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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兄弟,看不起我们两个是不?手上都有枪,还能走丢了不成,这样吧,你每隔四五颗树的距离,就在树上用军刺做个记号,这样我们不就知道啦……”
庄睿快速开动脑筋,在帮马六找着借口,至于军哥会不会扒掉他的皮,现在顾不上那么许多了,不过等自己两人跑了之后,马六这一顿训斥是免不掉的。
“这倒也是啊……”
马六听的眼睛一亮,拿起军刺对着一棵树砍了一下,看到那树干上露出了一道印子和白色的汁液,转头对庄睿说道:“庄先生,等会你们就按照这记号找过来吧,其实不做记号都没事的,就在西北方向……”
马六这人有点粗脑筋,进入这到处都是参天大树的森林里,不是识途老马或者受过专门训练的人,鬼知道西北是哪个方向啊,就是想找太阳辨认方向,那都要找处树木稀少的山坡才行。
“庄先生,你们快点啊……”
马六一边向张国军等人的地方追去,一边回头对庄睿喊道,手上也没闲着,用军刺劈手在沿途的树上砍了一刀。
“知道了,你放心吧,有事我会开枪的……”
庄睿大声的回了一句,身体已经站了起来,而身旁的彭飞早已拿出他那把小刀,用刀柄上的指南针在辨认着方向。
“庄哥,咱们的方向是正北,往这里走……”
彭飞认清楚方向之后,身体已经率先冲了出去,犹如一只灵活的猿猴一般,瞬间跑出了二十几米。
“哎,你倒是慢点啊……”
庄睿不知道彭飞就是想让他跟不上知难而退的,连忙跟在后面追了上去。……
“马六,你怎么来了?庄老弟他们两个人呢?”
马六紧追慢赶的跑了将近20分钟,才追上了张国军等人。
第499章 野人山(3)
“军……军哥,他们俩还在后面。没事,我沿路上可是都做了记号的……”
马六喘了一口大气,拿起军刺在树上划了一下,眼睛却是不敢正视张国军。
“你妈个兔崽子,我说的话你不听啊?”
张国军眼睛一瞪,一个大耳巴子就扇在了马六的头上,马六都没敢躲,被抽的打了个踉跄,站稳后低着头没敢说话。
“不行,万一出点啥事,咱们哥几个可是担待不起,走,回头……”
张国军还是明白庄睿在胡荣心里的分量的,万一出了点啥事,他一家老小都没脸在华人城里住下去了。
站在张国军身边的一个人,迟疑着说道:“军哥,咱们在这里也呆了快半年了,这边缘处连个兔子都见不得,不会出什么事情的,等一会他们或许就跟上来了呢……”
他们这些护矿队的人,虽然就住在森林边缘。但也不是每天都有时间出来打猎的,并且那些子弹可是有数目的,难得胡老板开恩,让他们出来玩,这些人都不想耽搁时间。
“老二,你也是这个意思?”
张国军听到那人的话后,明显的也犹豫了起来,他心里也是认为这点路不会出什么事情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只留下一个人,而带着这几人率先赶往山坳处了。
“大哥,咱们把山口堵住,留点东西给他们打,要不然去晚了什么都没有,那还不是扫了客人的兴致吗?”
老二的脑子比较好使,想出了个让张国军没法拒绝的理由来,胡荣让他们陪着庄睿等人,就是要玩好,这转悠一圈光是爬山了,如果啥都没打到的话,那有屁的意思啊。
“那……行吧,咱们先去山口,你们几个,多在树上做点记号……”
张国军想了一下,感觉在这边缘处出不了什么问题,当下决定还是去山坳处等待庄睿二人。
“大哥,那我……”
马六低眉顺眼的看着张国军。
“妈的,你走前面。小兔崽子,下次再不听话,让你上山挖坑去……”
张国军没好气的踹了马六一脚,顺手取下冲锋枪上的军刺,在自己等人刚停留的地方做了个记号。……
“庄哥,咱们先前可是说好了,跟不上今儿就不去了,回头找他们打猎去吧……”
已经跑出二十多米的彭飞听到庄睿的话后,停下了脚步,看着身后跟上来的庄睿说道。
“嗨,你还真以为我跑不过你呀?太小看你庄哥了,走着……”
庄睿紧了紧背在肩膀上的枪,摆手示意彭飞走在前面。
“好吧,要是撑不住,你就说一声,咱们还能回头……”
彭飞见到庄睿坚持,无奈的转身向正北方向钻去,他的身形很快,在这到处都是参天大树的密林里,居然也能跑起来,要不然彭飞也不敢夸口四五个小时就能来回四十公里山路的。
庄睿也不甘示弱的跟了上去。他跑动的幅度很大,比彭飞要更多的消耗体力,只是庄睿不怕这个,在腿脚感到酸软的时候,低下头往里面注入一丝灵气,马上就能恢复过来。
不过有时候收不住脚,经常会撞在前方的树上,没过多大会,庄睿那迷彩服就被撕破了几个口子,脸上也被树枝划了几道血痕。
彭飞在跑动的同时,手中的军刺也不时的在来路的树上做着记号,只是他所做出的记号极不明显,这是他们特种部队用于联系的记号,一般人就是发现了,也只会认为是树皮自然脱落的。
在连续疾奔了40多分钟之后,森林里的树木也变得愈发的密集起来,并且原本平坦的地面,也有了坡度,不过丝毫都不能影响到彭飞的速度,除了呼吸声变得略微大了一点,彭飞就像是个不知道疲倦的机器一般,两腿在不停的摆动着,犹如猿猴一般穿行在密林里。
庄睿在连续撞了几回树之后,也学精明了,在跑动的时候,知道留有余力,虽然速度没有彭飞那么快,但是也能跟得上,两人之间始终相隔十多米的距离。一直都没有被彭飞给甩开。
“停……”
在跑过一段下坡路之后,彭飞的身体突然停了下来,庄睿一时没收住脚,往前多跑了几步。
庄睿以为彭飞是撑不住想休息了,喘着粗气得意洋洋的说道:“怎……怎么了?跑……跑不过我了吧?”
虽然身体不会感觉疲劳,不过庄睿的心脏可是禁受不住这种高强度急行军,是以在站住脚之后,连连的在大口喘着气,身上的迷彩服,已经全部被汗水给浸湿了。
彭飞的模样也不比庄睿好多少,头发已经湿的一缕缕的搭在了额头上,停下脚步之后,彭飞拿出他那把小刀,将快要遮挡住眼睛的头发,都给剃去了,那样子让庄睿颇为好笑。
不过彭飞的呼吸就没有庄睿那么急促,脸色似乎也没太大的变化,在整理完头发之后,他的眼神一直紧盯着前面的几棵树木。
“怎么不走了?”
庄睿掏出水壶喝了几口水,狐疑的看向彭飞,他也看出来了,彭飞现在的状态,比自己要强多了。要知道,彭飞可没有灵气梳理身体的。
“你看几棵树,似乎有点不对……”
彭飞用眼神示意庄睿看前方。
“没什么不对啊,就是长歪了一点而已……”
庄睿看了半天,发现那几棵树都不怎么高,并且长的有些倾斜,不过这在森林里都很正常啊,就是盘绕在一起行那周公之礼的造型的树,都曾经有人拍到过照片。
“不是,那是曾经发生爆炸留下的痕迹……”
彭飞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虽然这爆炸或许过了半个多世纪。但是他依然能从那些树上看出点蛛丝马迹,之所以停下脚步,是彭飞怕前面埋有地雷,万一不小心趟上去,那多少条命也不够送的。
虽然这种可能性并不高,因为在这半个多世纪里,肯定会有无数动物经过这里,即使有地雷,可能也早就被引爆了,只是这关系到身家性命,彭飞不得不慎重对待。
野人山在早先的时候,是属于中国云南境内的,不过后来英国人横插一脚,划归给了缅甸,而野人山的名字,是由于这里山大林密,瘴疠横行,据说原来曾有野人出没,所以这片方圆数百里的无人区,才被称为“野人山”的。
而缅甸语中,野人山意为“魔鬼居住的地方”在野人山深处,山峦重叠、林莽如海、树林里沼泽绵延不断、河谷山大林密、豺狼猛兽横行、瘴疠疟疾蔓延,无论是缅甸或者中国,都将这里视为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
而野人山被世人所知,则是在前不久,电视里播出了纪念当年远征军在缅甸作战的节目之后,才被国人所认知的。
当年中国远征军第五军1万5000人翻越野人山,到了印度之后,却只剩下三四千人,零头都不到,随军撤退的40多名妇女,生还的只有4人。
而整个中国远征军入缅参战的10万总兵力当中,当时为战斗而牺牲的中国军人约1万多人,却有5万人死在了野人山。
野人山不单埋葬了数万中国军人,日军在这里也没讨到好,曾经有日军三个师团四万大军也失踪于此,未曾出山。
可以说。这座方圆数百里的大山里,那是白骨累累,近10万人丧命于此,所以彭飞心里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
其实在二战时期,对于地雷的应用并不是很广泛,那些败兵溃将们,那还顾得上去埋地雷阻扰追兵,都玩命的往深山里面钻,嗯,说送死或许更恰当一些,杜聿明的这个决策,直接葬送了数万大军。
“没事,走吧,庄哥,看不出来啊,您还真是个长跑健将呢……”
彭飞在附近检查了一圈之后,脸色放松了下来,半真半假的和庄睿开起玩笑来,他心里还真是有点佩服庄睿。
要知道,刚才那一通急行军,彭飞几乎使出了全力,这40多分钟可是跑出了六七公里远了,虽然只是在野人山的边缘,地势并不是很难走,但是庄睿能一步不差的跟上,还是让彭飞另眼相看了。
在知道庄睿的耐力不差于自己之后,彭飞前行的速度,明显的放缓了下来,因为到了这里,已经算是真正进入到野人山里了,这些地方或许在半个世纪中都没有进入,参天的大树使得密林里的光线极为阴暗。
在两人继续前行的时候,彭飞手里多了根长树枝,不时在前面探着路,他这是怕有陈年积累下来的枯枝形成沼泽深坑,并且也有打草惊蛇的功效。
庄睿就看到有好几次在彭飞树枝的拨弄下,几条长满了花纹的蛇,钻入到密林深处。
由于茂密树木的遮挡,密林中的空气质量也变得很差,在又走出两三公里之后,彭飞从迷彩服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来,倒出两粒药丸,自己先吞服了一粒,然后递给了庄睿。
第500章 野人山(4)
“这是什么药?”
庄睿把这粒淡黄色的药片丢入到嘴里之后。才问向彭飞,药片入嘴,有股子苦涩的味道,庄睿连忙拿起水壶喝了口水。
“奎宁片……”
彭飞随口答道,见到庄睿一脸不解的样子,又说道:“也叫金鸡纳霜,是防治恶性疟的,对于这些瘴气,也有点作用……”
在庄睿和彭飞前面的丛林里,弥漫着淡淡的氤氲的雾霭,由于被林间茂密的树木所掩盖,这些瘴气经年不散。
不过现在还算是好的,如果是在雨季,大雨将那些腐朽物冲刷出来,那雨林里根本就没有办法停留的。
“咱们大概走了多远了?”
庄睿向四周看了一下,这丛林除了好像树木又密集了一些之外,和初入森林时,似乎没有什么两样,更不用谈去分辨东南西北了。
“应该还有十二三公里的距离,不过这后面肯定难走,庄哥。您确定还要前行?”
彭飞拿出一张帕敢地图看了一会,脸色很凝重,因为他发现指南针居然在这里失去了效果,再往前行的话,就要依靠头顶上被树木遮挡住的太阳,来分辨方向了。
“去,干嘛不去啊,都来到这里了……”
庄睿在这丛林里穿行了两个多小时了,除了见到几条蛇之外,所谓的豺狼虎豹,连个影子都没见到,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这让庄睿信心大增,并且看这一路行来的样子,这里肯定是人迹罕至,说不定那批黄金真的还留在原地呢。
庄睿身体里的冒险因子此时也被激发了起来,儿时可是看鲁宾逊历险记长大的,现在能这么好的机会进行一次丛林探险,庄睿怎么可能放弃呢,危险?似乎倒现在还没出现。
这世上喜欢冒险的富豪可是不少,不说中国的那位房地产大亨,连续攀登了几次珠穆朗玛峰,就是国外第一位成功完成单细胞繁殖的那个亿万富翁科学家,也经常独自一人开着他的游艇深入到大洋之中。
探险现在宛然成了富人的游戏,别的不说,就是那些装备都不是一般驴友能玩的起的,深圳的那位房地产大亨。爬一次珠穆朗玛峰所耗费的金钱,都是以上百万美元来计算的。
“好吧,庄哥,下面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