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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清言情小说合集-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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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关于那一夜的热情接触,她从来没后悔过。若不是那一夜突破了
他的压抑,恐怕两个人到现在还在磨着,说不定他依然没跨出那一步,而她则
继续她的单恋。

  「到底是谁吃了谁?」他捏住她鼻子问。

  「好啦,一人吃一半,这样可以吧?」她笑着说。

  「就是这样,我实在不知道我是不是适合再结婚。我很担心妳会失望,会
发现这几年对我的幻想都破灭了。毕竟像我这样一个男人,实在不值得妳这么
温柔的爱着我。」他哑声地说,声音因为感情的冲击,有点变了调。

  「傻瓜。季天牧你是大傻瓜……」她从他怀里挣扎起身,用力捏着他的两
颊,往左右两边拧。「哪里不值得我爱?哪里?不准你毁谤我的季哥哥,我警
告你喔!」

  天牧吃痛,眼睛里面却泛着泪光,深情地凝视着她。

  「真的很痛吗?」她懊悔地抚了抚他的脸。

  「痛才好,痛才表示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他抱住她,将脸埋进她的发丝
间。

  「小筱,答应我,如果我让妳失望了,妳要告诉我。千万不可以离开我,
我受不住的。」

  筱墨愣了下,然后脸上漾起温柔的笑容。「我会的,下次你再说蠢话,我
也还是会捏你喔!」

  他终于笑了,好像被捏也很甘心一样。

  天空渐渐泛起白,他也感觉到属于过去的噩梦渐渐在消退了。身边有她,
他有了更多勇气去面对过去。他每天都要努力的爱她与被爱,这次绝对不让幸
福从他身边溜走。

   ☆  ☆  ☆隔天早上,他让半夜
被吵醒的筱墨多睡几个小时,自己帮她跑了趟公司,去送几个重要资料给秋亚,
顺便帮她请假。

  他还碰到总编辑,一得知他跟筱墨最近就要结婚,还硬要拗他帮杂志多拍
一个特辑。大约是觉得现在算是自家人了吧!

  天牧好脾气地说可以再讨论讨论。

  离开了杂志社,他又跑了几个地方办事。接着买了两棵几尺高的树苗找人
运回家,居然开始在院子里面种起树来。

  筱墨醒来时,就是在院子里面找到他的。

  「你在干么?」她诧异地问,看着他拿着大铲子用力地铲土,好把树的根
部给埋好。

  「妳醒啦!」他回过头去,看见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洋装,阳光落在她头顶,
就像一圈有着黄色光芒的光圈,他感觉像是遇到了天使。

  「你什么时候开始培养起种树的兴趣了?」她走过去,圈住他的手问。

  「我是怕女儿跟妳一样去爬树给摔下来,所以打算把这两棵种起来,在中
间架个秋千,这样以后孩子就可以用来玩了。」他笑着说。

  筱墨翻翻白眼。「你真的很偏心耶,一天到晚就说着女儿女儿,你这样以
后会有父子问题喔!」

  「那也得妳生出个儿子,才能跟我有父子问题。」他自信地说。「相信我,
这个一定是女儿。」

  她无奈地摇摇头,此人中毒太深。

  「天牧,我们等一下要去医院检查对吧?」她拍了下他身上的尘土,转头
问他。

  「对啊,我已经预约了,三点到就可以,我们可以先去吃午饭。」他点了
点头,一切他都安排好了。

  「那我们检查完后回去你家一趟吧。」她淡淡地说。

  「为什么?」他停下铲土的动作,转头问。

  「我想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得跟长辈商量一下结婚的事情,对吧?还是
说如果没怀孕,我们就可以不用结婚了?」

  「谁说的!我们都说好结婚了,妳不可以赖皮喔!」他赶紧反驳。「喂,
我们现在是不是角色颠倒了?换妳害怕结婚了吗?」他有些紧张地看着她。

  筱墨见他紧张的神色,忍不住顽皮地一笑。「没有啦,既然你没有意见,
那么我们还是跟长辈们商量一下吧!这两天你妈跟我妈真的都不敢打电话来,
那天可能真的被我吓到了。」

  乖乖女威胁着要离家出走,能够不吓人吗?更何况肚子里面可能还怀着一
个孩子呢!万一真的跑得不见人影,那可怎么办才好?

  「我看这样妳才能清闲一下,不然被两个妈妈疲劳轰炸,我看妳早晚要喊
救命。」他没好气地说。

  「没关系,反正还有你会来救我嘛,老公。」她甜蜜蜜地说。

  「再喊一次。」他满意地命令着。

  「讨厌,好肉麻喔!」她拍了他肩膀一下。

  「就是要肉麻的,不肉麻的不要喔!」他很坚持的。

  见他不肯放弃,筱墨只好微红着脸,再喊了一次:「老公。」

  他满意地咧开嘴笑了。

  「你真的很讨厌耶,季天牧。」她受不了地说。

  他得意地笑了笑,在她脸颊留下一个响吻。「在这儿等我一下,老婆,我
去洗个手。」

  摸着脸上还残留着的触感,她看着他高大的身影推开门进去屋里,她的心
里有种甜滋滋的味道在蔓延着。

  老婆。

  他叫起来还挺顺口的嘛!

  她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他已经去而复返了。手里端着两杯茶,他将一杯
递给她,拉她在回廊前坐下。

  「筱墨,我打算等办完婚礼之后,来筹办我在台湾第一次的摄影展。妳看
好不好?」他决定回台湾是对的,除了得到一个很棒的老婆之外,他的创作力
也重新找到立足点,最近的作品他都很满意。

  「那当然好啊!我好期待喔,我以前就一直很喜欢你的作品耶。」她雀跃
地说,真的感到很高兴。

  「嗯,届时展出时可能会有几幅妳的照片,不介意吧?」他最近拍了不少
以她为主的人物写真,拍出了她各种迷人的风情,拍出了她的温柔与可爱。他
自己很喜欢那一系列的作品。

  「真的吗?」她惊喜地问。虽然知道他拍了不少她的照片,却不曾想过他
满意到要把照片拿去展览。「啊,这样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他偏过头去问她。

  「知道你疯狂迷恋自己的老婆啊!」她笑咪咪地说。

  天牧愣了一下,这才勾起一抹暧昧的笑。

  「那又怎样?我就是疯狂迷恋,犯法吗?」他眯起眼逼近她问。

  她没想到得到这种回答,脸一下子胀红了。「我只是开玩笑啦!」

  「嗯,可我不是开玩笑。」他说着凑过去,结结实实地吻住了她。

  筱墨一手轻抚着他粗糙的脸颊,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认真地回应了他温
柔而缠绵的吻。

  「天牧,等你开摄影展的时候,可不可以邀请一个人?」她靠在他的肩膀
上,轻声地问。

  「什么人?」他好奇,什么人让她要特别提出来,请求他邀请?

  「辛蒂的母亲。」她轻声地说,然后盯着他,看他的反应。

  他身子一僵,然后才放松下来。「我可以寄邀请卡给她,但我不确定她会
不会来。」

  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没有关系,慢慢来。我想她
其实也是很寂寞的,唯一的孩子没了,你就代替辛蒂尽一点心意。如果她不愿
意来也没关系,逢年过节你还是给她寄张卡片,打通电话,至少让她知道还有
人关心她。」

  「嗯,这是个好提议。」他将她搂进怀中。「我真是娶到一个善良的天使
了,这么懂得为别人着想,这么温柔。」

  「我们的爸妈都只有我们一个孩子。辛蒂的母亲也是。所以我能体会她的
心情,一定格外痛苦,格外难以承受事实。虽然已经两年了,但是我想她还是
很需要关心。」

  「妳说得没错,这我以前就知道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近她,而不引
起她的痛苦。」他解释着。

  「痛苦会慢慢被时间冲淡,我们的心意她也许有一天能够接受,这样不是
很好吗?」她抬头看他。

  他伸手摩过她眉角,原本有道疤的地方。「这里真的还有那个印记是吧,
所以妳最后还是成了我的新娘。我好像应该感谢那棵树,或许我应该让女儿爬
树,别让她玩秋千了。」

  「又不是哪里都有个季哥哥,万一摔疼了没人呵护怎么办?」她皱着脸问。

  「那就当老爸的来呵护啊!在她找到她的新郎之前,我这个当爸的就辛苦
一点喽!」他笑着说。

  筱墨也笑了。

  她伸手摸了摸那个已经消失的疤痕,知道那痕迹已经烙印在她心里了。那
是季哥哥新娘的印记。

  她真的成为季哥哥的新娘了。

  攀住身边人儿的手臂,她满意地将脸埋进他坚实的臂膀间,相信自己的梦
想已经完全得到实现了。

  她的嘴边漾起一抹甜呼呼的笑,柔柔地在春光中闪耀着。

  那是幸福的光芒吧!

  ──全书完后记   湛清因为要写「新鲜拔辣」这个主题,我挑选了未
婚生子、青梅竹马、婚后恋爱三种故事类型来进行。青梅竹马其实大家很熟悉,
不然不会被我挑进「拔辣」的类别中,然而事实上,这种类型有其进行上的困
难度。

  因为是青梅竹马,所以认识的时间长了,从小到大,究竟故事要从哪个时
间点切入,实在伤脑筋。当然,我常会把时间拉很长的故事做出时间表,好比
男主角几岁时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女主角当时又是几岁、做些什么。可是碰到
青梅竹马,这个表列得更长。

  选择故事的切入点,通常跟感情的演进有关。有的人感情开始于儿时的某
段时间,但是又不可能从十岁、八岁开始写起,只好写了个楔子,把那个点单
独抓出来,放在文章起始之前。有的故事从十四岁开始恋爱,于是乎就从这边
开始进入第一章。

  话说回来,以上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说一件事情,青梅竹马的时间切入点
实在很费工夫思考。开始得太早,篇幅不够写,小时候的事情着墨太多,怕后
面不够篇幅发展让爱情成熟。另一方面,也很怕说故事能力不够,让故事的张
力跟吸引力减弱了,然后惨剧发生,读者看不到三章就摔书了。

  承上面的所谓结论,我做出了一个结论后的结论,就是写这种题材,是作
者自找麻烦。尤其是像我这种才华、能力不足的作者,哈哈。所以本人决定,
大约在我忘记这个教训之前,不会再写这种题材了。(笑)

  把离题的话说回来,我会选择从天牧跟筱墨的重逢开始写,是因为对季天
牧来说,这里才是他爱情的萌芽点。

  只要是作者,大多难免会在主角的身上表现出部分的自己,就像熟悉清的
朋友,可能不难从我的主角看到一些我的嚣张跋扈跟任性。

  但是我在写筱墨的时候,忽然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居然也写了这么一个善
良温柔而又坚强的女生,我横看竖看倒是哪里都不像我。所以我原先要把天牧
写得更不温柔体贴、更粗糙一些,结果却被女主角的善良给影响了,反倒让他
逐渐展现出细致的那一面。

  写稿的某天,我无聊打开档案一看,猛然发现这本书居然是我在狗屋的第
四十本书,也是我个人写作生涯中的第五十本。忽然有种岁月匆匆过,人在山
中不知日月的感觉。希望越过了这个数字之后,我依然能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创
作,能有不断从生活中重新找到动力的本能。

  如果你是陪清一路从一开始到四十的,那么清也很感激你,现在还在这边
看我的书。

   ☆  ☆  ☆上本书交完稿,我跑
出去做的第一件事,是检查我的眼睛。三天后,我进开刀房,告别了陪我二十
年的近视。

  动近视雷射手术实在是一种奇妙的经历。因为它是全程清醒,且需要配合
医师的手术,所以本人带着好奇的心进了手术房,眼睁睁地看着医生帮我眼睛
动刀。

  手术后一个月回诊,我的视力居然变成1。5跟2。0,这辈子的视力大
概不曾这么好过。

  帮我开刀的白医师很可爱,回诊时因为知道我是作者,好奇地问了些问题。

  隔次去的时候,我就带了本作品送给医师。医师拿起来端详,问出来的第
一个问题差点让我喷饭。(幸好我当时没在吃东西,否则肯定失态。)

  「这是限制级的吗?」医师问得很认真。

  「呃,不是耶。」好抱歉喔,真是让人失望了。「我没那种才华,能力还
不足耶。」(爆汗)

  顿时诊间充满了医生护士的笑声。

  然后大方的医师拿笔一挥,送了罐保养眼睛的维他命给我,让清感动了一
下,决定下次真的写出限制级作品时,一定要送给医师一本。(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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