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俞欢欢--爱就好像无底洞-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俞欢欢 

楔子

“你知道这条河究竟流到哪里?”
  
  “流向海洋啊。”
  
  “那海洋又流向哪里?”
  
  “。。。。。。自然是流向海天交织的地方啊。”
  
  “海天交织的地方?。。。。。。那是什么地方啊?”
  
  “世界尽头吧。”
  
  “世界尽头有什么东西啊?”
  
  “有我。”

  chapter 1

我所居住的城市,是一个大都市。
  
  很多地方都直立着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远远望去,楼群在河的彼岸,若即若离地浮现在薄雾之中。
  但其实,这个城市还是保留着很多本土的、市井的,甚至是有一点点琐碎的景致。
  比如,蜿蜒穿过这个城市的这条河,在数个居民区都留下踪迹。它是这样的曲折,就好像这个城市仍然保留的迷宫似的弄堂,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地拐弯,流向别处。
  很多的桥静静横跨在它之上。谈不上美观、艺术、或者别出心裁,纯粹为了生活的方便起见,别无其他。
  
  我不知道这些桥的历史。
  其实很少有人在意。很普通的,随处可见的青石板桥,或者后来的水泥桥,都叫人没有研究的兴致。
  但我对这条河,兴致一直很高。我曾经试着从家出发,沿着河水流过的地方,一直走下去。
  我想看看,这条河究竟流向什么地方。
  
  博士不止一次地跟我说过,所有的河都会汇入江,最后流入海洋。
  他是翻着图书跟我解释的,我知道他成绩好的一塌糊涂,所以不得不信。
  
  博士的真名是曲世浚,是住在我楼下的小孩,和我同岁。
  博士,是我给他起的绰号。
  
  幼儿园大班时他搬来我家楼下,就引起了众人的关注。他的爸妈都带着浓浓的温文尔雅的书卷气,令人自然而然地想靠近,博士很明显得到了来自于父母的优良基因,小小年纪已经是眉清目秀,说话十分得体。
  这样的年纪,就开始信誓旦旦地要成为博士,马上奠定了他在大人心目中的宠儿地位。
  他乖巧伶俐,成绩好得令人瞠目,多才多艺,甚至会拉小提琴。他在最好的重点小学第一小学,我则在地区学生随机安排的普通小学第四小学。
  看学校数字就分了伯仲,真狱卒。
  大人们说起博士就啧啧称奇,从小到大,附近的小女生也鲜少有不被他俊俏的外表迷得七荤八素的。
  
  我想,我就是那个鲜少一列的女生。我对曲世浚小小年纪就表现出的惊人老成,十分不屑。我在那时候,极度不喜欢早熟的小孩子。
  不如说,看不惯大人的势利。
  所以认识他的第二天,我故意在楼道里大声地叫他,“这不是我们伟大的博士嘛!”
  想想,其实我也满早熟的,这么小的年纪,我已经懂得对别人冷嘲热讽了。
  
  大人们都笑作一团。曲世浚的父母笑得尤其开心,被我大大逗乐了。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博士完全没有生气,他还很好脾气地对我笑笑,说,“我记得你的名字,你叫桑艾心。”
  他脸上挂着的那种超级与世无争的恬淡笑容,极度破坏我营造的搞笑气氛。
  就讨厌这种自己是君子,还非得让大家都知道他是君子。这不是逼着我承认自己小人?
  决定不与此人为伍。
  
  可我根本没有办法讨厌博士。
  他的脾气这样温顺,我使了几次坏之后,决定交他这个朋友。
  小孩子么,一笑泯恩仇,跟睡个午觉一样快得悠忽、
  只是我再也不叫他曲世浚,直接博士博士的喊。多方便,专属我的绰号,好像在叫唤宠物一样。
  从此,作不出的题目有人教,做不来的手工有人帮,闯祸都有分担的同谋。
  
  但我还是不上进。成绩是过得去,却始终不拔尖。对学习这码事,我老是没有热情。还不如对河的兴趣大。班主任反映我是主次不分的学生。
  一语中的。
  
  就好像我放着功课不作,来问博士关于河流的问题。而照博士的说法,所有的河流,都是这样的。那即是说,在这个城市的某一处,存在着那个百汇的瞬间?
  这个想法,狠狠扎根在我心中。
  所以,在一个不怎么好的天气,我选择漠视密布的乌云,毅然决然地开始我的冒险。从家出发,沿着河水流过的地方,一直走下去。
  
  10岁的夏天,一场市内远足,带给我不少惊奇的发现。
  常常在不高的工房背后,河流就突然地改变了方向,或者突然从细细的流水变成宽宽的河道。
  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就大不同了。
  
  我那时,蠢的可爱。天真地以为,它是自己这样改变的。我没有意识到,人工筑起来的河堤,才是真正的作用力。
  
  在我慢慢消化这些令人振奋的发现时,天降大雨。
  不,是暴雨。
  这一场出生以来最远的独自外出,以天公不作媒告终。或许更严重一些。
  因为,我迷路了。
  
  在屋檐下哭了大约十来分钟,我终于意识到任凭我怎么哭哭啼啼,也只有我一个人了。
  于是,我收敛了哭声,揉揉红肿的眼睛,借着街边民居伸出来一点点的瓦片房顶,一边躲雨,一边开始寻找回家的路。
  还算好,依稀有点印象的样子。
  终于,在有点熟悉的街口看到有点熟悉的房屋,还碰到了有点熟悉的同班同学。
  
  严格说起来,我和同学不是太熟。但是没关系,因为这个同学长得很好看,是一个,长大了一定会是帅哥的男孩子。
  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说的,我们全班的女生都这样认为。
  所以,我姑且认为,我们是熟悉的、友爱的同学。
  
  然后,这个熟悉的、友爱的同班同学看见我浑身湿淋淋地走在路上,大为吃惊。
  他问,“桑艾心,你在干吗?”
  我愣了一会,想着是回答他“我在淋雨”,还是“我迷路了”。他却已经走上来,拉着我的手说,“你全身都淋湿了。”
  我的年仅10岁的少女心,很配合地猛跳了一下。
  原来,跟着小美男浑浑噩噩地走,可以完全抵消掉迷路的恐惧。更何况,他还是打着伞的。
  但是,我也不应该糊涂到这个地步。
  他停在一栋楼房前,回头微微一笑,露出两颗虎牙,说,
  “我家到了,再见。”
  
  我僵立在原地,并且再度发现,我又一次偏离了回家的路线。
  “呃,”我叫住欲上楼的同窗,“你的伞,……”
  “哦,”他收起来,露出一个很羞涩的笑容,不好意思地说,“我妈妈说的,在室内不可以打伞的,会长不高的。”
  纯洁地让我震惊,良久,我说,“我只是想借……”
  我熟悉的、友爱的同学仍然很迟钝地望着我,毫无反应。
  原来,好看的男生长脸不长脑。
  我刚想叹口气,就有个男孩子握着一把长柄伞安静地从楼道里走出来,惊奇地叫我的名字,“桑艾心~~”
  真巧,原来博士在此地学琴。
  
  我忽然松了一口气,尽管博士背着看上去很重的小提琴盒,一副笨拙模样,却让我看到了莫大的希望。
  回家的希望,以及不被雨再淋一遍的希望。
  我一个箭步跳过去,凑到他耳边可怜兮兮地说,“我迷路了,而且没有伞”。
  眼泪几乎都要虚伪地被我硬挤出来。
  他也很温顺地打开伞,体贴地给我半边。
  
  我感激地钻过去,同时朝我的迟钝美男同窗挥手告别。
  他给了我很灿烂的一个笑容。
  我哈喇子差点流下来。
  不长脑没关系,脸长得好才是要紧。
  我又改变了世界观,在这短短数秒间。
  特别是初次尝到那一瞬间通电的感觉。
  
  “啊~原来这就是恋爱~~”我陶醉地自语。
  “啊?你是指刚才那个?”
  我点头,“我们班长得最好看的男生。”
  博士不作声,过一会,轻轻说,“可是他看上去有点笨笨的。”
  我怒,“他有骑士精神,就好像电影里演的,刷刷出现,救了公主的那种,你不懂的!”
  博士很是踌躇了一会,最后更加小声地说,“但刚才你明明还是在迷路的。”
  我的眼皮不自然地跳了一下。
  欲盖弥彰地接过伞,“我比你高,我来撑!”
  被我说到痛处的博士低下了头,毫不反抗。
  
  回到我们住的大楼时,博士问我,“一文,你去干吗了?”
  我嘲笑他是博士,他就说我只值一文钱,属于书生式的反抗。
  我得意地笑笑,“去跟踪臭河浜了。”
  他长大了嘴,“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我想了想,说,“秘密。”
  
  我看到了什么,在当时,我是很知道的。
  可是,越长大,我就发现自己越不明白。
  就好像我虽然跟着河流走了很久很久,却始终没有看到终点。
  那个所谓的百汇入海的瞬间。



chapter 2
2年后的某一天,我住在外婆家里。
  半夜突然起火,是从这一条街上某一处的老房子蔓延开来的。
  一夜之间,成片的木结构老房化为灰烬。很多人被烧死,我的外婆也不幸在其中。
  我是少数幸存者之一,但也受了伤,身上留下丑陋的疤痕。
  
  被裹得严严实实躺在医院的烧伤科,我突然想起了贯穿这个城市的那条河。
  那种叫人猝不及防的急转弯,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
  
  博士来医院看我,依然背着高出半个头的琴盒,走路已经够笨拙,却还偏要跌跌撞撞地跑进来,整张脸因为我的倒霉遭遇伤心地挤在一起,鼻涕和眼泪流得到处都是。
  这滑稽的样子让我忍不住笑出来,脖子上的伤口被扯得有点痛。
  趴在隔离室的窗台上,我对在探望区的走廊上哭得泣不成声的博士说,“好了,好了,不就是受点伤么。”
  他还是一径地哭。结果,我这个病号安慰探病家属了。
  我想,因为我还是乐观的吧。
  
  其实,都是装的。我不想表现的很懦弱,不想让别人觉得我的承受力很差。
  但事实是,真的很差。
  
  医生给我换药的时候,我看见狰狞不堪的伤痕爬满手臂,比起护士撕下手指头上一层层的表皮,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我受到了更大的打击。
  我以后再也不能穿露出手臂的衣服了,还有,没办法穿婚纱了。
  天!我从来没有想过,作一个不婚主义者。
  
  十指连心的疼痛过去后,我没有听到医生以我为不怕痛、超级勇敢的换药模范,教育隔壁烫伤脚成天鬼哭狼嚎的男人。
  我只是觉得,好像世界都变得灰灰的。
  
  晚上,妈妈帮我洗脚,爸爸端着刚换的热水走进来。
  我忽然轻轻说,“我想去死了。”
  我妈撞翻了脸盆,和我爸抱着我号啕大哭。
  我后来,再也没有说过类似的话。我还必须,为我父母活下去。
  我会坚强的。
  会笑的。
  
  所以,我还得豁达地安慰某个哭得稀里哗啦的男生。
  他的模样真的很好笑,一点不骗人。
  博士擤了鼻涕之后,问我,“你一点都不痛么?”
  “我是超人。”我很自豪地说。
  “我崇拜你。”他闪着亮亮的仰视的目光,然后又冒出一句,“你的手会好么?”
  他指着我被纱布缠得厚厚的巨型手臂,看上去像阿童木的火箭筒胳膊。
  我说,“不会了,会留疤的。”
  他又哭起来。
  我继续作弄他,“然后一辈子被人笑,被人指指点点,没办法上大学、找工作,最后穷死。”
  他更加难过地哭起来。
  
  博士是个很善良的小孩子,我不应该这么戏弄他,他是真的为我难过。
  同时,我自己的心里,更加难过。谁能保证,这些在将来,不会发生?
  我已经和别人不同了,已经有一部分毁掉了。
  
  我看着走廊另一边的窗户,天空仍然灰蒙蒙,好像那天晚上灰烬没有散尽的夜空。
  12岁的我,喃喃说,“我没有办法结婚了。”
  
  要是现在的我,打死也不会说出那么恶心的话,赤裸裸的,直截了当。
  还是个才12的小屁孩说的,最过分的是,居然用超严肃超感伤的表情和语调。
  根本就是早熟。
  
  然而,那一刻,我真的很绝望地说,“我没有办法结婚了。”
  好笑的是,博士也用超级认真的口气说,“和我好了。”
  他说这话时,眼泪还和着鼻涕还十分应景地慢慢滑下来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