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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貌幌铝艘环荨蹲锛黑罚衔约旱男形ヅ松咸臁D鞘俏薹ㄓ谜B呒馐偷脑帜眩飞献钌衩氐娜伪ㄖ唬退⒘械氖怯《鹊哪阕俊4锫匏狼鹗聛熂投砺匏沟耐ü潘勾蟊ā!笨龅蜕怠@习宓愕阃罚肮1908年,通古斯的原始森林里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好像太阳提前升起,森林成片倒下,巨大的蘑菇云升起,莱茵河边都能观察到那次爆炸的火光。至今人类能够达到那种效能的武器也只有核武器。“但是 1908年‘原仧子弹之父’奥本海默才四岁,还是个小屁孩儿,还有37年那帮美国人才能造出原仧子弹。可核爆,却提前发生了,”老板瞥了凯撒一眼,“虽然以前不认识,不过对于龙族,想必大家都知道不少,不用隐瞒什么,通古斯大爆炸是言灵‘莱茵’导致的,序列号113的高危言灵。”“公元1626年,中国人也不可能拥有核弹,那么王恭厂大爆炸,也是因为某种毁灭性的言灵。“凯撒低声说。“是的,核武器的关键技术在于放射性原料,美国人在橡树岭制造了巨大的设备,融化了数万吨纯银为导线才制造出有效的分离设备。但是对于太古龙类,他们根本无需借助什么设备,仅靠精神堡烈酒可以制造出类似核爆的高温和冲击波效果。这是龙族技术的巅峰,不可思议的另一种技术领域,他和人类技术的区别其实就像是实数和虚数的区别,欧式几何和非欧几何的区别。印度长诗《摩诃波罗多》曾经记述过莫恒卓?达罗的毁灭,那曾是一座辉煌的大城,消失在一场巨大的爆炸中,长诗中说‘空中响起轰鸣,接着是一道闪电。南边的天空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太阳耀眼的火光把天割成两半……房屋、街道及一切生物,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天火烧毁了……这是一枚弹丸,却拥有整个宇宙的威力,一股赤热的烟雾与火焰,明亮如一千颗太阳,缓缓升起,光彩夺目……可怕的灼热使动物倒毙,河水沸腾,鱼类等统统烫死;死亡者烧的如焚焦的树干……毛发和指甲都脱落了,盘旋的鸟儿在空中被灼死,食物受染中毒……’”“听起来和核爆没有任何区别。
”恺撒说。“但是那部长诗写于公元前四世纪。”老板挑了挑眉毛,“而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三次灾难都是龙王苏醒导致的。而公元1626年,也有一位龙王在这里苏醒,他也许就是你要找的。”恺撒沉思了片刻,“既然王恭厂是制造和储存火仧药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是火仧药爆炸呢?我读过一些关于火器的历史,明朝是中国史上火器装备最多的时期,丰臣秀吉从织田信长那里学到了使用火器作战,他的军队里每十人便有一人拿着火器,他认为那支军队可以天下无敌,于是想借此进攻朝鲜挑战中国。但他在朝鲜半岛遭遇明朝军队才发现,明朝所谓的‘神机营’,是一只完全用枪武装的军队,人手仧一枪。神机营的注定,必然也有很多火药。”“是的,中国人是黑火药的行家,但王恭厂大爆炸是数万吨tTNT炸药的当量,”老板摇头,“黑火药的威力才能造成那样的爆炸。这相当于给每个神机营军人配备一吨黑火药,可能么?他们又不是炸弹人……”“我知道也有人把它解释为地震、火龙卷或者大气电离。”恺撒说。 “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说明那场爆炸里所有异象,巨大的冲击波甚至能把一只重5000斤的石狮投掷一公里到宣武门外。”老板把茶杯放在桌上,“因为它无法被科学解释,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领域,足有2平方公里之大,领域内一起都被摧毁。” “越是致命的言灵,领域越小,2平方公里的毁灭性言灵领域,听起来就像是神话。” “所以只有少数龙类能做到,譬如说……龙王。”老板转身,手指探进青砖墙缝中,用力抽出一块砖,伸手到墙里摸出了一个蜡染的蓝色布包。他看了恺撒一眼,缓缓地揭开那个布包,里面是一本毛边纸的册子,手抄本,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纸页脆黄,封皮上写着“天变邸抄”四个墨字。恺撒接过那本册子,小心地翻看。 “以前淘到的货色,明朝时候的古书,纸是桑树皮和龙须草制的,后人仿造不起。这是明朝不知名作者的笔记,记叙王恭厂大爆炸,是民间文献中资料最丰富的一种。虽然它里面记述的有些事太过玄异,比如爆炸前的异象提早一个月就出现,观象台上成群的鬼车鸟聚集,嘶叫声如同哀嚎。但是‘鬼车鸟’并不是种现实存在的鸟类,它也叫做‘(对不起这两个字真不认识…是鸟的名字)’或者‘九头鸟’,它曾经有十个头被周公射掉了一个,只剩九个,长不好的脖子里总是滴血,大的鬼车鸟翼展有丈许,是种地地道道的鸟怪。如果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大概能够改写生物学史。”“这是孤本?”恺撒扬了扬那本书,“一本明朝手抄本你准备卖20万美元?” “不,遍地都是。但是……”老板顿了顿,“这本的内容和传世的《天变邸抄》都不一样,它里面多出了一大段内容,有关于堪X学(学识不精…中间那个字不会 大意是风水学…我错了…)” “堪 ?”恺撒一愣。 “就是风水学,中国人相信这是一门科学,寻找龙脉什么的。这本书最初的作者是个风水师,他的工作就是在北京城里帮人寻找龙脉,好确定下葬的吉穴。他详细记述天变的原因是,他认为这场灾难截断了龙脉。” “这得是一本多神棍的书。”恺撒说,“不过听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线索里。确实藏着条龙。” “这本册子里详细地记录了他在北京城里如何寻找龙脉,明朝时的北京和现在的北京在基本相同的地址,只是有些地名改了。”老板递过一张折叠好的老旧牛皮纸,“20万美元卖这本书,附赠一张大四开的明朝老地图,怎么样?价格还可以吧?” 恺撒接过那张牛皮纸,“也是你以前淘来的的宝贝?” “不,中国地图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次印刷,我用了八年,在二环里遛弯总带着它,要不是看是大客户,可舍不得轻易出让。”老板很严肃爆炸发生时,“天空晴朗,万里无云”。从东北方向传来一声闷雷似的轰响,隆隆的声音渐渐向西南移动。突然一声巨响,王恭厂方圆十几里顿时涌起漫天的灰土,紧接着天色便昏暗下来,不一会儿就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了。人们只觉得大地猛烈震撼起来,数万间房屋轰然倾倒,许多大树连根拔起。王恭厂附近的象房被震塌,象群仓皇奔逃。人们惊魂未定,王恭厂又是一声轰鸣,地面突然迸裂,出现两个十几丈深的大坑。只见从坑中升起一股股烟云,飘飘然向东北方向滚滚而去。石驸马大街上有一5000斤重的大石狮竟被掷出顺承门(今宣武门)外。西安门一带,米粒大小的铁渣在空中飞舞溅落,长安街一带,不时从空中落下人头,有的仅剩眉毛和鼻子,德胜门外尤甚。密云境内,居然飞来20余棵大树。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死伤的人无论男女老幼,许多人都是赤身裸体”。恺撒耸耸肩,笑笑,“再加个赠品吧。”他指了指墙上那套嫁衣,“那身衣服。” 老板拉下脸来,“我没有漫天要价,你也不能坐地还钱吧?那身衣服光缎子就花了我四千多块,挂价两万八。” “没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上,”恺撒从怀里摸出一张银色的卡片放在那个纸袋上,“这张卡是白金质地,花旗银行送给黑卡客户的纪念品,换那套喜服。” 老板把白金卡片练着纸袋一把抓过,“归你了!真有眼光!现在要找那么好的正统旗袍裁缝可难了!” 恺撒站起来,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喜服,“那张侧脸是你画的?” “随便临摹几笔,我当初也学过点花鸟,还会写毛笔字,我当初大字报写得很好…”老板沾沾自喜。 “有点像她。”恺撒满意地点点头,“会很配她” 他提着包好的喜服走到凤隆堂的门口,忽然回头,看着趴在柜台上数钱的老板,“林凤隆先生,你说你不会说德语,从小生活在中国。可你有很好的理科背景,你了解核原料分理技术,你甚至知道言灵序列表,那张表格最终完成是在1972年,‘莱茵’这个名字也是1972年才确定的。谁教你这些的?” 老板一愣,笑着搓手,“上网啊,我上网学习。” “谎话说得真蹩脚,我不喜欢和说谎的人做交易,”恺撒淡淡地说,“不过这本书是真的,所以我愿意付钱。但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目的,我保证你会后悔。” 他走出门去,在背后放下了棉帘。595楼红酸枝木的屏风后走出了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恺撒和老板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那里,和黑暗融为一体。 “现在放心了?都是按照你们说的,我可没有多说什么奇怪的话。”老板看也不看那个人,继续数钱,“你听这个壁角很容易被发觉,他现在的言灵是‘镰鼬’领域内一切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你可以中和他的领域,”年轻人说,“那本书里真的有龙王的线索?” “应该就隐藏在里面,但我找了几十年都没找到。”老板耸耸肩,“不过既然他是加图索家选中的继承人,应该比我有本事,而且…找沉睡的龙王和苏醒的龙王,难度完全不同。这几天微小的地动越来越频繁,就像你们猜测的那样,他快要按耐不住了。”他把数完的钱塞回纸袋里,塞进收银的铁盒子里,“你们还应该付我 250万美元的尾款。” “恺撒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尾款已经打进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年轻人皱眉,“你不该是一个对钱那么在意的人。” “作为一个老人,我没什么别的追求了。”老板笑笑,苍老的脸像是一朵绽开的菊花,“你们花了500万美元从我这里买到那本书,又让我出面转手交给他,太绕圈子了,不能直接给他么?” “他对于家族的安排,一直有些抗拒。”年轻人说,“还处在叛逆期吧?“这样他就会认为凭着自己的力量杀死了龙王?哈哈,那只会增加年轻人的叛逆吧。”老板说。 “不用担心,所有骄傲的鸟,有一天都会飞回巢中。”年轻人抬头,看着白墙上那个女孩的侧影,喜服被取之后,露出了下面写意的线条,只是漫不经心的两笔,勾勒出女孩挺拔的身姿。 “你是照着陈墨瞳画的?”年轻人皱眉,“这样太冒险,如果恺撒看出来,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我对自己的画技有信心, ”老板笑笑,“而且那个女孩子很漂亮,确实是一个值得入画的人,如果作为人体模特会很惊艳。” “别这么想,如果那样恺撒会杀了你,他未必做不到。” “随口说说而已,而且,我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关了这个古玩店,离开这里吧。是的,在名单里你已经被划掉了,但这么多年,你的老朋友昂热一直在找你。他知道你还没死。” 年轻人冷冷地说,“弗里德里希.冯.隆先生。” 老板的脸沉了下来,“弗罗斯特太多话了,他不该跟你说起我的名字。我希望知道我名字的人到你为止,帕西先生。” “对我没有保密的必要吧,”帕西轻声说,“反正我也是个活不太久的人……” 他指了指墙上写意的人影,“那张画能拓下来么?我买了。”
5、美好的一日
“今天出去逛逛么?我给你买了件礼物。”恺撒一边开车一边发短信。
秋天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天空高旷,道路两侧的树上都有金色落叶翻飞而下。他就像个出门遛弯的八旗子弟,开着一辆敞篷小车,慢悠悠地在老城区溜达,车后坐上架着刚买来的楠木鸟笼,里面还有一只能学人话的八哥,副驾驶座上摊开一件大红色的嫁衣。
“我已经自己出门逛了,不去找你了,你来找我吧。”几分钟后诺诺回复。
恺撒愣住了。他当然不介意去找诺诺,但是他不知道诺诺去哪里。他试着拨诺诺的电话,手机已经关机。
“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妞。”恺撒有点无奈。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诺诺什么,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他不知道诺诺心里到底有什么,所以就更加喜欢她。
其诱惑力好比虽然不知道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有什么,但是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想挖开来看看。有时候恺撒觉得诺诺距离他很近,有时候分明拨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又觉得捉摸不透,最初叫诺诺“小巫女”的就是恺撒,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巫女所做的一切,她跟你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她有时候会聚精会神捏整整一个下午的软陶;有时会喝上半瓶威士忌像小疯子一样和苏茜坐在窗台上唱歌;有时候她会独自去酒吧条一整夜的舞,红发摇曳,引得十几个男孩围绕着她;有时候却能扎扎实实地坐一整天啃书本,带着黑色胶框眼镜,好像个完全不懂外面世界的学术妞儿。
暑假的时候恺撒和她旅行去斯德哥尔摩,诺诺摸着窄巷中的高墙,闭着眼睛,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