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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铃儿兴高采烈地走过来,道:“吉大哥,你猜得果然没错,那个女的确实有问题。”
“查出什么了?”
“有一点眉目。”敖铃儿的月牙眼扑闪扑闪地道:“她刚刚在厢房里安顿下来,就突然变得胆大了,不但四处乱走,还拉着下人问了很多问题。”
吉乐点了点头,道:“这样最好,看清楚她与什么人接触,你都仔细记下来。我们新招的亲卫其中一队就住在她附近,多注意一下,也许她会与亲卫当中的人接触。我们正好肃清内奸。”
“你认为亲卫之中会有内奸?”敖铃儿疑惑地问。
“当然!”吉乐笑道:“你不觉得亲卫之中高手太多了吗?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完全可以谋得比亲卫更好的工作,但他们却选择了这里,你不觉得奇怪吗?”
敖铃儿一向很聪敏,只是由于年纪比较小,对于人心险恶了解得并不深,因此事前也未想这么深。
但是经吉乐一点醒,立即恍然大悟。她的月牙眼又开始转动,只不过这一次的对象不是吉乐,而是那位少女,以及那些刚刚被招募来的亲卫。
来到勃英特将近半个月了,辛红玉一直被关在公爵府后院的一间屋子里,这里的人好像将她遗忘了一般,对她再也不过问。
她虽然没有自由,但是衣食无忧。可当这种日子好像要永无休止地继续下去的时候,她开始怀念在火云沙漠里与特雷亚虚与委蛇,仍然抱着一线希望的日子。
现在她正坐在窗口,痴痴地望着窗外的白云,神想当年在休卡王国境内做强盗首领的快乐日子,那是她至今仍念念不忘的一段美好时光。
自从跟随了奥土鲁,这种日子就被奢华的生活偷走了,虽然她身穿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但是并没有感到真正的快乐。相反,就像陷身于一个无法自拔的漩涡一样,越来越感到窒息的恐惧。
这些日子以来,她一直试图回想与奥土鲁在一起的某个难忘的日子,然而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
“姐姐!你怎么住在这里?”突然有一个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将目光回收,才发现窗外不远处竟然站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大约十三四岁,身高将近一米五,满脸稚气,正睁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望着她。
辛红玉微微一笑,露出满嘴碎玉般的牙齿,不答反问道:“你是谁?”
女孩踮着脚跟,鬼鬼祟祟得像只老鼠一样走到窗前,小声道:“我叫紫苏叶,我偷偷跑到这边来的,你千万别告诉别人。”
“你为什么要偷偷跑到这边来?”
“我觉得闷,姐姐们教的功夫都学会了,所以就跑出来了。”
“姐姐们?”辛红玉诧异地问:“你有很多姐姐吗?”
紫苏叶得意地道:“当然,姐姐们的功夫好厉害,尤其是龙兰姐姐。”
辛红玉当然知道龙兰是谁,只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紫苏叶,于是她有技巧地询问紫苏叶,紫苏叶毫无机心地将她如何住到这里来的原因都告诉了辛红玉。
末了,紫苏叶问道:“辛姐姐,你会武功吗?可不可以教我,我现在好无聊。”
辛红玉被她这句话说得颇为心动。一方面正如紫苏叶所说,她也很无聊,需要一些事情来打发时间,秘密授徒无疑是个好选择,加上她一眼就喜欢上了紫苏叶,女人是最相信感觉的,此刻在她的心里,紫苏叶就算不是她的徒弟,她也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小妹妹。
再者,刚刚紫苏叶告诉她,龙兰昨天传授了一些小巧的功夫给她们,以帮助她们在进行训练时能更有效地发挥手脚的力量以及保持平衡,大部分女孩都还在揣摩,紫苏叶已经学会了,她还将自己的心得讲给同伴们听。即使这样,她领悟的速度依然很超前,所以才溜出住的地方,偷偷到后院来玩耍,这说明紫苏叶具有超人的领悟力。
另外,辛红玉的武功虽然被封住了,但是她的眼光还在,眼前的紫苏叶可以说是个浑金璞玉,稍加雕琢,必然会大放异彩。
因此,她真的心动了。但是,她也考虑到自己目前的处境以及紫苏叶现在的身分,因此颇为犹豫。
不过,“犹豫”抵不住上述两个理由,她最终还是决定教紫苏叶一些功夫,不过,也与紫苏叶约法三章,教她功夫之事不得向任何人提起,紫苏叶只要每隔七天抽出一个时辰到这里来,听她传授一些口诀就可以了。
辛红玉传授紫苏叶的功夫是“剑道”,一种比魔法还要讲求精神修养的功夫,辛红玉自己也没有练成。
因此,她更希望紫苏叶能够练成。这种在她师门中流传了几百年的功夫,真正说起来是一种剑法境界的描述,自从创立以来,就从没有人练成过。
她将它传给紫苏叶,一方面固然带着期待的感情,另一方面也未尝不含有敷衍和听天由命的色彩。
要知道,紫苏叶毕竟已经是公爵府天香队的队长,她显然不会背叛吉乐,从这方面来说,辛红玉传授紫苏叶功夫,就有可能会伤害到自己。所以,她传了紫苏叶一种极其虚无缥缈的功夫。
当然,她现在不可能知道,自己这个包含着复杂感情的冲动之举会造就一个什么样的人。当她终有一天醒悟过来时,或许她会后悔,又或许她会非常欣慰。
参加婚宴,自然得送礼,由于请帖送来得比较匆忙,琴心也没有准备,于是,购买贺礼的任务自然落在了吉乐的肩上。
吉乐不在乎自己出钱送礼,在乎的是该送什么样的礼,可惜他对此一点概念都没有。最后,他决定送一件古董。听说达官显贵都喜欢这种东西,吉乐想了半天,认为也只有送这种东西最合适。
买古董的最佳去处莫过于三宝斋,吉乐以前曾经光顾过这家大商号的云都分号,现在他正站在三宝斋勃英特分号的门前。
三宝斋在蓝疆各主要城市都设有分号,不过,如论装饰典雅、占地幅度,就要以眼前这间分号为最了。
柜台里和墙壁上到处摆放、悬挂着各式各样来自大陆各国的奇珍异宝,小到一颗豆大的明珠,大至巨型的古鼎玉案,这里可以说应有尽有。
吉乐一进门,就看中了放在柜台左角落的一座晶莹剔透的七层玉宝塔。他一看到它就喜欢上了,于是当即就向店员询问价钱。
店员竖起两个指头道:“两千金币。”
吉乐想不到这么便宜,诧道:“怎么会这么便宜?”话刚说出口,就后悔了──哪有人买东西嫌价钱便宜,摆明了给对方敲诈自己的机会,这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
幸好那名店员很诚实,笑道:“公子是行家,因此不敢欺瞒。”说着就拿起玉塔,道:“虽然它通体都晶莹剔透,玉质温润,但在底座的一边却有一处败笔。”
店员将玉塔的缺陷指给吉乐看,原来玉塔并非通体无一丝杂色,在吉乐看不到的背面,有一条血红的杂色从底座一直延伸至宝塔的第一层。整座玉塔因这一条血痕而光色顿失,身价自然一落千丈,两千金币的要价已经很高了。
吉乐暗叫可惜,不过,内心里潜在的“奸商”性格促使他决定将其买下来,因为如果能将那条血痕去掉,这座玉塔的价值将翻升十倍不止。
他刚想接过店员手中的那座玉塔,突然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一只皓白如雪的手突然伸出快速地抢过玉塔,同时一个清脆如珠落玉盘的声音道:“这个玉塔我要了。”
说完,一张金票就从吉乐的背后丢了过来,金票在半空中轻飘飘地像游鱼似的转了几圈,竟然准确地落到了店员的手里。
吉乐气愤极了,这本来是他看中的东西,竟然就这样被抢走了,这个女人真是太嚣张了。
他转过身来,生气地道:“你这个人懂不懂规矩?那是我买的东西。”
抢走玉塔的,是个肩头垂着两条细细的发辫,整张脸看上去异常红润的少女,她眨着水汪汪的眼睛,似乎对吉乐的质问不知所措。
吉乐没有被她“可怜”的外表糊弄过去,他猜想对方肯定用这个表情赚取过很多人的同情。因此,在看到少女的样子后,他的脸仍然面无表情,一副要严肃追究的样子。
对方见这一招不管用,柳眉一竖,大声道:“明明是我买到的,大家都看到了。”说完,还扬了扬手中的玉塔。
吉乐冷笑道:“我不相信三宝斋会这样做生意──”
那位店员见双方闹僵,不得不站出来好声劝道:“鄙店还有很多希世奇珍,两位何必为小小一座玉塔伤了和气。”
吉乐微微摇头道:“这不是和不和气的问题,而是这座玉塔究竟属谁。我想,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三宝斋不会与别家不同吧?”
店员没办法,只得以恳求的目光望向少女,道:“金小姐,您老可以挑点别的,小的保证给您优惠两成。刚才的确是这位公子首先有意购买这座玉塔,小的刚才忘记告诉您了,您大人大量,小的在这里给您陪不是。”
被称为金小姐的少女大概没想到店员会向着一个陌生的顾客,芳心暗怒,但是又不便与店员计较,令她感到可恶的,是站在一边观望的吉乐竟然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金小姐本来只有一点的怒气在看到吉乐表情的一瞬间,化为了令人丧失理智的怒火,她愤怒地一跺脚,就将手中的玉塔扔了出去。不过,玉塔并没有飞向吉乐,而是飞出了店铺的大门。
三宝斋的地板原是青石铺就的,为了防止顾客把玩物品时不小心将玉质等易碎的东西失手掉在地上,因此特地在青石上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
少女显然存心让吉乐得不到玉塔,干脆就扔出了三宝斋。店铺外面就是大街,街道都是青石铺成的,玉塔这种脆弱的东西只要一落地,准会摔成粉碎。
店员没想到这位金小姐竟会这样做,吉乐也没想到她会如此刁蛮,想要抢救玉塔时,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这时,店外忽然响起了一个淡淡的声音:“小姐何必这么糟蹋东西呢?”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玉露,原来她一直隐身跟在吉乐身后,为的就是怕吉乐仅仅带着两个下人出来,会发生意外。
玉露手持玉塔走进三宝斋,向吉乐微微一笑,接着递过玉塔。
金小姐没想到自己出其不意的一招反会弄巧成拙,不禁恨恨地一跺脚,丢给店员的金票也不要了,就满面怒气地跑出了三宝斋。
吉乐拿到玉塔,立即付给了店员两千金币。临走之前,他向店员打听了一下那位金小姐的来历。
原来那位金小姐是昨晚在大街上遇上的那班家将的主子金侯爵的独女,芳名金琦,是个相当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金侯爵!”吉乐暗暗地反复念叨着这三个字。
昨晚的那场戏带给他一个很大启示──想对付佩蒙家的人一定与这位金侯爵有关,或许金侯爵仅仅是一枚棋子,更厉害、更可怕的人物还藏在身后。
但不管怎么样,对方的行动在试图打击他的同时,也不知不觉中曝露了自己。
阴谋总是一柄双刃剑,割不到敌人,就可能割伤自己。
吉乐刚刚回府,就有下人前来禀报,有位自称是“清城旧识”的女人前来拜访。
吉乐命下人将她带到客厅,自己却在一边思考这位“清城旧识”的来历。她既然知道自己在佩蒙公爵府,很可能也知道以前的吉乐就是现在的夏华,这就太危险了──授人以把柄,必为他人所威胁。
不过,避之不见并非上策,吉乐并不想用逃避来解决问题,所以他最终决定去见这个突然造访的女人。
客厅的窗口站着一位看上去娇娇弱弱的女人,看不到正面的样子,但从体态来看,其气质格外动人。她穿着合身的紫色长裙,一头柔顺的乌发被一条精致的紫色发带微微拢起,尾端自然披散在肩头。远远望去,就像在风中悠然静立的幽兰,使人想到诸如娴静、雅致之类的美好词语。
吉乐一看到她美好的背影,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该来的,迟早要来。
“吉公子别来无恙。哦!应该称为夏华伯爵才对。”女人转过头来,不是别人,正是彩云佣兵团团长纪雪妃。
吉乐硬着头皮道:“纪小姐你好!请问找我什么事?”
“伯爵大人似乎很不欢迎我?”纪雪妃用那双如深渊一样的眼眸凝视着吉乐问道。
吉乐尴尬地一笑,道:“不是!只不过想早点知道纪小姐有什么事需要在下效劳。”
“如果我说,我是来谢谢伯爵大人上次对彩云佣兵团的援手之德的,你信吗?”
吉乐从最初的慌乱中镇定下来,笑道:“小姐说笑了,再说上次之事你已经谢过了。我现在感兴趣的,是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