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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一生的爱 作者:王籽心(晋江2012-08-05完结)-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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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侵上她耳畔,细细呢喃:“想不想吃大蘑菇?”
  虽然陶梦昔不言语,但叶南潇的手在她□触到大量温温的粘液。他的眸光暗了一下,再示意她跨坐在自己腰间,缓缓引领她坐下来。
  这个过程刺激又煎熬。
  胸前是辗转的温存,身下又有坚硬来袭。陶梦昔意乱情迷,心里痒痒的,身体却慢慢放松。
  一刹那,自己仿佛被面前这个俊朗而帅气的男人填满了。突如其来的充实代替了所有羞涩。她睁开眼,看到叶南潇极具享受的表情。
  他看向她,再次欺上她嫣红的嘴唇。
  同时胡乱地抚摸她的小樱桃和小豆丁。
  “阿南……”陶梦昔被挑逗得受不了。
  “怎么?迫不及待了?”他邪魅地咬着她的耳朵。
  在陶梦昔还没来得及回答时,叶南潇突然地律动起来,每一下,都生猛而用力。隐隐约约的酥痒自他们紧密相贴的地方传向全身。
  陶梦昔脑子里全是叶南潇,她闻到的也都是属于他的味道。
  安静地靠着他的肩膀,陶梦昔脸红得发烫。
  从今天开始,他们的关系又不一样了。
  没想到这几个月竟然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你以后可不能欺负我。”她喃喃地说。
  叶南潇自然是神清气爽,她扣住陶梦昔的后脑,轻吻他的额头,“当然不会。”
  再搂她至怀中,闻她头发的香味。
  她蜷在椅子上,听话地倚着他。他摸出手机,跟她一起玩自拍。然后把拍好的照片传到她的手机上,设成屏保。
  星光倒映在海面上,让人不禁想跳下去,捞那一闪一闪的宝石。
  空气中仿佛有袅袅的香气,让这个夜晚格外生动而浪漫。趁叶南潇去拿冰淇淋的当儿,陶梦昔站到围栏边,眺望海中细碎的钻石。
  那深深的晶莹下面,也许正在上演一场绝无仅有的盛宴。
  倾国倾城的人鱼公主和月亮王子在发光的深海植物中一块跳着舞。透明的水母像一盏盏荧光灯,各色海葵充当了鲜花,包围着他们。
  嗯……那应该是一个琥珀色的童话。
  陶梦昔幻想着,脸上浮起微微笑意。海风清凉,带了些潮湿的海沫到她的身上。真想一辈子都呆在这里。
  如今她心里满满都是爱,想到任何事物都觉得是甜的。
  她不再患得患失,只知道,现在拥有的,就是最好的。
  回过头,看到在冰箱前吹着口哨找冰饮的叶南潇,没那么不真实了。大概,少有人看到他如此居家而晴朗的一面。
  他,竟然有一天成了她的男人。
  想想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呢。
  但是,这一回,她几乎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传达给她的那种浓浓的在意。当然,亦有他对她身体的贪恋。
  有一个人这样喜爱自己的身和心,是件无比幸福的事。
  拿了两盒牛奶冰的叶南潇回到露台,看到陶梦昔淡淡的背影,水粉色的裙子在风中凌乱。
  想到她没穿底裤,他的喉头就一阵发紧。明明刚才已经要了她了,现在的反应却还是那么强烈。
  好似自己要把这些年的欲望都发泄干净似的。
  为什么一看到她就无法控制自己呢。叶南潇呼吸急促地朝陶梦昔走去。从她身后环抱住她。
  她稍微被吓到,但马上又沉静下来。整个人都依附住他,“阿南,我喜欢你。”
  她的声音软软的,直直戳进了他心底。
  我喜欢你,你喜欢我。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这句话简直就像一针兴奋剂,让叶南潇的欲望立刻膨胀起来。
  他附在她耳边,手又不由自主地探进她的裙子,“怎么办,我又想要了。”说着他便压住她,一边揉搓她的小西瓜,一边从后面进入。
  这个姿势比之前更加胀痛,陶梦昔不敢动,在小珍珠也被他抚弄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叫了出来。
  接着,耳垂酥麻起来。
  他在她体内汹涌澎湃,势如破竹。
  她牢牢被他掌控着,不应该地,竟然喜欢这样的霸道和忘我。
  待他发泄完,却并未离开,而是静静呆在她的身体里,仿佛在享受。
  后背贴着他滚烫的肌肤,他一点一点地吻她,唇齿相缠。
  “它不想走了。”叶南潇边吻边吐气,双手在陶梦昔最最敏感的地带停驻,极温柔地撩拨她。
  陶梦昔感觉到叶南潇就那样留在自己体内,此刻,他属于她。
  她也属于他。
  完完全全,不离不弃。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少儿不宜。。。




☆、第四十三章

  从欧洲回来的陶梦昔简直像变了一个人——容光焕发,神清气爽。
  连公司的清洁大妈都看出来她恋爱了。
  这才是好的爱情应有的模样。因为他而开心着,想到他就觉得是甜蜜的。不再担心打过去的电话没有人接听,不必再害怕对方是不是不够爱自己。
  尽管,和那么出色的他一起,多少都会有压力。
  虽然回国以后他们就各自回归了自己的生活轨道,但叶南潇无论多忙都会联络陶梦昔。而且他们开始把结婚的事宜提上日程。
  这件事,网上已经讨论得沸沸扬扬。好多粉丝都怀疑叶南潇会不会闪婚。
  表示祝福的人越来越多,毕竟,大家都希望看到好的姻缘开出美的花朵。
  傍晚,红彤彤的云彩燃烧了半壁天空。已是十一月,天气凉凉的。陶梦昔骑着单车在浪漫的路上。
  路边的草被割草机割掉了,平平坦坦。
  采购了一大堆吃的,啃了这个秋天第一只香梨。看到路边有老头儿老太太抱着家里的狗,或者放在自行车篓子里。
  都是很可爱的小狗,像电影里那种。苏格兰牧羊犬、拉布拉多、还有腊肠。
  天空中偶尔有飞机经过。
  花店的男孩系着黑色的长围裙。
  生活充实得一塌糊涂。爱这样的心情,爱这样的自己!
  只是这样做着曾做过的千篇一律的事情,都觉得简单而美好。笑容多了,瞥见树梢上的小花都会对它微微笑。
  对生活的热情又熊熊燃烧起来,陶梦昔开始尝试更多。
  比如,尖细的高跟鞋,黑色系的衣裙。
  当然还是会追烂俗的连续剧集。一边刷评论一边扔地雷。陶梦昔就是个普通的小女子,连开心和欢乐都很普通。
  但是,这些普通在遇到那个上天为她量身定做的人时,就不那么普通了。
  她丝毫不掩饰地在自己的小博客上记录着自己的恋爱心情,也不忘每天跟她的南瓜相公在网上互动。
  渐渐,陶梦昔不再听那些悲伤的情歌了。也不再分享一些矫情的爱情哲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幻想着长大,遇见自己的Mr。 Right,两个人住一个小家,像爸爸妈妈那样,为了柴米油盐碎碎念。
  在一季一季的重生和凋零里看着彼此老去。
  而又曾迷失,怕自己不再会拥有了。
  是叶南潇,让她再次相信。
  在这个浪漫的秋天,陶梦昔收到了安苒的邀请——做伴娘。
  很想找一些词语来形容安苒,形容她的卓尔不凡,形容她的纤尘不染。可是始终无法寻得一个最贴切的修饰。最后,只得用两个词来诠释——安静而美好。
  陶梦昔记得初见安苒是八年前的夏天。她宛若清莲,着一件淡蓝小裙。她是大家口中的“气质美女”,学习好,修养好。看上去小家碧玉,却又带着大家闺秀的温婉恬淡。
  安苒是标准的南方女子,家乡话尤其柔软,和陶梦昔算半个老乡。她仿佛不属这凡尘,因那出淤泥而不染的心性。与她相处,自然而然会感受到她的淡然、智慧、静默、优秀。她有她的坚持、思考和信念。脚踏实地的,与世无争的。
  陶梦昔与安苒并未深交,但有过敞开心扉的交谈。她的语气淡淡的,她的笑容淡淡的,让人觉得岁月静好。
  她真实、纯洁、善良,也有女孩子的小心眼和小倔强。
  大学毕业之后散落天涯,陶梦昔只能通过虚拟数据送来的照片和文字来了解安苒的近况。其实感觉自己和她有着许多相似之处。
  她们的矜持,她们的不动声色,她们对简单地向往都如出一辙。只是陶梦昔多了叛逆,少了沉着;多了冲动,少了从容。
  安苒曾说羡慕陶梦昔轰轰烈烈,敢飞蛾扑火般地燃烧。而陶梦昔更羡慕安苒的笃定、安然、处变不惊。
  她是陶梦昔佩服和敬重的女子,她的美从来都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当安苒打电话给陶梦昔,希望她能当她伴娘的时候,陶梦昔特别开心。她一直都特别喜欢这个仿佛不属于凡世的女孩儿。
  记得那时她们住隔壁宿舍,常常,安苒捧着一杯花茶站在阳台上,叫陶梦昔“昔昔啊。”
  一眼望去,只见得她那温软恬美的笑。
  陶梦昔一直觉得那一声呼唤好亲切好温馨。
  那个夏天,安苒到陶梦昔的宿舍串门,靠在白色的书桌前,讲她的故事。
  她说,考虑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才答应现在陪伴在身边的他。如今他们订婚了,在一起早已不止七年。他们都是彼此的最初,最真,最爱。
  当初陶梦昔也见过她的他,听过些许他们的故事。后来看到他们一起旅行的照片——那种宁静又温暖的甜蜜。是的,温暖。从她的文字里,可以读到他的好,他给她带来的依靠、安心和幸福。
  没那么喧嚣,没那么世俗,一切只是淡淡地美好着。她将自己交付于他多年,相信也是一路磨合地走来。
  她感谢他的出现,将他视为一份特殊的礼物,她因有他而深深安定。她一直平和、平静地走自己的路;她说他一直用自己的所有把她的世界画得五彩缤纷。
  这般好的女子就应该有这般好的爱情——在电话这一头,陶梦昔流泪了——这是带着祝福和喜悦的泪水。
  他们两个人,就像传奇一样。从高中开始,这么多年,不是时时刻刻在一起,却是时刻心心念念。
  时间距离没有击垮他们,纸醉金迷没能诱惑他们。
  安苒要结婚了,这感觉,就好像自己的幸福延续在她的身上。因为于陶梦昔来说,梁水心已经成为一个梦境。
  而看到这一双恋人终于历尽艰辛修成正果,感觉就像自己那个关于梁水心的梦境也一直充满美满一样。
  以至于因为她,陶梦昔也感受到了不可多得的宁静。
  当然陶梦昔清楚地知道并喜爱着她的现实,叶南潇。
  “天哪天哪!安苒终于要嫁啦!”沈小妮显得比当事人还要兴奋,“我说哈尼,你跟叶南潇不如跟着一块把事儿给办了吧!”
  听见沈小妮闹闹的声音,知道她又在吃乐事薯片,“我们不急,等他闲下来会弄个像样的婚礼的。”
  “那我会不会上电视啊?哇……我沈小妮也要上新闻喽!”她一阵咆哮。
  回来以后跟沈小妮去吃过一次日本料理——河豚大餐。由河豚生鱼片、油炸河豚、烤河豚、河豚火锅、河豚粥等组成。
  那真叫一个鲜嫩酥软入口顺滑香飘四溢。沈小妮捂着胸口狂呼:“好吃得我心都碎啦!”
  一想到这个有些咋呼的好朋友,陶梦昔就倍感温暖。她们俩某些地方太像了,感情又好得如连体婴儿。
  关键是,每次跟沈小妮说话,或者跟她见面,都觉得十分愉快,没有半点压力。
  可以尽情地损她,说她皮肤黑是肯尼亚小妞,说她肚子上有三个游泳圈,说她头发油啊油。
  沈小妮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傻乎乎地笑来笑去。惹得陶梦昔也跟她一起笑。
  “亲爱的,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不由自主就把想对她说的这句话说了出来。真的,有她这个活宝儿陪着自己一路猖獗,非一般的给力。
  “哈哈哈。”沈小妮一如既往地欢乐着。“那个……哈尼,我,我……”
  “怎么了啊?吞吞吐吐的,好啊有□!”陶梦昔一感觉有八卦就“腾”地坐正,“快给老纸说,别卖萌!”
  “好我说!我恋爱了!”
  好事年年有,今秋特别多啊。陶梦昔激动了,像被注了一针鸡血,赶紧让沈小妮从实招来。
  “事情是这样滴……”
  博士入学那年,沈小妮当上了学校对外汉语教学部的RA。所谓RA,就是牛逼哄哄的研究助理。
  同时当选助理的还有一美国帅小伙乔依,一米八几,中文说得比沈小妮还溜。
  起初接触不多,上班时间也总是岔开的,一直摒弃崇洋媚外思想的沈小妮并没有把乔依放在心上。虽然他很帅,很gentleman,还总是面带桃花。
  当然,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沈小妮还是狠狠地在心中咽了咽口水。但下一秒,理智便告诉她——帅哥是一种极不安全的物种。
  但是,人生就是如此戏剧和巧合。就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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