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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嘴角微微抽搐,揉了揉眉头,不明白这么冷的一句话,有什么好笑的。
好一阵子,迟随笔才渐渐收敛笑意,咳嗽了一声,恢复了镇定恬淡,又背起手慢慢地往前走。
丽日高悬当空,红色的阳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似着了火般闷热。萧云没有马上前行,留步了一阵子,掏出天蓝色的手帕,擦了把汗,然后掏出一根烟,点燃,抽了一口解乏,快活似神仙,这才跟了上去,但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一米左右,因为他不知道她介不介意一个男人当着她面抽烟,还是谨慎为上。
“萧云,能问个私人问题不?”迟随笔忽然转身问道,一步一步倒退着往前行走。
“可以。”萧云微笑道。
“你没上过学,那一肚子的学问从哪来的?”迟随笔好奇道,那一天晚上,当萧云离开酒吧之后,她就对南宫青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威逼利诱,从他口中套出了不少这个年轻人的背景资料,算是初步了解了一下他,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初接触,你会以为他是才没脚踝的小溪,到了继续往里走,你才会发现,他是深不可测的海洋。
“我妈教的。”萧云淡淡一句。
“哦?”迟随笔有些讶异,眨眨杏眼,“能够教出这样出色的儿子,你妈妈非常了不起。”
“我替她谢谢你。”萧云轻轻吐出一个醉人烟圈。
迟随笔将散落在侧脸的秀发挽到耳后,轻声道:“我的情况,恰好跟你相反,我妈在我小的时候还会关心一下我,等上了初中,就不怎么理我了,整天不是忙着炒股,就是忙着打麻将,倒是我爸教会了我很多的人生道理。我清楚地记得,在初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我计划去南京打暑期工,临出门前,我爸跟我说:随随,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闯荡,受了再大的委屈,也不要放弃,不要生气,要记在心里,牢牢记在心里,早晚有一天,要他们还回来。到了我去美国留学那一年,在上飞机前,我爸又跟我说:随随,读大学了,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要做,就做让别人后悔的事,一辈子不长,不要活在回忆里。等我研究生毕业,从美国回来的那一晚,我爸喝了不少酒,他拉着我的手说:随随,千万不要相信誓言,不要相信承诺,事实能证明一切,真正爱你的人,不会给你太多的誓言和承诺,就像你爸我一样。”
乔·赫伯特:一个父亲胜过100个老师。
“你一定很爱你爸。”萧云笑容多少有些不自然。
“嗯。”迟随笔轻轻点头,转过身等着萧云跟上步伐,才继续往前走,回忆道,“我跟我爸的感情很深,三岁,第一次知道他是个建筑工人;四岁,妈妈带我去建筑工地找他,我嚷嚷着要上楼顶,他抱我上悬梯的时候,脚底一滑,为了不松手,脚扭了,手也破了;五岁,他不干建筑工人了,整天陪我去外面玩,骑在他脖子上,吵着闹着要一个红色的hello-kitty头饰,他爽气地掏出十二元买下,为我戴上;六岁,他为我买了第一台Yamaha钢琴,150张10元的钞票,营业员数了好久;七岁之后,我爸就有钱了,但那种父爱永不褪色,我还在他身边的时候,无论多忙,他都会抽空开着一辆大奔载我游车河,当我离开宁州,去美国的时候,几乎每天一个电话,一聊就是一个小时。”
“人都说女儿是父亲的上辈子情人,看来是真的。”萧云又陶醉地抽了口烟。
“呵呵。”迟随笔嫣然而笑,咬了咬嘴唇,娇媚得愈发摧枯拉朽,令人窒息,惊艳,垂涎,然后一声叹息,轻声道,“岁月如歌,转眼我就快奔三了,想想小时候,摔跤生怕别人没看到,有人在,就大声哭,人越多哭声越大。现在长大了,摔一跤生怕别人看到,看看四周没人,立马爬起,假装没事闪人,如果有人在场,更不能哭,还要尴尬笑笑。还是小时候好,想哭就哭,哭得响亮。”
萧云抽了最后一口烟,一道美妙的弧线扔掉烟头,淡淡说了一句:“我觉得长大好。”
“为什么?”迟随笔皱起黛眉。
“不为什么,纯粹是个人看法。”萧云微笑道。
迟随笔努了努嘴,没有再追问下去,弯腰拾起萧云的烟头,扔到垃圾桶,喊了声:“萧云。”
“嗯?”萧云应道。
“你谈过恋爱吗?”迟随笔轻声问道,眼神温柔望着他,似乎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
“谈过。”萧云毫不避讳。
“真好,很羡慕,我就没谈过。”迟随笔黯然道。
“一次都没有?”萧云略微惊讶道。
“嗯。”迟随笔点点头,撩了下发梢,轻声道,“也许是因为我太随心而至了吧,不大喜欢束缚,很难接受身边多一个人无论你去到哪里,他都会跟着。我喜欢游走,喜欢去一个陌生的国家或者地方探寻它内在的纹理和深层的积淀,15岁之前,我就走遍了国内所有感兴趣的地方,譬如黑龙江的大罗密河,这条河道曾是抗日联军运送物资的水上交通线。15岁之后,就经常去国外旅游,北欧小镇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干净,纯洁,单调,舒适,在那里,你感觉不到世俗的烦恼与忧愁,比去佛家庙宇静修还要有效。日本,是我比较欣赏的一个国家,印象最深的不是富士山,也不是大东京,而是银座的‘鸠居堂’,由《诗经》‘鸠占鹊巢’典故而来,店铺专营文房四宝,装修古朴精巧,服务生都是六十多岁的老先生,矍铄又彬彬有礼,很有文化气息。我曾在那里买过一支毛笔,遇到了也在店里逛的香港武侠小说泰斗金庸先生,他给我签了个名,因此铭记至今,呵呵,是不是很小女生?”
萧云没有回答,只静静聆听。
“我平时没什么特别消遣,喜欢运动,游泳是最经常的,偶尔打打高尔夫,骑马也还行,我在市郊的乌山养殖场养了四匹马,有一匹是英国纯种的,刚买的时候是300万,现在去到1000万了。晚上就窝在家里,不喜欢逛夜店,在电脑前写写博客,还有影评。如果是百家会馆一年一度的红酒会,我会去参加,我比较喜欢品尝红酒,家里的地窖藏了不少珍品,你要是有空,可以前来品尝一下。”迟随笔轻声道,言笑晏晏,邻家女人的姿态,容易让人将她视作有钱便可以亵渎的金丝雀。
萧云依然只是微笑。
“你知道吗?以前我都是一个人唱歌,一个人喝咖啡,一个人涂鸦,一个人旅行,一个人逛大街,一个人在雨中漫步,一个人听音乐,一个人自言自语,一个人发呆,一个人跳舞,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翻杂志,除了我爸,我很少会跟一个男人单独相处这么久,说这么多话,你是第一个。”迟随笔梨涡浅笑,微风徐来,撩起裙角,现出那令牲口们产生无限遐想的魔鬼身材。
萧云摸了摸鼻子。
“你干嘛一直不说话?”迟随笔皱着那张漂亮的小脸,瞪大秋眸。
“被你的声音陶醉了,一直没有苏醒过来。”萧云微笑道,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
“虚伪。”迟随笔嗔骂道,可那抹笑意掩藏不住,脸色微微嫣红。
“随笔。”萧云忽然喊了声她的名字。
“嗯?”迟随笔蹙起黛眉,侧头望着他。
“我能问个私人问题不?”萧云也照葫芦画瓢,问了这么一句。
“可以。”迟随笔轻咬着嘴唇,似乎有些紧张。
“你爸是谁?”萧云问道。
迟随笔一木,没想到会是这个问题,但同时如释重负,微笑道:“他叫迟旨,大家都叫他四指。”
萧云瞬间六神无主。
*****
(上周因外出,未能及时更新,抱歉。)
第五十章 败铺街
夜,静静的。
雨,瓢泼飘落。
盛夏湿润的雨让许久没下雨的宁州变得正常了、可爱了、缠绵诗意了。
窗前,燕老依然坐在轮椅上,凝视着这场傍晚时分才匆匆降临的大雨,心如止水。
萧云站在他身后,端着一个精致小巧的茶杯,呆呆伫立着,眼神涣散,不知想着什么烦心事。
“记得小时候,我是很讨厌下雨的。”燕老忽然出声,打破了此刻的沉寂,轻声道,“南方的雨,淅淅沥沥一下就是一整个冬天,天像是下漏了一块似的,停不了,衣服和被子老有一股夹缠不清的潮湿味儿。我上学的时候,是在私塾,进大门有个天井畦,在雨天摔一跤那才叫惨,浑身上下都是泥,又不敢回家换衣服,脏衣服湿湿捂在身上,冻得七荤八素,还要时刻提心吊胆先生的教尺。当时觉得苦不堪言,现在回头想想,乐趣无穷啊。”
“忆苦,有时是会思甜的。”萧云回了回神,轻声道。
“你今晚好像有心事。”燕老淡然道,搓了搓干燥的两根手指。
“没有。”萧云摇头道。
“没有最好,年纪轻轻的,别学老人家,整天愁肠百结,听见没?”燕老沉声道。
“嗯。”萧云点点头。
“最近古城区挺热闹。”燕老露出了一丝阴森的笑意,轻轻敲打着冰冷的扶手。
“是吗?怎么了,我一直在南京,没怎么听说。”萧云故作惊讶道。
“演技真差。”燕老尖声一笑。
萧云摸摸鼻子,他当然知道,自己没什么事情能瞒得过这位胸中自有雄兵百万的老人。
“弄得还不错,挺大阵象的,居然还能把黄达人和俞知堂拉下水,你小子够胆。”燕老开怀大笑。
“你别光顾着乐,现在我是走得挺顺的,但总要知道个方向,才好继续走下去。”萧云讨价还价。
“明说。”燕老停止了笑声。
“跟我讲讲身世的事情。”萧云直奔主题。
“现在还不是时候。”燕老摆摆手道。
“那要等到何年何月?”萧云提高了音量,现在顶着大雾起航,实在难受得慌。
“黄忠六十跟刘备混,德川家康七十打天下,姜子牙八十为丞相,佘太君百岁挂帅,孙悟空五百岁西天取经,白素贞一千多岁下山谈恋爱。年轻人,你说你急什么?”燕老心平气和道,并没有因为萧云的咄咄逼人而生气,端起手中的小茶杯,浅浅抿了一口茶,还是碧螺春,没有任何的变化。
萧云沉默。
一张一弛,一进一退,一拉一伸,这一老一少之间的对话,就像在耍太极。
“孩子,接手天师会吧。”燕老回头望着他,殷切盼望道。
“不接。”萧云想都没想。
“别意气弄事。”燕老淡淡道,摩挲着那只小茶杯。
“我没有。”萧云否认道。
“银狐的那些虾兵蟹将你都能接手,为什么不接天师会?”燕老语气有些冷。
“看来,我任何的风吹草动,还真都逃不过你的视线啊。”萧云感慨万千道,揉了揉眉心。
“如果有了天师会,你也可以做到。”燕老浮出一个颇为得意忘形的笑容。
“先放着吧,暂时还不想接手,不能一次性把所有的牌都打出来,对吧。”萧云淡然道。
燕老灰白的眉毛一挑,缓缓回头,认真审视了一遍萧云,微微一笑:“孩子,你确实长大了。”
萧云面无表情,只是把杯里剩余的茶一口气喝完,凉了的茶,果然失去了精髓,淡而无味。
这时,佣人丽姨把两碗鸡蛋面端了上来,热气腾腾,搁在饭桌上。
萧云推着燕老过去,准备开餐。
下午陪着迟随笔逛了一圈刻木观,本来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的,后来她临时有事,就先走一步,剩下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再加上忽然而至的倾盆大雨,他愈发无精打采,就懒得去吃饭,直接来了紫荆花道,让丽姨去煮个面填肚,然后从不吃面食的燕老心血来潮说也想吃一个,丽姨就弄了俩,加点鸡蛋和葱花,美味可口。
燕老没萧云那样饥不择食,吃了两三箸就半途而废,放下筷子,问道:“孩子,要结婚了吧?”
“嗯,下个月的9号。”萧云嘴里都是面,含糊不清道。
“想要什么贺礼?”燕老探身抽出一张洁白纸巾,擦了擦嘴。
“庞月明下台。”萧云随口应了句,把碗里的面消灭殆尽了,正端起碗喝着清淡面汤。
“可以。”燕老微笑道,那神情,仿佛有着一叶落而知秋的老谋深算。
“我说笑的。”萧云双手举着汤碗,满嘴油腻,错愕地望着这一个安静祥和的老人。要一个高官下台,竟然说得就像让一个临工下岗一样的轻松,实在吊诡无比。似乎不管哪个领域的事情,都在这个老人的掌握之中,都要做得比其他任何的人出彩,他消瘦的躯干里,仿佛充满了永远无法探寻的玄机。
“我认真的。”燕老扔掉纸巾,重新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
“怎么做?”萧云皱眉问道,要想古城区一劳永逸,必须得让一直在虎视眈眈的庞月明走人。
“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燕老言语清淡。
“谁?”萧云的眉头皱得更深。
燕老并没有出声,伸出一根枯枝般的手指在茶杯沾了沾,在桌上寥寥写了两个气势磅礴的字。
萧云探过身去,一看,霎时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