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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不惯,就别抽。”萧云将她手里的烟抢过来,掐灭,准备留着一会儿抽,好烟不能浪费了。
“哼。”吴醉音瞪了他一眼。
“你,今晚怎么了?”萧云轻轻吐出一口烟雾。
“没什么,哦,我厨房的一个橱柜门坏了,你知道的,这种活儿我们女人不太擅长。”吴醉音笑道。
“就这事?”萧云皱起如刀双眉。
“嗯。”吴醉音轻轻点头。
萧云深深望了她一眼,没有说什么,等抽完了这根烟之后,才起身走向厨房,先把那个坏了的橱柜门修理了一下,然后跑到地下室里,翻出一个几乎要生锈的工具箱,帮她挨个检查橱柜门,把每一粒螺丝加固。刚歇下手,她又说厨房里的灯似乎有问题,他只好又跑进地下室翻出一个备用灯泡,帮她把厨房里的灯换了。事情还没完,接下来她说客厅里的一个接线板好像也有些接触不良,他二话不说,给她换了一个备用全新的。
在他跑来跑去做这些家务活的时候,她一直静静站在一旁,盯着他,没有说话,只是似乎有些走神。
“还有别的事情吗?”萧云舒了口气,转身问道。
吴醉音此刻正双臂环抱在胸前,身子靠在大厅的酒柜上,脸上带着一种很温柔很温暖的表情,听见他的询问,忽然愣了一下,仿佛努力在回想,片刻才迟疑道:“嗯……还有外面的草坪很久没有修剪了,我地下室里有一台除草机……啊,不对,现在外面正下雨呢,那算了,改天让佣人干吧。”
萧云苦笑,有佣人还叫他干那么多,狠狠揉了揉自己的鼻子,坐回沙发,抬起头道:“有茶吗?”
“没有。”吴醉音摇摇头,然后快速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一罐饮料丢给他,“只有苏打水。”
萧云不挑,瞄了一眼底部的生产日期,揭开罐盖,端起来猛灌了几口,看来是真渴了。
吴醉音眯着眼睛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走到他身边的另外一个单人小沙发上坐了下来,两根纤指把玩着那根一点燃即遭掐灭的小熊猫,有些局促的样子,悄悄侧脸,瞧了瞧眼前这个咋看咋比满大街的小白脸都要有味道的年轻人,迟疑了几分钟,才牵扯出一个笑容,轻声道:“不好意思,让你山长水远冒着雨过来做苦力。”
“你开心就成。”萧云淡淡一句。
吴醉音心头一震,泛起一阵戚戚然的感动,低下头,死死咬着嘴唇,很久,才开口道:“萧云,你会不会因为一首歌而喜欢上一个人,因为一个人而喜欢一个城市,因为一个城市而喜欢上一种生活,然后因为一首歌,而想念某个人?我就会。我其实不是那种因为一点鸡毛蒜皮小事就软弱起来的女孩,工作的时候,我的词典里根本没有懦弱这个词,可一遇到感情时,我就迷失了方向,我不再是我了。”
萧云嘴角微翘,因为他知道,她开始倾诉伤心哭泣的真正原因了。
“我难过时,不喜欢说话,我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不需要安慰,我喜欢一个人站在窗边望着远处发呆,我喜欢一个人毫无目的的走着,一个人哭泣、一个人擦泪、一个人难过、一个人分担,看着眼前的视线模糊到清晰,清晰后模糊,反复不停。我也不知道今晚为什么会打那个电话给你,我真的不知道,也许是鬼使神差吧。”吴醉音的泪水又控制不住夺眶而出,抬起头对萧云笑了一下,然后轻轻擦拭掉眼角的泪痕,摇摇头,“抱歉,我失态了。”
“感情遇到阻滞了?”萧云轻声问道。
“阻滞?那还代表曾经有过一份感情,可我呢,什么也没有。”吴醉音痴痴一笑。
“那怎么了?”萧云继续问道,他知道,如果不让她一吐为快,那个原因总是会如鲠在喉的。
吴醉音撩开粘在嘴角处的几根青丝,艰难咽了咽口水,带着哭腔道:“我爱的人今天结婚了。”
对于一个感情丰沛的女人来说,一生中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最爱的他结婚了,新娘却不是我。
“记忆这玩意,很折磨人,有时候就像是倒在掌心的水,不论你摊开还是紧握,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可有时候呢,就像地上的身影,你走到哪,它就跟到哪,纠缠不休。我不喜欢,很不喜欢,但又不得不接受,这才是最难受的。也许,世上总有这么一个人,一直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吧。萧云,你知道我爱上的是谁吗?我初三的班主任,猜不到吧。呵呵。他是夺走我最宝贵第一次的那个温柔男人,却又是将我推进万劫不复境地的那个绝情男人。十三年了,我天天都在为他守候,一直在等着他娶我,结果呢?今天收到了他的喜帖,可女方的名字不是我,真是天大的笑话,天大的讽刺啊。”吴醉音泫然欲泣道。
疯狂工作的男人背后是一个幸福的女人,而疯狂工作的女人背后是一个伤了她的男人。
萧云静静聆听。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也许还是小时候那个纯洁的我,偶尔做做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学习,然后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出来社会找工作,找一个可靠的男人嫁了,生孩子,然后靠着化妆品遮挡岁月的痕迹,等待老去。可惜,这样正常的人生轨迹彻底与我无缘了。萧云,刚才我让你干那些家务活,是故意的。你知道为什么吗?我搬进这幢别墅一年多了,每天都是冷冷清清的,没有一点家的感觉,我刚才看到你忙碌的身影,忽然觉得好温馨,是在我心里深处感受到的,原来,一个家是需要一个男人才完整的。”吴醉音柔声道。
萧云浅浅一笑,清净如竹。
“谢谢你。”吴醉音温柔凝望着他。
“想谢我,就快点走出这段阴霾。”萧云微笑道。
“我会的,我相信,在群星当中有一颗星星,引领我的生命,穿越不可知的黑暗。”吴醉音笑道。
“那就好。”萧云欣慰道。
“萧云,要是我真遇到了黑暗,你会伸出手来拉我出来吗?”吴醉音神情肃然问道。
“会。”萧云轻声道。
“真的吗?”吴醉音咬着嘴唇。
“我不能保证帮你解决所有困难,但我能保证,绝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困难。”萧云轻声道。
吴醉音一怔,瞳孔紧缩,被这句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话语深深打动了,然后莫名其妙眼眶便湿润起来,像个迷路的孩子,静静发呆了很久,才缓缓站起来,义无反顾地走到他跟前,一把拉他起来,就这样近距离地凝望着这张一开始不觉得精妙、到现在才觉得有味道的脸庞,含情脉脉,呼吸渐渐变得局促,杏脸染起一抹粉红,如桃花,柔和灯光下,更显娇媚如妖。
忽然,毫无征兆地,她抱住了他的腰,嘴唇吻了上去,小香舌轻易找到了他的舌头,缠绵在一起。
萧云被她的这个举动整得有点蒙,两只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显得十分拘谨,想推开,可怀里的这个女人身上仿佛有种魔力,令你倾倒,难以割舍,身上同时散发着一股甜甜香香的味道,这味道很迷人,晶莹剔透的肌肤也令人垂涎,头发散落在他的脖子上,有些痒痒的感觉,强烈的男性本能,不得不令他欲拒还迎。意乱情迷的吴醉音似乎感受到了他的不自然,长长的睫毛隐隐颤动,一只手搂着他脖子闭着眼眸舌吻,另一只手则主动将他的手摁在了自己的坚挺上。
萧云浑身一激灵,她T恤衫里面居然没有穿BRA,那滚圆饱满的感觉,还有仿佛隐隐凸起的一点。
太销魂了。
他终于按耐不住,一把抱起轻若无物的她,扔到沙发上,然后开始亵渎只属于他一人的香艳。
神魂颠倒。
*****
(星期天还有一章,补回上星期的。)
第五十二章 狐狸盛宴
宁州已经接连下了好几天的雨了,没有停歇的时候,整天都是阴阴沉沉,一切都是湿湿漉漉。
萧云还没有离开,前往南京,依然留在宁州。
一方面是因为他正在筹备进军饮食业的相关事宜,他的确是个唯利是图的人,哪个行业暴利,他就往哪里钻,这无可厚非,在这个世界上,眼睛仅盯在自己小口袋的是小商贩,眼光放在世界大市场的才是大商人。同样是商人,眼光不同,境界不同,结果也不同。李嘉诚曾说过,想赚大钱,不必有丝毫犹豫,竞争既是搏命,更是斗智斗勇。倘若连这点勇气都没有,谈何在商场立脚,超越自我?
不过,这还只是萧云的一个美好想法而已,一切都还是水中月镜中花,未有实际的运作。
另一方面,也是他呆在宁州最主要的原因,接手银狐堂,准备与青蛇展开短兵相接的殊死搏斗。
今天的天气似乎有所好转,清早,久未露面的太阳从云层中出来俯瞰大地,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
可没想到还真应了那一句话,变天如翻书。
到了中午,天空瞬间又被一层灰蒙蒙的云层遮住,雨水零星飘落,且时下时停,有点像卡带的电影,这种境况持续了近五个小时,让人觉得应该不会下多大。就在人们将要松懈的时候,临近黄昏,它却急转节奏,吧嗒一声,一颗豆大的雨滴打在身上,声音清脆而响亮,接着千军万马的雨滴轰然坠地。
一场声势浩大的暴雨也由此揭开帷幕。
“这场雨,不知道要下到时候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站在窗前,感慨万千了一句。
“爱下多久,就多久,有本事别停,把西江长堤给下塌了。”身边的一个女人带着无所谓的语气。
“美狐狸,你的心够歹毒的,难怪能把常州的几个副市长给拿下。”另一个中年男人阴笑道。
“艹你妈眼镜狐,信不信老娘晚上就去淮安把你老窝给端了,卖你那几个姨太太去做扬州瘦马。”那个女人说话的速度堪比外头的暴雨,无论是语气,还是神情,都带着一股咄咄逼人的彪悍架势。她名字虽然叫美狐狸,其实一点也算不上漂亮,一张普通的梨形脸,眉眼也不突出,总在躲着谁似的,更没有风尘女子的那种风骚劲儿,身材也很瘦弱,像一棵失去水分的豆芽菜。可就是这样一个没姿色不起眼的女人,却是在银狐堂所有势力中排名第二,尤其是在搭上了几个副市长之后,在常州可谓风生水起。
那个叫眼镜狐的中年男人不敢还嘴,他的势力是最弱的,没钱,没人,只好推推眼镜,赶紧走开。
美狐狸看着他灰溜溜的身影,嘴角扯起一个视如敝屣的笑容,这种绣花枕头,她根本瞧不起。
“看来,没个四五天,是不会天晴了。”那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还在看雨,手里把玩着一只怀表。
“老狐狸,你今天这是怎么了?这么在乎这雨,有风湿病啊?”美狐狸对这个已到知天命年纪的男人很是尊敬,顾盼间都徜徉着平常少有的谦卑神色,他站在这窗边看着这漫天大雨已经一个小时了,竟还乐不知疲,真想不透。不过她也佩服自己,他站了多久,自己也站了多久,同样不知疲倦,因为谁都知道,她美狐狸一直暗恋着这个男人,要不是他已经有了家室,她估计都不会暗送秋波,而直接投怀送抱了。
英雄只爱美人,而英雄呢,是所有女人都爱,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雨不停,仗就不会开打,一切都只能悬着,折磨人啊。”老狐狸叹息道,微微眯起了眼眸,望向了已经全黑的天空。他是银狐堂的开国功臣,13岁就开始跟着银狐打天下,他的资历,他的地位,有口皆碑,不是那些后起之秀可以东施效颦的,可以说除了老爷,银狐堂上下几乎唯他马首是瞻。
美狐狸不再说话,也抬头望向了远方,下着雨的远方。
这里是林公馆,民国仿西洋建筑,一共两层小楼,前面带一个小花园,位于宁州舶来区。
银狐小时候在这里度过了六年的美好时光,属于祖业,上了小学就搬走了,每年暑假的时候会回来一趟。到这幢房子在82年正式被政府定性为文物之后,他就很少回来了,除非是一年一度的银狐堂大聚首。而今天并不是大聚首的日子,可这幢小房子却灯火辉煌,高朋满座,不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
“听说,老爷今晚要将位置让给他的女婿?”眼镜狐坐到了一张圆桌旁,跟身边的人闲聊起来。
“好像是。”一个大胖子正在磕着花生米,这样庞大的身躯,令人很担心他坐得那张椅子。
“这人什么来头?这么猛,老爷竟然肯将大小姐嫁给他。我见过大小姐,那可是美貌如仙的啊。”眼镜狐摸着下巴道,对这个神秘女婿既好奇,又嫉妒,自己拼死拼活这么多年,只混了一个地方头目,人家不用动刀动枪,也不用枪林弹雨,只需生副好皮囊,抱得美人归,就能鲤鱼跃龙门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有本事你去争啊。”大胖子阴森森道,满脸的横肉堆挤在一起,令人作呕。
“我有自知之明,大小姐这样的女人,似莲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