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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宾却没有感到一点安慰,人类的中阶剑师不知凡几,高阶剑师也遍地都是,就凭他这点水平,怎么去保护族人?
妹妹被掳走的时候,他只恨当时没有在场,可是这时候却蓦然觉得,就算他当时在场,只怕也是无济于事,这个认知,让一向以保护族人为己任的护卫队长,感到无比的丧气。
李风见一番话好像把大舅哥打击得更泄气了,不由得干笑道:“要不咱们先切磋一下,看看我们不同的武技能不能糅合在一起,说不定能让你的武技有所进步呢?”
高宾心里虽然在说武技无用,可是他练习武技上百多年,怎么可能这么轻易抛下,闻言不由眼前一亮,振奋起几分精神,道:“好,那请艾伦你多指点。”
高宾心里明镜般透亮,李风说是切磋,可是方才自己在李风刀下,一招就被制,哪儿有实力与李风切磋,所以他口口声声只说请李风‘指点’。
李风摸摸鼻子,干笑道:“谈不上什么指点,我也很好奇精灵的武技,你出手吧。”
第二百一十三章毛脚女婿上门
精灵的武技其实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的,比如高宾的武技中,对于速度和力量的把握,就非常完美,血精灵的体质很好,可是他们的力量再怎么锻炼,也不可能比得上修炼斗气的人,高宾能够凭借高明的武技,达到足以媲美中阶剑师、甚至高阶剑师的地步,已经是非常难得。
高宾的弓刃攻过来,李风并没有出刀,只是凭借超卓的身法进行闪避,同时凝神观察着高宾的武技。
李风看了一阵,发现高宾挥动弓刃的手法很巧妙,弓刃的刃身上刻画着很多镂空的花纹,在挥动的时候,会发出悦耳的呼啸声,李风原本还以为这些镂空花纹不过是精灵的爱美之心发作,可是半晌之后才发现,这些镂空花纹在高宾的巧妙挥动下,居然可以减少空气的阻力,让他的速度变得更快。
李风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自从墨月刀到手,他的速度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增长过,想要速度继续增长,除非是功力突破第四重,但是突破却不是说说就行的,其中困难重重,积蓄真气不能操之过急,否则欲速则不达,走火入魔可就悲剧了。
但是现在高宾的武技,却给了李风一点念想,墨月刀虽然薄如蝉翼,可是挥动时候,依然会感觉到空气的阻力,要是想办法消除了这些阻力,速度会不会大大的提高?
再过了半晌,李风依然没有看到高宾使出什么有新意的招式来,不由得低喝道:“我要出招了,你小心。”
高宾正挥动弓刃划向李风,闻言不由心中一凛,只见李风忽然伸手指在弓刃刃身上一弹,高宾马上感到一阵强烈的震颤从掌心传上来,让他几乎握不住手中的弓臂,弓刃不由自主的偏离李风。
李风踏前一步,肩膀靠住大舅哥,猛然发力,把人震飞出数米开外,他并没有使用内劲,而是单纯靠着自身的力量,这是外门功夫中的手法。
李风以前一直是有些看不起外门功夫的,不过那会教导娜娜咏春拳的时候,见娜娜使用寸劲的时候,往往可以打出威力强大的一击,李风才开始琢磨起外门功夫。
上次他暴揍金焱虎的时候,使用出的三重劲道,就是借鉴的外门功夫的手法。
高宾倒在地上,并没有受什么伤,不过他却不急着爬起来,手臂后撑,扬起脖子,脸上挂着苦涩的笑容,“不用这么打击我吧?”
的确是有点打击人,李风甚至刀都没有出,就直接把人撞飞了。
其实李风就算是面对中阶剑师的时候,也不可能这么轻松,始终还要凭借兵器之利,才能达到轻松秒杀,李风对于斗气的威力,还是充满忌惮的。
可是面对高宾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大舅哥根本没有斗气,他的力量完全是源于自己的体质,所以李风可以肆无忌惮。
这有点类似于李风对付魔兽,超阶魔兽按理说就算与大剑师相比,都是毫不逊色,可是李风却能赤手空拳的暴揍金焱虎,要是对付一个大剑师,手中若没有拿着墨月刀,李风还真有点抓瞎。
李风到高宾旁边,也一屁股坐在地上,笑道:“不用这么泄气,其实大舅哥你的武技还是很不错的,来,给你点好东西。”
李风掏出颗丹药放在手心,这是淬骨丹,上次他说把丹药全部交给费迪南德,不过想到要去见杰西卡,最后又抠出了不少丹药,以备不时之需。
“这什么东西?”高宾捻起丹药,诧异的问道。
“吞下去就是,这可是好东西,”李风见高宾有些迟疑,脸上不由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怎么,大舅哥还怕我害你?”
高宾当然不是觉得李风会害他,只是连手中这东西是什么都没搞清楚,就要他直接吞下去,还真有点考验人的勇气。丹药下肚,却好像没有一点反应,高宾脸上露出几分疑惑。
“这东西不是马上见效的,不过最迟一个月时间,你就能感受到它所带来的好处,”李风耸耸肩,笑道:“丹药名字叫淬骨丹,顾名思义,就是把你的骨骼重新淬炼一番,让你的骨骼更加强健,以后你的力气也会有很大幅度的增长。”
高宾有些惊异的道:“天下竟然还有这么神奇的丹药?”
李风心说,更神奇的都有,不过对你不起作用罢了。
小还丹李风也抠出来一部分,不过娜娜服用过小还丹之后,没有见到一点效果,所以李风这时候也没有拿小还丹出来给大舅哥开眼。
李风手掌在地上轻轻一拍,弹身而起,拍拍屁股上的泥土,笑道:“大舅哥,方才我看过你的武技,精灵的武技的确是很神奇,不过,其中似乎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咱们来研究研究。”
高宾眼睛亮起来,淬骨丹的效果他还没有感受到,不过他这位妹夫的武技,倒是让他非常感兴趣,部落里就算是武技最强的大侍卫长,想要击败他也不可能这么轻松,所以他对于李风的武技佩服的简直是五体投地。
李风一只手递给高宾,用力把他拉起来,脚尖踢起块小石子,撞在不远处的弓刃上。
高宾还在奇怪李风的举动,却见到弓刃居然在石子的撞击下,竟然向着自己飞来,他伸手接住弓刃,却有些发呆。
李风还是第一次尝试这种回旋劲,见到果然建功,脸上不由得也露出满意的笑容,见大舅哥还在发呆,不由笑道:“这不过是一些使用巧劲的技巧,大舅哥要是感兴趣,咱们可以研究研究。”
高宾回过神来,脸上露出惊佩的神色,止不住的点头,他当然非常感兴趣了。
李风哈哈笑起来,开始给大舅哥讲解精灵武技里的缺陷。
其实相比泰坦大陆各个种族的武技,精灵的武技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完美的武技,它把力量与速度结合得几乎让人挑不出一点瑕疵,这一点是李风也非常佩服的,甚至李风自己也从中受益不少。
不过精灵武技的缺憾也同样明显,它太追求华丽、美观,使出来的时候总是充满了说不出的优雅与从容,这样不是不好,只是有时候会错过杀伤敌人的机会。
还有,精灵的武技太过繁琐,很多招式都是华而不实,全无威力可言。
最主要的一点,是精灵的招式没有针对性,李风看了半天,觉得高宾每次出手的时候,总是按照他自己的套路在来,完全没有针对对手的要害或破绽,有时候李风明明已经闪开去了,高宾却还是一丝不苟的按照招式来,即使明知这一招出手,是打不中对手的,依然不肯变招。李风把这些缺陷一一指出来,把那些华而不实的招式全部删减,并设计出更为简洁实用的招式。
不过让李风有点哭笑不得的是,精灵爱美的传统简直是不可理喻,高宾一边听着,一边时不时的冒出一句,“这一招不行,这样姿势太难看,会让人笑话的,不行不行……”
不过面前这是大舅哥,李风还是只能再劳心劳力的继续修改招式,直到让这位臭美的大舅哥满意为止。
李风一边郁闷的修改招式,一边教给大舅哥,还要不时的讲述一些技击技巧,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走,连已经到了中午吃饭时间,两人都毫无所觉,直到娜娜寻过来,喊两人去吃饭,才把两人惊醒过来。
往回走的时候,李风偷偷捅了捅身边的血精灵小妞,低声道:“你们血精灵族里,女婿上门的时候,应该怎么叫人?也是叫‘妈’?”
娜娜脸色绯红,有点害羞,半晌没有回答。
“是叫‘妈’,我妈很和善的,艾伦你不用拘谨。”大舅哥似乎还有点走神,没有注意到妹妹正娇羞的瞪着自己。
李风嘿嘿的笑起来,血精灵小妞挽住他手臂,一只手却隐蔽的掐住他腰间的软肉。
伊瓜苏森林天气炎热,身上衣服穿得少,掐起来非常方便。
李风的笑容马上变得‘狰狞’了,想不到一向温顺的血精灵小妞,回到家乡了却开始‘暴躁’起来,难道是因为有大舅哥给他撑腰?
李风龇了龇牙,口中发出咝咝抽气声。
高宾终于发现了妹夫的异样,不由得戏谑的大笑起来。
被哥哥这么一笑,娜娜的手指捏得更紧了。
我靠,大舅哥这不是故意在落井下石吧?李风一边感受着娜娜的‘温柔’照顾,一边满脸不爽的斜睨着大舅哥。
高宾笑得更加起劲了,方才被李风连续打击的气闷,仿佛现在一股脑发泄了出来,爽朗的笑声回荡在血红色的森林之中。
这家伙也就是笑的时候还像个男人,李风暗自腹诽着这位便宜大舅哥,血精灵的容貌太过俊美,男人们看起来都有点女性化,高宾虽然因为修炼武技的关系,身体稍微‘壮实’一点,不过也有限的很,甚至比一向偏瘦的李风都还要苗条得多。
一路上碰到很多住在附近的血精灵,族人们暧昧的眼神,让娜娜终于松了手,脸上全是迷人的红晕。
两人本来也没走出多远,回去也没有用多少时间,很快就到家,娜娜的母亲已经站在门口相迎。看着与娜娜起码有八成相似的容颜,李风有些发呆,这丈母娘实在是太年轻,让他怎么也不好意思开口喊‘妈’。
第二百一十四章夺城
李风纠结了半晌,见两兄妹都已经迎过去,终于还是硬着头皮,面带微笑的上前道:“妈,艾伦向您问好。”
娜娜脸上晕红,眼中流露出的光芒,却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好,好,艾伦,快进来。”娜娜的母亲只是一名普通的血精灵,女儿被奴隶贩子抓走,她的天都几乎要塌下来,对于把娜娜送回来的李风,她心中充满了感激,李风这一声‘妈’,让她马上就接受了这个女婿。
李风这一辈子都从来没有叫过一声‘妈’,可是叫出来之后,他却忽然觉得,叫一声‘妈’好像也没有什么难出口的。
李风心中涌起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想回到黑木崖,他想找到阿尔杰农,他迫不及待的想叫出那一声憋了几个月的称呼。
不过李风终于还是压住了自己的冲动,只是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
娜娜妈准备的食物很丰盛,精灵大多都是吃素的,血精灵却是少有的不忌荤腥的精灵,而且血精灵偏爱红色,做出来的菜肴也都是用了很多血棉花的汁液,侵染成红色的汤汁看起来像是血淋淋的,心理承受力差点的人,只怕都不敢下口。
李风倒是百无禁忌,吃得赞不绝口,让娜娜妈一直是笑容满面。
李风不是在拍马屁,娜娜妈手艺的确不是盖的,不过李风很快就回过味来,菜肴里其他材料他都能吃出来味道,没什么出奇的,只有一样是他没有吃过的,也就是这样调料,化腐朽为神奇,让原本平平无奇的菜肴,顿时成为了人间美味。
李风很快就判断出这种调料是什么,血棉花的汁液,只有这个是他没有见过的。
李风一边饱餐的时候,还不住的一口一个‘妈’叫着,把娜娜妈哄得眉开眼笑,娜娜也是眉宇含羞,脸色晕红,只有大舅哥受不了李风的肉麻劲儿,一个劲的搓着胳膊,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李风饭后向娜娜妈讨要了些血棉花的种子,打算回黑木崖也栽种上一些,娜娜以后要常住黑木崖,希望血棉花能够稍微缓解一下她的思乡之情,而且血棉花的汁液也是一种很好的调料,对于李风这半个美食家来说,当然不可能放过。
血棉花只有在伊瓜苏这种炎热的环境才能生长,黑木崖却常年都是寒风凛冽,不过这个难不倒李风,他早就想出了解决办法。
“妈,我还有点事,要去阿拔斯王国一趟,过几天再回来看您,”李风在这里已经耽误了一个上午,心中还记挂着杰西卡的安全,所以饱餐之后,马上提出告辞,“娜娜,你在这里呆几天,我很快回来接你。”
“什么事这么急?不能多等一个下午吗?”娜娜妈皱起了眉头,“大长老去了附近的燃丘部落,估计得天黑之前才能回来,要是你的事情不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