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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放在两个人都正常的状态下,从少年时代遭遇小流氓围攻并被沈放解救之后开始接受特训的薛焱,或许还能跟沈放有一战之力。
但他这会儿醉了酒,虽然还没醉到连身体的本能冲动都失去,可也是手脚发软,几乎对沈放的攻击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再加上沈放动手突然,他一时间彻底懵比了,只有硬生生挨揍。
那一杯凉来做柠檬水的白开水最终也没能成功跟两片蜜渍柠檬汇合,而是被沈放强迫着一口气灌进了薛焱嘴里,叫他清醒清醒。
薛焱完全不明白,刚刚还很甜很配合的媳妇儿,怎么突然就这样了,变得又坏又不讲道理。
他趴在冰凉的大理石台上,心中委屈的要命,气得眼圈都红了。忍了又忍,眼泪才没有流出来。
几分钟后,沈放一边把毛巾包裹的冰袋冷敷在薛焱的腰上,一边冷静地告诉自己:不,我一点儿都不后悔。脚踏两条船的人活该挨打。不,我不心疼,不心疼。
薛焱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这一觉睡得真累,全身仿佛被汽车碾过一般,又酸又痛。
——等会儿,这种形容好像非常似曾相识。他有些激动的想,难道我们家放放昨天晚上终于兽性大发,把我给上了吗!
……不,不对,这感觉不太对。
他伸手在被窝里摸了摸自己的肉体,只觉得很多地方都在隐隐作痛,腰、肋骨、肩膀、大腿、屁股……尤其是腰。
不过这感觉根本完全就不像被上了,倒像是被谁给打了!
就说他没有那么知情识趣!
沈放难得起得比他早,此刻正背对着他在照镜子,身上是不太常穿的一套正装。
深蓝色西装剪裁合身,衣料挺括,愈发衬得他整个人身形修长挺拔,看上去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一本正经又不失风流。
尤其那细腰那长腿那翘臀,从背面看更是相当引人犯罪。
薛焱捏了自己还在痛的腰侧一下,把自己从一大早就开始曼妙飞扬的幻想中拉出来,表情冷淡的提出此刻最大的疑问:“沈放,你昨天是不是打我了?”
沈放吃了一惊,同时迅速意识到昨天挨打的事情薛焱应该是没有记忆,立刻回过头来矢口否认:“没有。我打你干什么?”
薛焱怀疑的看着他。他的确说不出理由,可他有给司机打电话来接他的记忆,既然他此刻好好在这躺着,那么证明他顺利的回了家,而回家之后最有可能跟他接触的沈放,嫌疑就非常大。
沈放镇定自若的回视。
薛焱见问不出来什么,就想先起来,结果身子一动,顿时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痛呼:“啊……”他用手扶着腰,表情又疑惑又可怜,半真半假道,“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腰好痛。啊,好痛好痛。”
沈放心虚不已,立刻放下手里的领结从镜子前走过去,熟练的拿过床头柜上提前准备好的专治跌打损伤的药酒,跪在床上:“睡觉姿势不对吧?没事儿,这种情况很常见的,转过来,我给你揉揉就好。”
薛焱心中的疑窦更深了。要是这事儿跟沈放没关系,他怎么可能这么殷勤!要知道,从自己告白那天开始,沈放已经整整一周多没有跟自己好好说过话了,更别提还这么耐心温柔的给自己上药!
不过他也没有傻到拒绝这样的亲近。沈放给他揉腰,他就配合的这儿也疼那儿也疼,适时的发出一两声呻♂吟,简直又痛又爽。
揉了一会儿,沈放“啪”的在他腰上拍了一下:“行了行了,起来吧。”说着他又走回镜子前,拿起之前的领结对着镜子比划着。
不知道打扮得这么帅是要去见哪个小妖精。薛焱眯了眯眼睛,不满的开口道:“你这是要去干什么?”
沈放从镜子里看了他一眼:“参加婚礼啊。不是跟你说了吗。快,帮我看看,这套衣服搭配的怎么样?”
参加婚礼?自己的记忆里并没有这样的事情,想必是昨天晚上才说的。
不过只是参加个婚礼而已,又不是去结婚,有必要穿成这样吗?难道你是打算去抢亲吗?新郎风头被你抢光会友尽的知道吗?还是说,你以为我会允许你这样花枝招展的一个人跑去勾三搭四?天真!
薛焱心中百般腹诽,话出口却是冷冷的一句:“很丑,换一套。”
沈放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信以为真,又从柜子里翻出一套黑色的西装来换上,还搭上了领带,继续在镜子面前照。
“这套呢?怎么样?”不等薛焱回答,他又笑着说,“是不是特像卖保险的小哥?”
那一定是全世界最英俊最帅气的保险小哥。黑色西装与白色衬衣,最中规中矩的简单搭配,却更显得人气质出众,精神干练。薛焱冷静的想着,这回只说了一个字:“丑。”
沈放就把这一套又脱了,在衣柜里继续翻翻找找。
大学同学是要在当地一座教堂里举行婚礼,提前跟朋友们说了最好穿正装过去。
沈放还是挺重视这个事的,不过他平常其实不太穿正装,衣柜里还是休闲款的居多,这会儿就有点儿抓瞎。
刚好薛焱跟他相反,平常正装搭配都很出色得体,所以沈放轻信了他的眼光,却没料到某人出于暗戳戳的小心思,给他的意见完全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沈放有点儿自暴自弃的意思,翻找了几分钟,随手搭配了一套出来。浅灰色单扣西装内搭浅蓝色衬衣,领带没系,衬衣上方的两粒扣子也没扣,领口随意敞开着,露出锁骨和一片白皙结实的胸膛,下面更是连腰带都露出了一半。
这回薛焱反应更大,一看见立刻反对:“丑死了!换换换!”
——要命,这也太骚气了!这是去参加婚礼么,这是分分钟把人往床上带的节奏啊!
沈放被一连说了几次丑,也不怎么高兴,对着镜子看了几眼:“我觉得还不错啊。放哥这么帅你还嫌丑,太没眼光了。”回头一看薛焱还躺在被窝里侧着身子眼睛一眨不眨看他,又恼火地说,“你怎么还不起来啊,赶紧起来换衣服,一会儿要来不及了。”
薛焱愣了愣:“啊?”
“啊什么啊,去婚礼啊!你不会这个时候才告诉我你不想去吧?不是跟你说了吗?忘了?还是说你今天安排工作了?”
原来参加婚礼的计划里也有自己的存在。
薛焱意识到这一点,就算有工作安排这会儿也得说没有啊。
他挨打的真相也不想追究了,腰酸背痛也能忍了,赶紧从床上坐起来,面上却是一派沉着冷静:“没忘,会去的。这就起。”
既然自己跟他同去,就不用担心他穿的太漂亮太招人的问题了。
薛焱自己飞快地换好了衣服,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还在挑挑选选的沈放跟前,从衣柜里拎出几件来:“穿这个吧。”
沈放瞧了一眼,万分无语:“我一开始试完叫你看的就是这套深蓝的,可你非说很丑。”
薛焱强词夺理:“站起来跟躺着看视角又不一样。现在又觉得还能看了行不行?”
“行行行,你小你有理。”沈放接过那几件衣服,又看了看薛焱身上的同款西装,“可是这不是就跟你撞衫了吗?不太好吧?”
薛焱看着他不说话。
沈放不明所以,回看过去。
薛焱见他真的没懂,才瞪了他一眼,不情不愿的解释:“情侣装!”
第46章
婚礼在当地一座哥特式建筑风格的天主教堂内举行。
这座教堂有着典型的高高尖顶,精致的玫瑰花窗,外观端庄而绮丽,周围的环境也是分外清幽。
新郎是沈放的大学同学,是位典型的学霸,性格十分沉稳内敛,平常看起来比较严肃。他跟沈放同系不同班,不过关系还不错,有着图书馆一起占座、自习室一起通宵的深厚情谊。
来教堂观礼的人不多,只有新人比较亲近重要的一些亲属和朋友,分坐在两侧的座位上,其他大多数宾客还是直接在酒店等待。
跟沈放和薛焱两人婚礼上热闹到沸反盈天的气氛不同,这次的婚礼全程都十分安静有序、神圣而浪漫,除了神父的致辞声、庄严的音乐声、祈祷和唱诗声……几乎听不到任何多余的喧哗。
伴着婚礼进行曲的奏响,新娘被她的父亲交到新郎手里,两位新人踏着红毯,一起迈向前方。
新娘戴着半透明的白色面纱,婚纱长尾曳地,美丽动人。她手臂挽着的新郎则一身燕尾服,挺拔俊秀,神情庄重。两人看上去十分般配。
在神父的主持下,祈祷、宣誓、交换戒指、签署婚书……一切按照流程井然有序的进行着。
小小的插曲出现在仪式的结尾。
在接受亲友的祝福的时刻、在自己那绷着脸才能勉强保持镇定发言的父亲面前,感性的新娘子突然压抑不住情绪,眼泪哗哗的就流了下来。
她一哭,本来心里就舍不得闺女的新娘父亲也再忍不住,跟着流下眼泪,父女俩抱头痛哭起来。
一旁新娘的母亲:“……”
新郎急得满头大汗。平常那么沉着冷静的一个人,慌得乱了手脚,看着自己的媳妇儿表情又心疼又无奈,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最后还是新娘的母亲默默接过伴娘递过来的纸巾,给自己老头子和女儿擦眼泪,又递纸巾给女婿擦汗,仪式才顺利往下进行。
旁边有亲友没有恶意的微笑着。但沈放看到这一幕,说实话,他有点儿羡慕。
哪怕他的婚礼比这盛大一百倍,可没有感情的两个人举行仪式,也没有亲人的真心祝福,叫他觉得那一点儿也不像真正的婚礼。
那一瞬间,他突然萌生了一种想要一场真正的婚礼的念头。
仪式结束之后,为数不多的宾客便跟随着新郎新娘,一起前往开设婚宴的酒店。
而一直到进了酒店坐下,宴席正式开始,新郎新娘过来敬酒,沈放才知道,这个世界还真是小——婚礼的另一位主角,那位娇小玲珑的新娘子,原来也是沈放同校的同学,不过是高中同学。
沈放跟薛焱被安排在新郎的大学同学一桌,大部分都是认识的人,沈放聊得很开心。
等新郎来到沈放他们这桌,要把沈放和薛焱介绍给新娘时,活泼的新娘拽了他一下,笑着说:“不用介绍,我认识他们两个。”
新郎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微笑着说:“哦,对,你们一个高中的。”
“嗯呢。”新娘软萌萌的语气对新郎说话,又转过脸对他们两个笑,“我跟你们一届,是文科班的。”
薛焱淡淡地向她点了点头:“我也认识你,你们班主任也是我们语文老师。”薛焱这会儿看到新娘本人就想起来了,她当时是文科班的语文课代表,偶尔会来他们班转达一些事情。
新娘笑着应到:“是啊是啊。”
沈放之前只知道新娘是本地人,在外地念大学,毕业了才回来,没想到这么巧,居然还是一个高中的。他笑道:“真的好巧。我文科班有一个好朋友……”
新娘立刻转向沈放,说道:“我知道我知道,陶野对不对?以前经常看你们一起玩。”
沈放用力点头:“是他,你记性真不错。”
沈放的这位好朋友陶野,在很多人眼中,都是个十足任性而固执的怪人,非常特立独行、固执己见。不过沈放很欣赏他,而且某种程度上说,算是很佩服他。
高一时候他跟沈放都在实验班,重点中学中的重点班。学校重理轻文,导致学生们只要理科稍微过得去,高二文理分科时大都不会选择文科,尤其是他们实验班,更是几年都没有出过学文的。而理科一级棒记忆力一级棒的陶野就坚决做了这几千分之一。等到高考成绩一出来,开始有人觉得他当初选择明智,如今的分数清北想必没问题,结果他又一次叫人大跌眼镜,毅然投身祖国大西北。然后大学期间他又突然迷上了摄影,在网上拜了个师傅,毕业之后更是直接放弃了高薪工作,只身一人环游世界,一路靠给杂志拍照片写稿子过活。
光这份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和果断,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有的。
提到这一茬,新娘又高兴地说:“我还记得以前你们经常在我们班外面踢毽子呢。”
她说的是高三的时候。他们学校非常重视高三生,把他们集体转移到了距离操场非常远的一栋楼,以阻止他们在短暂的课间跑去做剧烈运动。沈放他们那几个玩的不错的都是热爱运动的青少年,以前没事天天课间就去踢球打球的,这回去不成了,就又开发了新的活动,就是在楼道里踢毽子,七八个大男生,把大号的七彩鸡毛毽子当足球踢,传来传去。
她这么一说,沈放也想起来一些往事:“嗯。我还记得有一次,应该就是你们班门口吧,小野一脚上去,毽子直接把头顶的大灯给撞碎了,把一个小女生吓得直哭。”
新娘嘻嘻笑起来:“我就是那个女生啊。”
沈放顿时有些讪讪的:“哈哈……怎么这么巧啊。”
新娘却很兴奋:“就是说啊!世界就是这么小!而且你知道吗,陶野本来也说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