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靠,我能不能拒听?
“你不能拒听。”还没等我吐出心声,李明朗就突然道:“合同上有这条,一旦合同签署,一方不配合另一方,都要赔偿对方相应的费用。”
我瞪直了眼:“可是你也没说这相应的费用是一百啊!”
“一百和一百零一,你自己选一个。”
这有区别么……
我恶狠狠的瞪过去,不甘心就这样被压一头:“可是万一我有问题呢,有问题就得问吧,你不让我问问题,也是不配和我,也要给我钱。”
李明朗漾出一抹笑容:“学会讨价还价了?”
“对,既然是合作关系,那就是partner,又不是竞争对手,干嘛非要给对方规定这么多条条款款的。”
“看来你对我有很多意见呐?”
我见李明朗没有生气,反而很好奇的样子,索性也懒得装了:“对,我就是对你有意见!我问你,你又出钱又出力帮我跟程一一打对台,是不是刘备让你干的?他肯定给了你不少辛苦费吧?从这个角度上说,其实我也是在帮你帮刘备办事啊,刘备分你的钱是不是也该分我一份?”
李明朗笑容渐浓:“这么快就打起我钱包的主意了?”
“这不叫打主意,这叫按劳分配。你就算是找个临时演员,也得给人家点出场费吧?”
“别忘了,整场婚礼的费用,还有婚纱,都是我出的。”
“那也是刘备的钱,婚纱也是刘备帮我设计的,从头到尾你除了你这个人,你还给了什么?”
“没有。”李明朗看了我一眼:“我除了我这个人,什么都不能给。”
我指着他说:“你怎么能这么无耻!”
“不要?”李明朗挑挑眉:“那就是你自愿放弃的。从现在开始,你再为了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打断我,我就按小时跟你计费。”
我正在想怎么回嘴,李明朗就从外套兜里掏出一颗牛皮纸袋,将里面的照片倒在茶几上。
我拿起来一看,全是程一一和刘备的合照。照片里的程一一有我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那个面瘫脸刘备也露出一脸的柔情似水,眼里的情意简直能腻死人。
我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程一一是我们班同学公认的公主病,关于她的八卦我们连续八三天都不嫌烦,她的传奇事迹可以随开金手指,添油加醋没有上限,是我们每一个女同学的最佳吐槽伴侣。
小米告诉我,毕业后同学们聚会时谈得最多的还是程一一。有人说她被文艺男青年骗光了所有零花钱,还有人说她既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自恋成狂,孤芳自赏。
但是不管如何众说纷纭,程一一真正感情生活的真相,没有一个版本中标。
只有其中一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同学,曾在朋友圈里提到,旁晚时分看到程一一穿着婚纱,拎着裙摆,在护城河边狂奔。
据说那一幕,美的令人屏息,连夕阳也甘愿沦为背景板。
但最终,是碍于该同学没满足“有图有真相”的基本原则,所以很快就被大家判定成口胡。
说真的,就算程一一和刘备曾有一段风花雪月的故事,就算程一一没有取走那件倾尽了一个设计师所有才华的婚纱,我也不相信她会穿着它在护城河边狂奔。
那不是她的作风。
李明朗说,刘备是这样跟他描述程一一的。
她习惯收集各国限量版的芭比娃娃,几千到几万不等。她还有一盒的彩宝裸石,五克拉到三十克拉不等。在成为设计师之前,她的消遣就是给芭比娃娃设计衣服,和给珠宝首饰设计图稿。
随着时间的推移,程一一的娃娃和裸石越来越多,脑海中的美好蓝图也越来越壮观,开始幻想着指尖彼端能有一个他,为她戴上她亲手设计的结婚戒指。
然后,他们手牵手,去一个天地一色的国家,留下人生中最美的回忆。
而刘备,是在程一一毕业的第一年出现的。
刘备是十年前的老海归,曾在巴黎修过服装设计,在美国修过GIA珠宝鉴定。
在认识刘备之前,程一一只听过其名,未见其人,隔空崇拜,无限向往,像所有盲目追捧偶像的粉丝一样,自以为是的将偶像美化成神。
我终于忍不住打断李明朗:“我还向往和古天乐喜结连理呢,可能么?”
李明朗很冷静的说:“古天乐和这件事无关,一百块。”
我……靠……
他全然不理会我的义愤填殷,自顾自将话题重新引回正轨。
刘备和程一一有共同活动的朋友圈,但他们彼此并不相识。后来还是朋友圈组织了一场八日游的台湾行,三男四女,全都是时尚圈各据一方的神人鬼才。
没有任何获奖作品的时尚名媛程一一,作为其中分量最轻的一位,还得靠裙带关系应邀。
结果6:1票通过。
唯一的反对票,来自刘备。
这么言情小说的套路,居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觉得程一一已经讨厌的不能再讨厌了。
但我却把枪口掉向刘备:“其实刘备是欲擒故纵吧?他是唯一一个投反对票的,程一一想不留意他都难。”
李明朗说:“不,他是认真的。他这人一向靠实力说话。”
“切,到最后还不是被美色迷惑了?”
李明朗斜了我一眼,继续道,在台湾游玩的那几天,程一一时常在想,如果刘备会笑,会不会是僵硬的比哭还难看的线条,因为他对此疏于练习。
我又一次将他打断:“不对啊,刘备是怎么知道程一一怎么想的?”
“程一一悔婚之后,将自己的日记本寄给了刘备。”
“呵,真够矫情的,都分了还分享女儿家心事啊?她怎么不干脆寄两张□□?”
我嘴上虽然在泛酸,但是脑海中却在脑补那八日游的画面。
台湾我没去过,但我听说那里的自然风光很宜人。以刘备和程一一的外形,无论是在任何团体里,都必然是最极端的两道风景。
而且根据我的观察,程一一的性格属于九阴白骨爪,刘备是黯然*掌,一个是外露的毒功,一个纯靠内力。
这样两个人,就算我不喜欢程一一,也得承认他们必须是绝配。
李明朗说,工作时的刘备,时常一个人静坐,一坐就是一个小时,然后随意在纸上刷刷画两笔,只是简单的线条就能令日后的惊艳初露端倪,他是沉思而后动型的。
而程一一则纯属后天努力型的,正是她的刻苦,才催熟了今日的天赋。
关于这一点,我是有点了解的。程一一的脑瓜子绝对没我好使,最初认识她时,我看到她那漂亮的成绩单,也曾以为她是靠天吃饭的。直到后来她的室友告诉我,她每天晚上都在被窝里看书看到一点,我才知道程一一原来是个笨蛋。
呵,刘备和程一一,一个是天生的设计大师,一个则是笨鸟先飞的庸才。
这样的畸形组合,注定不健康。
李明朗的话被突然作响的手机铃声打断。
我一看来电显示,立刻对他做出个噤声的手势,然后笑眯眯的接了起来:“妈!”
电话那头是我妈,她每次和我爸吵架了都会给我打电话,抱怨我爸的在生活上的种种毛病,然后问我和成大功进展的怎么样,什么时候在北京扎根买房等等。
这次也不例外,在话题进展到我爸的臭毛病时,我看到李明朗站起身,拿着杯子到厨房蓄满水。
他折回来时,我将自己的杯子也递了过去,他看了我一眼,又分了一半水给我,将被子交到我手里。
每次我妈和小米给我倒水,我都会在接过来的时候,朝她们泡个媚眼,再Mua~一声。
这一次,我也下意识的做了这个动作……
“Mua~!”
李明朗端着杯子的手在半空中僵住,四分之一秒后,他咳出了声。
我也愣住了,但我还来不及解释,电话那头母亲大人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嗯?我怎么听到咳嗽声?大功感冒了?”
“不,不是成大功?”我立刻咳嗽了两声:“是我,我感冒了。”
我妈又追问了几句,被我搪塞过去,好不容易挂上电话,我吁了口气。
一抬头,正对上李明朗的眼神。
“你妈不知道你和成大功的事?”
我摇了摇头说:“我一直跟我妈说,我和他这两年一直在一起,准备混出个样子就买个大房子,等他们老了就把他们接过来养老。”
“你这个谎,早晚会拆穿的。”
“我知道,能瞒一天是一天吧,等有一天我找到新男朋友了,再告诉他们。”
“嗯,也好。”李明朗看了我一眼,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累感不爱的昨天终于过去了,入V以后持续日更,我乖么,有奖励么~(^_^)~
☆、Chapter 20
程一一第一次和刘备有了正式的语言交流和肢体交流;是在抵达台湾后的第四天;程一一执意单独行动;坐捷运去买微热山丘的凤梨酥,地点距离捷运站还要步行十几分钟。
那天下着雨;阴阴冷冷,淅淅沥沥,程一一没带伞;只用大衣帽子勉强遮着头;脸上湿漉漉的,手里四盒凤梨酥也仿佛因纸盒吸水,越来越沉。
这时;一辆出租车突然在她身边停下;程一一转头看去;车门半开,刘备正坐在里面。
“上车。”他的声音比那天的雨还要冷。
程一一坐进车里,对刘备说:“谢谢。”
刘备却隐有不耐的看了她一眼:“如果你感冒了,我们整队人都要受连累。”
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保温瓶塞进程一一的手里。
那是现磨的热咖啡。
这个杯子程一一也不陌生,她见刘备用过好几次,私下里她也百度过这个杯子,想淘个一模一样的回来,但是搜索的结果却是限量贩售,早已售罄。
程一一不死心,托朋友世界各地给她打听去,却一无所获。
有钱都买不到?这还是程一一头一次在花钱上感到了挫败感。
程一一装作若无其事的将杯子凑到嘴边,余光却扫向刘备,他正在看窗外的风景,双手交合在身前,坐姿闲适,仿佛在后车座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在看风景,自己也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程一一边欣赏着,边喝光了所有咖啡,她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double espresso,从这天起,她爱上了这种味道。
因为这个男人。
而且程一一永远也忘不掉,当她将杯子交还给刘备时,她不小心触碰到他指尖的温度时,那一瞬间的悸动。
在返回大陆的前一天傍晚,七人团搞了一次集体聚会,彼此分享这几天的游玩心得。
从世界第五高楼台北101谈到了垦丁的热带风情,从浪漫的高雄谈到了曾经被硝烟战火盘踞的金门,还有可以见到不少清代贡品的台北故宫博物院,日月潭,阿里山太鲁阁等等。
程一一和刘备是说话最少的,刘备径自沉默望着窗外,喝着那杯万年不变的double espresso,而程一一则一手托腮仿佛仔细的听大家讲话,从她的角度,可以光明正大的看到刘备。
后来,也不知是哪个姑娘提到了徐志摩和林徽因,还将徐氏深情歌功颂德了一番,才将心不在焉的程一一拉了回来。
其中有几句话,成功的惹到了程一一。
程一一没有直接提到林徽因,她从另一个角度讲了一个民国大家闺秀的坎坷一生。
那位闺秀名叫张幼仪,出身望族,受过当时最好的教育,兄妹十二人中有一半是当时上海和现在中国的知名人士。
从女子学校毕业后,张幼仪在兄长的安排下,嫁进当时江南富商徐家。
可丈夫徐某某,在婚后不久就到海外留学,而且很快就和当时一中外知名的林姓才女坠入情网。
徐某某赶回来离婚时,张幼仪正当临盆。
张幼仪试图挽救,但最终失败,她黯然神伤的去了德国,直到心理创伤逐渐愈合了才回到上海,在身为中国银行副行长的哥哥的照拂下,衣食无忧。
再后来,又过了几年,已经逐渐成长为新女性的张幼仪,开始出任女子商业银行副总裁,并担任八弟和前夫开的服装公司的总经理。
一直到中年,她才在大儿子的祝福下,嫁给在香港比邻而居的华人医生。
而前夫徐某某,早于二十几年前就坠机身亡,只因他要参加那位林姓才女的演讲会。
这位前夫徐某某,就是徐志摩。
世人都说,他的伤害,成就了张幼仪光辉灿烂的后半生。
正如那句,“爱与伤害,从来都是相伴而生的。”
最后,程一一说:“我对一个抛弃妻子的男人没有半点好感。”
七人团的其余五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圆场。原先提到如何崇拜徐志摩的姑娘,早已面色铁青,咬牙切齿。
反倒是从窗户那边,突然传过来的一声轻笑,打断了这种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