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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统一四国不是我不愿,而是不能!
思及此,我依旧闭着眼睛,缓缓道:“虚名而已,不足挂齿——”
良久——胜熙凡轻轻的叹了口气,道:“熙凡受教了——”
听到胜熙凡的感叹,想必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唇角微微挑起,舒展了下身子,继续假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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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青歌求见——!”
“传——!”时至中午,自从和胜熙凡分工以后,一般这个时辰,如非急事,青歌不再进入中宫。我从软椅上坐了起来。
“陛下——南宫主子要临产了——”青歌冲进殿来,气喘吁吁的说道。
“预产期不是还有半个月么?怎么这么快?”我听到叶敏之要早产,顿时有些紧张,叶敏之的年龄不小了,还是头胎。想到这里,我立马飞身到了殿门口,往南宫奔去,背后依稀听到青歌和胜熙凡的声音……
刚到南宫,还没有进殿门,就听到婴儿哇哇的大哭声。我猛的刹住脚步,深吸了几口气,缓缓步入殿内。
自从上次修改了男子产子,妻主可以陪同的条令之后,产公们不再阻拦我。
孩子已经被产公带下去洗浴换衣去了,殿内只有一些侍人,白云牡丹和少阳均还没有赶过来。
看着叶敏之精神还好,想不到这个孩子刚开始折腾父亲那么久,出生倒快,不到半炷香的功夫,就生了下来。至少这孩子这次没有再折腾他这个父亲了。
我刚进来,迎上了叶敏之的眸子,似乎有些晶亮。刚才奔的太急,额头开始冒了汗珠,用袖中的帕子擦了擦,才觉得干爽了些。
“怎么样,身子有什么不舒服?”我拉着叶敏之紧张的问道,把了把他的脉搏,正常温和。他这一胎开头怀她的时候惊天动地瞎闹,生的时候也是惊天动地——惊天动地的快捷!不到半炷香全齐活!
“噗哧——”叶敏之没有回答我的问话,反倒笑开了。
“怎么了,敏之——?”看着叶敏之笑得灿烂的模样,我疑惑的问道。
敏之一手指着我,听到我如此发问,整个都笑翻了。
我赶紧把了把他的脉,刚刚生产,如此狂笑,莫非——
脉搏一如既往的平和,只是加快了些速度,那也是大笑所至……这就是白云和牡丹扶住少阳一起进门。看到敏之大笑的样子,也俱是一愣。待看清我摸不着头脑、左顾右盼的模样,立即大笑起来,尤其是那少阳挺着个皮球捧腹大笑,更加夸张。
看见我疑惑的样子……众人见罢笑得更加厉害了!我险些——都有些急了。
还是牡丹贴心些,看到我真的要急了,连忙从桌子上拿了一块小铜镜递了过来,笑着道:“你自己看看罢。”
我接过铜镜,往里一看,自己也愣住了。从中宫殿急冲冲来,手袖不由得扫过了墨汁,染上了袖子的帕子。刚刚奔来发汗,掏出帕子擦汗,自管紧张叶敏之呢,也没有留意。难怪众人发笑,我的额头一抹黑印横贯东西,实乃滑稽可笑。
“快擦了罢,别再耍宝了!”白云递给我一个干净的帕子。我接过来擦了一遍,印记稍微淡了些。
“都在取笑我,好啊,为夫不尊,胆敢取笑妻主,我看你们怎么再取笑?”我发力一路追踪,少阳刚走两步便被我扯住,看在他有皮球的份上,饶了他。敏之刚刚生产——也饶了他。牡丹没有武功了,追了几步,吓吓他也就算了。白云,重点是白云,无任何负担,我发力的追了来,后来想起,似乎刚刚是白云递给的干净帕子,最后也是小打小闹的牵着惩罚了一下——雨过天晴。
因为这个小插曲,叶敏之的孩子被我取名天墨——凤天墨。后来我才知道,是我错了,那坯子不应该叫天墨的。天墨——天魔,整个一个混世魔王。这是后话了,不提。
末了,由于太可笑了,以至于大家忽略了一个问题,如今终于发现了——叶敏之的眼睛恢复了。大家一起又庆祝一番,尘埃落定。
日子不经意的滑过,少阳的女儿倚在我的怀里,已经一岁了,叫凤天音。天音已经在学说话语,声音特别的好听,就像黄莺似的脆亮。当初听到她的哭声,我就觉得如同天籁般动人,随即命名——天音。只是这个女儿甚至比玉宙还要乖巧。少阳每次在我面前嘀嘀咕咕,总是嫌弃女儿少了些女子豪气。
我将天音亲自接过来教导,总算平息了他的胡乱嘀咕。后来才发现中了少阳的“诡计”。原来天音喜爱父亲,每日要父亲陪伴,让少阳少了很多时间去研究农业,这次使用计谋将天音发还给我。我明白少阳的计策,感于他对农业的痴迷,也就迁就他了。
在这些年的整顿,各国重新上了轨道。只剩下我那荒凉的沙漠——洪琪花园了。我清楚的记得,当初我购买这块地的时候,那帮臣子不屑的眼神。如今政务分流,我也减轻了许多,是建设我的私人花园的时候了。
国家虽然属于私人所有,但宫中的支付都有一定的份额,即使贵为帝王,也有自己的花销范围。建造私人花园如果动用国库,又要引起那帮谏臣的注意,到时候耳根又不得清静了。
这种感觉似乎像是刚创业的时候那样——刺激,也一筹莫展。
那时候凭借着火云国皇帝——当时的叶敏之花一万两黄金的一颗购买的“紫金丹”,打响了“紫金丹”的品牌,开始创业。又在百花楼拍卖了号称最后一颗“紫金丹”,被漠阳国丞相之女——任柯旭以二十万两黄金购得,送给莫少阳。
缘分就是如此的奇怪,酬得款项,开始创业,遇到了商业奇才——孟隆玉,引为知己,悉心经营洪琪商会,才成就如此霸业。
后来漠阳国有难,拍卖了洪琪商会购买了沙漠,余下的银两也暗中相助了漠阳国,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因果循环,终点又回到起点,也算功德圆满。
其实当初购买那片大面积的沙漠不光是为了相助莫少阳。更要紧的还有重要的理由——沙漠里盛产石油,这才是核心的部分。
石油的发现运用会加速四国的进程,也会造成世界的污染。机器化大生产虽然给人带来了便利,但并没有给人带来幸福的感觉。人生活的节奏变快,生活的目标反而会更加的盲目。
此举为何?该不该做?那一片废弃的沙漠下面,可能流淌着工业的血液,我要不要开动?为了那些臣子不屑的样子,我也应该争上一口气不是?可是就算石油现世,带来了财富,带来了工业化。可是人们悠闲的生活呢?优雅的环境那?是不是都有覆灭?
还有后世子孙的生活,水源也会慢慢污染。
如今清新的空气,优美的自然环境将慢慢不再存在,想到这里,我还要做么?我的责任是建设,不是破坏,不是么?可是这是比四国统一更大的创举,我要放弃岂不是太过可惜?
如果那人,他会做么?我想他肯定会做罢,那人是如此的想要证实自己的能力,努力的向高峰攀登,永不会懈怠罢……
若干年后,沙漠依旧没有人为动过,虽然有些遗憾,但看到人们不是像机器一样的忙碌,还有自己悠闲的时间;环境还是那么的美,至少空气还是那么的清新;孩子健康的成长,不用担心污染辐射的问题,我已经知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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