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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信,我一言既出,就必须变成现实。我就是法律。如果你不服气,你便死定了。如果我讨厌你,或不喜欢你让我做的事,你便死定了。如果你认为我错了,哦,操,你便死定了。死人不可能争辩、哀诉、唠叨、埋怨、发牢骚、吹牛皮、打小报告、指手画脚、评头品足,连他妈说话都不可能。因此,我解决与所有这些王八蛋们的争端的唯一方法便是,将他们赶尽杀绝!哦,上帝,我恨不得立刻就杀了你们这些人。我只消走到某座混蛋大都市的市中心,用强力杀伤性武器捣毁一切,而不需要给出任何的理由,任何的借口,也毋庸感到遗憾或羞愧……我并不在乎自己是否会在这场毁灭性的大屠杀中丧生,我唯一的打算只是尽可能多地杀死杀伤你们这帮混蛋,特别是像布鲁克·布朗这样的人。
在另一张网页上,埃里克公布了布鲁克的地址电话等个人资料,并罗列出数条布鲁克的“罪状”。再下一页,埃里克悬赏若干美元,敦促所有读到这些内容的未来杀手取布鲁克的首级。
布鲁克的父母吓坏了,他们将埃里克的全部网页打印出来,交给了警方。从此,布鲁克和埃里克有差不多一年互不搭腔。直到本学期开学,两个人非常偶然地同时选修了哲学课和写作课。在同一间教室里憋了两三天之后,毕竟是孩子,布鲁克便主动向埃里克“扬起了橄榄枝”——两人重归于好。所以埃里克说“布鲁克,我现在已经喜欢你了”。
布鲁克觉得,埃里克说这话时的声调和表情都有些怪怪的。还没容他细想,埃里克已经转身离去。那是布鲁克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朋友埃里克·哈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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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审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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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钟后,埃里克·哈瑞斯和狄伦·柯勒勃德分别走进学生食堂。这时候,下了第四节课的孩子们几乎都涌到了这里,食堂里熙熙攘攘,人山人海。嬉笑声、喧嚷声、呼朋唤友问好逗乐声不绝于耳。和平常一样,孩子们将随身携带的背包、运动包和乐器盒之类随手堆放在墙角、门边,或餐桌和椅子周围的地上。在无数只花花绿绿形状大小各异的包或袋或盒子中,埃里克和狄伦留下的两只浅蓝色行李袋一点儿也不显眼,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埃里克和狄伦回到停车场各自的车里。埃里克挎上高点9毫米卡宾枪,狄伦也把他的TEC…DC9型冲锋枪背在身上,两人还各携带了一支档次稍低的备用步枪,再穿上预先准备好的黑色军用风雨衣,背上鼓鼓囊囊的背包,里面有自制的雷管、蟋蟀弹(cricketbomb)和足够的子弹等。全副武装,一切就绪,单等那一声山崩地裂的炸雷从学生食堂的方向传来。
根据他们的计划,如果两枚炸弹在预定的时间预定的地点爆炸,将会导致300至500人死伤,并同时掀掉科伦拜中学至少四分之一的建筑。等那些尚能逃命的孩子们从大楼的各道门里鼠窜而出时,这两名黑衣杀手便会在离食堂最近的两个出口用枪林弹雨迎接他们。埃里克和狄伦的车里还有几枚同样的煤气罐炸弹,定时器上的时间指向半小时以后——那是他们估计警方和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的大致时间。
然而,不知何故,食堂里的两枚炸弹“哑巴”了。
11点17分过去了,埃里克和狄伦意识到他们方案中出现的第一个误差。后来有目击者称,曾看见他俩站在通往二楼大门的台阶顶端说话,大概是在商议下一步的行动。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快!快!”
旋即,人们听到了枪声。
从此,埃里克·哈瑞斯和狄伦·柯勒勃德的名字便被永远地连在了一起。
他们是同学,同年级;他们是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他们没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却难能地做到了同年同月同日死;他们都渴望着出名,哪怕明知道将在身后遗臭万年,被永远地钉在耻辱架上;他们联手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死伤人数最多,公共财产毁坏程度最严重的校园惨案。
在1999年4月20日以前,他们只是“一般的、典型的中学生,和其他同年龄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1999年4月20日以后,他们便被媒体渲染成了“两个心灵扭曲、心理阴暗的、魔鬼般的病态少年”。
埃里克·戴维·哈瑞斯于1981年4月9日出生于堪萨斯州的威奇塔。那时候,他的父亲韦恩·哈瑞斯是一名美国空军飞行员,母亲凯瑟没有上班,在家里照顾小埃里克和比他大三岁的哥哥凯文。
军队不断换防,哈瑞斯一家也频频迁徙。1983年,他们搬到俄亥俄州的丹顿。1989年,埃里克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全家人又去了密执安州的奥司卡达。1992年,六年级的埃里克随家人们再次搬迁,这一次,是去纽约州的普拉兹堡。每次离开,埃里克都不得不告别自己的朋友,舍弃已经熟悉的教室、校园、街道和城镇。而每到一个新地方,埃里克都会在陌生的学校和陌生的孩子们中间被冷落一阵子。他必须强迫自己改变自己的习惯、兴趣、爱好等等,以适应新的环境,迎合新伙伴们的要求。
1993年底,美国政府裁减军费开支,逐渐关闭了一些遍布全国各地的军事基地,也终于结束了哈瑞斯一家的颠沛流离。父亲从军中退役后,时年12岁的埃里克随全家回到了父母的老家科罗拉多州。
很快,韦恩·哈瑞斯在利托顿找到一份培训运输机飞行员的工作,凯瑟则受聘于丹佛一家专事为各商家操办大型聚会及活动的公司,凯文进了科伦拜高中的9年级,埃里克在肯·卡若初中上7年级,那是埃里克从一年级开始上的第七所学校,也就是说,他几乎每年都要转一次学。
又是一个新的环境,新的学校,初来乍到的埃里克·哈瑞斯举目无朋,无所适从。就是在那里,就是在那样的情形下,埃里克结识了小他五个月的、同样腼腆,同样孤落,同样不被其他孩子们接受的狄伦·柯勒勃德。
狄伦·本纳特·柯勒勃德生于1981年9月9日,他生在丹佛,长在丹佛,是汤姆和苏珊·柯勒勃德夫妇的第二个儿子。和哈瑞斯家一样,柯勒勃德家也只有两个男孩,狄伦也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拜伦。
狄伦的父母汤姆和苏珊是大学里的恋人,他们同上俄亥俄州立大学。苏珊出身于富商世家,她的祖父里奥·亚森诺夫曾是丹佛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和慈善事业家。汤姆的家世相对贫寒,他在十几岁时父母双亡,全仗着哥哥将他抚养成人。
汤姆和苏珊在大学毕业后举行了婚礼并一起回到丹佛。当时正值“能源危机”,石油开发业蓬勃兴起,汤姆·柯勒勃德很容易地获得了一份地球物理学的工作,苏珊则在阿拉帕荷社区学院做特殊教育。按说,她应该很懂得如何教育孩子。
在狄伦很小的时候,父母就为他安排了正规的棒球训练,并替他报名加入了童子军(BoyScouts)。因为成绩优异,狄伦在小学三年级时被校方选拔进入“超智及天才儿童班”。和埃里克·哈瑞斯一样,狄伦在肯·卡若中学念完初中,于1995年升入科伦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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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审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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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他们的朋友们说,埃里克和狄伦是到了科伦拜中学才彼此更加接近起来的。他们都非常聪明,只要用心用功,都能在考试中取得不错的成绩。他们都迷恋电子游戏,终日沉湎于计算机、因特网,心灵手巧的狄伦还自己组装了家里的电脑。他们都在学校的计算机中心工作,帮助那里的教师和技工们管理维修保养电脑。他们都喜欢浏览学生们自发成立的新闻网站“逆反者”,埃里克还将此作为了自己的化名。
虽然埃里克和狄伦有一些共同的朋友,比如布鲁克·布朗,但当与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们都显得局促、拘谨、笨口拙舌。而如果只有他们两个人,便可以口若悬河,言无不尽。他们看同样的暴力片,抽同样牌子的香烟,但凡聊起武器和爆炸品等,都是同样地滔滔不绝,如数家珍。
埃里克和狄伦还有同一份课余工作,他们都在“黑杰克”店里翻烤比萨饼。他们听同样的音乐,他们最喜欢的两支乐队是德国的“冉姆斯坦”和KMFDM。埃里克几乎总是戴着一顶有KMFDM标记的黑色棒球帽。他学德语多年,能准确地理解和翻译歌词的内容,但他却宁愿周围的人们听不懂他唱的是什么。埃里克和狄伦都崇尚德意志的纳粹文化。在学校的保龄球课上,如果他们中的一位击中了十座,两个人便会用德语击掌欢呼:“胜利(SiegHeil)!”
事实上,埃里克·哈瑞斯是经由一位名叫克利斯·莫尔司的科伦拜学生介绍到“黑杰克”比萨饼店工作的,后来,他又介绍了狄伦·柯勒勃德。在“科伦拜校园枪杀案”发生以后,有关方面对这一情况重视备至,是因为案发之时,埃里克和狄伦都换上了黑色军用风雨衣。而据警方掌握的线索,克利斯·莫尔司曾是科伦拜中学“黑色军用风雨衣帮(TrenchCoatMafia)”——简称“黑色风衣帮”——中的一员。
极少有人知道,连他们的朋友们也是后来才听说,埃里克和狄伦曾在1998年1月30日被警方拘捕。
那天星期五,两个好朋友放学后闲逛,消磨时间,开车到了鹿溪谷路附近的一个停车场。这是一处极僻静的所在,无论闹出什么样的动静也不至于妨碍他人。埃里克和狄伦先摔了几只瓶子,又燃了两挂鞭炮,然后,无聊至极,便挨个儿察看停车场上各辆车的内部。两个孩子的注意力很快被吸引到了泊在他们旁边的一辆面包车里,隔着车窗,他们看见了不少电子设备。
此时天色向晚,四周静无一人。当他们确信不会被人发觉时,便找来一块石头砸碎玻璃,伸手从里面拧开车门,把面包车中的物件尽数挪到了自己的车后座——他们那天开的是埃里克的新车本田·西威克。
据警方后来的估算,所有赃物的总价值约合400美元。
埃里克和狄伦慌忙驶离鹿溪谷路,在几英里外的另一个荒芜去处停了下来。他们不敢直接回家,准备在这里先查验一下他们的战利品,再考虑作何打算。正好这时,杰弗逊地区巡警梯姆·威尔希从那儿经过,看见两个小孩子鬼鬼祟祟的样子,顿生疑窦,便悄悄地在不远处熄了火。观察了大约五分钟,威尔希警官走上前去,将明晃晃的手电直接打在埃里克和狄伦脸上,问他们在干什么。
埃里克和狄伦万没料到这么快就和警察遭遇上了,情急之中不及细想,便谎称是看见某某路旁堆放着这些仪器,顺手捡了来。威尔希警官十分老练,只问了三五个问题就让两个孩子露出了马脚,承认了他们的不法行为。
家长们气急败坏,埃里克和狄伦都受到了关禁闭的严厉惩罚。但是在法官面前,两个孩子的父亲又都替自己的儿子辩白求情。4月初,埃里克·哈瑞斯和狄伦·柯勒勃德分别被判处监外执行一年,他们必须参加四天的“愤怒控制”课程,45小时社区劳动和若干心理咨询,并被处以各种罚款。“愤怒控制(AngerManagement)”课程是由心理学专家教授如何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压制和化解愤怒,以防暴力行为于未然。
同年11月,在老师布置的一篇作文中,埃里克写下了如下的心得:
当我以一名现实生活中真正罪犯的身份被带进现实生活中真正的警署后,我有充足的时间可以认真地想一想我到底干了些什么。……我痛哭,我痛苦,我感到被打入十八层地狱般的绝望。……我失去了父母对我的信任和尊重。将近一年过去了,我仍在很努力很艰苦地试图赢回这种信任和尊重。这次错误给我的教训是:无论你打算干什么坏事,都不可能不被擒获;在将行动付诸实施之前,你必须,绝对必须,彻底地想明白;即使你具备了做某些事的条件和机会,也并不意味着你应该去做那件事。直到现在,我仍然无法给自己砸破车窗的行为找出一个实实在在、站得住脚的理由。不过,也正因为我们犯了法,至少到1999年的3月底,我们都必须夹着尾巴,规规矩矩地做人。
然而,在警方后来查抄到的埃里克的日记里,他对同一事件的感受却截然不同。文中几乎每一句话都带有诸如“操”“他妈的”“混蛋”等脏词,恕笔者不一一译出:
不都讲美国是一个自由国家吗?如果我是自由的,当那个混蛋在星期五晚上把满满一车破玩意儿那么招摇地扔在荒郊野外时,我为什么不可以将它们据为己有?自然选择。所有的混蛋都应该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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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审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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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埃里克和狄伦被判刑以前,1998年3月,杰弗逊地区警署收到了布鲁克的父母蓝迪和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