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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色竟会有这样美。
客厅里传来开门的声音,她妈妈回来了。
隽岚回过神来,拉郁亦铭出去给她妈妈过目,随口找了个老掉牙的理由:“我电脑坏了,他来帮我修一下。”
他们回房间,妈妈也跟进来,靠在门口,看着郁亦铭道:“小郁啊,放暑假就要走了对不对?你成绩这么好,帮一下我们隽岚嘛,教她点学习方法什么的。”
郁亦铭低头笑了笑,脸上没有得意的神色,倒好像有些无可奈何,顿了一下才回答:“章隽岚比我聪明,我都是笨办法。”
隽岚的妈妈听他这么说,以为他就是不愿意,有点不高兴,话里话外的揶揄他:“噢哟,你还这么谦虚,要保密啊?……”
“妈你出去好不好?”隽岚出来打圆场,“他帮我弄好电脑就走,一会儿还有别的事情呢。”
她心里想,可能太多人这样问过他了,他也烦了,不过,他这个人也确实不会做人,碰到人家这样讲,随便敷衍两句都不会,就这样一口回绝了,不单是她妈,要是换了是别人,也肯定要想歪,觉得他考上名校就抖起来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这点忙也不肯帮。或许理科班的人就是这副德性,她觉得自己比他懂事多了。
“干嘛说我聪明?存心损我是不是?”她关起门来教育他。
“你不聪明,你笨死了。”他又反过来讲,脸上又是那样的笑,又坐在她床沿上。
她踢了他一脚,说:“对啊,我就是笨死了,你是天才,你走好,千万别跟我们这种凡人一起混。”
他抬头看看她,然后站起来开门走出去。她听到他在客厅里跟她妈妈说再见,还是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就不欢而散了呢,想来想去也不是自己的错,渐渐就真动了气。
再看到郁亦铭就已经是七月了,学校已经放假,天气却还没有出梅,靡靡的雨雾从天上罩下来,所有地方空气都是湿的。那一天,隽岚跟着校合唱队去比赛,坐了很久的大巴,傍晚才回到家。她坐车坐的头晕,衣服都没换就往床上一趴,刚刚闭上眼睛,就听到门铃响起来,开门的声音,有人在门口讲话,
“隽岚你出来一下。”爸爸在外面叫她。
她晕头转向的出去,看到郁亦铭站在门外,手里还是提着那只黑色尼龙布的琴盒。
他叫她去消防通道,对她说:“上次是我不对。”但语气一点不像是在认错。
“什么不对?你说哪次?”她倒是真的不记得了。
“就是说你笨的那次,我不是那个意思。”他继续。
“我怎么记得你是说我聪明,你自己都是笨办法?”她想起来了,很小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他还要提,“到底是什么笨办法?你告诉我,说不定我学会了,也可以考名校。”
他看着她,没有讲话。雨天,楼道里光线不好,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却突然觉得,他或许是很孤单的,这么多人羡慕他,但他倒想变得普通一点,有点小聪明,偷点小懒,就像她。
好像过了很久,他才回答她的问题:“就是一道同样的题目非要想三五种解法,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非要推导个公式出来,结果弄得谁都看不懂。”
她不懂他什么意思,又实在没精神去想,就那样傻站着,直到他把琴盒给她,对她说:“这个琴很旧了,尺寸也小,我不想带走,你如果要就留着,不想要就扔了吧。”
“不带走你就放家里嘛。”她回答。
“我家就快搬了。”他解释。
“也行,那我帮你留着。”她以为他是很喜欢这把琴的。
他低头静了一下,好像是在下决心,但最后只是伸手在楼梯扶手上拍了拍,对她说:“那我走了。”
“好,再见。”她回答,只想快点回去睡觉。
“再见。”
他转身下楼,她以为他是回家去了,直到第二天,才听妈妈说,楼下的小郁已经坐飞机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隽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她和郁亦铭的交情就是那么浅,也可能是因为她得了重感冒,头晕鼻塞的感觉比什么都要直观的多。那场病反反复复,两个礼拜才完全好,她一直觉得,是因为学校大巴上的空调开得太冷了。
三.塘厦,东莞市东南部,面积128平方公里,55万人。
隽岚每次去叶嘉予家,都有种错觉,就好像一步踏错,走进了某个TVB连续剧。
塘厦镇隶属东莞市,位置却与深圳更近些,离罗湖也不过两个小时路程。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叶家年轻的一辈都很香港化,无论是穿着还是口音。
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人物,莫过于叶嘉予的妹妹嘉颖,小姑娘今年十九岁,名义上是在澳洲念大学,却空闲的可疑,隔三岔五的坐十个钟头的飞机飞回来,家里住几天,香港住几天,中环那些名店的SA鲜有几个她不认识的。
和嘉颖相比,嘉予的爸爸倒是很少出现,普通生意人的样子,穿的不出众,戴很好的表,每次见到隽岚,总是对她笑笑,温和而疏远。
叶家的房子在一个高尔夫球场边上,朝西的房间推开窗可以看到球场的果岭,东面的房间对着一大片湖水。明媚无风的日子,湖面波澜不惊,映着岸边茂密的树林,其中许多是很特别的南粤植物,就像木棉,还有刺桫椤,时不时地有一两只叫不出名字的黑白色大鸟在林间飞过,发出一阵哨音般的啼鸣。所有这些,都美得让隽岚意外,直到嘉予告诉她,湖是人工挖的,树是移栽的,就连鸟也可能是房产商放养的。隽岚知道之后有些失望,虽然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现在到哪里去找真正的伊甸园呢?而且,似乎也只有这样,才跟她在此地所见的其他东西更加匹配。
唯一原生态的只有叶嘉予的外公,老人退休前做过村支书,在当地很有些威信,现如今已年过八十,但名义上仍旧是一家之主,平日什么事都不必做,有两部沃尔沃巴士供他随便支配,身体不错的时候,就会带着一班乐师、票友、锣鼓家什,走乡穿镇,搭起台子来唱粤剧。
隽岚第一次见他,是在乡下老宅的客堂里,房子是许多年前盖的,虽然经过几次整修,但还是保留了原来的结构,日光从天井照进来,就好像是从时光之外穿越而来。室内的陈设大多也是旧的,八仙桌,太师椅,外公很严肃的坐在那里。初见,隽岚以为他很凶,嘉予领她走过去,她心里还有些怕,紧握着他的手。
外公有些耳背,嘉予介绍她的时候说的很大声:“阿公,这是我女朋友,她叫章隽岚。”
阿公对她笑,伸出手来握着她的手,叫她的名字,又对她说了许多话。阿公的口音和她惯常听到的粤语有些不同,她听不懂,转过头看着叶嘉予。嘉予只是笑,不说话,看起来倒有些不好意思。
“阿公说什么?”她追问,愈加好奇。
嘉予看着她,缓缓道:“白头到老,生许多小孩子。”
这句话,她记得的那么清楚,或许此生都不会忘记,只因为那一刻,她好像真的能看见自己同嘉予白头偕老,儿女成双。从那一天开始,她便跟嘉予一样叫他“阿公”,她每一次去,阿公都会到街口来迎,嘉予的妈妈劝过也骂过,全都没用,吃饭总要她坐在边上,夹许多菜到她碗里。
阿公不会讲普通话,隽岚也说不来粤语,两人其实并没有说过几句话,但阿公很喜欢她,从第一面开始。她也不懂是为什么,可能只是因为她不化妆,头发剪到齐耳,不染不烫,也可能是因为听嘉予说她会弹钢琴,父母都是老师,又或者是因为她名牌大学毕业,还留过学。“书香门第”、“大家闺秀”,这是阿公说的不多的几个不用嘉予翻译,她就能听懂词,她受宠若惊,却又觉得难得的亲切,也许原因比她想的要简单吧,只是人与人的缘分罢了。
从她和叶嘉予在一起,到她第一次去叶家拜访,这中间有一年多快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他们是在美国开始的,她爸妈很早就知道她有男朋友了,都不用她说,打电话到她住的地方,听到边上有男声,妈妈就问了:“是不是交男朋友了?叫什么名字?哪里人?父母是做什么的?……”第六感比雷达还灵敏,三百六十度的问题比查户口还细致。面对这些,隽岚不是招架不住,而是觉得迟早都是要说的,晚说不如早说,早点挑破,以后无论做什么还方便些。
而叶嘉予一直没有跟家里提过有她这么一个人,她脑子里还是学生时代的那一套,从来没想过见家长的事情,倒是她妈妈三天两头反反复复的问:“你们到底怎么打算的?”或者“什么时候带他来给我和你爸看?”她听了,觉得烦,又怕嘉予多心,只跟冯一诺抱怨过。一诺反倒比她着急,想法竟然跟她妈妈差不多,总觉得这是个问题,特别是他们这样的状况——她追了他这么久,两个人才在一起。
后来,他们从纽约搬到香港,嘉予是过去高就的,离家也近了许多,而隽岚却要重新找工作,找房子,一切从头开始。那个时候,她不是没有过怨意,或许也是因为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年纪大起来,渐渐的就会去想一些从前没有想过的事情。但她还是没有跟嘉予说过什么,为什么不说?是怕他不肯?怕结果不好?还是在等他提出来?隽岚自己也说不清楚。
到香港几个月之后,她开始在JC上班,有租房津贴,薪水也还过得去,零零碎碎地一切都安顿下来了。某天夜里,她半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他从外面回来,她已经睡着了,他在她身边坐下,摸摸她的脸,把她叫醒,突然对她说:“找一天跟我回家吧,外公身体不好,我想去看看他,我家里人也都说想见你。”
隽岚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见家长的事,按照嘉予的说法只是因为阿公身体不好,但后来又听嘉颖说,是因为她过生日,大哥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礼物就免了,你带个女朋友回来吧。”所以,一切都要谢她。为阿公探病,给妹妹的礼物,可能就是一半一半吧,到底为什么似乎也没什么可穷究的,毕竟这也是迟早要做的事情。
而且,在这件事情上,叶嘉予做的是很周到的。带隽岚回家之前,他特别空出一周时间,跟她去了一趟上海,拜访她的父母。一家人坐在外滩江边的餐馆吃午饭,初秋,难得的湛蓝的天,江面上空气澄澈。那间餐馆,他们几年前就来过,如今再来,却是全然不同的感觉。
爸妈对嘉予很满意,饭桌上,所有人都表现良好。直到最后,妈妈话多起来,拉着嘉予,不停地说自家女儿有多好多好:“嘉予啊,我跟你说,你可要好好对我们隽岚,现在外面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有几个?从小到大就是读书练琴,练琴读书,从来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这也是因为我们对她管教的严格,我跟她爸爸一直觉得,什么时候就做什么事情,高中里应该念书的时候就认真念书,等上了大学可以开始交朋友,大学毕业嘛就应该开始考虑成家立业的问题了,你说是不是?”
嘉予在一旁听着点头,隽岚看看他,有些尴尬,觉得妈妈好象王婆卖瓜,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套“什么时候就做什么事情”的理论,她好像从来都没听见过。
他们在上海总共待了六天五夜,嘉予就住在她家,夜里就睡客厅。他身材高大,躺在那张三人沙发上,腿都伸不直。隽岚的爸妈知道他的家境,觉得有些不过意,他倒没什么,好象这是很自然的事情。隽岚也不原意他去住酒店,爸妈在这里,她肯定不能跟他住过去,倒不如就这样,朝夕都能见到,更像是一家人。
离开上海的前一天,半夜,她溜出去,把嘉予叫醒,带他去她的房间。这样偷偷摸摸的反倒有种别样的刺激,她差一点叫出声来。事后,他躺在她身边,床很窄,两个人并排睡着几乎严丝合缝。
“这把旧琴你还留着?”他看到挂在墙上的吉他。
“嗯,离开纽约的时候一起打包寄回来的。”她回答。
“不是买了新的了嘛,我以为你丢了呢。“他又说。
“没有,”她摇头,迷迷糊糊的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临走之前,妈妈叫隽岚去房间里,拉着她的手,对她说:“要是他家里人不喜欢你,你就回来噢。”
隽岚觉得这话有点搞笑,看妈妈眼泪挂在眼眶里,突然也动了感情。这或许就是人生中必须经历的事——二十多年被珍爱的孩子,长大,离家,是否还能被别人继续这样珍爱着?对为人父母者来说,这是一个哪怕只是想一想,心都会抽紧的问题吧。
就这样,隽岚第一次上门,一切顺利,皆大欢喜。那之后,所有人总算把心放回肚子里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