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之若远远停住,孟繁星进了店,见看店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双眼红肿,神情黯淡,暗暗可怜她的境遇,故意做出莽撞的样子,把信封拍在柜台上,道:“这是我还强哥的钱,你收好了。”见那女子既震惊又厌恶的望着他,赶紧转身出了门。
了结了一桩心事,林之若很是轻松。回来的时候最后几站地,不肯坐车,要慢慢走回去。见到路边有卖雪糕的冰柜,拉着孟繁星去买。连挑了青苹果,冰红茶,大红果三种口味,贪婪的攥在手上。孟繁星付钱,那摊主见是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给找,搭讪着道:“你光给弟弟买?自己也挑一个吧?”
孟繁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林之若忍住笑,向摊主道:“再拿一个和露雪,哈密瓜口味的。”和露雪较贵,一个顶林之若手里的三个,对一般的学生而言属于奢侈品。摊主笑道:“当弟弟的真懂事,知道心疼哥哥。”
林之若待孟繁星拿了找零,拉着他跑出十几米,两个人相对大笑。 她把和露雪塞到孟繁星手上,学着江致远的口气,细声细气的道:“哥哥,你吃。”
孟繁星心神荡漾,微笑着剥开了包装纸。他吃东西甚是文雅。林之若却左右开弓,风起云涌。孟繁星才吃到一半,她三根雪糕已经全部报销。
孟繁星道:“又没人和你抢,吃得这么快干什么?小心冰着肚子。”
林之若抹抹嘴,道:“你不知道,肚子里越冰,越是舒服,好像脑袋都清凉了一些,头痛也不那么厉害了。而且,吃得快还有一个好处。”
孟繁星这才知道她买雪糕的缘由,甚为怜惜,听她说到一半,没了下文,转头问道:“什么好处?”
林之若觑他不备,夺过他手中的半支和露雪,笑道:“就是不但不会被别人抢,还可以抢别人的。”
孟繁星又好气又好笑:“你要是还想吃,我再给你买就是了。用得着出这种招数么?”
“你不知道,抢来的东西特别香甜。”林之若三口两口消灭了那半支和露雪,把杆扔进垃圾箱,舒服的叹了口气:“被纵容的感觉真好。”她偏过头看着孟繁星,一脸顽皮:“以前和妈妈上街,我只敢偷偷流口水,从来都不敢和她要东西,更别提边走边吃了,能被她唠叨死。还是哥哥好,无论弟妹多任性,都忍着受着,宠着惯着。”
孟繁星听着她笑语嫣然,心神震荡,低声道:“只要你不嫌弃,我这个哥哥,会一直,一直,一直宠着你的。”
林之若望着他,慢慢敛了笑容,道:“我永远,永远,永远也不会嫌弃你的。”想了想,又加上:“就算有一天,我嫌弃了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两个人不再说话,默默并肩向校园走去。夕阳从背后照来,在他们身前的街道上,投射出两个长长的偎依着的影子。
晚风吹拂,带来远处隐隐约约的歌声。林之若忽然想起不知道在哪里听过的一首歌里的几句:
长长的长街,一直到未知的天边
长长的故事,一直到未完的童年
长长的辫子,印在你灰色的唱片
常常的要走,常常要伸出手
遮住脸
明日山岳两茫茫
孟繁星不知道,他和林之若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定义。
自己的心事,是明明白白的。可是,林之若的心思,却实在难以猜测。如果说她无心,两人单独相对时,那一份甜蜜温馨,难道全是自己的幻觉么?而且,同学们谈笑玩闹的时候,林之若目光流转之间,总是会在他的脸上略略停顿。那样热切凝注而又清澈似水的注视,常常迫得他转开目光,或是低下头去。
可是,如果她有意,却又始终如此疏离。她照常上课下课,散步的时候,不是唐馨陪着,就是独自一个人。偶尔也会逃课,租了小说到校外去看。而孟繁星迫于承诺,再也不敢出去寻找。
两个人之间唯一的秘密,便是帮林之若送钱的那一次出行。回来的时候,程辉等人百般拷问,要他招供林之若叫他出去所为何事。连傅青纶也一反平时大家开玩笑时置身事外的态度,关切疑惑的看着他,驻步等待他的回答。孟繁星因林之若让他保密,闭口不答,心中隐隐有一丝欢喜和骄傲。
程辉追问不出,绕着他转了几圈,又摸又拍,又凑上鼻子来到处嗅。孟繁星失笑:“你警犬啊,闻什么呢?”
程辉出语惊人:“我闻闻你有没有被林之若占便宜。你这样老实的人,落到她手里,万一失了处男之身,我怎么向你父母交代?”
孟繁星红了脸。周正阳惊笑:“没听说处男可以闻出的?”
程辉道:“这你就没有经验了。男女体味不同,有了亲密接触,就不是原来的味道了。”他放开孟繁星,拿手在鼻子旁扇了扇:“比我们连打三场的汗味还臭。难不成林之若叫你去当苦力了?”
傅青纶摇头笑笑,自顾走开。其他几个男生却一哄而上,让程辉交待,他哪里得来的经验,是不是亲身实战过。
孟繁星闻闻自己身上,大热天的,来回挤公共汽车,所去的住宅区又是全城最脏最乱的,身上果然沾了一股难闻的酸臭。见众人都围着程辉听他信口胡吹,赶紧溜出去洗澡换衣。想着刚才的情形,松了口气之余,又有一丝失落。
不知道是他平时的形象太过老实乖巧了呢,还是林之若在众人心目中实在是高不可及,既然林之若没有再单独找过他,也就没有人再怀疑他们之间会有暧昧。尤其是林之若因为头痛,变得懒洋洋的,找不到丝毫沐浴在爱河的痕迹。本来因为练过武,就算打瞌睡的时候都正襟危坐,现在却毫不顾惜自己的一身白衣,不是把脑袋靠在旁边的墙壁上,就是半趴在桌子上。本来就不怎么学习,现在更是公然看起课外书来。连书皮都懒得包,花花绿绿的封面,肆无忌惮的在老师眼皮底下招摇。
班里同学偷偷摸摸看课外书的大有人在。于明雷老师的策略,是一旦发现,立刻没收。偏偏于老师对林之若特别宠爱,竟然视而不见。有一次,程辉看漫画入了神,被于老师突然袭击缴获了,很不服气的道:“林之若还看武侠呢,你怎么不管?”
于老师悍然答道:“林之若看武侠也是学习。你行么?”
全班噤声。的确,林之若明明整天看小说,可是每次考试,不论全校统考,还是临时测验,成绩都好的一塌糊涂。这一点,连傅青纶都不敢和她比,其他的同学,干脆连仰望都懒得仰望了。
自此班里同学被老师没收了象棋小说什么的,往往找林之若前去讨还。其实于老师没收的东西,即使不去要,顶多过几周,也就还了回来。但只要林之若肯承认那是她的东西,于老师即使明知道她在代人受过,也立刻把东西交给她,决不耽搁。
林之若的改变,在其他同学眼里,不过是所有竞赛都完结之后的放松。就连唐馨,也只是认为她不过是熬不住头痛,益发懒散罢了。可是,孟繁星却从她的神态举动上,隐隐嗅出了一丝自暴自弃的味道。
忽然想起在两人之间,最为温馨默契的时候,林之若说过的一些话。
“你对我这样好,我无以为报。”
“即使有一天,我嫌弃了我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当时只觉得甜蜜,没有注意她神情中那一丝淡淡的忧郁和自嘲。现在细细回味,却让他越来越不安,乃至于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为什么她无以回报他的感情?为什么她觉得有一天,她会嫌弃她自己?
他生活一向平淡,从无大起大落,和身边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最奢侈的愿望,不过是通过诚实的努力,一点点地改善自己的境遇,因而无法体会林之若翱翔云霄,骤然折羽的痛苦。而他随和宽容的个性,更不能理解林之若那种轻蔑生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烈。
可是林之若最初和最终吸引他的,正是她身上这种不一样的,带着叛逆性的光芒,让他知道,这世界上,在饮食男女,名利纷争之外,有别一种生活,有别一种向往,高尚,激烈,超越平庸和琐碎,仿佛昆仑片玉,折射生命最晶莹和璀璨的光彩。
他无论如何,不能眼看着这片照亮他生命的玉石,被命运的大手,轻轻击碎。
正在他半宿未睡,冥思苦想寻找开解林之若的办法的时候,林之若的生活,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第二天早操,照惯例,先要宣布一些学校的重要通知以及决定,比如本周卫生评比的流动红旗花落谁家,哪些同学打架闹事,予以警告处罚等等。孟繁星因为睡得不好,也不在意,只是低着头等着做操的音乐响起。突然,大喇叭里传出林之若的名字。他精神一震,侧耳倾听,原来是林之若和傅青纶分别获得全省化学、物理竞赛特等奖,接到本省中学生奥林匹克委员会的通知,邀请他们前往省城大学,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冬令营,为全国奥林匹克作准备。
孟繁星的心扑通一下,霎时沉入了万丈深渊。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林之若会振翅高翔,飞出他的世界。可是,只要这一天还没有真的到来,只要林之若还在他的身边,他便始终不能不存有一线希望。他不是成功考入了一中,成功追随着林之若的脚步,进入了快班么?也许将来,他可以和她到同一座城市,进同一所大学。尽管不肯对自己承认这一点,他却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
可是所有的努力,抵不过天赋的差别。分别的时刻,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猝不及防,让他手脚僵冷,如坠冰窖。难道陪伴在林之若身边,和她比翼双飞翱翔远游的,永远都只能是那个傅青纶,那个他不愿意去比较,却不得不嫉妒,优秀得近乎完美的男孩?
早操一结束,林之若和傅青纶就被于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望着一青一白两个修长的身影并肩隐没在办公楼的大门之后,孟繁星心情低落,黯然神伤。回到座位上,提起笔,盯着刚刚发下来的语文模拟训练题,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反复几遍,终究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
傅青纶很快就回来了,带回了竞赛培训之后的条件:一旦在全国取上名次,将会保送清华北大相关专业。就算取不上,也会保送省城大学基地班,直读博士。也带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林之若拒绝前往省城参加培训,理由是她不喜欢化学,宁愿留下来参加高考,不愿意前去培训。
江城是一个过了气的小工业城,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由于师资和设备的限制,一中虽然特别组织了快班,但每年竞赛,至多不过在省里拿个二三等奖。加上虽然年年有人报考清华北大,却十来年都没有人考上过,一中始终不能评上全省重点中学,成了历任校领导的一块心病。
今年居然有两个人竞赛出线,校方自然喜出望外,如何能任由林之若放弃这大好机会?此后的两天里,班主任,校领导,纷纷出动,对林之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诱之以利。
对于江城的大部分学生及父母来说,最大的渴望,不过是能考上大学,能离开这个落后的小城,找到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因为专业兴趣这样虚无缥缈的大题目,放弃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简直和食不果腹的饥民,居然还挑剔红烧肉的味道不正一样不可思议。程辉听了林之若的理由,悻悻地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孟繁星关切的询问林之若:“你真的只是不喜欢化学?可是你化学又学得那么好?”
唐馨道:“就是。保送清华北大,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啊!”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问你们,如果你家很穷,你偶然结识了一个财雄势大的异性,他/她向你求婚。你并不喜欢对方,但是家里人贪图富贵,一致劝你接受,你干不干?”
大家相顾失笑。傅青纶道:“怎么能这么比方?靠裙带关系往上爬,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次机会,你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那怎么一样?”
林之若道:“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选择本来就和婚姻一样,某种程度上,是影响终身的。咱们不考虑别人怎么看,就说自己的想法。”
唐馨摇头:“我不干。不喜欢对方,过得不会开心,钱再多有什么用?”
孟繁星凝视着林之若,李凯望了一眼唐馨,都跟着摇头。
程辉却道:“当然要娶。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男人奋斗一辈子,为啥?说到底,是为地位和女人。两者得兼,傻瓜才不干。就算不喜欢那个女人,有了财富权势,天下美女,还不是任我予取予夺?”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