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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至恒看着她,摇摇头:“假期就算你已经补给我了.不过好像还欠我一顿饭。”
叶知秋发怔:“什么饭啊?”
“你那天不声不响走了,我回家开冰箱拿啤酒,才知道我损失了什么,本来可以头次吃到女朋友做的晚餐对不对?”
叶知秋有点窘迫:“明天我补给你行吗?”
“你做菜的手艺怎么样?”
“凑合,还行吧,不过比我妈差远了。”
“那这样好了.我要求今天喝鸭汤,以后才有对比,好知道你的手艺到底怎么样。”
叶知秋着实吃了一惊,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许至恒静静看她,也不说什么。良久,叶知秋开了口:“至恒,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喝汤不是重点,我父母很老派,我如果带你回去,他们势必认为,我们已经准备结婚了。我说过,我没有逼婚的意思,可如果他们这样认定,恐怕我会有压力。”
“试着把这个压力转给我吧,秋秋。”许至恒仍然看着她,语气平静地说:“你总得开始信任我,相信和我也会有一个将来,不然我们怎么相处下去。”
叶知秋有点茫然,她这段时间确实刚刚说服自己放下心结,打算从现在开始享受相处的每一刻。
许至恒扬起眉毛,露出他典型的调侃表情:“你对我完全没期待了吗?真要命,我头次受到这种打击。”叶知秋紧紧扣住他的手,突然笑了:“你也欠我一次陪我坐轮渡,今天的天气,很适合江上吹吹风。”
夕阳西下,两人立在船头,看轮渡径直开往江心,船舷划开浊黄的江水,两侧翻起白色浪花,江风扑面而来,将叶知秋的头发吹得向后飞扬,直拂到许至恒脸上,她抬手准备拢住头发馆起来,许至恒却拿下她的手,从她身后抱住她,任由发丝吹拂着。
“已经不那么热了,感觉到没有?江上的风最早带来季节变换的味道,马上要到本地最好的季节了。”
“以前穆成告诉我,要在这里过一个漫长寒冷的冬天,再过一个同样漫长暴烈的夏天,才能真正了解这个城市。”
“他说得没错.气候很极端又很四季分明,对这个城市的影响实在太大。”
“还有人跟我说,本地女孩子性格火爆,跟天气一样。”
“你也在本地待了大半年了,有何感受?”
“我认识的本地女孩子不够多,样本不够齐全,不好跟天气一样做出评论。”他轻声笑,将她的头发拨到了另一侧,下巴搁到她肩上,对着她的耳朵说。“可是你秋秋,只用火爆来形容,远远不够。”
她的头向后仰靠着他:“我这个样本似乎不够典型吧。”
“我不需要一个典型的样本,对我来说,眼前这个足够丰富了。”
前方江岸慢慢逼近视线,这边的高楼比江北那边要少得多,一眼望去,只见沿江大道边种植的法国梧桐树高过江边的防水墙壁.枝叶茂密地连绵成一道绿色屏障。
“我喜欢你的那幅画,画的就是秋天的法国梧桐。”
“我父母住的宿舍区种住满了这种树,待会你就能看到了,很多树龄比我年龄要大。我爸爸喜欢‘梧桐一叶落,天下尽知秋’这句诗,所以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
“叶知秋,一叶知秋,我喜欢。”
她笑,夕阳将她的笑容衬得明丽:“喜欢这个名字,还是喜欢这里的秋天?”
他的声音直接送入她的耳内,缠绵温柔:“喜欢与你有关的一切。”
轮渡靠岸,两人走过趸船上跳板,前面一个女孩子脚下一滑,身子一歪,她身边男孩子扶住她:“小心。”
眼前情景让她看得有片刻恍惚,这个城市喧哗而人口稠密,每时每刻每个角落演绎着不同的故事,相似的一幕已经静静流走,而新的剧情又悄然开启,生活中的悲喜忧欢如此交集错落,每一天都有着去日留影,每一天却又都是崭新的。
见她突然止步,许至恒握住她的手,那个修长的手包住她的手,稳定而有力。
“至恒。”她跟上他的脚步,迈上岸边石阶,一边轻声说,“我有没告诉过你,我也喜欢你的名字。”
他回头,眼睛里满含笑意。
至恒,直至永恒。
番外一 和你共此一生
(一)
许至恒头一次不信任大哥许至信的判断能力,是在大哥二十七岁时。
当时他二十岁,正在北京读大学,暑期放假回家,听大哥闲闲地说他打算结婚了,时间定在秋天。父母各自喜上眉梢,妈妈已经去翻日历找黄道吉日了,许至恒笑道:“怎么斯清姐去接我跟穆成,完全没提到要结婚的事。“
他说的斯清是于穆成的姐姐于斯清,与许至信已经恋爱了两年多。可是他的父母与大哥表情同时怪异了,许至信咳嗽一声:“我还有个应酬,先出去一下。”
等许至信出去了,许妈妈笑道:“至恒,你哥哥跟斯清分手了,以后不要在他面前提这件事。”
许至恒大吃一惊。许于两家的生意往来可以追溯到二十年前,许至信与于斯清恋爱,被双方家长视为天作之合。今年春节时,许氏兄弟与于家姐弟相约出游,路上两人看上去感情还好得很。许至恒从来没太把男女之间的分分合合看得太严重,可是许至信在他眼里早就是处事稳重的成年人,突然分手也就罢了,居然又突然有了谈婚论嫁的新欢,如此风云变幻,远超过他在学校里看到的过家家式的分分合合.他只能发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感叹词。
父母绝口不提此事,他不敢去招惹大哥,于是只能跟于穆成八卦一下,他们都没觉得这个分手会影响两家或者两人的关系。于穆成笑:“我姐把你哥给甩了,她说他们性格并不合适。”
“这个理由最万能,可最没说服力。”
于穆成摊手:“我只知道我姐姐并不算难过就够了,她说信哥很好,但他们性格不合,他不是她准备过一生的那个人。这样不是很好吗?现在你大哥也要结婚了。”
许至恒见过准嫂子,不得不困惑了。因为在他看来,面前的女孩子温柔娴雅,可是怎么看都不及漂亮洒脱、神采飞扬的斯清姐优秀。不过他没大惊小怪的习惯,礼貌有加地对待那个明显有几分拘谨的女孩子。
他按捺不住好奇,终于问大哥:“为什么这么快决定结婚?”
“她很适合我,就这么简单。”许至信答得干脆,许至恒当然知趣,再不问什么了。
许至信结婚了,妙的是于斯清也出席了婚礼,言笑自若,她与新郎的两年相恋似乎成了正式揭过去的一页。
许至恒大学毕业后去美国留学,学成归国后在上海外企工作,轮到他被家里催婚时,他只打哈哈搪塞.并不接招。
他的女友梁倩开朗可爱,带着家境良好的女孩特有的孩子气.享受恋爱的状态,并不急着结婚;而他对婚姻委实没太大兴趣,完全同意女友的意见。
许至信的婚姻看上去倒是出了问题.他们一直没孩子,在父母催促下去做了检查,据说原因出在大嫂身上,于是中西药一齐上阵,大嫂看着明显有压力,面孔透着憔悴。许至恒私下劝大哥对大嫂多点关心,许至信反而惊奇:“我对她很好啊,在生孩子这件事上都不给她任何压力。”
许至恒想,仅仅不给压力似乎对大嫂并不够,可是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终于大嫂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可爱的男孩,全家为此开心不已。
许至信自然也高兴,可是他并没有因此多几分对家庭生活的热衷,对于工作的狂热倒比从前更甚了几分,家族公司在他手里发展得令人瞩目。
而于斯清出人意料地嫁给了一个在大家看来相当普通的男人,技术人员出身,文质彬彬,十分斯文。他们婚后不久有了一个可爱的男孩子,然后同去中部一个省会城市,接手家里的一个投资项目。
梁倩听许至恒闲来讲家事后,很狗血地猜测:“莫非斯清姐一直爱着你大哥,只是不能忍受他对不起她,于是伤心之下提出分手.现在嫁了一个虽然不及你大哥出众,可是一心对她好的男人。”
许至恒大笑:“女人全有编肥皂剧的天赋。”
梁倩意犹未尽:“说不定你大哥也一直记挂着斯清姐,所以找的结婚对象是你大嫂那种温柔贤惠不会对他刨根问底的类型。”
许至恒直摇头:“哪有那么戏剧化。”
他了解大哥的决断,也了解于斯清洒脱的个性,根本不认为一个旧时恋爱会有什么影响。大家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在他看来既自然又合理。
每个人的生活都在轨道上运行着,大哥在本地以强势与工作狂出名,事业越做越大;大嫂专注相夫教子,气色好于以前;于斯清与丈夫的婚姻生活各谐,事业却似乎没什么起色;于穆成走看与他相反的路,先回来工作几年后才出去留学,然后手姐姐姐夫的工作。
许至恒过的日子和别人并无不同,工作、恋爱、娱乐、与朋友交际,一样有小欣喜、小挫折、小乐趣,小乏味……直到梁倩提出分手。
如果按编肥皂剧的套路,许至恒应该是被甩以后,黯然离开上海到了内地,寄情于工作以忘记情伤。可是其实,他有惆怅,却并没多少灰败的情绪。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照他这个对婚姻没什么想象和期望的人看来,冲淡爱情的是时间和激情消退后的乏味情绪,两个信奉享受生活的人凑在一起,当爱情不再有开始时的乐趣时,不能坚持下去,似乎并不奇怪。
他永远成不了大哥那样的工作狂,不过,他并不拒绝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去体验生活的改变和工作带来的满足感。
他从来不后悔做出这个决定,因为他遇到了叶知秋。
(二)
许至恒匆匆赶到医院时,已经是晚上九点,许至信的手术仍在进行中,但守在手术室外的只有他的父母和公司的两个副总。听到车祸的完整版本后,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然,他从来没把许至信当成道德楷模,这边生意场上逢场作戏的风气,他也见识过.只是他有一点洁癖口,不愿意陷身其中;而许至信自控能力极强,不会容忍任何事情超出自己定下的度,也不会放纵胡来。而且他更见识过许至信的行事历,那上面密密麻麻的工作安排每次都看得他只想叹气,他不只一次对大哥说:“你是做生意不是玩命,何必这样。”
大嫂则在一边认命地说:“你大哥对于赚钱而不是对于钱上瘾。”
许至恒完全没料到忙碌成这样的大哥会带着一个年轻女孩子出差,而那个女孩子自称与他已经保持了一年多的交往。
副总之一一脸尴尬地说:“她是办公室一个助理,进公司两年,打扮言谈都很低调,平时真看不出她与许总有特殊关系。”
另一个副总也附和这一说法。
许至恒不语,他当然不信他们会全不知情.要说公司里对什么最敏感,老板的私生活绝对会排在前列,唯一被瞒得严严实实的大概只有大嫂罢了。
难怪大嫂会勃然大怒到掌掴那女孩并不顾仍躺在手术室内的大哥,带着侄子拂袖而去。
接下来许至恒忙得焦头烂额,父亲年事已高,本来已经处于半退休的状态,现在天天与他同去公司。许至信多年来激进大胆。公司生意战线拖得很长,收购并购遍布中部和南部各地,而且门类驳杂得令人吃惊。他又出名强势,事必躬亲,底下总唯恐对他汇报得不够详尽。
现在这些事全堆到了许至恒头上,每天办公室电话响得此起彼伏,他自己的手机倒也罢了,大哥手机此时也放到他这里, 除了不停接到生意方面的电话外,那个女孩子也时不时打过来,他修养再好,也不能不怒了。
他将她约来公司,将一张支票推到她面前:“请你自动消失,不要再来公司,不要再去医院,也不要再打电话过来。”
那女孩子十分年轻,颧骨上犹带车祸留下的青紫痕迹,却并不损害她动人的美貌,一双大眼睛目光盈盈:“我要见见至信。”
“但他并不想见你,他清醒后唯一问到的是他的妻子和儿子。” 许至恒不疾不徐地说,根本不为那女孩绝望的样子所动,“你不要以为他妻子走开了,你就有机会。我认为,对你来讲,最好的选择就是拿上这个,”他用下颌示意一下桌上的现金支票,“然后别再出现。”
“他不当面跟我讲清楚,我不会走。”那女孩子刷地站起来,“你以为你家有钱就可以这么侮辱我吗?”“我以为跟一个已婚男人搅在一起,已经是自己侮辱自己了。”许至恒连日派人找大嫂,没有一点消息,现在哪有什么怜香惜玉之情,只冷冷地说。
这样疲惫之下,每天与叶知秋的通话,总能让他心情略为宁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