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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大厅曾是上一位和平饭店的主人——犹太巨商沙逊爵士——用来召开盛大舞会的场所。从宽大的窗子向外望去,能看到浦东壮观的天际线,还能将黄浦江两岸的一切美景尽收眼底。最近二十年间,这里几经修缮,又一次重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极致奢华,经典的ArtDeco装饰派艺术风格,水晶吊灯闪耀在高高的天花板上,能容纳五百人的枫木弹簧地板舞池,更是吸引人们来这里举办盛宴和鸡尾酒舞会。
今晚到场的都是国内外艺术界的名流,不是享誉盛名的画家就是眼光独到的收藏家。和普通的晚宴不同,这里的人们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散发着艺术气息,显得那么优雅独特。
林夏穿着一身黑色复古晚装,走进会场时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眼球。其实无论什么衣服,还是得合适的人穿出来,买再多香奈儿也掩盖不住某些官太太一身的俗气,而林夏从北京城的胡同大妞到社交名媛之间的切换,只需要一件看上去还可以的晚装和一双高仿的名牌鞋子而已。
而大部分女来宾的目光都停留在白起身上,因为白医生是那种放在男模中间也会一眼被人看到的男人……虽然他不会为这种场合特地打扮,依然还是那身黑色西装,黑领带。
“大哥,拜托你下次出席这种场合能别穿得这么像服务生么?”林夏边小声跟白起嘀咕着,边对向自己打招呼的来宾们报以微笑。
“我又不是只有小女生才喜欢的花美男。”白起一本正经地说,“黑与白才是永不落伍的时尚。”
“你长进了啊!”林夏惊讶道,“竟然都会用花美男这种词儿了!”
白起一时无语,正要走开时对面迎上来一个扎着马尾辫、穿着极为显眼的紫色礼服的矮胖子,活像一个会走路的紫薯……
“缪斯女神啊!缪斯女神啊!”紫薯惊叹着越过白起,走向林夏,“这位小姐的穿着和容貌,简直让爱神都黯淡无光!”
“还好啦……”林夏被人突如其来的恭维搞得有点害羞,捂着脸一阵傻笑。
“纯真无邪!纯真无邪的笑容!”紫薯一惊一乍的,“您难道是一位超模么?或者是天使降临了人间。”
“哪里啦哪里啦!”虽然有点跟不上节奏,但这不影响林夏幸福感爆棚,冲着白起一阵得意。白起冷冷地看了眼紫薯的后脑勺儿,眉间微微一动。如果换了别人,白起脸上的那些“微表情”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猜得到是什么意思。可这是林夏,从小被老爸训练记麻将牌,一双火眼已经练得炉火纯青,而且和白起相处了那么久,这些表情她最熟悉了!
刚才那个表情的意思,分明就是鄙视!赤裸裸的鄙视!
夸本小姐的人你就要瞧不起是不是?本小姐还就跟他玩定了!让你看看什么才叫真正艺术家的品位。
“这位先生您是?”林夏绽放出一个不温不火的笑容,这是名媛们的标志微笑。
“画家,我是个画家!”紫薯兴奋地说,“我想请您和我一起创作,我们一定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画家和模特组合。”
“是吗?我有那么好么?这话真想让有些人听一听呢!”林夏故意瞟着白起说。
画家先生这才注意到身边还站着另一个男人,他扭过身子扬着头看了看白起。
“服务生,帮我和这位小姐拿两杯香槟。”
白起眉尖一挑,杀气顿起!
我就说吧!林夏扑哧笑出了声,而画家却被白起的“死亡之瞪”吓到了。
“快去!”林夏在他背后冲白起比比画画,心说再不走的话白医生就要把这个可怜的傻帽儿活活解剖了。
白起面无表情地走开了,留下紫薯像条冰棍似的冻在原地。
“请问您是白起医生么?”说话的人是个欧洲面孔的年轻人,穿着昂贵考究的礼服,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
白起点点头。
“我是乔瑟夫,海因斯先生的私人秘书。”乔瑟夫深深鞠躬致意,“海因斯先生今晚身体不太舒服,委托我请您屈尊到他的套房会面。”
白起再度点头。
“请跟我来吧。”
乔瑟夫带领着白起,从大厅舞台后的阴暗的走廊出去,乘坐电梯直到饭店的顶层。走到走廊尽头的一间套房门前。
“请进。”乔瑟夫谦恭地开门,等他进去之后又将门从外面关上。
这是整座饭店最大的套房,沙逊总统套房,但却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明亮舒适。因为房间里没有开灯,漆黑一片中只能见到窗外的江水映着城市冰冷的灯光,宛如刀刃割裂了时空,把喧闹和欢乐隔绝在那扇门的外面,阴冷而寂静,像个怪物藏身的洞窟,躲避着一切刺痛它的目光。
“很荣幸和您见面,白医生。”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壁炉前传来。
“海因斯先生?”白起冷冷地问。
“是的,我很抱歉和您这样见面。”海因斯点燃了壁炉的火,屋子里顿时明亮了很多。
风烛残年的老人坐在轮椅上,身上还穿着为今晚准备的礼服,丝绸绶带挂在前胸。虽然一直以来优渥的生活让他保养得比常人要好,但毕竟已经年近百岁,本该是淡金色的头发已经全白,皱纹在脸上堆垒如山,每一道都深如沟壑,如同时间的鞭角抽出的伤痕。
而他的双眼,落寞悲哀,像个一无所有的流浪者。
“我的介绍人说的没错,白医生的确是一位能让我惊叹的男人。”他的中文比乔瑟夫还要流利。
“怎么说?”白起问。
“因为你的眼神实在太无情了!”老人笑了,皱纹挤在一起时却有些悲凉,“你刚才是在用这段时间分析我的病情吧?”
白起默默点头。
“那你得到了些什么答案?”老人问。
“你虽然最近几十年保养得很好,但是各个器官还是有不同程度的老化,尤其是肝脏,可能与你年轻时酗酒的习惯有关。你的左膝关节做过一次手术,不过问题不大,只是一个小小的骨刺。你的肾结石应该是在前年排出体外的,现在已经又有了一颗,但是同样问题很小。你小时候曾经罹患脑瘫,坐过很多年的轮椅,虽然后来战胜了疾病,但是腿部肌肉依然发育得不是很好,只有正常人80%的力量……”
白起把一条条病症列出来,老人的脸上却是阵阵欣喜,听到最后像在听意大利歌剧一样叫好鼓掌。
“Bravo!Bravo!真的是太棒了!”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兴奋,但是诚实地说,我很失望。”白起冷冷地说,“我需要一个能帮我画一幅画的人,可是你已经很久没有拿起过画笔了。”
“这又是从我身体的哪个器官看出来的?”老人说完仿佛很是懊恼,“应该是我的手吧,常年握住画笔的手哪里还会是这个样子?”
“你说错了,是你的双眼出卖了你。”白起一针见血,“只有死去的人才会有这种空洞的眼神,因为他们除了死亡一无所有。你的肉体还在苟延残喘,可你的心早已经死掉了。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握住充满色彩的画笔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托人找到我,也不知道你需要我做什么,但是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你现在对我没有价值了。”
耳边听得到壁炉里柴火噼啪的声音,但那火光却没有带来一丝丝温暖,房间里依然是那样阴冷。
海因斯像一个被戳穿罪行的犯人般沮丧,他犹豫了片刻缓缓说道:“白医生,你有没有时间听我这个死掉的人讲一个故事?”
“有关于什么?”
“关于我,也关于一幅画和一个女人。”老人驱动着轮椅走到酒柜前,为白起倒了满满一杯烈酒,殷切地递给白起。
白起看着老人恳求的眼神,漠然接过酒杯,坐在壁炉前的沙发上。
“只有一杯酒的时间。”
“只是一杯酒的时间!”老人重重地点头,把轮椅摇回壁炉边,望着里面升腾的火焰淡淡出神,“这要从很久以前讲起,从我的家族讲起。”
叁
我的全名是路德维希·艾伯特·冯·海因斯,我的友人们现在都称我为路德·海因斯,而几十年前人们会叫我海因斯伯爵。
我是个早产儿,如你所说,我的确患有先天性脑瘫。小时候,我每天只能靠仆人推着轮椅才能行动,连正常的发音都很困难,别人根本不懂我究竟在说什么。那种感觉就像被困在一座无法挣脱的牢狱里,这一度让我绝望得想要自杀,可笑的是我甚至连枪都握不牢。
实际上,当时我的父亲比我还要绝望。因为作为海因斯家族这一代中唯一的子嗣,我注定不能像他和我的祖先那样成为一名光荣的帝国军人。
我的家族在巴伐利亚高原上有一座占地五十公顷的庄园。庄园大宅里,有一堵高大的石墙,上面挂着家族中所有男人的肖像,像一棵参天的巨树蔓延开来,每一个枝蔓上的男子都身着戎装。
在那棵家族树上,可以一直追溯到我的远祖,他是查理曼大帝麾下的一名骑士,手握剑柄目光森严。从他开始,每一代海因斯家族中的男人不仅继承了祖辈的封号和姓氏,也继承了军人的血液。死在战场之上是海因斯家族的荣耀,而在洁白舒适的床单上咽气是这个家族的男人最大的耻辱。
“战死沙场这一刻,高尚的人生才得以完成。”
这是我的曾祖父留下的遗言,他很幸运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相信我,那真的是一种深入血液中的荣誉感,我父亲的堂兄甚至因为参军体检不合格而用一把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我十岁之前,父亲一直拒绝让我使用海因斯这个姓氏。在他看来,宁可让家族绝嗣,也不能让这个姓氏蒙羞。值得庆幸的是,我不是斯巴达人,否则一出生就会被父亲抛进汹涌的河水之中了,也无法遇到我生命中发生的一切。
直到我十岁那一年的生日,庄园里多了一位神秘的来客。他有东方人的相貌,却能说一口流利的德语,熟悉贵族社会中的一切礼节,脸上永远都浮现着亲切却十分稳妥的笑容,他和任何人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我们都叫他柳先生,他是父亲为我新请来的家庭教师。在他之前,没有任何一位家庭教师能在庄园里待上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那个年代特殊教育并不是十分普及,家庭教师也很少有教育特殊儿童的经验,这也怪不得他们。
而柳先生却与他们完全不同,他从未教过我算术或是文学,我们第一堂课是在大宅的收藏厅开始的。
当时他背对着我,坐在一张高脚木椅上,撑起一张画布正在调着油彩,远处的桌子上摆着一只瓷瓶。
那里存放着几百年来我的祖辈们收集的艺术品,其中大部分都是从战场上得来的战利品,甚至有一些和柳先生一样来自中国。我一直都很讨厌那间大厅,在里面待久了就会感觉四面的博古架一步步地逼近,让我感到窒息。
他用德语吩咐我的仆人们出去,并没有跟我说什么,只是笑了笑继续调着油彩。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我看着他在画布上一笔笔地描画着那只瓷瓶,屋子里沉默得像座坟墓。
眼看这节课就要结束了,他都没有想要理我的意思,一直在埋头画画。这个狡猾的骗子根本就不想做我的老师,他只是找到了一个能轻松赚到马克的差事。是啊,一个连话都说不清的脑瘫患儿又怎么能戳穿他的谎言呢?
我当时愤怒极了,就算我并没有继承那个荣耀的姓氏,但我从小也被以贵族的身份培养着,即便是一个残废的贵族也容不得这种冒犯。
终于在我挣扎中说出一句模糊的“骗子”之后,他转过了头来,若无其事地把画笔递给我。
“孩子,想试一试么?”
“试什么?”我很迷惑。
“帮我完成最后的几笔。”他轻蔑地笑了,“伯爵少爷,你怕了么?”
画画?我根本连笔都无法握住!这是在戏弄我么?如果当时面前有一面镜子,我肯定会被自己颤抖着发紫的嘴唇吓到。
“我应该感到害怕么?有什么值得我恐惧么?”
“说不定哦!人们总会对未知感到恐惧。”
他笑着轻轻掰开我紧握的拳头,把那支笔放在我的手心,又轻轻地帮我合上手掌,就像攥着一支火把。
那是一支来自中国的画笔。不同于我见过的所有油画笔,用动物毛发做成的笔尖像一只锥子,笔杆也是用竹子做成的。最令我惊奇的是,那支笔明明已经沾过很多油彩,笔尖却还是洁白的,只有顶端有一些黝黑的墨迹。
“眼睛不要离开你画的东西,好好看着它。”他把轮椅推到了画布前。
我不由自主地看向那只瓷瓶。那是一只青花瓷瓶,美妙的曲线仿佛一位十八岁的青春少女。画布上还缺少一些角落上的花纹,即便我是个正常的孩子也无法一下子画出那么美丽的花纹,而那支笔在我手中就像是风中枯草一样摇晃,任凭我如何用力也无法将它抓稳。
这该死的手!
“集中你的精神,我知道这很难,但你能做到的。”柳先生鼓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