?不是跟你说不许放屁的吗?”无双又拍了下小白的脑袋。
“小爷,别说话,它没走远!”马丫捂住了无双的嘴,又把他按进了灌木丛中。
马丫不愧是憋宝传人,岭子里的动物都什么习性她太了解了。只见那头狈眼退回去没多长时间,又露头出来了,这次跟上次不一样,这健壮的山狼背上多了一个东西。它的后背上竟然驮着一只稍微柔弱些的老狼,那老狼老到啥程度?脑袋上的毛都掉光了,身上的毛本来就不多,就这么几根秃毛还乌突突的。
那老狼好像天生残疾,两条后腿十分短小难以**行走,别看这狈眼长大凶神恶煞地,倒是甘愿做它的双脚把它背在后背上。
是它?这头瘸狼不是别的,正是无双他们上次在********大草原上遇到的那头聪明的老狈!这狈还没等靠前,无双就已经在它的那双老眼中看到了聪慧的精光。这家伙如果是人的话,绝对是三国的孔明,大明的刘伯温了!几次都是靠着它的大智慧,狼群才幸免遇难,生生从无双的手掌心里逃走了。
没想到,这次竟然在兴安岭里又遇到了它?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无双暗自把手搭在了腰间就准备抽枪。现在它们的距离还太远,自己的视角又不好,只要它们再往前靠前,无双就能解决掉它。
狈眼很健壮,驮着老狈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停住了。那狈的一双眼睛就跟狐狸似的贼溜溜直转,它迟疑了片刻,用残疾的两条后腿磕了下狈眼的背脊,那健壮的山狼赶紧转身驮着它跑开了。
“咱们暴露了吗?”无双问马丫。这头老狈实在是狡猾无比,几次三番地从无双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
第1330章 围猎
“应该不会。”马丫也十分诧异。“小爷,你看,看没看见树丛中藏着的那双绿色眼睛,它们也藏起来了,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
二人也没敢大声说话,也学着两头狼的模样藏了起来。不出一分钟,突然就听荒野间传来了哗啦啦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啃噬着青草。那声音越来越近,无双和马丫的心也跟着悬到半空。
哗啦……一只硕大的犄角从树叶间顶了出来,我的天,那家伙的一对犄角错综复杂地缠绕在一起,就跟树根似的,它在最前端留了两个较为尖锐的犄角顶,马丫看着这家伙犄角上的纹路判断,1000年的修为都给人家算少了。
紧接着,一头健壮的雄鹿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这家伙太大了,说它向鹿,倒不如说它像马,尤其是那四只健壮的大腿,估计要让这家伙踢一脚肯定没命了。
这家伙身体上的毛发很咋,啥色都有,不过身上可是油光锃亮的,它的营养挺好,也很挑食,无双看它低头不停地在草坪上来回拱,好像是在寻找什么,它可不吃那些普通的青草,而是在寻找一种四瓣叶子的小草,并且,只吃这种植物的嫩芽。
是通天蕨,这种蕨类植物属于活化石了,远古时期就有了,现今仅有我国兴安岭秘境中可以寻到些许。这种通天蕨含有剧毒,但刚刚生长出来的时候口感极佳,并且毒性也没有那么强。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飘香,这股香味无双闻不到,只有所有雌性生物才可以嗅到它的特殊意味,其中也包括女人。
马丫嗅到这股香味儿后就觉得浑身燥热不堪,心里七上八下的,也说不清那是个啥感觉。她赶紧从腰中掏出个小瓶子,打开盖子闻了闻,这才强把那香味压了下去。
哗啦啦……树丛中又晃动了起来,这次,是从那头老狈躲藏的方向传来的。麝鹿王很机警,立刻抬起头来盯着那边的灌木丛做好了战斗准备。它的两条后蹄子不停地刨土,而且还在地上撒了泡尿,它在用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告诉对方,这里是自己的地盘,不容其他野兽入侵。
突然,一个黑影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竟然就是那头狈眼!那狈眼也十分健壮,长着尖牙利齿,它站在麝鹿王面前呲牙咧嘴不停地咆哮。相对比,这两个家伙旗鼓相当,谁也不愿后退。
无双心想,这老狈狡猾无比,怎么只派了一头狼王来捕猎麝鹿王?这家伙可是灵兽之王,没那么好对付。一头狼再凶,对于麝鹿王来说那可是以卵击石了。
嗷……嗷……嗷……狈眼仰天长啸,发出一声声令人胆寒的嚎叫。紧接着,从它山后的灌木丛中,竟然蹭蹭蹭连续窜出来七八条凶猛的豺狼。这些豺狼立刻把麝鹿王团团围住,张开爪子就打算冲上去扑咬。
“这些山狼死定了!”马丫断言道。
“死就死吧,狼是群居动物,捕猎时候一般都是群狼一齐围猎,不管遇到多可怕的猎物他们总能仗着凶猛的狼性战胜对方。虽然这麝鹿王修为高,不过遇到群狼也够它喝一壶了,咱们就在这儿看热闹,待它筋疲力竭时再坐收渔翁之利。”
疙瘩瘩……疙瘩瘩……灌木丛中传来野兽磨牙的动静,这是那条老狈正在向群狼发进攻命令。
群狼早就跃跃欲试了,它们气势凶猛,阵型也很整齐,仔细去看会发现,它们围住麝鹿王这个圈子只有一个方向有一个小缺口,麝鹿王如果不敌群狼只能从那个方向突围而逃。如果无双没猜错的话,那狡猾的狈这么安排也是故意的,麝鹿王从这边突围出去后,必定又会遭遇其他豺狼的袭击。
这麝王是兴安岭中的灵兽之祖,它常年生活在野生环境下按理来说肯定也识得狼性,可它却毫无畏惧,依旧站在原地圆瞪着双眼不曾退却,仿佛在它眼中,这群兽性大发的豺狼与自己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面上,它们是兽,而自己是仙!
嗷……所有豺狼同时扑了上去对它发起猛攻!
就见那麝鹿王低下头,后腿发力,瞅准了一个方向直接顶了出去,它冲的这个方向也有一头健壮的豺狼与它面对面扑咬过来,恰好那家伙高高跃起扑上来,麝鹿王奔跑的速度又快,这家伙竟直接在半空中就撞到了麝鹿王的犄角上。
嗷……额……一声凄惨的嚎叫,刚才还凶猛异常的豺狼转瞬变成了一只受了委屈的狗儿般呻吟惨叫了起来。它被麝鹿王的一对鹿角刺穿了肚皮,鲜血和肠子洒了出来,当场毙命。
嘭嘭……麝鹿王杀死这只豺狼后没有动,原地撅起两只后蹄子猛踹了一脚,身后的两头狼又被它踢中了脑门,登时脑浆迸裂,这次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出来。
猩红的鲜血染红了麝鹿王光滑的皮毛,它抖了抖,狼血从它背上滑落而下。
狼是动物界最凶残最凶狠的动物,没有之一!但这群狼却被麝鹿王的霸气彻底吓怕了,这下可好,再没有一只敢轻易靠近麝鹿王了。它们由功转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