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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生意出了意外,资金链出了问题,于是金沐晨就一股脑的把自己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都邮了回去,甚至把车子也卖掉了。
没了这些钱,他将来的学业,甚至生活都很成问题了,甚至为了这,他的女朋友马凌还和他分了手。
不过金沐晨并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因为让他光顾着自己在这边逍遥快活,却眼看着地球另外一边的父母受苦,他做不到,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马凌会翻脸这么快。
他没了学费和生活费,就不能继续学业,那就相当于是自毁了前程。
他长得算是小帅,可是也还没帅到,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刷脸吃饭!
大学不能毕业,怎么正正经经的找工作,怎么能搞到那张绿卡?
靠打黑工,哪能挣多少钱?那点钱怎么养活,马凌这样的娇滴滴的大美女?
而那张绿卡对那些壕门子弟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这年头有钱走到哪里都是大爷,没钱你就是拿了火星身份,你也一样是个孙子!
所以马凌被那些人民币战士抢走,也就不能算是意外了。
更何况马凌本来就是一个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女人?
no-money-no-honey!no-cash-no-ass!
现实就是这么简单!
金沐晨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直奔浴室,冲洗了一番出来之后,来到了镜子前。
镜子里出现一个身材高大,全身肌肉线条刚健优美的男人,二十多的年纪,挺直的鼻梁,鼻头微微上翘,眉毛细密清秀,长睫毛,大眼睛,唇红齿白,还算有一副好皮囊。
金沐晨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也有一百八,不过几天前,他身上的可绝对看不出这样棱角分明的肌肉,而且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四百多度的近视眼。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身上的肌肉线条刚劲有力,原本的一块腹肌,也变成了八块棱角分明的小馒头,这些变化就发生在短短几天前。
那天马凌从公寓里搬走了之后,金沐晨心情郁结,就借酒浇愁,同时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自己和家庭从现在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爷爷留给他的传家宝,一条红线串起来的三只玉葫芦项链上。
这条玉葫芦项链,是他们家的传家宝,颜色各异,分为红色,橙色和紫色,雕工精湛,圆润饱满,色泽光润。
建国前,他爷爷就是做古董生意的,家境是相当的不错,多年的积累可是收藏了不少的好东西。
建国后,又是破四旧,又是闹运动,那些年他爷爷可没少被批斗,家里的古玩更是被砸被抢了不少。
三只玉葫芦就是当年保存下来完好的传家宝之一。
那天金沐晨就琢磨着,是不是把这三只玉葫芦买了,换一笔钱来帮自己和家里摆脱目前的困境。
后来喝醉了酒,失手打破了酒杯,还划破了手掌,当时他只记得,自己受伤的血是浸满了那三只玉葫芦,然后在醒来的时候,三只玉葫芦就不见了。
而自己的脖子上,却多出了三只葫芦的纹身。
那纹身形态古朴,一串从脖子后面延伸出来的到胸前的藤蔓,而这藤蔓的上面刚好挂着三只拇指大的小葫芦,而这三只小葫芦,从颜色和形状上看,刚好就和他头天晚上打算卖掉的那三只传家宝的玉葫芦一模一样。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他不是很清楚,不过他清楚的是,自从他脖子上有了这三只葫芦的纹身之后,他的身体就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原本平凡普通的身材,一下变的浑身肌肉,力气也大的惊人,自己那张大床加床垫,上百公斤的分量,以前两人一起抬都费劲,现在他一只手就可以把那张床平端起来,而且能保证平端半个小时一点都不觉得累。
而原本四百度的近视镜也甩掉了,视力,听觉,更是远超常人。
只要屏气凝神,集中精力,连窗外,树荫里那只欢叫的麻雀的羽毛颜色,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听觉也变得非常的灵敏,甚至能够听到楼上那对夫妇,在一起滚床单时候极力压抑着的声音,甚至他可以根据他们发出的声音,在脑子里自动模拟出,那两口子在楼上的招式和动作,这样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金沐晨结结实实的消化了好几天。
甚至连心境也和以前大不相同,最主要的就是自信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把内裤传在外面,就是超人。
可是伴随而来的副作用,却让他是挠头不已。
身体素质变化惊人,好像是陡然进入了一个二次青春发育期,伴随而来的则是惊人的食量增长。
原本他一顿花个六块多,来一套普通汉堡套餐,就能吃的很饱。
可是当身体有了变化之后,他发现一天下来,就算最便宜的食物,他也要吃掉一百多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
于是很快他就陷入了恐慌之中,现在他手里就三千多美金,这点钱根本就不够他吃几天饭的,更何况他还要租房?
在之后就有了去配送中心应聘的那一幕,一方面是想赚钱,攒学费,另外一方面则是想要靠公司的‘福利’来解决一部分吃饭的问题。
金沐晨站在镜子前,看着脖子上的那三只玉葫芦的纹身,现在看来,马凌离开也不算什么坏事,反倒是让自己有种因祸得福的感觉。
而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的赚到更多的钱,来继续自己的学业,或者是把父母从国内接过来。
放弃学业,他有些不甘心,毕竟父母前前后后已经投资进去了几十万。
而且父母在国内也不知道怎么样了?那些钱也不会知道够不够缓解他们的危机。
自己还是需要更努力啊,还好,现在自己有了一副好身板,就算干再多的活也不觉得累,这就是老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光是一份配送中心的工作还是不够,等攒下点钱之后,自己还应该在找另外一份工作。
要知道在美国生活成本可不低,别看他现在一个小时三十美金,可是刨了房租水电和吃喝,这点钱能剩下的真不多!
第6章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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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沐晨第一次来到这家白色城堡快餐店的时候,简直就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光看这家店面里面的状况和城堡可一点都不沾边,尤其是里面的装修反而更像是国产抗日神剧里面的碉堡炮楼。
大门进去,就只有很小的一个内凹的门厅,四周全都是防弹玻璃,点餐的话,可以透过防弹玻璃,看到贴在防弹玻璃内侧的菜单,收费和取餐的窗口,让人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国内铁老大的售票窗口。
小店没有内部就餐区域,只卖外卖,而且白天不送外卖,只有晚上才送。
如果不是店外面,立着的英文招牌,还有远处法拉盛那边闪烁的霓虹,金沐晨甚至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了中东战区。
不过再想想,这家店所在的位置,是在纽约治安较差的皇后区,而且还是皇后区里治安最差的辛克莱区,也就释然了。
如果你看到这家店的客户的客户,百之一百都是来至于附近的辛克莱社区的黑人,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装修了。
金沐晨在配送中心干了一个礼拜,前几天领了工资就在e-bay上花了五百块钱,买了一辆2000年的n手丰田,于是就开始找了自己了第二份工,就是来这家沈记快餐送外卖。
而沈记快餐的老沈夫妇,对于金沐晨的到来,当然是举双手双脚来欢迎。
老沈夫妇的快餐店选址很讲究,虽然不是在法拉盛,曼哈顿的华埠那样的地方,可真要说起赚钱,其实一点都不少。
出去转转就知道,这附近五横五纵组成的辛克莱社区,是皇后区臭名昭著的暴力街区,典型的黑人聚居区。
毒品,帮派泛滥,暴力横行,正是因为这样的问题,没人愿意在这里做生意,这片街区里,别说是一家像样的饭店,甚至就是一个像样的小卖部都没有,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老沈他们一家饭店营业,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中餐!
当初老沈他们两口子,接手这家饭店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一点,而最关键的是,他们曾经在底特律类似这样的街区干过,所以有足够的应付这帮黑鬼的经验。
饭店装修的跟堡垒似得,而且没有店内就餐区,想要吃饭,就只能外带,而且先付钱,买完就滚蛋。
来这里消费的顾客,几乎百分之一百都是辛克莱区的黑人,这帮家伙可以说是有一个花俩,醉生梦死的典范,有钱就出去消费,绝对不会在家里做饭,再加上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这么一家饭店,所以钱倒也并不难赚。
甚至附近的帮派,都达成了一项共识,为了能够让老沈夫妇留在这里,为大家服务,大家谁也不来这社区里唯一的一家饭店收保护费。
最近老沈夫妇打算拓展一下业务,于是就有了这个送外卖的职位,根据送餐的距离每送一个给三块钱,到五块,甚至更贵的不等。
这社区里的黑人一般都很懒,而且大部分没有车,晚上肚子饿了,又不愿意走,就喜欢叫外卖,而且也不在乎那一块两块的送餐费。
这份送外卖的工作,相对于其他饭店的送外卖的工资,不算低,就算是和必胜客,或者是多米诺那样的披萨外起来,都不算低。
毕竟这里可是皇后区最危险的辛克莱社区,一个小偷,劫匪,毒贩#子,帮派横行的地方,晚上过了九点,路面上就人烟冷清的地方,所以就算老沈夫妇咬着牙,把一趟外卖的价格提高到了五块,却也依旧是寥寥有人来应征。
可是和那一晚上百十来块的薪水比起来,更多的人更珍惜自己的生命,就算是黑户都不愿意干这份工作。
纽约的常住人口有九百万左右,可是近些年来,随着奥小黑移民政策的模糊不清,外加北方的底特律,和芝加哥,这样的蓝领城市不断的走向破产,越来越多的黑人和外来移民不断的涌入到纽约,这导致纽约人口激增,最近的一次统计显示,纽约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一千九百多万,直逼两千万。
很多人都说纽约是一个大熔炉,来至世界各地的人们,来到这里,然后经过一场文化的淬炼和洗礼,最终变成了美利坚的基石。
而这个大熔炉,更准确点说,就是纽约的皇后区。
从北面过来的破产的黑人,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登陆纽约之后,首选的生活地段,就是在皇后区,因为这里是社会最底层的聚居区,生活成本很便宜。
亚洲人都集中在法拉盛一代,那一片的治安算是皇后区最好的,剩下的其他地段,则是黑人和拉丁裔的天下,而这些街区往往是最危险的街区,就算是白天,都时常会发生枪击案发生,至于晚上那就更别提了。
而这样的地区,却偏偏就是纽约警力最薄弱的地区,大量的警察都集中在长岛和曼哈顿去保护那些阔佬们,至于这些地方那些黑人和拉丁裔们的死活,他们才懒得理会。
所以老沈夫妇想要拓展生意,尽管一再的提高薪资,可是无人来应征,也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情。
当金沐晨走进店里,和他们说,我要应征的时候,老沈夫妇根本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下来,甚至老沈还同意,把他每次送外卖的价格,给提高到六块五。
反正这钱都是那帮老黑们来出,他也不心疼,而且和老黑打过多年交到的他知道,那帮家伙就是过路财神,手里有俩钱不糟践个干净,那肯定就不安心。
老沈夫妇对那些家伙的定义还真就没错,又懒又馋,还爱装面子,明明兜里钱都不够明天饭钱了,可是却也要装阔,脚踏实地这个词,对大多数没受过教育的黑人来说,根本就没听说过。
于是就这样,金沐晨开始在老沈夫妇的这家堡垒外卖店送起了外卖。
他也知道这份工作的危险,要是以前,打死他也不愿意来这地方送外卖,不过现在,自从那次异变的经历过后,他总是对自己有着一种莫名的自信,更何况一趟几分钟的外卖,就能赚六块五,这份工作的来钱速度绝对不比配送中心慢,而工作强度却轻松很多。
小时候和爷爷学过的八极拳,现在也捡了起来,本来就是硬桥硬马的功夫,在加上他现在这有些变态的身体基础,很快就练得有模有样,正是因为有着功夫底子撑腰,金沐晨才有自信敢来这里送外卖。
他坚信,只要不碰上拿喷子乱喷的疯子,他都能应付的过去。
“小金,教堂街30号,牛肉炒饭两份,外加两条炸鱼,两只热狗,一大份炸薯条,一大桶可乐,一共三十五,这是今天最后一趟了,你小心点。早点回来,宵夜都准备好喽!”
老沈把做好的外卖从窗口递出来给金沐晨,然后小心的交代到,金沐晨这小伙子,他很是喜欢,胆子大,能吃苦,绝对是店里的好帮手。
“知道了沈叔,放心,十分钟,肯定回来。”
金沐晨朝着老沈点了点头,接过外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