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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一点一点挪开了些,陶梦昔却燥热不减。
她轻手轻脚地起身,生怕惊动了他。
就在她穿上拖鞋准备起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裙角被叶南潇死死压住了。她回头扯了扯。没用。
这样坐了好一会儿,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正在陶梦昔一筹莫展的时候,身后的叶南潇发出了“嗯……”的“梦呓”。
陶梦昔忘记了她的裙子,急急站起来。“刺啦”一声,由于用力过急,裙子硬生生地被撕破了。
后背一凉,陶梦昔心想:这下可坏了。叶南潇不会误会她吧。
躺在床上的叶南潇把这一切都尽收眼底。他看到了陶梦昔□出的背脊,以及白色蕾丝胸衣和底裤。这比赤果果要诱惑太多好不好。他差点没流鼻血。
身体里那团火热早已蓄势待发,当下又看到这样撩人的一幕,叶南潇心里低骂一声,死命抑住即将喷薄的□。
没有别的办法,陶梦昔只得蹲下来,她尽量让自己不那么狼狈,然后下意识地转过头。
却正对上叶南潇那双如狼似虎的眼睛。呃,撞枪口上了。她悲鸣着。
叶南潇的眸子里分明有什么东西在燃烧跳跃,他看她的眼神和以往都不一样。但陶梦昔不敢直视他,很快地低下头,说:“阿南哥哥,我裙子破了,你去我房间给我拿一件来好吗?”
“刚不小心睡着了,对不起啊我马上去找。”不善于在陶梦昔面前撒谎的叶南潇也红了脸,他趁着去拿衣服的当儿掩饰住慌乱。
陶梦昔夏天的衣裙以白色居多,叶南潇在她箱子里随便找了条长裙,正要走,手指却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他拿起它来。是一个很普通的相框,里头是陶梦昔和梁水心的合影。
两个人,笑得那么无邪而温暖。
似乎那种笑容,是自己从未体会到的。以前的他,性格像块冰山,尽管这些年一直一直在解冻,但是在碰到陶梦昔以后,他才真正体会到了融化的滋味。
陶梦昔居然随身携带她和梁水心的合照,看来,他在她心里很深很深。
叶南潇摸着照片里梁水心的脸,虔诚又肯定地说:“弟弟,我可能,爱上陶梦昔了。”
“把她交给我,好吗?”
呆在浴室的陶梦昔接过叶南潇递过来的裙子,迅速地换上。她刚刚已经洗了好几把脸,终于脸色回复正常了。
待她走出来,两个人都有一点点尴尬。
“那我先回去洗个澡,等会儿一起去吃晚饭吧。”陶梦昔简直是落荒而逃。
她逃回自己房间,继续脸红心跳。
而另一个人,则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定。
傍晚,原本在楼下土坪和马路上追逐嬉戏的孩子们都不见了踪影,全赶回家端着饭碗盯着动画片目不转睛了。
渐渐,搬着凉椅出来乘凉的人多了起来。
夜幕降临的时候,萤火虫也过来凑热闹了。院子里又响起了孩童们欢快的笑声。有的小朋友的额头、腋下、腘窝上涂满了白白的爽身粉。
陶梦昔记得小时候是在窄小的澡盆里洗澡的,完了抹上清凉的花露水,涂上清爽的痱子粉,全身都是香香的。
如果去田间漫步,柔软的风和碧绿的植物一定让人流连。
就连萦绕于耳的蚊虫低哑的喑嗡,都是美妙。以及稻田里青蛙的合唱、蛐蛐儿兴奋的颂咏。
拿着蒲扇歇在院角的老人们,似乎又苍老了许多。
以前开朗健谈的爷爷奶奶,有的耳朵背了,有的记性差了。
小木板楼的每个房间都带了凉台,陶梦昔他们的凉台正对着岚水。她走去外头时,正好看到叶南潇静静地伏着围栏,看眼前的江水。
安镇的地形是个小盆地,气候宜人,夏天总是有凉爽清风,天时地利的,都不用装空调。
明日是中元节,从今晚开始连着三天都有花灯看。
此刻的岚水已恍如亮粉色的缎带,各种各样的莲花灯从上游漂过来,往向黝黑不见去路的深处。
在烛火辉映下的花灯们顺流而下,缓缓而行,仿佛在窃窃私语。
那光景,竟有着些许鬼魅。
“阿南哥哥,岚水的尽头真的是忘川吗?”陶梦昔的眼里映着那些搔首弄姿的火焰。
“你也听过这个传说啊。”叶南潇转过头看她,“这些莲花灯寄托着思念,人们愿意相信它们会将这些思念都带给已经逝去的亲人。”
陶梦昔顺手指着远处,“那我们修一个莲花船,坐上它往那边去,是不是就能见到……想见的人?”
叶南潇心中一怔,她想见的,毋庸置疑,是梁水心吧。
“傻瓜,他们一直都在。”他重新望向火光斑斓的江水。
“嗯?”
“对你来说,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不是吗?”
在这个带着薄荷味的夜晚里,叶南潇给陶梦昔讲了些他们家族的故事,至此,她才弄清楚这两兄弟身世的来龙去脉。
作者有话要说:开始温温暖暖的小暧昧。。
☆、第三十二章
叶家和梁家是安镇为数不多的大家族。
早年的叶家经营着安镇最大的粮店,梁家则管辖着安镇三分之二的柑橘园。民国初年前后,是两大家族最兴旺和和睦的时期。
自那以后,由于时局动荡,加上自然灾害,特别是梁家,家宅衰落一日不如一日。
但在当时来说,两家的地位和经济实力还是远远超过了普通人家。
梁家的大儿子和叶家三女儿青梅竹马,又一起赴美国留学。他们在美国私定终身,产下了叶南潇。
在他们毕业回国之际,梁家突然发生了变故。那年发生了冰冻,许多柑橘树都被冻死了,到丰收时节,柑橘产量不敌曾经的五分之一。
无奈,没有好收成,梁家用家底发了工钱给果农们,并遣散了他们。
从叶南潇爷爷辈开始,两个家族就因为一些名利之事而疏远起来。在梁家陷入危难之际,叶家更是置之不顾。而原本叶家对于两家联姻的事就不太赞成,当时更是对叶南潇的母亲施加了不少压力。
无奈生米已成熟饭,三小姐在两年之后,又生下了梁水心。
本来他们打算在大城市安家,但梁爸爸身为长子,为了振兴家业,决定留在安镇。
带着两个孩子,重头做起,那几年确实格外辛苦。而夫妻俩同甘共苦,慢慢地把事业做了起来,但也只是平平淡淡,没有大富大贵。
叶家早已断绝了对叶三小姐的经济支援,而自家是小本生意,又要供两个儿子读书,还有梁家弟妹要负担照顾,叶妈妈早已不能像还在娘家时那样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了。一切都得精打细算,掂量再掂量。
小两口在一起过日子,难免磕磕碰碰,生活的艰辛和平凡渐渐减少了两人的共同语言,也磨掉了曾经的激情。
有一次叶妈妈去外地出差,偶遇了当年在美国的追求者。
那位男士风度翩翩,仍尚未婚配,并且似乎对她余情未了。他给叶妈妈买了许多礼物,都是叶妈妈梦寐以求的东西。
回家以后,她总是戴着那些珠宝首饰,喜欢得不得了。
梁爸爸默默地看在眼里,更加努力地养家挣钱,希望能给妻儿更多和更好。
但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在叶南潇小学六年级的某一天,梁爸爸突然拿出一纸“离婚协议书”放在叶妈妈面前。
叶妈妈当时很吃惊,也很生气。他们几十年的感情仿佛突然间变得一文不值。
没有过多的解释,梁爸爸把孩子的抚养权都给了叶妈妈。而小儿子梁水心执意留在爸爸身边。
再后来,梁炎中学回来探亲,实际上是去给父亲奔丧。
他遵照父亲的遗愿,没有将这件事告之母亲。父亲说,死别比生离要痛苦得多,所以当初发现自己患了不治之症,就做了那样的决定。
父亲其实是很爱母亲的。
母亲也爱父亲,但爱越深,恨越彻,她不让叶南潇与梁水心有过密的联系,不愿再去想那个抛弃她的人。
离开故国以后,叶南潇很孤独。在加拿大的那些日子,他几乎不跟同班同学说话,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孤癖又冷漠的人。
家庭环境以及儿时经历对人的影响真是无可估计。
叶南潇一直记着那个人间四月天。
那天,模糊而斑驳的灰色覆盖了头顶上整片天空。在不该回乡的时候回到故乡。为的,是参加父亲的葬礼。
最后一面,竟是在肃杀的棺木中,宁静无争的面庞。可以嗅到旧旧的气息。熟悉的楼层下面搭着考究的灵堂,呈现出突兀的白。花圈、烛台、果物,仿佛在低哑地倾诉一场寂寞的凋零。
来了很多人,认识的不认识的,还有许多围观的路人。有些混乱。明明很多人,感觉却是清冷清冷。清冷到他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送别总是残忍的。尤其还是死别。那湛白的天色令叶南潇印象深刻,深到无法磨灭。后来居然记不来关于父亲的很多片段,脑海只有这样一个影子:戴着礼帽、抽着纸烟、不时咳嗽……所有所有,都化成一面黑白照片,静静端视被留下来的一切。
晚间,灯光让灵堂温暖明亮,祭司念念有词。白喜事乐队在不知疲倦地用高分贝的奏鸣叫嚣。人依然很多,大多表情疏离。只有血缘至亲的人,心钝钝地痛。
在棺盖合上的瞬间,叶南潇有缺氧的感觉。因为那意味着,永远,再见不到。
“没想到第一次见你是在那样的光景。”回忆完有些悲凉的过去,叶南潇低声道。
“阿南哥哥,叔叔……一直住在你的心里。”就像梁水心在她的心里一样。
对于陶梦昔来说,安镇,永远是桃源一般的梦。就如后来她看到的叶南潇写的一首散文诗,便也是她内心的写照:
这些年,薄如蝉翼。
被指尖轻碰,却漫落灰尘。
无尽大的天地,只有你,这颗不起眼的绝美珍珠。
独自飘浮,独自生息。
让我恋恋不忘,让我永生喃喃。
黑白的墙砖,敲出彩色的回忆。
一草一木,一树一花,以及那深深相刻的味道。
特殊的,无法泯灭的。
你是我心中唯一的眷顾。
唯一放不下,是你青山环抱的容颜,是你小桥流水的宁静。
是你给我了充满甜蜜的童年,是你竭尽全力地赐予我温暖。
深深地,想念你的一切。
冬秋夏春黄昏凌晨,然而不能倒回。
某一年唱过的歌,停留在那时、那刻。
却叫我久久、久久不能释怀。
即使是那千篇一律的阳光,在你的身上,也能穿出奇异的光彩。
我能不能,能不能再奔向你的怀抱。
尽情地轻闻一地的草香,放肆地倾听清早的叫卖。
还可以品尝那记忆深处的芬芳吗?
越是离你远去,越是爱你不能自拔。
走廊上的海莲花,依然茂盛如是。
走过千百遍的小巷子,纵然还是牵动心扉。
倔强的仙人掌和茉莉,还在一年一年开放。
亲爱的安,我没有停止过一分一秒,想你、念你、爱着你。
你的气味,永远是独一无二,永远是绝无仅有,永远是我的挚爱。
嗯,又想起来曾经听过的故事,又忆起来陪伴长大的朋友,又记起来每一年每一天。
薄薄的,像只通透的芯片,永久地植在了我的脑海里。
你,拥有我最纯真的时代,我最无忧虑的年华。
以及,我一刻不变的爱。
当我死时,我希望能够重回故乡。
那样我便能和你,融为一体了。
这次回到故乡最大的感触,便是——人已非物也非。好像所有人都老了,就在那么一瞬间。包括陶梦昔自己。
不过,这个一瞬间有半个世纪那么长。
而陶梦昔,只是长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故乡永远都是心中无可替代的梦
☆、第三十三章
在他们离开安镇的前一天,木板楼房主的儿子走完亲戚回到家中,他是收到陶梦昔短信后,提前回来的。
聂帆,陶梦昔的高中同学,喜欢了陶梦昔八年。最终成了好友。
最近有一部很红的电影叫做《那年我爱的女孩》。沈小妮看了之后四处跟人推荐,逢人便说:“简直就是在讲陶梦昔。”
陶梦昔笑她太抬举自己。然后在网上找来那部影片,花了一个多小时看完。
看过之后觉得,里头有一点小细节和小片段,还有小心情,是似曾相识的。
比如,学习坏的男生坐到成绩好的女生前面。曾经也有过聂帆坐在她前面的时光。
电影里女主角总是用笔戳前面男主角硬朗的背脊。自己用手指比较多吧。
然后,电话里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