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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要气死我(网络版) 作者:余姗姗(晋江vip2015-01-29正文完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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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等!”我叫住他。
    他回头看我,微微挑眉。
    我总觉得他这一眼,和以前颇为不同,好像多了点老谋深算的气味。
    但他嘴角随即漾开的弧度,却很快将这一切冲淡。
    就在我以为自己眼花的同时,肩膀上突然传来一股坚实的力道,偏头一看,正是李明朗的大手。
    再微微仰头,又对上他那张笑脸。
    “来吧。”他搂着我往工作室走,边走边说,“对面这座房子里的设计师是国内最知名的,我送你的婚纱就是他设计的。不过你要小心,他这人看人很准的,以他的脾气是绝对不会给假新娘设计婚纱。”
    我当然知道,对于刘备这样的艺术家来说,人性的虚假是对圣洁的婚纱的一种亵渎。
    在距离门口还有几步远的位置,我站住了脚,决定跟李明朗开诚布公:“这座房子里的设计师叫刘备,我认识他。上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跟我说过了,他看不到我和他之间的缘分,还说以他的眼光,我三五年之内都结不了婚。”
    我以为,李明朗会惊讶。
    谁知,当我说完这番话重新看向他时,他却笑得更加莫名其妙了。
    “哦,那就只好和他实话实说了。”
    我还没反应他这话是几个意思,就被他拉进了工作室。
    刘备乍一见到我和李明朗,原本面瘫高冷的脸,也出现了裂痕。
    李明朗轻车熟路的到吧台边倒了两杯水,一杯递到我手里,然后他往全场看上去最舒服的一张沙发椅里一坐,指着我说:“你给她设计一套婚纱吧。”
    刘备看向我:“你不是前天那个……”
    我尴尬的对他笑笑,别开脸,瞪向正往白水里放泡腾片的李明朗。
    李明朗随口解释道:“哦,她前男友要结婚了,她为了示威,找我跟她假结婚打对台。”
    惊讶已经不足以形容我此时的心境,我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刘备一脸的不认同:“那你随便买一套就是了,我的婚纱…”
    李明朗将他打断:“我知道,你的婚纱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才找你,这样才能达到效果。”
    李明朗走到一件半成品婚纱前,挑起衣袖:“不过你的设计,对她要示威的准新娘意义重大。那人你也认识的,就你前女友。”
    “啪啦”一声,是碎了一地的我的脑回路。
    前女友?程一一是刘备的前女友?
    ……
    也就是说,程一一要和我的前男友成大功喜结连理了,不仅找了成大功的前女友我,为他们策划婚礼,还让我找她的前男友帮她设计婚纱?
    等等……似乎有哪里不对……
    可我来不及思想,我的脚就比我的思想快了一步,带着我夺门而出。
    李明朗是在刘备工作室外五十米的地方,把我拦住的。
    比起我的气喘吁吁,他仍是那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你跑这么快做什么?”
    我愣愣的指着他:“你认识刘备?你还认识程一一?”
    “你跑这么快就是因为这个?”
    “你……你还认识成大功!”
    李明朗难得的露出惊讶:“这个你都知道?你可以给我打工了。”
    我懒得搭理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自顾自的继续问他:“你到底为什么找上我,还帮我包了全部费用,还……”
    突然之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划过脑海,虽然只是一闪而过,却有点呼之欲出的节奏。
    我一手扶着太阳穴,感觉那灵感越来越亮,就快要将我点醒了。
    耳边传来的是李明朗鼓励的声音:“再想想,你快想到了。”
    我睁开眼,望向他:“你也想破坏婚礼?”
    “真是个聪明的姑娘。你应该说,在这件事情上,你我殊途同归。”
    之后那半个小时,是李明朗和刘备的谈判时间。
    李明朗还让我在工作室对面的快餐店里小坐,等他给我一个结果。
    我在手机自带的记事本上随便划拉着,试图将程一一、成大功、刘备等人的关系梳理出个大概,又分别以这三个人为轴心,将我和李明朗放进去,组成了几组人物图谱。
    结果,毫无进展。
    我仅仅能想到的是,如果刘备和程一一真的有一段情史的话,那程一一没有取走那件婚纱,会不会就是因为刘备?
    半个小时之后,李明朗又一次将我带进了工作室。
    从头到尾,刘备对程一一,对婚礼,对我和李明朗的关系都只字不提,他只是面无表情的为我量三围,用最公式化的口吻和我讨论款式和颜色。
    李明朗站在玩手机,时不时瞟来一眼,还塞过来几句不要脸的意见。
    什么以他目测,我的骨骼结构很适合露背……
    好不容易被刘备折腾完了一通,我正打算坐下来休息一会儿,谁知到后半阶段一直闭目养神的李明朗,却突然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跟我说,要请我到簋街搓一顿麻辣小龙虾哦陪生啤酒。
    我得承认,这还是我头一次吃辣吃得这么欲罢不能,恨不得连自己的十根手指头都吸进去,眼泪鼻涕直流还直呼过瘾。
    酒过三巡,小龙虾也去了四斤,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那一打啤酒的催化出了革命情感,我再看向李明朗时,觉得他除了一味的帅以外,还变得顺眼了许多。
    这种顺眼无关长相,纯粹是一种人格魅力,以至于当我和他天南地北的一通神侃之后,一不留神就抖搂出一筐*。
    李明朗问我,当年我是怎么看上成大功的。
    我说:“当然是先看脸了。成大功那个长相,无论是放在哪个大学校园,都得是校草级的人物啊!当年追他的小姑娘可多了,大部分他连名字都记不住,我也是其中一个。后来多亏了我死皮赖脸的,才让他记住我叫什么了……你造么,当他第一次喊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兴奋的一整个晚上都睡不踏实,梦里全是他,绕啊绕的……”
    我的酒劲儿渐渐上头时,李明朗又问我,我为什么会看上成大功。
    我想了想,觉得他这个问题和上一个问题没什么区别,但是我还是很聪明的换了一种解释。
    “你造么,女孩子最喜欢的是哪一种男人?我告诉你,就是那种七分正经里,带着那么三分不正经的,但是那点不正经又不耽误正经的那种……假正经……”
    我迷蒙着眼,试图看清已经分裂成两个影子的李明朗,突然伸出手,一把扶住他的脸,喊道:“你不要晃,我晕!”
    然后,我就感觉自己的油爪子被他抓了下来,他拿起湿毛巾为我擦手指。
    我乐呵呵的继续说:“不过,成大功并不是那种假正经的男人,他就只有正经,正经,正经!是我误会了他,我以为我能挖掘出他的不正经的……”
    说到这里,我看向李明朗,歪着头,一手托腮,另一手去勾他的手指:“这么一看,嘿嘿,其实你倒是有点像那种假正经嘛……诶,你的手相挺整齐的嘛,一点都不像感情不专一的样子……”
    迷迷瞪瞪的,我似乎听到有人问我:“你怎么会以为我感情不专一?”
    我缓缓歪倒在桌上,凭着自己流弊的理智,分析道:“有哪个专一的男人,会每天晚上跟不同的姑娘吃饭啊?还让姑娘买单,还收费……你女朋友知道了,不会不高兴么?”
    对面个人好像回了一句话,不过声音太小周围太吵,我没听清。
    “咦……你的生命线也蛮长的嘛……还有事业线,你转行次数有点多哦……”
    对面的人抓着我的手握了握:“刚才你还没说完。”
    我被这么用力一握,抬起头问:“刚才?刚才都说到哪儿了?”
    “成大功。”他提醒道。
    “哦,对对!成大功!”我看着眼前这人的穿着打扮,又翻了翻印象中成大功的穿着,评价道:“我觉得,成大功的穿衣哲学比你像回事,任谁一看,他都是大学老师那种款……斯文有礼,知识渊博,道貌岸然……”
    对面的人毫不客气的拆了我的台:“知道么姑娘,所有穿衣服规矩的男人都不能深交。”
    我结结巴巴的点头:“现在……知道了……找对象只想找人长得好的,人好的,对自己好的……不是公主,就不要梦想找王子,地摊货就得配地摊货……”
    然后,我趴在桌上,崩溃大哭。
    但我哭的极艺术,既克制又小心,虽然哭的痛彻心扉,甚至调动了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陪我一起抽搐抖动,可怜我自己,都只能听到一点点细微的哭声。
    也许,在对面那个人看来,我只是趴在桌上笑得抽筋了。
    这一哭,耗费了多余的水分,也带走了多余的酒精,我打着酒嗝接过对面的人递过来的餐巾纸,胡乱在脸上擦了一把。
    我觉得他真是个好人,是在这个冬天,在这个恶意满满的世界里,唯一一个还肯关心我,在关键时刻递上道具帮我吸干水分的好人。
    于是,我又对他说了一些掏心窝子的话:“你造么?我从十六岁时就开始幻想自己婚礼的场面,多么的宏大,梦幻,铺张,一鸣惊人……每一个细节都是我精心策划的,每一个宾客的名单都是我亲手核对的……还有新郎,我不求他英俊潇洒,风趣幽默,只要他五有四爱,长得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就这么简单……”
    说到这里,我抽噎了一下,顿觉委屈:“可是,我怎么都想不到,我居然会找个假新郎,还是个陪别的姑娘办过四次婚礼的假新郎……”
    我一下子拍案而起,举起酒杯,冲着对面的知心人大喊:“俗话说得好,有朝一日权在手,杀尽天下负我狗!来!干杯!”
    一饮而尽,再将被子用力摔向地面,清脆的玻璃声,一下子就吓走了一小波意图上脑的酒虫。
    我好像也,渐渐看清了对面那个以手支颐似笑非笑的男人。
    怎么有点像是……李明朗?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可爱的存稿箱,主人让我告诉大家晚上,七点半还有一章,多留言多撒花,就有红包和积分送哦~~~
    她老人家昨晚熬通宵写文,还要赶着看完一个三十几万字的故事,又浓缩出一个一千多字的故事大纲,今天一大早还要拿着这份作业拿到一家公司去面试,等面试结束了会赶回来写晚上要更的新章节,看在她辛苦的份上,都来写几个字吧!!!

  ☆、Chapter 18

我好像也,渐渐看清了对面那个以手支颐似笑非笑的男人。
    嗯?怎么会是李明朗?他在这里做什么哦?
    我脚下轻飘飘的;试图绕过桌子;走向那个看上去很贱很贱很帅很帅,突然之间又变得很朦胧很朦胧的那个男人。
    但是不知道自己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再我就快要抓住他的时候,膝盖莫名一痛;瞬间就像前方扑倒过去……
    按照这个姿势,就算地上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玻璃碴子;我的脸蛋也得肿起一大块。
    可是;我的视线却在距离地面一米远的地方,突然刹住了车;一股坚实的力量及时将我挽救了。紧接着眼前一阵天旋地转;我好像软倒在一片硬邦邦又好像稍微有点肉的质感的世界里。
    冰凉的金属划过我的面颊,就像将一小块冰投进了滚烫的沸水里,只有一刹那的沁凉,但是不够解恨。
    我又来回蹭了蹭,然后眯着眼傻乐着抬起头。
    挡住刺目灯光的,是一张背着光线轮廓却立体的很到位的脸,背着光,只有一双眼睛又黑又亮。
    我咯咯乐着:“帅哥,谢谢啊!”
    耳朵里传来许多窃窃声和嗤笑声,我无暇理会,只顾着伸长手臂去勾那帅哥的脖子。
    嘿咻……
    哦也!勾着了!
    我想象自己就是那横着倒挂在树上的金丝猴,荡漾着,荡漾着,就这样荡起了双桨。
    那股力道极力想将我扶正,可是扶正之余,却无形中拉近了我俩的距离,然后我又听到周围传来此起彼伏的抽气声,这特么的怎么这么多配音?
    接着又是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嗯,亲一个,是该亲一个……
    打从和成大功分手的那天开始,我就时常幻想自己亲别的男人的那一幕,倒不是因为我发春,而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告诉过我,一旦我敞开了心扉放开了怀抱接受了下一任的吻,就代表我已经忘记了上一任的嘴。
    那句话是谁说的呢?
    我好像记不太清楚了,只是依稀记得当初我怀抱着这种心情,亲吻成大功时,心里想的也是这句话。
    那时候的我,也希望我的吻可以让成大功忘记过去的每一任女朋友。
    虽然我那个时而远在西双版纳时而远在香格里拉的表姐,告诉我说,我的初吻早在高中毕业典礼上,喝的酩酊大醉的时候,就强行塞给了一个哥哥了。
    可是直到现在都无人来认领,而我也真的不记得那件事了,多半是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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