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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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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那双斑纹镶黑丝的长手套,还有腰间的一圈兽皮袋子将她的身份显露无疑——异能师!敌军的异能师!她胸前甚至还带着那种传说中的徽章!

“首领!首领!首领!”紧接着,身穿纯黑色铠甲的汤森也顺着左侧路基走下缓坡。相比抢着出现以吸引火力的玛西亚,他的步伐稳健而坚定。冰冷的黑色面甲严密覆盖在他脸上,外加他的沉默和黑色瞳孔,给人以极强的震慑感。

毫不夸张的说,因这身黑色铠甲,还有装备的长短武器,汤森看起来就如同来自深渊的恶魔——在地海岸这种地方,武器的精良程度跟造型、重量和光洁度直接挂钩,而汤森腰里挂的,手里握的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属于那种寒光闪闪、偷偷看一眼都会被割伤的玩意。

汤森和玛西亚已经走到长枪兵的位置,但两人的脚步并未停下,而是继续向前。等他们突前五步之后,荆棘玫瑰的指挥官才下令:“长枪兵——跟随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盾牌提起,长枪平端,荆棘玫瑰的部队士气高涨。他们在汤森和玛西亚一左一右的带领下步下缓坡,干脆利落的变换成强攻阵型——长枪手居中立定,轻步兵摆在相对开阔的左侧,而装备杂乱的近卫占据了地形复杂的右侧。

在这个过程中,马奇骑兵们居然没有任何反应。一方面当然是自己的异能师完蛋大吉,被敌军异能师的出场给镇住了;另一方面他们不具备远程打击能力,只能等敌人摆好架势,然后两边开始硬砍……硬砍,以命搏命,这是目前条件下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虽然没有了异能师,虽然敌军有异能师,但他们是悍不畏死的马奇精锐,他们绝不逃跑!只要能坚持到后续部队到达,只要坚持到烈火师到场,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别的不说,至少他们在数量上比对方多。

“他们要进攻了!前列举盾!注意队形!”马奇骑兵指挥官扛着大剑,涨红着脸色站进队列中。这指挥官经验很丰富,他知道现在必须要保持队形,只有这样才能等到援兵。因为对方的异能师已经出过手了,根据效果和释放密度来看,他们不可能还保留着强大的杀伤力。

就算敌军异能师还能再出手一次,但己方士兵装备着见习骑士铠甲,这种铠甲正面很厚重,本身就有一点防御低等级异能的功效。

可怜的骑兵指挥官,他以前只见过部落里的异能师出手,烈火师从来没遇到值得打击的目标,所以他认为本事弱一些的异能师只会用咆哮。同时,他也不清楚本部落的“异能师”和“烈火师”跟真正的异能师有什么区别。

如果他知道的话,说不定会把阵型做的更好些,或者干脆就发起主动进攻。

敌军攻上来了,是由玛西亚带领右侧的杂兵先动。他们没有固定阵型,灵活轻便,直接就越过那坑坑洼洼的地面压向马奇人的左翼——马奇人这边暗自欣喜,一群轻装的杂兵,绝对无法撼动久经考验的钢铁防线,就算女异能师再用咆哮轰一轮,她又能轰翻几个兵?

“正面——二十米!”第一排的骑兵已经在调整姿势了,第二排的大剑也已经准备好,只等对方的杂兵撞上盾墙的那一瞬间,就可以一剑把他们劈成两半!

玛西亚踏上一个小土坎,停步,斑纹手套在身前漂移,两手十指瞬间变幻出几个繁复的造型——立即有一阵低沉的兽吼声响起,就在马奇人的左翼尽头!等发现不妙的马奇人扭头去看时,他们只能瞥见漫天的血红在弥漫,还有那些在空中飞舞的躯体和武器。

一只巨大而雄壮的火红色猛兽,已经将它粗壮的身躯撞进马奇人的钢铁防线!

侧面那几个毫无准备的骑兵第一时间被它撞飞,相邻的两个骑兵被撞倒之后、还被它粗壮有力的大蹄子踩得汁液横流——它六根雪白尖利的獠牙能直接刺穿铁甲,覆盖全身的红色甲壳甚至比钢铁坚硬,简直就是一只专为阵地战而生的恶魔。

遭遇此种横祸,马奇人的左翼立刻崩溃一半,大多数建在的骑兵们立即转向去防猛兽,可那些正面攻来的杂兵却开始趁火打劫,他们站在安全距离上,向马奇人本就混乱不堪的队列里投掷标枪。

见习骑士铠甲不比真正的骑士铠甲,只是正面做得厚重,后面和侧面的防御只是意思意思而已,虽然羽箭难以穿透,但标枪却是防不住的。而且在防御猛兽的时候要靠群体力量,不能随心意躲闪,只能当敌军的标枪靶子。

敌军的标枪投的又快又准,他们这回用的可不是过家家玩意,都是金属打造的实心枪头,平均三支就能命中一支,命中两支就能戳倒一人!

马奇左翼的骑兵接二连三的的往下倒,留在原地固然是等死,想反冲击的话却没有了阵型,而且坑坑洼洼的地面也不适合他们,可以说战况已经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于是剩下的左翼勇士们终于萌生了退却的心思,不过他们已经损失了一大半人手,可以视为被击溃。

“杀!”看到右侧成功,荆棘玫瑰左侧的进攻部队也开始提速,原本右前左后的斜线阵列,已经变成了两翼并举、中心拖后的攻击阵型。在汤森的带领下,左侧的轻步兵拉大了间隔向当面的马奇人进逼,他们的手上也提着夺命的短标枪。

“注意侧翼口阿——”马奇指挥官悲愤的吼叫着,因为敌人攻得太快,所以在中段列阵的骑兵完全成了摆设,根本没办法去支援受攻击的侧翼。而且正面之敌使用的武器是长枪,完全堵死了他们那点反攻的小心思。

马奇指挥官只能临时抽出一队人,让他们去封堵左翼的猛兽和杂兵。但这种阻挡不是长久之计,他们人数不够无法组成坚固防线,只能争取一点时间,被突破是迟早的事。

(未完待续)

第五节:染血(中)

右翼的马奇人生怕自己这边也蹦出头猛兽来,所以特别注意队列尽头的状况。却没想到迎面而来的这位黑盔甲,他没有欺凌友军的异能师那么厉害。此人还没有学会什么高级异能,手上的法宝就是咆哮而已,但他的咆哮已经远超一般人的想象了。

汤森伸出连手套都没戴的两手,然后左手向着正前方那些铁罐子一晃、“啪”的来个响指——轰然巨响中,第一排马奇人的脑袋被炸飞十来个,然后他右手一晃、“啪”的再来一个响指,神情恍惚的第二排马奇人的脑袋又被炸飞十来个!

“恶魔口阿!”身上挂满碎肉和内脏的第三排马奇人瞬间崩溃:“他是恶魔口阿!”

马奇人与异能师朝夕相伴,有幸见过异能的人很多。但黑盔甲此时用出的咆哮却不一样,除了音效之外,跟马奇人印象中的咆哮没有一点相似度!汤森这种升级版咆哮的威力不是出自爆炸的冲击力,而是借助瞬时的切割力——别人的咆哮是圆球状,汤森的咆哮是圆盘状。

能顺着盔甲缝隙切入直接斩首的异能,这不是土著们能够理解的东西!

看到黑铠甲恶魔踏步上前,两手又有抬起的迹象,这些刚刚从强烈异能震撼中恢复神智的马奇精锐,二话不说转身就跑!什么祖先,什么神灵,什么死战不退的传统,都他妈是狗屎!现在,什么都压制不住他们内心的恐惧。

身上有六十多斤的重量,再怎么强壮的人也跑不快,他们只能成为敌军的活靶子。所以这边的马奇人一转身、一亮背,那边的标枪就飞到了。

刹那间,马奇人尖利的惨叫声蔓延了整个右翼阵列——那些倒地抽搐的人体、那些顺着盔甲缝隙喷溅的鲜血,又把更深的恐惧和慌乱传播开来,把更多的马奇人推上逃跑的歧途,也把马奇人中心阵型的防御扒个精光。

马奇人两翼完全垮了,到处是死状凄惨的自己人,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惨叫……两百来人的精锐部队,在一百多人的敌人攻击下只剩五十多人了,要知道距离中伏还不到十分钟口阿。

对这股“精锐”的“马奇骑兵”,汤森一开始就没有要中心突破的意图,因为正面强攻的代价太高了。他的作战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先用雷霆手段达成两翼突破,然后再从两翼腾出手来,同时向中间挤压。

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敌军转身、让敌军逃跑——只要他们一动,阵型优势就完全消失,重甲反而会成为他们的累赘。

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马奇人终于在汤森这里领教到真正的作战技巧,一种只从兵种特点和战场条件作为出发点的简陋战术,用伏击先声夺人,再诱杀重要目标,最后以优势兵力控场。但马奇人不可能从中感悟和学习到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机会。

敌军两翼崩溃之后,荆棘玫瑰的轻步兵分出一部分追击逃敌,这是他们的战场主要任务了。五人一小队的轻步兵很灵活,毫不费力就追上了脚步蹒跚的敌人——他们先将击杀目标孤立出来,然后分出两人正面施压,另外两人侧翼前置,最后一个人是专门提着标枪找背。

就算遇到特别悍勇的敌人也不怕,因为每组轻步兵都携带着两套绳网,这可是对付单个重甲步兵的神器——兜头撒开,单边收紧,网中的敌人就倒地成为待宰的羔羊,用七八斤的破甲锤对着头盔“哐!哐!”猛砸,最多三下就解决了。

另有一批轻步兵去抢战场旁边的战马,看守战马的马奇人想投降,结果却被乱刀砍死。因为汤森战前已经说过,这些敌军精锐是不会真心投降的,留着就是祸害。

可以确切的说,马奇人的阵型被打乱之后,这场战斗就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他们沿着道路溃退,然后被敌军从容不迫的追上杀死……事情本来不应该这样,论单个战力,论体格强弱,他们都不应该输到如此地步。

汤森绝不会告诉他们,这就是个体对抗体系的下场。没错,荆棘玫瑰的士兵在武备和体格上不如马奇人,实战经验更是少得可怜,但他们却从战略层面开始谋划,细致的准备工作一直延续到每个士兵的站位和武器,全都是冲着马奇人的软肋去的。

荆棘玫瑰之所以不在路上挖坑和火攻,只要想要他们的战马和装备!

至于留在原地的那些马奇骑兵,玛西亚召唤出来的猛兽已经够他们受了。围堵他们的长枪兵和近卫都没有怎么动手,眼前就已经是一副血肉横飞的场景,偶然有一个被抛出圈外的敌军,也会被如狼似虎的近卫被瞬间放倒。

“绝不后退!”敌军指挥官已经断掉一只手臂,却犹自对猛兽挥舞着大剑,在红色甲壳上砍出一道道白色印记:“我们是马奇部落的战士!我们绝不后退!”

他算是很勇猛的军官,可惜一个军官光有勇猛是不够的。

“长官,你看这个。”手下喜笑颜开的牵来一匹雄壮战马,送到汤森面前:“这是最好的,好像是骑兵头子的坐骑。”

“哦?”汤森本来已经接过了缰绳,闻言又回转身,隔着五十多米的距离随手一点,只听“轰”的一声爆鸣,浴血奋战的敌军指挥官身上迸射出连片的血花,连断掉的那一根手臂在内、四肢完全从身体上弹出去,还没等光秃秃的身体坠下,脑袋又在飚升的血柱飞起。

“我的了。”汤森转身上马,惬意的拍拍战马的脖子:“记得给玛西亚准备一匹白马。”

“是!”看见这一幕的手下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冲着走开的首领大叫:“我一定挑好!”

“近卫上马!”汤森昂天长笑一声,冷傲的下令:“发总攻信号!”

声音极其尖利的响箭飞上天,一站站的向前传递,分散隐藏在敌军进行路线两侧的部队逐一现身。

稍作集结调整之后,他们用中规中矩的阵型开始了攻击。

(未完待续)

第五节:染血(下)

除去两百骑兵,马奇人手里再没有其他重装部队了,档次最高的家伙也就是穿皮甲而已。而且更倒霉的是,他们各支部队的相互间隔很大,少的三五里,多的有七八里,根本来不及救援别人。看见前方友军遇袭,但等你一溜小跑赶到战场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面对这些普通部队,荆棘玫瑰的战术很简单,完全是之前练得滚瓜烂熟的那一套。

长枪压阵、轻兵袭扰、弓箭杀伤,始终保持着对目标的数量优势——因为马奇人只是外表光鲜,内里的固执、陈腐和愚昧还是跟其他部落一样,所以除了酋长等少数几个人,别的军官指挥两百人以上的部队都很勉强,也就是说,他们单支部队的规模最多两百人。

总攻开始之后,荆棘玫瑰沿着敌军的进军路线,像是吃甘蔗那样一截截的啃过去,却没有遇到超过自身数量的敌军集群——携首领新胜之威,将近四百人的生力军分成两组轮流上阵,他们带领着两千呐喊助威充场面丢石头的瓦胡男子,直杀得马奇人屁滚尿流!

能不屁滚尿流吗?不行,因为敌军杀到步兵面前,这就是说前面的骑兵已经完蛋大吉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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