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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站住 作者:白小侃(晋江vip2012-05-04 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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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阁下站住
作者:白小侃


☆、第一章

  盛夏两点钟,塑胶跑道被太阳烤得胶味散发。林北跑完一千五百米时,郑宋宋还坐在梧桐树下打瞌睡,脚边的半瓶可口可乐歪搭着瓶口,乌漆麻黑的液体正悄无声息地往外流淌。
  
  林北抬腿,跑鞋底部的钉子往她趿着人字拖的大脚趾上轻轻一钉,郑宋宋颤抖着从睡梦中醒来,并且手舞足蹈地打翻草地上的瓶子。嗤啦一声,仅有的三分之一可乐全部喂给嫩绿的小草。
  
  林北汗湿的运动衫被风吹的鼓涨涨,他叉着腰抱怨:“前天因为你被罚一千个蛙跳,今天又是一千五的长跑,什么时候才能消停?”
  
  郑宋宋揉揉眼睛,透过树叶缝隙中的点点阳光看了看手中的秒表:“今天比昨天慢了十五秒,林北呀你就这个成绩还怎么去追求凡沙沙呢?”
  
  林北踢踢她光裸洁白的小腿,指了指空无一人的跑道:“你去跑个一圈试试。”
  
  她摇摇头:“我又不傻。”
  
  凡沙沙是排球队的队花,林北曾听郑宋宋的劝,给她写了洋洋洒洒两千字的表白信。春花秋月风霜雨雪都被歌颂遍了,可是人家不领情,不仅把表白信贴在学校公告栏,还向林北挑战:“你不是搞体育的么,什么时候跑过我了就什么时候答应你。”
  
  郑宋宋不止一次嘲笑他,体育专业出身的人,竟跑不过英语系的大姑娘。于此,林北开始没日没夜地练长跑。其实林北也嘲笑她,高中三年数学都没及过格的人,到了大学居然选择金融专业,可是郑宋宋对此却有自己的理解。她一度认为自己的潜力无限大,大到能驾驭金融这个领域,这好比演戏的人能够跑去唱歌,唱歌的人可以客串演戏,跨界发挥自己的本领是件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事情。
  
  前天林北听从郑宋宋的意见去跟踪凡沙沙,结果被凡沙沙发现,一纸诉状告到教练那里,于是他被罚蛙跳一千个。今天他再接再厉将跟踪进行到底,结果又被凡沙沙的朋友发现,一纸诉状再次告到教练那里,于是他被罚长跑一千五。对于林北的抱怨,郑宋宋显然不能接受。
  
  “爱情这种事,有牺牲才能有回报。”
  
  林北甩了甩头上的汗:“现在全队的人都以为我是变态,可她还是不怎么理我,我的回报在哪里?”
  
  郑宋宋想了想,歪着脑袋回答:“回报就是…她也以为你是变态。”她接着解释,“其实这是件好事,你先给她树立变态的印象,再想办法改变这种印象,于是变态就成了变化。事情有了变化,就等于有了转机,有了转机你就离成功不远了。”
  
  林北眯起眼睛:“脸皮真厚。”
  
  她谦虚地点头:“一点点啦,谢谢夸奖。”
  
  ****************************
  
  夏夜特别长,去机场的时候郑宋宋画了自以为十分妩媚的猫眼妆,郑达明看到她的第一眼被吓了一跳,捧着胸口感叹:“我们是去接人,不是参加化妆舞会,你这样出去会把人吓着的!”
  
  宋如挽着周鸣惠的手,劝解郑达明:“女儿大了,会收拾打扮是好事情。”
  
  郑宋宋也说:“爸,我吓的是人,又不是你,别这么激动。”
  
  郑达明还在思考郑宋宋话里的意思,就看宋如大肆挥舞着胳膊,嘴里大声喊着:“这里、这里!”
  
  郑杨拎着旅行包,干净的寸头,黑色polo衫,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周鸣惠看着大步走过来的儿子,忍不住眼泪在眶里打转,宋如拍拍她的手背:“这不是回来了嘛,高兴点儿。”
  
  周鸣惠是郑杨的亲妈,郑达明几兄弟的后妈。当年她嫁进郑家时,郑杨已经一岁半。郑达明的父亲待她有恩,又视她的儿子如己出,所以那时候开始郑杨便叫做郑杨。几兄弟中能待见周鸣惠的,也只有郑达明一家了,其他两个一开始就嫌她年纪小,怀疑她是冲着郑家的钱来的,一直到郑老爷子过世都没怎么和她说过话。
  
  郑杨和他们打完招呼,跟周鸣惠拥抱之后,才仔细看了看郑宋宋。他拍拍她的头:“长高了。”
  郑宋宋挺了挺胸膛,漂亮的锁骨在灯光下更显莹白,她笑着对他说:“你也长高了。”
  
  郑达明教训:“也不叫人?没大没小!”
  
  郑杨居高临下看着她,唇角边始终带着浅浅微笑。她被盯得不自在,埋怨地看着他:“四叔。”
  
  他伸手揉乱她花了一晚上时间整理的头发,然后就带头往出口的方向走。郑宋宋抹了一下头发,跛着被高跟鞋磨破皮的脚,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




☆、第二章

  郑宋宋脸上的妆花了,半截假睫毛垂在眼角上也没发觉。郑达明正在吃牛排,不经意抬头看见她,吓得没嚼碎就咽下去,瞬间被噎得面部涨红。
  
  喝了一口红酒,他拍着受惊的心脏训她:“你好好的把自己弄成这个鬼样子,是不是跟学校里不三不四的人学的?”
  
  她已经把红薯杏仁里的红薯挑光,抬头看着郑杨说:“我觉得还不错,你觉得呢?”
  
  郑杨轻松惬意地靠在椅背上,仔细看了看她的脸;睫毛膏被晕染在眼眶底下,眼尾还散发金色珠光。他点头道:“很可爱。”郑宋宋刚觉得高兴,却又听他说,“加州动物园的狒狒也是长的这个样子。”
  
  郑达明的面部肌肉抖动激烈,像肥硕的五花肉一般颤抖着,他笑得两只眼睛眯成缝:“我说怎么这么眼熟,想了半天都没想起来,可不就是和狒狒一个样。”说着便十分好奇地问郑杨,“加州的狒狒也长这个样?看来中美关系是越来越好了呀,连狒狒都朝着一个模样发展。”
  
  郑家祖上是做生意的,从贩卖丝绸茶叶到走私枪火烟土,但凡能赚钱的基本上都掺了一脚。多亏列祖列宗有一门心思想成为暴发户的这股干劲,才使得现在的郑家有钱有势。郑达明头上有两个哥哥,郑达峰和郑达亮都是子承父业,他们甚至把郑家手底下的金融贸易扩大到房地产和租地,只是年迈的老大已经于前年退居二线,闲着没事就上公司串串门开个会打发打发时间,如今手握实权的只有郑达亮。
  
  至于郑达明,用郑达亮的话来说,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商贾之家的老郑家居然出了一个生来对赚钱一窍不通的人物,用郑达亮的话来说,这叫做奇迹。郑宋宋就这个问题和她二伯争论过,她说二伯你说的对,我爸爸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六十年代的人怎么能是这个年代的产物,只有你这样的大人物才能产在这个时代,你才是个奇迹呀!
  
  然后郑达亮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很像傍晚时候的火烧云,这对父女真真是让他无语。但是郑家还算是个团结协作的大家庭,虽然郑达明没有继承暴发户以赚钱为己任的光荣优良传统,但是两个哥哥都很照顾他,因此人到中年的郑达明一直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这种状态中还难得携带着一份童真。
  
  童真到他的老婆宋如不得不从旁点醒:“全球的狒狒都一个模样,红眼大嘴长脸。”
  
  郑达明争辩:“全人类都长着两只眼睛一张嘴,为什么还分黑人白人美国人,为什么每个人都长得不一样?”
  
  宋如不打算和他争论这个没有实质意义的问题,于是选择默默地吃东西。郑宋宋难得没有发言,因为她正对着银亮的调羹背面照自己的脸,照来照去也看不出狒狒的影子,倒是很像国宝大熊猫。
  
  周鸣惠一年没见儿子,既激动又感伤,连续问了好几个问题,当她问到他在美国的学习成绩时,郑杨顿了顿才说:“我没有读金融,学的是法律。”
  
  一时气氛很微妙,大家一致出奇地安静,郑达明点点头:“律师很好,救死扶伤。”
  
  郑家只有郑达明夫妇把周鸣惠母子看成自己家人,郑达明本意是送郑杨出国学好金融管理,再回来帮助郑家家业,但是郑杨意不在此,不仅意不在此,他还先斩后奏。恰好郑达明的人生观十分豁达,当场也就随他去了。
  
  此刻,微妙的气氛忽然被郑宋宋打断:“爸爸你错了,救死扶伤的那是医生。”
  
  “那律师是什么?”
  
  她想了想,答:“舍己为人。”
  
  ***********************
  
  晚上十点,郑宋宋终于把自己的熊猫眼清洗干净,再披着毯子踱进最左边的书房,郑杨的确还坐在窗户边上翻书。窗户外有夜风敞进来,他的衣袖在台灯下轻轻飘动。郑宋宋模仿猫咪,高抬脚低落步,悄悄走到郑杨背后,刚张大了嘴却被他忽然转过来的脸吓得连连后退,站也站不稳便摔倒在地。
  
  郑杨也略微吃惊,想是没有料到她会摔跤,于是蹲□将她扶起来:“快二十的人了,还这么毛躁。”
  
  她站起来诚恳地说:“谢谢四叔。”郑杨笑了笑:“这时候倒有礼貌了。”
  
  郑宋宋去翻桌上的书,十公分厚的大本子,写的全是英文。像她这种数学不及格英语不精通的孩
  子,看起这个来实在是很费力,于是只好不看。
  
  “外国女生是不是都很漂亮?”她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转身看着他。
  
  郑杨扬起她的长发,丝丝滑滑很柔软,比小时候的黄头发漂亮许多,于是轻握在手心里把玩,他说:“白皮肤蓝眼睛,是很漂亮。”
  
  郑宋宋去踩他的脚背:“白蓝对比太鲜明,哪里漂亮了?”
  
  郑杨往后躲,她面对面地追,最后被他反压在沙发上,挠她的咯吱窝和腰间的痒痒肉。郑宋宋像小时候一样,缩在沙发里闹着躲着笑成一团。
  
  周鸣惠端着夜宵敲门进来,慈爱地招呼他们吃东西。她嫁进郑家时还年轻,郑杨虽然身为郑达明的小弟,却只比郑宋宋大了八岁。两个孩子辈分不同,却是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向来都很好。
  
  郑宋宋咬了一口汤圆,黑芝麻缓缓淌出来,她顿时变得没有胃口。郑杨将自己碗里的红豆汤圆舀给她,又把她咬过一口的芝麻汤圆转进自己碗里。
  
  “你在美国吃这个不?”
  
  “有卖的,没吃过。”
  
  “那你明天早上送我去学校吧?”
  
  实在不知道汤圆和学校有什么必然联系,但是郑杨已经习惯她的无限制跳跃性思维,于是点头同意。
  




☆、第三章

  八九点钟的太阳也烤人得很,郑宋宋打开车窗,清凉的风灌进来顿时凉快得很。郑杨看她咬着牛奶袋子,歪在座椅里打瞌睡,阳光照在飘扬的头发上,光洁的额头被度上一层金光。他从杯架后拿出一条薄毯,悄悄盖在她腿上。二十分钟后,汽车刚驶进平阳路,郑宋宋便一个激灵转醒,歪斜的袋子倒出奶白液体,滴落在维尼小熊的薄毯上。
  
  “原来这个还在呀。”她用指尖揩去毯子上的牛奶沫子。打瞌睡是郑宋宋生平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她曾一度将这个爱好发挥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自从初二在公交车上因为打瞌睡而撞飞三中校霸之后,郑杨便担任起亲自接送她上下学的任务。
  
  那时候的郑宋宋正长个子,校服裙子在半年以后就缩短到膝盖以上,坐在车里打瞌睡时,两条白生生的长腿总喜欢左动一下右晃一下,郑杨觉得碍眼,于是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买回一条小毯子,专门用来盖她的腿。
  
  “晚上七点下课,你来接我。”郑宋宋抓过包,以被鬼追的速度奔向了教学大楼。
  
  林荫大道上有人从她身边慢慢跑过,十秒钟后又折回来再次慢慢与她擦肩而过,当他第三次对调方向制造不经意地擦肩而过时,郑宋宋终于开腔:“你迷路了么?”
  
  林北继续慢跑着:“你不是叫我和她偶遇,我正在练习,你觉得效果怎么样?”
  
  郑宋宋将空的牛奶袋子丢进垃圾桶:“我还以为你撞上道路鬼了。”
  
  林北甩甩头发上的汗,递给她一封信:“她给的。”郑宋宋看着他,心里顿时无限感慨,他们从高中开始莫名其妙就成为朋友,大学又莫名其妙成为校友,现在他还莫名其妙要和她分享一封情书,把人生中的第一份悸动,以及生命中最青涩纯真的感情与她诉说。这种深刻的友谊实在是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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