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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警官-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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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的宿舍和队员的宿舍有什么不同的话,大概就是多了几把椅子,一个单独的卫生间,然后一个人住而已。

“随便坐,我给你泡杯茶。”曹采莲拿起水壶,却发现没有热水了,于是,又去水房打热水。

王明江随手拉了一把椅子,四下打量着女警官的“闺房”,单调了一点,随手拿起一本书,却是枪弹痕迹学,随意翻看了几页,因为没有摸过枪,自然对这些不熟悉,心道,熬上三个月就是警察了,到时候就有了摸枪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研究一番。

曹采莲回来提着一壶水,给王明江冲了一杯白叶茶,脱去上装挂在衣架上,里面是淡蓝色的衬衣,然后也拉了一把椅子,坐在王明江对面,身体笔直的让人汗颜,王明江只好也挺了挺腰板。

“师兄,这个地方够隐秘了吧,你有什么事情就说。”曹采莲对王明江的了解也是有一点的,知道他是刚毕业分配过来的大学生,听说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他现在还是实习期,一定是想找她这个关系安排转正的事情吧,她也做好了计划,打算在爸爸面前提一提王明江。

曹之璋百事繁忙,不徇私情,但对于爱女曹采莲却是慈父的典范。

王明江也就开门见山:“是这样的,我们处长遇到了麻烦事,他被一个什么司老板的骗了公款,现在这个司老板已经跑路了,我想帮领导把这些款要回来。”

曹采莲听罢吃了一惊,原来不是转正的事情啊,就说:“你是要我帮你抓人没有上级命令我不好抓人啊你最好能给我提供这个人有案在身,这样就好办了。”

王明江摇摇头:“这件事不能明着来,我想你给我提供一辆车,一把枪就够了。”

曹采莲眼睛瞪的老大:“师兄,你要车和枪”

“嗯,你看可以吗”王明江点点头,认真的看着她。

曹采莲这下为难了,不帮吧,大话已经说了出去,怪不得这个家伙要私密的空间呢,原来是要借枪,这可是危险的事情,她都怀疑王明江会不会用枪。

她苦笑道:“师兄,大家都是警察,你是知道的,用枪都是有制度的,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我要是给你了,就是犯了错误。不过,你要是用车,我可以考虑。”

王明江自顾自的说,“要是没枪,只怕不好唬人。”

“师兄,据我所知,你是地方大学来的警察厅吧,你们如果转正了是要经过警察学院训练三个月才是一名合格的警察,你现在还没有资格用枪吧”

一语惊醒梦人,王明江才明白过来,玩枪是要训练的,枪支的构造,发射都是要经过训练才可以的,在他眼里,枪就是一个上膛,扣动扳机的过程,觉得很简单。

“我觉得就那么回事儿,拿在手里玩一会儿就会了吧。”他有点牵强的说。

曹采莲却一本正经地说:“一把枪的运动形式绝对没有那么简单,它是以一定的击发能量打燃底火,使火药燃烧,通过火药气体膨胀作功,转换成弹头,弹壳,和枪械运动的能量,这就是射击的物理本质。如果要玩枪,就要把枪研究透了才行,师兄,你会很快学到这门课程的。”

“看来,现在我真是没有办法了吗”王明江下意识的想抽一支烟,掏了半天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买过烟,那是前世的事情了。只好喝了一口茶,低头不语沉思起来,曹采莲说的是对的,只是自己一腔热血有些犯晕,枪支弹药不是那么随便一学就懂的,他也太小看警察这个行业了。

“师兄,希望你能理解我。”曹采莲很不好意思,见王明江低头沉思不语,知道这件事对他来说也许就是大事。

“你可不可以借我一支空枪,也就是没子弹的枪。”忽然,他抬起头看着她说。

曹采莲脸色略有惊讶,被他看的有些不好意思,“要空枪干什么。”

“我震慑住对方就够了,一把空枪就好。”

“你让我想想,也许,我们会有更好的办法。”曹采莲没有仔细问他要干什么,她相信王明江不会干出格的事,眼下师兄有麻烦,她这个做师妹的要一心一意的帮他解决掉这个麻烦才是,想到这里,她开始认真的对待这个问题了。

第021章:新的计划

第021章:新的计划

想了一会儿,她已经决定和王明江一块干了,王明江是她喜欢的那种人,很有男人的味道,能遇上他是自己的缘分,于是便说:“师兄,这件事我们一起干,抓坏人理所当然,不过我们不能说出警察的身份,但是可以利用特警的装备支持这次行动,你既然要空枪,我能配合。”

王明江听罢很是感动,长出了一口气,点了点头,用手拍了拍曹采莲的手:“采莲,谢谢你能帮我。”

“谁让你是我的师兄呢我们既然认了师兄妹,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嘛。”

“有你这份情谊,是我王明江这辈子修来的福气。”

“师兄,说实话,我对你的情况也是有一点了解的,如果是为了转正,我可以帮你说句话,或许有点作用吧,你没有必要去做这么冒险的事。”曹采莲提示了他一下,以自己的能力,说句话是可以的。

王明江也知道曹采莲是曹厅长的爱女,如果她说句话肯定是有用的,转念一想,自己在曹厅长面前已经算是鲁莽之人,没给他留下什么好影响,假如最后留下来凭的是她女儿的照应,那岂不是说明他王明江是个窝囊废,以后别人议论他,就会说这个人是凭关系进来的,没有什么实力,肯定会对他低看一眼。

“我想凭自己的实力留下来。”他只了一句。

曹采莲明白他的心思,凭实力留下来,走到哪里都理直气壮:“师兄,我理解你,我只是觉得你冒险做这么大的事,不太值得。”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王明江心底里对丁处有着特殊的感情,假如不是丁处从政治部要他,他是不可能来警察厅的,从来警察厅第一天起,丁处对他是表面严厉,内心却是对他有期望的。

一个人一辈子能遇到几个欣赏自己的人,恐怕屈指可数,而他王明江遇到了,现在丁处有了麻烦,他也想尽一份绵薄之力,这是做人的本分,更是他受过的教育,士为知己者死,他内心有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

曹采莲听了很纳闷,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问:“师,师兄,这是什么意思女为什么容士为什么死啊”

王明江淡然一笑,给她解释说:“这个意思就是说,女人为了欣赏她的人打扮,士指的是男人,就是说男子为了懂他的人牺牲。”

“哦,原来如此,说的好有道理啊,师兄,我觉得你好有学问。”曹采莲不无佩服的看着他,满是崇拜的眼神。心里暗叹:师兄这个人不但身手厉害,学问也这么深,不愧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啊

突然想到,上个星期,她为了见王明江,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了最喜欢的连衣裙,貌似很久都没有穿过的衣服了,那天竟然穿了去见他,而且还略施粉黛,难道就是女为悦己者容想到这里她脸色微红。

王明江转入了正题,“这个司老板有很大的背景,据我的理解,有背景的人都觉得自己很强大,做事情不会有所顾忌,我猜他应该还在绛州市,你帮我查一下他的资料,看看他名下的房产,说不定有所收获。”

“这没问题,我查到了告诉你。”对于查一个人的底细,曹采莲她们特警队有这个权利。

“还有,给我一辆便车,我要监视他,等待下手时机。”

“这个也没有问题,我给你从特警队搞一辆便车。”

“好,先这么办,有什么问题我们一起商量。”王明江说完,站起身来,“不打扰你了,我该回去了。”

“我送你回去。”曹采莲说。

“不用了,我想熟悉一下这个城市,坐公交车回去。”他淡然一笑。

见他没有要自己送的意思,曹采莲觉得不好意思,大老远把师兄拉过来,怎么能不送一程呢。

“那我送你到车站总可以吧”

“好吧。”

曹采莲见他同意了很高兴,这才能进到地主之谊嘛

等到两人一起走出了女警宿舍,其他屋子里早已经注意到队长的几个女警叽叽喳喳议论起来。

“刚才那位是曹队长的未婚夫吗”警队的苗佳有点拿不准的问,曹队是有未婚夫的,不过只是个传说,从来就没有到过特警队,据说是曹队不愿意让他来,今天怎么来了呢佳苗一直对曹队心生敬仰,看到今天的来人禁不住很是失望。

“不会吧,曹队的未婚夫是绛州市长的公子,怎么会是刚才那个人,你看他打扮的就像一个老农民,鞋帮上沾着泥,衣服质地那么差。”身材有点壮实的女警长虹颇为老道的说。

人在衣装马在鞍,女警们对王明江的内在不了解,自然只能从他的装扮上猜测了。

“对,这个人不可能是那个市长公子,我看是内线吧,曹队长才把他请来这么私密的地方谈事情。”一个瓜子脸,长的很好看的女警时冰寒说。

“有可能。”长虹跟着点头附和。

曹采莲把他送上了公交车。

“师兄,有情况我会及时给你打办公室电话的。”

“好的,对了,你不要忘记练习啊。”

“放心吧,你教给我的东西我怎么会忘记呢,我天天练习,下个星期你来检查。”她笑嘻嘻的说。

公交车开动了,两个人挥手告别。

夕阳只留给天际最后一点光芒,照在林荫路上。

路上停着一辆警车,一个挺拔的女警站在那里,目光注视着那辆老牛般的公交车远去

挤在公交车里,一路上饶有兴趣的观看这座城市的风貌,绛州城区不算大,不到八十万人口,东南西北,街道的名称,主要路段王明江已经大概知道在什么方位。渐渐地,他对这个城市熟悉起来,这个城市对他也表示出了好感。

人和城市的感情也是要慢慢培养的,喜欢上这个城市,也就喜欢上了这里的人。

一路上,他在胡思乱想和欣赏街道的风景度过。

天色完全黑了的时候,换乘了三次公交以后,终于到达了南城毛纺厂后面的一大片平房里,在这里有他租的一个不到八平米的小屋。

他租的地方是一个大杂院,院子里什么人都有,买小吃的,摆地摊的,在厂子里打工各色人等。

这些人里面好人居多,都是底层的普通老百姓,为了一口饭活着,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靠付出廉价的劳动力赚取微薄的薪水。

但也有一些心术不正之人,祸害底层百姓,这些人如让人厌恶的蚂蝗,趁人不注意,就喝你一口血。

王明江作为一个大学毕业生住到这里,在这个院子里也算是大家的谈资,租这个房子的时候他当然不会说自己是在警察厅上班,只说是个找工作的大学生。当然他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堂堂省级警察厅人员不住警察宿舍会住在贫民区压根儿没有人相信,他们这样的地方,连片警都嫌弃莫要说警察厅的人了。

院子里所有的人都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平,但当他们看到王明江的出现,一个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又都觉得这个世界对他们也算公平,至少有口饭吃,那个大学生看起来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小王,找不到就回老家种田算了嘛,老出去找有什么意思。”一进门,院子里站着一个黑粗的年男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下巴有个痦子,痦子上留着一撮毛,这个人叫来旺,是一个无业游民,以前是村里面的混混,好吃恶劳,来到城里也混不下去,只好从批发市场进了一批货靠摆地摊为生。白天摆地摊,夜里也是神出鬼没,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勾当。

“哦,你好。”王明江没有搭理他,再加上有点醉意就更没有理会他的存在。

从其他邻居口,他也知道了一些这个家伙的情况,听说对厂子里的女工动手动脚的,夜里常常半夜回来不知道干什么,最让他不舒服的是一见面就拿他开涮,心里对这个人也就多了些不满。

王明江只是和他点了点头,打了个招呼,并没有理会他不屑的语气,与他擦身而过。

“呸什么玩意儿。”见王明江走进了屋子,来旺朝着他的背影狠狠滴唾了一口痰,嘴里嘀咕道:“什么狗屁大学生,连我都不如,你就差要饭了,还说什么你好,你好个头啊你。”

“来旺哥,你这是和谁过不去啊”门洞里进来一个瘦子,脑袋尖尖,一笑起来有一种奸诈的神色。

“那个破大学生,还和我说什么你好,什么玩意儿,我都没搭理他。”来旺鼻子哼了哼。

“嗨,你和一个大学生叫什么劲,还不够你一个手指捅的呢。”尖脑袋笑笑。

“老子就是看不起他。”来旺挺着胸脯,一副谁也瞧不起的样子。

“嗨,这有啥,那天咱哥俩收拾收拾他,给你解解气。”尖脑袋不以为然。

“嗯,这小子对我好像不那么恭敬,是应告诉他一点道理了。”来旺很是赞同尖脑袋的话。

“来旺哥,不要理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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