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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三传-恶毒女·忘情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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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蔷忘情水自序           
自序   
  号外,号外!季蔷要宣布一个大秘密。   
  什么样的秘密呢?其实,这秘密蔷在好久前就想说的,大概是“情关”系列终于大功告成的时候吧。为什么那时想说呢?因为爱现的蔷好想告诉大家那时候本人完成了一件丰功伟业呢。那就是——我的作品终于横跨了现在、过去、未来三个时空!   
  想必有不少读友看到这儿,正一头雾水吧?(当然,应该也有少数几个已经猜到的读友以及作者朋友Y正在窃笑当中……)季蔷什么时候写过未来作品了?   
  现代的有,古代的有,哪里牵扯上未来了呢?   
  嗯,蔷本人当然是没有啦,可蔷的分身却曾经写过。   
  吐露至此,读友们应该对蔷要公布的秘密有一点大概的轮廓了吧……   
  不错!《玻璃娃娃》不是本人的第一本作品,《倾国夕颜》才是。   
  对啦,蔷的另一个身份原来就是那个曾经在友社出现一下又失踪,而且还悲惨得几乎没人注意到她失踪的杨眉啦。^…^(所以你明白我多感谢你了,作者朋友Y,因为你居然知道“她”!)   
  目前失踪中的杨眉曾写过六本书,四本是未来时空的半科幻作品,另外两本则是现代冒险小说。   
  所以啦,各位亲爱的读友,本人是不是完成了一项壮举呢?是不是很值得鼓励呢?(谢谢大家热情的掌声,蔷感激涕零。)   
  嗯,感性时间就到此吧,接下来回答几个读友的问题。   
         ☆        ☆        ☆   
  为什么情关系列不写太子和品薇的故事?   
  这这这——因为蔷懒得写嘛。(这个理由可以吗?)本来就没设定要写他们俩,何况那样两地相思的结局不也挺美?(别打我!^-^)   
  可不可以请蔷不要写海澄的故事?因为虽然想看却又不想看……   
  嘿,你很麻烦耶。不过你放心,蔷说写海澄的故事也只是说说而已,不太可能付诸实行啦。   
  蔷是中文系的吗?   
  不不,不是的,蔷念的是那铜臭味最重的商科啊。(所以最想写的其实是商战作品,嘻嘻。)   
  为什么蔷会成为言情小说作家?在一般人印象中,那是属于三流的地位呢。   
  啊,好犀利的问题。为什么普要成为言情小说作家呢?坦白说,最主要的原因是言情小说的园地最容易让一个新人得到笔耕的机会。因为现代人最爱看的   
  就是言情。正统文学也好、电影也好、戏剧也好……不论哪一个领域,全都少不了言情。   
  你可以拍一部动作巨片,但其中最好让男女主角来一段热情如火的恋情;你写一部推理小说,最好那侦探会若有似无地爱上凶手——因为言情小说绝对我得到愿意欣赏它的读友,而一个作者最期待的也不过是有人喜欢自己的作品。三流也好,只要有人愿意听我说满脑子天马行空的故事,我就乐意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其实,当一个言情小说作家有它的乐趣呢。比方说在收到读友来信的时候,真是超快乐的。看她们的赞美也好,偶尔善意的批评,都会让你感动莫名。更别说有时还会收到读友贴心的小礼物了。像这回,就有一位读友送了张亲笔画的书签给我,(画的是Q版的月牙儿,好可爱!)又有另一位画了一幅铅笔画。(画的应该是海奇与琉璃吧,谢谢!)还有许多读友会写自己的心情故事、自己随手创作的歌词、新诗与蔷分享(文笔可比本人好太多了!)每次,都让蔷感触良深。   
  所以若有读友们有意愿,欢迎成为言情作家的一员。   
  最后,祝福各位有目标的都能达成,有梦想的都能圆梦!   
  那么,我们下回再见。   
                         
季蔷忘情水                 
第一章       
  桃园 中正国际机场   
  十一点正。   
  任无情瞥了眼扣在腕上的表,心中默默估量时间。   
  她应该已经下机了,现在差不多正接受护照检查,通过海关。   
  还有几分钟时间。   
  任无情想着,放松上半身靠人白色宾士敞篷跑车的椅背,俊颜微微仰起,隐在墨绿镜片后的眼眸直视湛蓝天空。   
  蓝天,澄澈得不可思议,连一丝云影也无,衬得阳光更加灿烂逼人。   
  真难得有这样的好天气,记得前几天连续下了好一阵绵绵细细的雨,天色灰灰暗暗,人心也跟着晦晦涩涩。今天倒难得,竟然阳光普照。   
  许是上天眷顾他吧?自从接下家族事业以来,不知有多久不曾有这般闲情逸致眺望天际——难得偷一回闲,竟然便偷得这般好天色。   
  想着,他温润的嘴角微微一扬,衔着淡淡笑意。还有几分钟时间,他得好好享受这得来不易的闲情。   
  闭上眸,任温煦的阳光圈住一张隽雅容颜,神思随意茫茫渺渺于虚无当中……   
  直到一阵规律的乐声打断他的冥想。   
  他唇角弧度一敛,手指一弹,银灰色手机接上了线。“哪一位?”   
  “任先生,我是殷水蓝。”吐嘱清雅的语音悠悠传来,“我到了。”   
  她到了。   
  任无情一凛,直起上半身,墨镜后的双眸开始锐利的扫射,“我在计程车招呼站附近,白色宾士。”   
  “敞篷跑车吗?”   
  “是”   
  “我看到了。”清悠的嗓音才吐落,手机的线路便跟着一断。   
  任无情侧转头,视界走人一名身着灰绿长裙,步履窈窕却坚定的女子。   
  女子正收起手机,挂着灰色墨镜的白皙脸庞平静淡雅,不见一丝波澜,只有长裙衣袂因着翩翩步履微微翻滚着好看的波浪。   
  她便是殷水蓝。   
  虽然之前从不曾见过她本人,只见过几张照片,再加上墨镜隐藏了她半张丽颜,任无情仍然肯定她的身份。   
  她便是殷水蓝没错,他那只比他大上一岁的哥哥任傲天在伦敦订下的未婚妻。   
  他下车迎向她,“殷小姐吗?我是任无情,傲天的弟弟。”说着,他主动伸手,与她一握。   
  扣在掌心里的柔荑细腻得教他不觉一怔,扬起眼睑。   
  落人眼底的是一张近看更觉肌肤细致的清丽脸庞,一对灵魂之窗虽藏在墨镜后,仍掩不住灿灿神采。   
  是个美女,与傲天称得上一对璧人。   
  “你好。请叫我水蓝吧,傲天都是这么叫我。”她说,语音清淡。   
  “那么你也叫我无情吧,傲天都是这么唤我的。”他微笑,俯身替她打开车门,待她坐定后,方回到另一边的驾驶座。   
  按下钮,他让车篷拉上,还原密闭空间。   
  “不好意思,台湾空气不好,”他发动引擎,一面温和解释着,“还是把车篷拉上好一点。”   
  她点点头,玉手一抬摘下墨镜,清丽的脸庞跟着朝他的方向一偏。   
  他悄悄倒抽一口气。   
  那双眸——原本躲在墨镜后的那一对黑玉,原来如此动人。   
  水灵灵的眸子,泛着亮灿灿的波芒,却又隐隐漫着朦胧的雾,像是澄澈透明,又仿佛神秘迷蒙……   
  “其实伦敦的空气也不太好,我习惯的。”她清冷说着,吐出的其实是最平淡的话语,但衬着那对幽深难解的瞳眸,不知怎地就是让他心突地一跳。   
  是怎么了?竟让一个女人迷失了片刻心神?不像他啊。   
  任无情微微一牵嘴角,心底固然暗暗嘲弄自己,双手却依旧镇定地放上方向盘,号令车子前进。   
  不一会儿,车子便经由交流道,转上平坦的高速公路。   
  气氛一直是沉静的,他不说话,她也就静静坐着,不开口。   
  是伤感吗?   
  任无情悄悄一转眸光,瞥过她侧对着车窗,仿佛专心凝望窗外的半边容颜。   
  “别担心,傲天不会有事。”他忽地开口,语音沉静。   
  她倏地转过脸庞,“你能肯定?”   
  他听出她语气的微微不信,加强了语气,“当然。那小子一向福大命大,这口登山虽然不小心摔下了,肯定有人救走他了,不然救难搜索队怎会一直找不到他呢?”   
  她沉默数秒,“我很担心。”   
  “放心,我已经聘请了最好的私家侦探,绝对会找到傲天的。”   
  “从何找起?”   
  “他在德奥边境的阿尔卑斯山失踪的,我想就从那里找起吧。”   
  “范围那么大……”   
  “多派些人去找,总会找到的。”他语气温和,有意安抚她,“傲天不是神,不会无缘无故消失的。”   
  她不语,敛眉低眸,轻轻咬住粉红樱唇。   
  “他虽然爱冒险,却不是莽撞,有分寸的。”他继续温声说道,“他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别担心。”   
  墨密的眼睫倏地扬起,“你——怎能如此安心?”黑玉绽出清光,顺着他英挺的侧面一阵流转。   
  他微微一扬嘴角,“我信任他。”   
  “信任?”   
  “他是我兄弟,任家的人不会蠢到让自己出事。”任无情简单地解释。   
  殷水蓝望向他,仿佛觉得这样的论调不可思议,翠眉微微凝起。   
  “他说过,你是个骄傲的男人。”半晌,她忽地静静说道。   
  “骄傲?”他剑眉一挑。   
  “外表温和谦让,其实不然。”她一字一句,语气平静无痕,瞳眸透过车窗直视前方,“谁要轻忽了你,肯定马失前蹄。”   
  “傲天这么告诉你?”   
  “嗯。”   
  “你呢?也这么觉得吗?”   
  “我不会选择轻忽你。”   
  “哦?”他扬扬眉,嘴角扬起颇觉好玩的弧度,朗眸跟着瞥她一眼。   
  她仿佛感觉到他的注视,直视前方的面庞角度却没有一分一毫的更改,甚至连致密的眼睫也不曾眨上一眨。   
  他蹙眉,唇边微笑跟着一敛。   
  这样冷淡漠然的神态——她性格一向如此吗?   
  这样的女人怎会跟他那个任性不羁、洒脱狂放的哥哥凑成一对的?两人的性情分明是天差地远啊。   
  傲天为何会选择跟这样一个女人交往、订婚,甚至结婚?   
  他不解。   
         ☆        ☆        ☆   
  任无情果非池中之物。   
  殷水蓝想着,浓致眼睫微微低掩,透过水晶香摈杯缘悄悄打量坐在她正对面的男人。   
  他面容俊朗,吐嘱温雅,浓密黑亮的头发微微右分,简短利落,和傲天带着野性感觉的披肩长发完全是不同的风格。   
  而那对摘下墨镜防护后,依旧深奥难测的幽黑寒潭,也和傲天隐隐燃着不羁火苗的黑眸两番况味。   
  “别看他表面温文儒雅,在商场上可是人如其名。”傲天曾这么告诉她。“从小,他性格便比我这个做哥哥的稳重许多,老爸更把他当成最佳接班人栽培。对那种诡谲的商场风云,他适应得很。”   
  她相信。   
  环境训练出来的直觉告诉她,眼前的男人绝对不似他表面所显现的那般温煦和雅——他不是个软脚虾,必要时,他或许比任何人都还坚毅、冷酷。   
  他绝对不寻常,否则任承庭不会在两个儿子中择取身为弟弟的他为首要接班人。   
  任承庭——这只老狐狸,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一念及此,殷水蓝眸光一阵流转,悄悄凝定坐在桌首,侧对着她的任家掌门人。   
  任承庭年近花甲,却只有两鬓的发微微苍白,那对嵌在线条冷硬的脸庞上的眸子可还锐利得很,雷电逼人。   
  方才进任家餐厅,与他初次四目相接时,她明显感受到老人不赞同的冰锐眼神。   
  他认为她配不上他儿子吧!一个模特儿出身的女人,毫无身家背景,怎配人他任氏门庭?   
  在伦敦,当傲天打电话回台湾通知父亲两人订婚的消息时,他当场便是一阵厉声怒吼,坚决要儿子立刻取消婚事。   
  傲天可不理会父亲的盛怒,照旧决定与她结婚。   
  任承庭没辙,无力干涉一向独断独行的长子,可她明白他对这门亲事绝对是持反对态度的。   
  所以才以那么冷淡的态度迎接她暂住任家位于天母的豪宅。   
  他不欢迎她吧。殷水蓝心想,唇角微微拉起若有似无的弧度。   
  这老狐狸是不欢迎她,可却阻止不了自己对她的兴趣。她确定。   
  因为从她一进餐厅开始,他两束鹰锐的眸光几乎没离过她身上。   
  那两束眸光扫遍了她身上每一处,从她被一头乌亮秀发框住的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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