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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闭嘴!”
柳雅欣订好饭菜就上楼去了,再下来时换了件灰色大针勾的粗绳披肩,头发梳的很顺滑,发梢还有些水迹。估计刚才是去洗澡了。
刘奇道:“雅欣这衣服好看。打哪买的啊?”
柳雅欣微微一笑:“三哥这话说的,是人好看啊,还是衣服好看啊?”
刘奇笑出声来,道:“当然是都好看。你穿这身出去,咱学校男生的眼珠子都该掉下来了。”
柳雅欣哈哈大笑道:“受不了。你什么时候这么会说话了?我怎么不知道。”说着伸手就拨乱了头发,原地扭上两步,把披巾一翻,帅气十足的一个转身,冲着早被她迷的七昏八素的二狗抛个媚眼。她从小就和哥哥的一伙哥们打交道,一直以來都是一副假小子个性,加上大家都是一起长大的,言语间向来是不怎么避嫌的。不过今天却是有些离谱了。
只听柳雅欣道:“二哥,怎么样?我帅不?”
果然就听见二狗愣愣说到:“漂亮。雅欣,你真好看。这么多天没看到你,真、真想你。呵呵。”他本来已经喝了不少酒,此刻更是舌头都大了。
柳雅欣嘻嘻直笑,走近他,道:“萌萌哥也是,几天不见越来越帅!身后边一票女生在追你吧。”
二狗道:“呵呵。别人怎么看随他们去。只要你觉得我帅就好。哈哈!你哥我今儿真高兴!”
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二人。不知是该开口阻止一下这个,还是趁热打铁撺掇一下那个。
张鹏张了张嘴,想制止柳雅欣,让她收敛点,毕竟二狗喝的有点多了。不想才要说话,却被不知从哪伸过来的手从一旁压住了肩膀,回头一看,丁华在一旁对他摇头。
这个当口,就看到见柳雅欣一屁股坐到二狗旁边的沙发上,一手给自己开罐啤酒,另一手,抬胳膊就拦过二狗的脖子:“话不能这么说,二哥,这趟出去,就没给我拐个嫂子来?”
四籁俱寂。
震耳欲聋的节奏感歌声掩盖不去沉默的尴尬。
二狗愣愣睁着大眼望着面前的人,疑惑道:“你、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刘奇从刚才就一直瞧着二狗,此刻见他这副样子,不觉叹了口气,摸出根烟点上,又递给张鹏一根,对个火,道:“你们坐一晚上火车,早上才到。累不?要不,今儿就先到这?”
张鹏点点头,道:“成,都先回去休息休息。休息好了再玩去。反正一个寒假呢。”
大张道:“散吧,明儿上我家去。我姑去汉城办事给我捎来条跳舞毯,咱们新鲜新鲜。”
张鹏站起来,催促:“二狗,走了!你个混球喝多了,给我回去睡觉去。”
二狗一咧嘴,扯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看着柳雅欣道:“雅、雅欣,我先回去了。明天找你玩来。呵呵,那个玩具你不喜欢就扔掉吧,我……哥再给你找好的。”说完转身冲了出去。张鹏见着不对披个褂子就跟了出去。
柳雅欣仍然坐在沙发上,散开的头发已经干了,几绺滑落下来挡着眼睛。她抬起头,头发随着重力滑开,露出麻木的眼睛,雪亮的灯光照不透其间的幽暗。柳雅欣迷茫的视线扫视着剩下的几个人,最后定格在刘奇身上,缓缓说到:“很累,不过以后,不会再这么累了吧……三哥,你觉得,我这么做对吗?”
刘奇避开她投过来的视线,道:“想不到妹子这么干脆。”
柳雅欣仍是定定望着他,问到:“他会怪我吗?”
刘奇漠然道:“这事大家早就看在眼里了。他这么喜欢你,你说什么,他都不会怪你的。但是,恐怕也没办法不继续喜欢你。不过,至少你已经表明了态度,今后,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柳雅欣喃喃道:“不怪我、继续喜欢我……便是我不可能喜欢上他,他也还要继续吗?”
丁华把瓜子皮收进簸箕,边对柳雅欣说到:“你也喝了不少酒了,上去休息去吧。”
刘奇道:“不急,我们聊的正投入。那就要看他自己的心情了。或许有一天出现一个人顶替现在你在他心里的位置,曾经的刻骨铭心就会随着新生渐忘;又或许……”
“什么呢?”z
“又或许,永远不会有那样的一个人出现。”
“曾经沧海难为水……那么难道他要等我一辈子?听起来有些恐怖。嗨!人啊,都是说说罢了。早晚好坏还不是要找个媳妇生孩子过日子。”
“若说恐怖,”刘奇冷笑,“有什么比一辈子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来的恐怖?”
“此话怎讲?”柳雅欣来了兴致。y
“自欺欺人不是最恐怖的吗?原本就算没有再喜欢上,还可以顺着自己的心意走下去,虽然痛苦却轻松;若是随便找上个的话,且不提原来的痛苦仍然有,还要努力说服自己没有这样去想,现在这样不错……”
柳雅欣哈哈大笑:“想不到三哥这么多情!”b
刘奇揪着迦菲猫的胡子,幽幽道:“可惜总被无情恼。”
柳雅欣似是不知其意的看了丁华一眼,他一直蹲在那收拾瓜子皮,收拾了半天地上和刚才根本没什么区别,不觉笑出了声,转而对着刘奇嚷嚷:“三哥的文学造诣太高深,我又听不懂了。”
刘奇似乎不想多谈,淡淡打断她,道:“说起造诣,我最近看了几个有趣的故事。”
柳雅欣附和道:“哦?什么趣事?我可要洗耳恭听了。”g
刘奇道:“一则是说的春秋时期的齐桓公,他非常喜欢紫颜色的衣服,以至于当时的齐国一度洛阳纸贵,紫色布料奇缺,价格涨的更是惊人。齐桓公再叫人去买时,那官员回来说是去晚了,集市上所有的紫色布料都卖光了。
“齐桓公十分惊讶,于是就问那个官员,这是怎么回事?那个官员则回答,因为王很喜欢紫色的衣服,百姓尊敬王,于是把王的爱好当成自己的爱好,也纷纷效仿穿起紫色衣服来。齐桓公哭笑不得之余也不无苦恼。于是管仲给他建议,王可以试着在朝上公布说自己开始喜欢白色的衣服,那样大家都去买白衣服,紫色的布料就会有剩余了。齐桓公试着在朝廷上提起自己的爱好,说是最近喜欢白色的衣服。
“果然,第二天派去的官员回来报告说,白布奇缺,紫布价格一落千丈。”
柳雅欣拍手笑道:“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原来那个时代的人就会追星啦。”
刘奇道:“哈,和我想一块去了。不过,这个故事还说明,人很容易被外界影响。其实有时,看起来非常喜欢的东西,可能只是因为看到别人在喜欢,而自己只是想去理解别人在喜欢这个东西时的心情,才会也去追着看。说到底,这未必是喜欢,不过是好奇罢了。
“最早的隐士行为不羁,接草在身。后来的人出自对他的尊敬好奇,进而注意到了他的衣着言行,从而进行模仿,于是后来就有荷花代指高洁,梅花代表什么的说法了。”
“哇靠!真人不露相啊!我从来不知道三哥这么有学问。你这话说的,可是大有深意啊!”柳雅欣跳起来,绕着刘奇走了一圈,“不过,哥!我怎么听,怎么像是在说我喜欢龙天秀不是因为真正喜欢,而是看到人家喜欢他,所以很好奇他有什么值得喜欢的,所以才想一直接近他。而且真正喜欢他那人还是让我十分尊敬的人,所以我才会有那个误区,是不是这样啊?哎呀,你欺负人啊!”
刘奇笑道:“怎么敢。只是我觉得真正的喜欢应该是那种,不管多么的不愿意,也不希望自己所爱的人受到一丝伤害,一丝源自自己感情的约束的那种心情吧!”
柳雅欣愣了一愣,随即嚷嚷道:“完蛋!三哥你对爱情有精神洁癖!这是务须置疑的啦!不过我现在要告诉你,这种伟大只有傻瓜才会去做。”
刘奇站起来看看表,不置可否:“或许吧,我也该回去了。你也帮着你哥收拾下,早点休息吧。”
“去!到底忘不了他!”柳雅欣嘀咕着,还是伸手开始整理空着的易拉罐。
“呵呵,晚安。”潇洒的比个手势,刘奇转身向门口走去,自始至终没有看一旁的丁华一眼。
每个人都有无法忘记的人
思念会像细沙穿过你的灵魂
轻轻开了门
只有风雨声
我觉得爱情让人变得残忍
原本相爱的人变成心头的针
越是爱的真越是伤的深
就像黑夜和白天
相隔一瞬间
明知道说再见
再见面也只有明天
……
其实,我刚才想唱的,是这首歌。
只是想唱给你听,仅此而已。
只是想唱给你听听,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我还是没有唱出来,大概是因为不敢吧!
虽然一次次的幻想着你听到时的表情,一次次的在深夜黎明中祈祷着、祈祷着你的回视、微笑……却又一次次的失望……
为什么明明可以碰触到你的心,却无法得到我想要的情?!
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明明在你的身边,你明明知道我的爱,却不去正视她……
“喂!”
背后传来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感伤。声音,多么熟悉的声音……永远也听不够……明明是那么的、那么的欢喜,刘奇却无法回头去看,他,怎么会追出来。开玩笑吧……
“刘奇。”那个声音在喊。
天空啊下著沙
也在笑我太傻
你就别再追寻
看不清的脚印
刘奇转身:“什么事?”
丁华被他的眼光盯的一愣,有些不自在的转开视线:“你、你的衣服丢下了……”
突然的一阵天旋地转,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被人压在墙上,后背撞的生疼。
“你怎么了……”话一说完丁华就知道这是废话。因此将尾音压低、消失。静静靠在墙上,等待他冷静下来。握在肩膀的手,力气很大。骨头阵阵发痛。丁华却觉得不够,最好,再痛些。能够多体会些你的感受,我心里的难过也许会好些……
“哈……”一声低笑自耳边传来,丁华望着身边的同伴。
“你到底在想什么?丢了就丢了,谁用你这会送来!你出来干什么!谁让你出来了!反正、反正你根本就不会……”高亢的声音低了下去,刘奇的头埋在他怀里。
丁华的手下紧了紧,攥成拳头。
“你出来找我,就是为了这件衣服?”
“我……”
布料破碎的声音清晰的让人难堪。
“我已经撕了它,你可以回去了。”话是这么说,但是他并没有松开手。
“刘奇……”
方启的唇,忽然被吻住,含吮着,什么东西滑到了口里,与自己的舌纠缠。
心跳的生疼。
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出来。是啊,从他走出门那一刻就疯了,否则怎么会这样跑了出来,还找了这么个蹩脚的借口……从听到那些话时就已经不正常了,又或者,在更早的时候……
否则此刻怎么会,非但没有推开他还任他为所欲为……甚至,与他纠缠!
天空啊下著沙
也在为我牵挂
把爱葬在沙里
还有你的消息
你走了就走了不要想起
风走了沙走了不要想起
……
不!不要这样看着我!不要用这种……这种深情的目光痛苦的看我!不要……
“喂!喂!”不耐烦的声音在耳边吵吵嚷嚷。
丁华回过头,一个没穿校服的男的站在自己旁边,有点生气的瞪着自己。
“这有人吗?”男的说话了。口气还是很冲。
丁华把乱七八糟的书往自己这边一拢。算是给他空开了身边的位置。随即回过头去继续出神。父母出事不久,那时的他,正处在一种茫然状态。被大姨收养,一个陌生的环境。好在,他仍然在原来的学校上课。不知道这份仅有的坚持是不是在为自己保存下最后一份回忆,总之他留下来了。
好在,还是有些没有变的。
“王霸道”还是常来找他麻烦,“和申”也依旧不停砸坏他的铅笔盒……只是这次,没有人再给他卖个新的。自己也可以买。没什么区别。他这么认为,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把那坏掉的盒子丢掉。甚至,还数次在没有人的角落里为了那堆碎片偷偷掉眼泪。
曾经,那是一个漂亮的铅笔盒。淡绿色的汽车造型——是爸爸从法国带来的。也是他给他的最后一个礼物。曾经,他经常收到礼物,也经常被同伴弄坏。他觉得无聊。反正坏掉后妈妈还是会买给他更新更好的。不买也没什么,不过是个商品。反正没有了,还是会有人买给他的。
他一直这么想的,他一直这么认为的,真的……
“喂!你又走神了!”
哦,对了。还有个不同的地方。就是多了个同桌。
父母走了以后,他从第三排被换到最后一排。前面的同学挡住黑板,他看不到。于是开始习惯于走神。日子开始变的安静,除非被粉笔或者拳头砸到脑袋。前者是老师,后者是同学……
“喂!你再不回答我要揍你了!”
他转过头。就是有那么一天,有这么个转学生,成了他的同桌。
转学生没有校服。喜欢穿NIKE,喜欢深蓝色,只是新衣服下的皮肤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
他喜欢绿色,曾经也是天天穿新衣服,胳膊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
哦,他也被人找麻烦了。又是个新来的,一定是被好好修理过。很久以后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