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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仙-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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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这么多年,吴言也一个人过来了,倒是也不着急步入围城,眼下有陈太忠填补她的情感世界,就已经足够了。

以后的事,就留到以后再说好了。

陈太忠也巴不得能维持目前的局面,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束缚的人,如眼下一般,过得闲适些实在是再好不过的……当然,没有古昕之类的烦心事就更好了。

古昕最近的心情却是不错,不管怎么说,那天的酒宴,还是让他心里又多了点把握,这天跟岑广图秘密谈了一阵之后,他走出来的时候,嘴里甚至哼起了小曲。

他是老干警了,又跟张副所长共事了几年,一看那照片,就猜出了八九不离十,能让张晓幻像照片上那般手足无措的事,绝对不会是小事。

第263章强力调查

古昕的动作很快,拿了照片之后,他只用了一天时间,就落实了那失了双臂的汉子下落。

那是一具无名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在太平巷,死者的头部、胸部和腿部曾受过大力撞击,应是自杀。

太平巷发现尸体的地方,墙上和地下有大量呈喷射状的血液,应该就是自杀现场了。

这事听起来,很有点匪夷所思是吧?一个人自杀,居然会撞了头的同时还撞了胸和腿,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超高难度的自杀动作,难度系数绝对不会低于3。2,身体若是能有这种协调性和柔韧性,就算是残疾人,也完全可以去残奥会上拼搏一下的。

可是古昕心里非常清楚,对于无主尸体,这样处理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如果不是那种非常明显的他杀,通常都会被认定为自杀或者意外。

就像这个无臂汉子,身上没有明显的他杀痕迹,就算不是撞墙自杀的,难道不能是失血过多而死吗?

这就是所谓的“民不举官不究”,尸体的背后没有苦主聒噪的话,这种情况通常都认定是自杀,尤其是死状可疑,有点说不清死因的,火化得会越发地快点——慢了的话,万一出个意外,被人抖出是他杀,那不是没得给自己找麻烦吗?

这倒不是大家责任心不强,实在是这年头,警察也不好做,提高破案率是个指标,降低发案率它也是指标啊,无主尸体一旦处理不当,两个指标都会受到影响,简直是有加成的效果地,谁会愿意多事?

所以,这具尸体已经火化了。

古昕当然能理解分局和义井派出所处理此事的手段,不过,经过他的实地考察,证实了岑书记给他的照片,正是太平巷发现尸体的现场拍摄的!

有内幕,绝对有内幕!到了这一步,是个人就能品出里面的不对劲,更何况是古昕这种老干警?

从照片上分析,张晓幻和王志强比旁人更早地发现了这个死人……或者说将死的人,但是,义井派出所那里,却没有两人的任何笔录。

发现尸体并报警地,是一个家住太平巷的中年妇女!

这两人是警察,是人民警察啊,一般人不报警可能是怕事,可他们为什么不报警?就算不是他们的辖区,但是遇到这种事,绝对没有袖手的理由!

更何况,照片上的张晓幻和王志强,还是一副小心而警惕的样子?

这就说明,这个无臂汉子,很有可能就是死在这俩警察手里的,就算退一万步讲,这汉子不是伤在他俩手里,而且当时也未曾死去,那么……一个见死不救地罪名,他俩也是背定了!

不过,警察分析案情,是要讲证据的,古昕心里明白,按逻辑推断,他有九成的把握,这汉子估计就是被这俩痛殴致死的。

但是,古所长很苦恼,他没有证据!逻辑只是一种推断,你心里认定他犯罪了,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证据才最重要的!

还好,这玩意儿难不住古昕,没有证据,那就创造证据呗,他在第一时间,就联系上了王宏伟,“王局长,我最近发现了一个重大案件,有点比较骇人听闻,不过,它……它涉及到我的亲密战友,我很为难,想麻烦您帮忙参谋一下……”

此时的王宏伟已经因为心脏“不规律早搏及疑似心瓣膜间歇性闭合不全”开始休养了,接到古昕的电话,就知道那话儿来了,忙不迭地推掉了,“我现在住院呢,小古,你有什么情况,可以向刘副局长反应嘛。”

只要是个人,肯定都是有一点好奇心地,由于职业性质的缘故,警察比一般人的好奇心只强不弱,王宏伟也非常想知道,陈太忠到底摆出了什么样的阵势来。

可是,这种事拿到官场上来说,好奇心根本不是害死猫的问题,对不该好奇的东西好奇了,很可能产生“株连九族”地后果,王局长既然打算低调了,自是不好再插话询问。

当然,适当的表态或者表白立场的话,局长大人是少不了的,“我会支持你的一切正义举动的!”

古昕一听王局长不管了,就有点头大,不过再听说局长的意思要他找刘局长,心里顿时又是一喜。

刘东凯管什么的?就是管纪律纠风的,而且,刘头儿被陈太忠吃得死死的,由不得他不买账的。

想通这一点,古昕也懒得打电话了,直接跑到市局找到了刘东凯,将照片和所了解地情况,一一汇报给了刘副局长。

刘东凯对这件事,却是持了审慎的态度,“古所长啊,这个照片……你说是岑书记给你的,你知道不知道,是什么人通过什么方式递到岑书记那里的?”

“不知道,岑书记没跟我说,”古昕老老实实地摇头,说实话,岑广图还真没告诉他,是陈太忠干的这事儿。

岑书记不是不想告诉他,而是认为:此人若是知道,那么早就该知道了,若是不知道,那陈太忠自然有其不说的原因,我说出来做什么?

混官场,这分寸把握之道,最是重要,也最是难学,不过,像这种档次的错误,岑广图自然不可能犯。

啧,刘东凯翻翻照片,心里却是不住地琢磨着,这事儿说大可以大到无限大,说小倒是也能稀里糊涂地糊弄过去,这个岑广图,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猛然间,他发现照片的质量,似乎有点不够清晰,心里猛地警觉了起来,“老古,这个照片,拍摄效果,似乎……它有点问题吧?”

“这是我翻拍的,”古昕看着刘东凯,坦然承认了这一点,两人可以说是恩怨全消了,不过,官场上的恩怨,延续几代都正常,所以,他也不怕刘东凯知道自己留了一手。

事实上,他还有保护自己的绝活儿,“岑书记告诉我了,说他给我的照片也是翻拍的,所以我想,把照片给岑书记的人,肯定是说过点什么吧?”

刘东凯咂一下嘴巴,脑中顿时出现了一个瘟神的名字,不过,现在大家既然都留了一手,他再计较似乎也没什么必要了。

更重要的是,他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似乎是行不通了,是的,他现在有必要把这件事认真地办一下了。

既然刘副局长很配合,于是,案子就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市局监察科加九处重案组的那些老手面前,面对那些确凿无疑的照片,临时被传唤来的王志强很快地就心理崩溃了。

他泣不成声地交待了发生在太平巷的事情,而且,他执意强调,自己只是想调查一下,这个明显是盲流的家伙是不是偷了什么东西在被失主追赶。

“我只是伸腿轻轻地绊了他一下,非常轻的,咱们做警察的,见了这种异常现象,总不能不闻不问吧?”

“绊了一下,人家的血就喷成了喷泉?”审讯者冷笑,“那为什么不送他去医院?你是在工作,难道手重一点很难解释吗?”

“我是想送他去医院啊,”到了这个境地,王志强也顾不得维护张晓幻了,若是把张晓幻换成王宏伟,他倒是敢一口将责任承担下来,哪怕是因此进了监狱,也在所不辞,因为,他出来的时候,自然会得到相应的回馈。

可张晓幻只是一个副所长,这种条件下,还指望王志强维护自己的领导,那实在是太不现实了,“可张副所长说,不用理他了,当时那人呼吸顺畅,我也没以为他会死啊。”

这个节骨眼上,王志强绝对不会承认当时那人已经没了脉搏,过失伤人和过失杀人,一字之差,可是天壤之别啊!

不出陈太忠所料,王志强果然将张晓幻拉到了水下,事实上,当时王志强确实也想救助那汉子来的,只是被张晓幻拦下了,现在东窗事发,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若说他不恨副所长,那怎么可能?

那就只能接着传唤张晓幻了。

张副所长却是一口咬定,照片是合成的,根本不承认他在现场,等到别人拿出王志强的证词,他才颓然摇头,“我有错,当时我看到小王打死人了,为了爱护他,才喊他赶快走的,他在说谎,当时那个流浪汉已经死了!”

可惜,他这个认错,实在太晚了点,人治就是这样,你要早交待,起码容易博得一些同情心,眼下看着躲不过去了,就想把责任都推到手下头上?

你也太小看我们监察科的智商了吧?

第264章反目成仇

张晓幻当然无法忍受王志强扣给自己的屎帽子,“唆使他人见死不救”——虽然这算不上个什么罪名,但是为此受到点处分真的实在太正常了。

最重要的是,这将会在他的档案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

可是,王志强心里也委屈啊,别说当时那个人还没死透,有抢救回来的可能,就算拉他到医院抢救不回来了,那也是工作失误,最多罚垫款加开除而已,哪里像现在一般,搞得要蹲监狱了?

可正是由于你张晓幻拉我走了,现在做实了我的“过失杀人罪”,你倒好,只是一个“处置不当”的过失,而且还是为了“关心和爱护我”?

现在,丫更是在监察科的人面前,说当时那人已经死透了,几分钟之内,人怎么可能完全死透,强心剂和电击救不回来吗?你明显就是要舍车保帅了!

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吗?搁给我说,要不是你强着拉我走,那人绝对就不会死!

同壕战友,为了求得自身的清白,终于忍不住反目成仇。

当然,这件事,从已经证实的情节的角度分析,王志强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无论如何,那一脚是他踹的,而且,无臂汉子正是因为这一脚受到了强力撞击,还导致了严重失血。

张晓幻嘛,真的还只是“处置失当”,无论如何,你王志强当时若是要坚持送伤者去医院的话,张副所长肯定无法向你下行政命令阻止的,他只是建议了一下。

莫不成,你以为你不听张晓幻的吩咐,他就会打昏你强行将你带离现场吗?自己做错了事,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别净想着往别人身上推好不好?这救不了你。

这一下,王志强还真的没什么退路可走了。

晚上,他正呆在市局的临时关押室,无聊地数绵羊,忽然,一个念头闯进了他的脑海:靠,你怎么这么老实呢?既然现场没人证,为什么要承认那一脚是你自己踹的呢?明明那一脚是张晓幻踹地嘛。

不对!下一刻,他自己摇摇头,否认了这个可笑的想法,没人证……没人证怎么可能有照片?现场肯定还有别人的!

就算有照相的人,那也只可能是一个路人,他分得清你俩么?不多时,那个魔鬼一般的念头又再次袭来:反正已经是这样,不可能更糟糕了,博一下不行吗,张晓幻不仁在前,你又何必苦苦护着他?

这次,这个念头在他心里牢牢地占据了上风,王志强真的很纳闷,怎么在我的人性中,还有如此邪恶的一面?

当然,邪恶的并不是他,而是某个无良仙人正在用意念输入他的脑海,陈太忠不能读取他的思路,说不得只能将一些可能涉及到的东西和主观意识强行输入了进来。

于是,市局监察科的警察在第二天获得了更新的消息,王志强翻供了,“那一脚是张副所长踢的,不过后来,他跟我说了,一旦有人问起,要我承认下来,他还说,还说以后少不了我的好处。”

天地良心,陈太忠灌输的意识里,并没有他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不过,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说谎话和做爱子一样,头一次最是为难,以后倒是无所谓了,若是天份够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例子比比皆是,并不是唯此独然。

我靠,王志强这话,听得审讯的几个警官面面相觑,大家都是老手,自然知道这话的可能性同可疑性一样多,反正只有两个人在场,正是死无对证的那种局面。

到底是可能还是可疑,监察科的人也是老手,有多种甄别手段,可是,王志强也是警察啊,自是少不了那应对地能力。

说到底,还是王志强认为,这是一根救命稻草,一口咬死的话,只要那拍照的人不出现,监察科的人根本就无奈他何,人活着,只要有一分的希望,都会用百倍的努力去争取。

再说了,张晓幻害他到这一步,他心里的怨气也大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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