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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我只是实话实说……」高琬真甘冒顶撞老爸的险,忍不住要为好友讲话。「暖暖有什么错?她那个妈妈,连她自己也很少见到啊,为什么她要为她妈妈所做的错事负责任?这样的她太可怜了。」
「别说了,小真。」高淇连忙把侄女拉到身边。
她可以了解二哥为什么非走不可,就算二哥可以跟那个女孩在一起,他们的爸爸能够接受那女孩当媳妇吗?
这是不可能的。
他们三兄妹都知道,父母鹣鲽情深,当年若不是有他们兄妹三人要扶养,他们老爸早追随慈爱着他们的母亲而去了。
二哥做这样的决定,想必内心早已经过一番煎熬。
他是个对感情很认真的男子,过去只有依青姊一个女朋友,在依青姊过世那么多年之后,好不容易又对一个女孩子心动了,他一定是非常认真的。
就算他对那女孩放不开又如何?他非得先顾虑到老爸的心情,万不能去爱一个会令老爸看到就想起伤心事的人。
爱情碍…她感叹的低吟,当选择分开之时,未必就代表着可以舍,有时是在千万般无奈之下才舍,她现在懂了。
「时间快到了吧。」高百聪不想阻止儿子的决定,因为,他并没有把握去接受那个儿子爱着的女孩。
与其如此,长痛不如短痛,为了避免未来的纷纷扰扰,他宁可儿子暂时离开台湾疗伤。
会走过来的,他相信儿子会走过来的,当年依青那乖巧的女孩过世时,儿子不也走过来了吗?
「我走了,老爸,保重身体!」高城牵动着嘴角,他的眼神与兄长交会,知道兄长会照顾老爸,他放心了。
这里没有什么令他放不下了,除了……
他的脑中掠过一双总是热烈凝视他的澄澈水眸,他的心飘过一抹清灵秀丽的纤细身影。
不能再想她了,她是他今生永远的愧疚,离开台湾这块有她的上地,这也是他做过最不负责任的一件事。
当爱情与亲情摆在眼前时,他选择了亲情,选择了下伤老爸的心,这样的他,已经失去了说爱她的资格。
「老师——」
这个熟悉的声音让他浑身一震。
所有人的视线都转到了前方,出境大厅并不大,那声呼喊是引人注目的。
暖暖气喘吁吁的苍白着一张脸,她一离开手扶梯就急促的对高城奔过去,她大病未愈,身体虚弱,但伴在她身边的吴芃旋连捉都捉不住她。
「暖暖!」高琬真喜见好友的来到。她原本就想悄悄通知暖暖的,可是在她们六个梦的决议下,她放弃了。
原因是——相见不如不见。
如果让暖暖来送她小叔叔,只是增加暖暖的心痛而已,目送心爱的人离开,而且这一离开可能是永远,这怎能不叫人心痛呢?
「老师!」暖暖奔到了高城面前,她重重的呼吸着,周围有陌生人,也有高城的家人,但她眼中只有他。
高城苦涩的凝视着她。她好憔悴、好瘦,虽然这段时间他刻意不去闻问她的种种,但他却无法停止自己的想象。
他想象她的心痛、她的哀愁、她的消瘦,而她……也果真如此,她还傻得不懂得调适自己。
「老师,那首歌是这样唱的——」她温柔的低吟,「他们说世界上没有神话,他们说感情都是虚假……」她顿了顿,眼眸一瞬也不瞬的凝视着他。「可是我不那么认为,我相信这世界上有神话,我相信或许抉择是无奈的,但感情一定不是虚假的。」
他的心一揪,五脏六腑都泛起了痛楚。
她懂得他的无奈,原来她都懂的。
「我说的对吗,老师?」她眼里含着泪珠,嘴角却微笑了一下。「我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资格爱你了,但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我等你五年,等我真正长大了,等你和你的家人肯原谅我母亲了,我们可以再相见吗?如果五年后,我们的事已变成过往的神话,你找到了你的人生,我也找到了我的方向,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忘掉这曾经有过的神话!」
高城动容的看着她。
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他应该摇头,拒绝她这个但书很多的后路,连一点点希望都不留给她才是最好的。
但是他的头始终摇不下来。
「我们真的连半点机会也没有吗?」见他迟迟不回答,暖暖酸涩的问他,同时拭去了颊上的泪痕。
看来她还是为难了他……
「咳——」高百聪轻咳一声,徐缓说道:「儿子,老爸年纪大了,不希望你离家太远,你还是留下来吧。」
他的话让所有人都无法置信的看着他。这代表着什么呢?
「老爸——」高城的眉宇之间尽是讶然。
看到那个高城喊老爸的人,暖暖顿时睁圆了双眸。
「大叔——」
是跟她情谊深长的邮差大叔,她把他当爸爸看待,在心烦和苦闷的时候,经常对他诉说心事。
高百聪微微一笑。把心里的重担拋开,这种感觉真踏实。
「丫头,妳的善良为妳自己开了另一条路,妳确实没必要为了妳母亲而赎罪,因为是妳,我才原谅,如果是别人,那可不一定了。」
他无法责怪这个女孩,他们多年来的忘年之交让他心中有数,她是个热情温暖又天真善良的好女孩,他想,这世上大概没有任何人,比他这个邮差更了解她是如何孤独的长大吧。
他老早想过,如果是他的女儿,他才不会让她过这样的生活,如果门户相当,他还真想收她为干女儿。
如今机会来了,丫头不可能成为他的女儿,他何不敞开心胸,接纳她成为媳妇呢?
虽然她是小了一点,居然跟他的孙女儿琬真是同学——但这些都不重要了,连过去的恩怨都可以丢弃,又有什么看不开呢?
「暖暖,太好了!太好了!爷爷同意你们了!」高琬真第一个高兴的跳了起来。
她是不知道爷爷是怎么跟暖暖认识的啦,大家当然也不知道,但管他的,结局圆满就好了,谁管过程呢?
「大叔……」暖暖忍不住向前拥抱住她的邮差大叔。
命运多么奇妙,她曾幻想过邮差大叔如果是她的爸爸该有多好,没想到老天真约实现了她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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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妳确定新娘都要化这么可怕的浓妆吗?」朱家仪忍不住皱皱鼻子又皱皱眉头,一脸的受不了。
饭店宴客厅的新娘休息室里,六个梦叽叽喳喳的讨论个不停。今天是暖暖的婚礼,她们其余五个梦当然是绝对的伴娘喽。
「这样很可怕吗?」暖暖有些担心的问。她也下习惯如此浓妆艳抹的自己。
「别听家仪胡说,妳这样一点都不可怕,妳很漂亮!」李蓉一把推开朱家仪。这个男人婆,只会吓新娘子,真不是个好汉。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噗哧一笑,暗暗为自己对朱家仪的形容词感到好笑。
「妳笑什么?」朱家仪斜睨着眼,敏感的问:「妳在笑我对不对?」
「笑妳就笑妳。」李蓉笑吟吟的。「反正今天妳又不是主角,等妳当主角的那天,我保证不笑妳总可以了吧。」
她嗤之以鼻的哼了哼。「我才不要像暖暖这么想不开哩,才高中毕业就急着结婚。」
「可是,」何思娴接口,「如果对象是像高老师这型的,我愿意耶。」
「还是小娴有眼光!」高琬真当然是站在自家叔叔那一边的。「而且我爷爷又超疼暖暖的,她嫁到我家来不会受委屈啦。」
「总之,看到暖暖和高老师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最完美的结局了。」戴雅羽微笑说道。
叩叩——
叩门声后,高城走进新娘休息室,他一身西装笔挺,精神奕奕,唇边带着柔和笑容。
「新郎等不及来找人喽!」朱家仪马上调侃的喊。
暖暖微微一笑,用爱恋的眼光迎接她的新郎。
「老师,客人都到齐了吗?」她对高城绽放一记清恬的微笑,她还是习惯叫他老师。
这一年多来,他们一起做了许多努力,包括使她古板的阿姨同意他们在一起,条件是她得继续完成大学的学业,另一个条件是,高城未来必须跟她一起管理曼雅集团。
因为她,他重新回到了建筑师的本业。
所以喽,现在他不再是她的老师,撇除了身分的枷锁,他们的自由度更大。
当然,两家人的仇怨因结为亲家而化解了,暖暖母亲内心的感激更甚于她,多年来内心的谴责,在她把女儿的手交给高城的剎那,获得了真正的平静。
「不是老师,是老公!」李蓉调侃的说。
大家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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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璎十二颗星星落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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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上篇后记的读友还记得吗?璎是在前往澎湖的前一天才完成《不要情》这本稿子的,然后花费了好一番工夫收拾行李,火速开车到新竹——那是大伙讲好的统一集合地点。
睡不到两个小时,璎就起来梳妆打扮了,因为凌晨四点半要集合。
真没参加过这种凌晨四点半就要集合的怪团耶。
等团员到齐后,上了游览车,车子直奔台北松山机常七点多的飞机,到了澎湖才八点多。
这时候,每个人都没有吃早餐哦,可是澎湖在地的导游却开始安排我们一天的行程。
首先去海中央海钓,璎一条鱼都没钓到,倒是拍了许多海天一色的美景。
回到陆地后,我们一团人还是没吃早餐哦,人人喊饿,可是导游已经安排第二个行程了——烤牡蛎。
我发誓,这是我一生中烤得最久的一次牡蛎。
九点多开始烤,一直烤到了十一点半,够久吧?
绝的是,从头到尾真的只有烤牡蛎,没有烤第二样东西,牡蛎是取之不绝、用之不尽的,随便你要烤多少都行,只要你有种把你自己烤的吃完就行了。
遗憾的是,璎对那好大一颗又软趴趴的牡蛎敬谢不敏,我只吃了一个还吐出来后,就再也不敢吃了。
为什么会让我们烤这么久的牡蛎呢?
解答——澎湖的游览车很少,他们是采接驳的方式,并不像一般的旅游一样,游览车是跟着游客跑的。
所以喽,当游览车把我们这一团送来烤牡蛎后,他得去接另一团,而万一另一团下车班机延误,也会间接耽误到我们这一团。
这种经验还真的满新鲜的,璎参加过大大小小的国内外旅行,向来都只有游览车等人的份,只有澎湖够属,是人等游览车。
第二个破天荒的经验在吉贝岛。
我们住在靠近海边的小木屋(就是书里暖暖住的那种),房间设备一切尚好,唯有一点非常傻眼。
居然没有淡水!
所以,当我们从海边玩完各项游戏,又湿又黏又咸的回到小木屋后,等着我们的是水龙头里流出来的咸水!
用咸咸的水洗澡洗头,很可怕吧?那根本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的,还要加上刷牙洗脸哦,用咸水刷牙漱口,超级噁。
所以喽,第三个破天荒的经验是——奢侈的用矿泉水冲澡。
方法是,先用咸水洗完后,再打开一瓶瓶的矿泉水冲洗掉咸味。
而第四个破天荒的经验是,璎下水浮潜了。
说起香蕉船或是水上摩托车等水上活动,璎在东南亚旅行时,多多少少都玩过了,可是浮潜,这真是全新的经验。
至于当时心情,我已经藉由女主角暖暖的心情描绘出来了,如果不是有个水中蛟龙的高手在旁边,我是死都不肯下去的。
第五个破天荒是买了无敌多的纪念品和名产。
T恤……数不清的N件,所有在台湾等着拿礼物的亲友团,人人都有份。
首饰……买得失去理智了,因为吉贝岛的贝壳饰品和美丽的奇石链镯太多了,璎是见一件爱一件,不知不觉,买了约莫一个月都戴不完的分量。
名产……合计买满了额外多带去预备用的两个大大的旅行袋,连在马公机场等飞机回台北时,还拚命又买了N包知名的花枝丸。
不要说璎败家,等你真正去过澎湖之后就会懂了,实在是不买可惜埃还有,去过澎湖之后,我才觉得自己是土包子。
看到麦当劳,我惊讶,看到漂亮的星巴克马公店,我更惊讶。
天哪天哪!我一直以为澎湖是个小渔港,除了看到晒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