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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有时候是一个足智多谋的鬼才,有时候却是一个蚍蜉撼树的蠢材。
在文物保护制度付之阙如、经济发展方兴未艾的情况下,如果单靠地方政府进行名胜古迹的保护,无异于眼睁睁看着古城毁于一旦,萧云是绝不会无动于衷而坐以待毙的,所以他想出了一套胆大妄为的方案,目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虽然这套方案的手段并不光彩,甚至有些下三滥,可即便前功尽弃了,也不会让自己的良心备受谴责。
《聊斋·考城隍》: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他慢悠悠走着,一边欣赏美景,一边掏出手机给苏楠挂了一个电话,叮嘱她晚上要在家吃饭云云。
收线之后,他轻车熟路般穿过几条窄巷,走到了熙熙攘攘的旧墟街,准备买些菜回去,亲自下厨。
人多得比肩接踵。
傍晚时分,不少附近的居民都会出来逛逛,卖菜的瞧准时机卖力叫喊,吆喝声此起彼伏。
旧墟街不愧为小商品集散地,啥东西都包罗万有,今天就多了许多鸟商,提着鸟笼斤斤计较。
萧云好奇,凑过去瞧了瞧,发现还真有不少好货色,连鸣声圆润嘹亮的黑枕黄鹂也位列其中。
“老板,要不要买只回去玩玩?百分百野生,在东北大兴安岭抓的。”一个理着平头小青年笑道。
“多少钱?”萧云并无心想买,只是顺口这么一问。
“五百,看你有眼缘,就收你一半好了。”那个平头小青年很好说话。
“二百五?太贵,还是留着你自己玩吧。”萧云不为所动,转身继续往前走去。
“穷鬼。”平头小青年朝着他的背影啐了一口,转脸就笑口迎人,问着下一个有兴趣的人。
鸟声啁啾。
大半条街都被鸟商所占据,笼中鸟不知是饿了还是烦了,乐此不彼地叫唤,低昂有致。
萧云像个局外人,穿梭于黑压压一片凑热闹的人群中,闻着鸟声哼着小调,显得优哉游哉。
可正走着,他却忽然呆住了。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一个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的背影。
这个背影宽广,仁厚,精明,勇敢,陪他度过了初来宁州时的整个春天。
老冯!
广记茶餐厅的前老板,老冯!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萧云激动不已,立即加快了前进的步伐,可没想到老冯也陡然间走快。
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在拥挤的人群中始终保持着30米左右的距离相互追逐,萧云眉头皱起。
走了三分钟,走在前面的老冯突然右拐,进了临街的公共厕所,萧云觉得不对劲,停了下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
今晚的旧墟街本来人山人海就有点奇哉怪也,还凭空生出了那么卖鸟的,就更加扑朔迷离了。
历来敏感如狼的萧云很快察觉到异样,在前面大街的左手边,几个卖鸟商的后头站着一个人。
有一个相貌堂堂气宇轩昂的中年人正微笑地站在那里,眼睛静静凝视着萧云,像皇帝身边的贴身侍卫盯着正走进皇宫宝殿的不速之客一样谨慎,衣着光鲜,质料手工剪裁都非常好,颜色配合得也让人觉得很舒服,手里头提着一个价值不菲的鸟笼,里面养着一只羽毛华美的画眉,眉长而清,无杂毛,不断线,在笼内跳跃端庄,不甚畏人,似乎并不知道主人在这里站了一个下午到底为什么,小眼睛好奇四处张望。
可萧云还没来得及与这个中年人多作眼神交流,公共厕所里就跌跌撞撞走出来一个人。
大风衣,鸭舌帽,黑墨镜,白口罩,在酷暑大热天时,会将自己包的如此严严实实,实在疯狂。
这个人一出来就撞翻了几个鸟笼,惹来一阵臭骂,跑出街中心,迷茫停了几秒,往与萧云相反的方向跑去,撞到了一个挑着卖剩青菜回家的农村大娘,却理也不理,又往前跑,大娘跺着脚卖街,将那个人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吸引了无数注意力。那个人也许觉察到了众人的关注,跑得更加急促。
嘭!
众人还没听完大娘骂街,那人又与一个乞丐撞了个满怀,乞丐钵里的钱洒了一地,有些财迷心窍的主丧尽天良,连乞丐的钱也捡去,乞丐不乐意了,抱着那个始作俑者的腿不撒手,带着哭声高喊“抓贼”,那个疯狂的人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挥起拳头,把乞丐揍得鼻青脸肿,又继续自己的逃亡之路,自始至终没有人敢出来阻止。
萧云当然认出了那个人,他是经过乔装打扮的老冯,他究竟遇到了什么事?又为什么回宁州?
这些问题困扰着他。
他直接忽略掉那个提着画眉行迹诡谲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了上去,首先询问一下挣扎着站起来要继续穷追不舍的乞丐,这几拳暴风骤雨下去,嘴角流血了,眼角都淤青了。那乞丐告诉他没事,却很感激他的挺身而出,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要他务必抓住那个目中无人的家伙,扭送到派出所,看着自己今天辛苦乞讨来的钱被路人甲乙丙丁瓜分完毕,不禁悲从中来。
萧云让他在旁边歇会儿,然后立即飞奔前行,视线紧紧锁定慌不择路的老冯。
七十米。
六十米。
……
十米。
萧云一步步接近目标。
而直到此时,他才赫然发现自己早已离开了喧闹的旧墟街,来到了一条荒无人烟的小巷。
一直显得狗急跳墙的老冯倏然刹车,停了下来,背对着萧云,一动不动,仿佛被石化了一般。
“老冯,回到宁州与不跟老朋友打声招呼,太不够意思了吧?”萧云微笑道,眼睛来回扫描两边。
沉默。
“这趟回来多久?”萧云像摸着石头过河一样,一步步迈过去,手里却不知啥时多了一颗小石子。
还是沉默。
整条小巷鸦雀无声,就连空气都是凝固的,像极了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残阳如血,斜铺在萧云的脸上,多了几分凝重之意,他警惕如猎狗,愈接近,心跳却愈趋于平静。
终于,他走到了老冯身边,小心翼翼将他的肩膀扳过来,一瞧,心里暗叫不妙,上当了!
这张脸陌生得很,充满了恐惧与绝望,泪水鼻涕横飞,战战兢兢求饶道:“别杀我,别杀我!”
根本不是老冯!
猝然,从萧云右手边的屋顶上急速飞来一个鸟笼,划破宁静,啪,他手里的小石子几乎同时飞出。
经过惨烈的火星撞地球之后,鸟笼贯穿了一个大洞,颓然落地,笼里的一只黑枕黄鹂断了气。
“杀死了我的鸟,你得赔我,这个数。”刚才那个平头小青年坐在屋顶上,比划了个250的手势。
“你下来,我就给你。”萧云恢复如常,抬头,微微一笑。
“我这人喜欢站在高处要钱,你丢上来吧。”平头小青年做了个明智的决定。
“好。”萧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正准备往兜里掏钱,却听到那个平头小青年反悔了。
“不行不行,万一你在钱里夹了一颗小石子扔上来,我小命不就呜呼哀哉了?”平头小青年说道。
“那你想怎么样?”萧云微笑望着他。
谁知平头小青年露出一个比他更为明媚的笑容,指了指他身后,轻声道:“你可以给他。”
萧云脸色剧变,全凭感觉猫了一下腰,咻,恰好躲过了身后一柄清风剑的偷袭,脚尖一遁地,整个人像蝴蝶一样在地面上滑翔起来,足足退后了五米,定睛看去,这时候才看清偷袭的那个人原来就是提着画眉鸟的那个中年人!手里头的画眉显然不知道刚才发生过怎么样心惊动魄的事,还在吱吱喳喳地跳个不停。
中年人放下剑尖,威风凛凛一笑,轻声道:“不错,反应挺快的,适合我们仨个玩。”
“哪仨?”萧云诧异道,小巷里头是有三个敌人,但是那个乔装成老冯的一看便知道不是练家子。
“年轻人,有时候不要问太多问题,那只会令你分散注意力的。”中年人向笼中画眉吹了吹口哨。
而这也是萧云在此刻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因为他的后颈被人轻轻砌了一下,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那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乞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正对着昏迷不醒的萧云微微笑着,很慈祥。
月牙如钩。
等萧云苏醒过来时,还是觉得头部很晕,很重,眼睛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缝,细细打量着四周。
这是一间上等的书房,顶级的紫檀木大书桌、太师椅,为数不少的线装书,古朴的文房四宝。
轩窗边,站着一个打扮青春靓丽、扎着长长马尾辫的小女孩,撑死了也就十六岁的样子,在赏月。
萧云刚想动一下身子,却发现自己在空中悬浮着,这当然不是什么魔术,只是被人用绳子吊起来。
正端着酒杯赏月的小女孩听见动静,回过头来,梨涡浅笑,轻声道:“你终于醒了?”
“这是哪里?”萧云艰难问道,不仅口齿有些不清,连视力也没完全恢复过来,看不清女孩模样。
“我的家呀。”小女孩爽快回答道。
“你的家又是在哪里?”萧云甩甩脑袋,企求可以清醒一些,却收效甚微。
“杭州。”小女孩抿了一小口酒,竹叶青,陈年酿制,她好不容易从管家那里讨来的。
“为什么要抓我?你认识我?”萧云问着,脑子在高速旋转,回忆着自己跟杭州谁有过节。
“废话,不认识你,我怎么会设下这么一个圈套抓你,我傻啊?”小女孩觉得他这问题有点多余。
你真挺傻的,萧云心里想着,嘴上却卖起口乖:“美女,请了三个高手抓我,咱没那么大仇口吧?”
“谁说没有,简直就是深仇大恨,我说过,得罪我谢小狐的,十倍还之。”小女孩咬着牙说道。
谢小狐?这名字很陌生,跟自己有过交集吗?萧云暗忖着,视线也比刚才清晰了不少,定睛看去。
这会儿彻底明了了,不仅是模样,就连那天晚上设局让她被交警逮个正着的事也一清二楚。
冤家路窄啊,萧云唯有苦笑,甚至比刚才发现自己被猪一样捆着吊在半空中还要苦。
“你没忘记就好,免得我杀了你,你也不知道为啥死的。”谢小狐又转向了窗外,望着新月。
萧云笑得更苦了,像吃了一斤黄莲之后,又咽了八杯海水,没想到这一个小摩擦就惹来杀身之祸。
哪说理去?
既然这样,就豁出去了,不能在临死前还这么窝囊,他晃晃绳子,轻声道:“喂,你今晚有心事?”
谢小狐的娇躯明显震了一下,回过头来,却是满脸笑容,轻声道:“抓住你,姑奶奶心情好着呢。”
“不用强忍着,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萧云厚颜无耻地揶揄道。
“放屁,我心情好着呢!”谢小狐被气得张牙舞爪。
“是不是失恋了?”萧云好像压根听不懂她的话,继续发挥着超常的想象力。
谢小狐恶狠狠瞪着他,仿似一只被惹毛的母狼盯着一只不知好歹的小鹿,胸口大幅度地起伏呼吸。
“应该是被男方飞了吧,别难过,这是他不懂欣赏,你的丑,其实和你脸没有关系。”萧云认真道。
谢小狐忽然恶笑起来,眼中放着刺人的光,脸色已变得雪白,拔出刀,高喊道:“我杀了你!”
萧云闭上双眼,耐心等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可最终却没能如愿以偿。
千钧一发的一刻,一把悦耳动听的男声在门口处响起:“小狐,胡闹够了,把刀给我放下。”
*****
(各位门徒,今晚请看CBA总决赛第三场,广东必胜!)
第二十二章 纯洁,干净,像天使
纳兰锦玉。
这是萧云第一次见到可以用“美若桃花”来形容的男人,连女人都会嫉妒三分,真是折寿啊。
纳兰锦玉永远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衣,永远穿着一双三叶草的白色运动鞋,他喜欢白色,因为纯洁,因为干净,因为那是天使的颜色。可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是那样的黑暗,掌管着风头正盛的公子党。也许每个人在深陷一种境界的时候,都会极度向往与之相对的东西,譬如身处囹圄会渴望自由,身处黑夜会奢望光明,身处战乱会盼望和平,身处贫穷会希望富裕,所以纳兰锦玉才会那样的迷恋白色。
谢小狐那把刀只离萧云的心脏不到十公分,可纳兰锦玉那句话就像按下了暂停按钮,她动不敢动。
“小狐,你先出去。”纳兰锦玉慢慢走了进来,千年不变地把玩着那把古朴折扇,坐了下来。
“就不。”谢小狐撅起嘴巴忤逆道,看到谢翘楚和韩小窗跟在后面进来,就跑到谢翘楚身边撒娇。
谢翘楚平时对人都是一副爱理不理的冷漠样,可最疼这个侄女,简直当做掌上明珠看待,从小到大都呵护备至,要是邻居家哪个混小子胆大包天把宝贝侄女给弄哭了,他会用一百种方法报复那个混小子。也正是家人的睁只眼闭只眼,才使得谢小狐变成了今天这个让人头疼不已的混世魔王,连一向自诩是少女杀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