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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心知,大人现在为银子的事发愁,见此一问,细细一想,便道:“正有一人,名李朝,他不仅善于掘冢椎埋,开天窗,过窑口,钻墙取物都极是擅长。”不过听说他的家人皆被鞑子所杀,恨不得饮鞑子的血,难得有这样的血性,正好也是缺人之际,便被招入军中,可惜此人难免手痒,总是惹出诸多事端,让张献烦不胜烦。
“可有开锁匠?”
开锁?这墓地也有锁吗?
张献忙道,“锁匠没有,不过有一毛头小兵,未入军时人称踏早青。”踏草青,那是天未亮时撬门偷东西的。
“想必撬个门锁是不在话下的,若大人想找开锁的,这个踏草青他爹倒是擅长……”
连谢承祖的眉头都挑了一挑,这张献手下的兵都是从哪个三教九流之地挑了出来,倒也多才多艺。
可再不入眼的技艺,关键时候也能派出大用场。
“你将两人带到书房,我有事吩咐。”说完又道:“你与郭兴也一同过来。”
“是!”张献出去后,谢承祖取出几张纸,翻看了半晌,放在了桌上。
无人知道四个人进了书房说了什么,直从中午,说到晌下,书房门打开的时候,还隐约听到几人带着兴奋又铿锵有力的话。
“……属下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
回到宅院的檀婉清,此时躺在软垫之上,手里拿着半块小枣糙米糕,半晌也未往嘴里送一块,不言不语的也不知在想什么,脸色也不像往日那么舒坦。
旁边的瑞珠却是一脸天要塌了的表情,急得快要哭出来,“小姐……”
檀婉清还在愣神,未回应。
瑞珠却忍不住了,她坐在檀晚清身边,声音有点抖的道,“小姐,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走的时候明明锁好了大门,怎么回来时,门是敞开的,锁也没有坏,还有,小姐回来的时候,怎么会跟一个男人共乘一骑?那,那人是谁?瞧着样子,莫不是真的是那个,谢大人吧?他一个守备怎么会……
他是五品官,怎么会做出这等事来……小姐,自,自古男女授受不亲,他这般不合礼数,是,是要被人垢病的,他要这般,小姐也要被人说三道四,他要是……”
檀婉清回过神来,简直要被这一串话轰的脑子都快炸了,她将手里的米糕放回到盘子里,用手揉揉额头,才无奈道:“瑞珠,我现在很累,你让我缓一缓,好不好?”
瑞珠立即闭上嘴,但却坐在那里嘴巴憋一了憋,眼晴里的泪珠转了又转。
心里满都是慌张,脑子里都是,那男人把小姐带去了哪里?对小姐做了什么?该不会,该不会是……
越想瑞珠越是发抖。
以前在檀府,有谁敢这般对小姐这般无理,早便乱棍打死,可现在却要生受这样的磨难,之前路上的几个解差对着小姐一路垂涎,得不着手时的嘴脸更是丑陋不堪。
接着又想哀哀的想到,她家小姐在檀府二十年,郑家的大公子那么喜欢她,就算已定婚,也未让他拉一下手,如今却被那么一个小小的守备官占了天大的便宜。
她甚至有些惊恐的想,小姐之所以这般,是不是因为自己走时没有锁好门,被人破门而入,恐怕是她害的小姐,害的小姐……
瑞珠这下不说话了,却是跪坐在自己旁边,一个劲儿的哽咽,吵的檀婉清长长的叹了口气。
“什么事都没有,你不要瞎想,钥匙是我给的。”
“可是小姐,为什么……”
说了一句后面就要解释无数句,檀婉清现在真的满腹的心事,却无从说起,看着瑞珠半晌,不过才十五岁的小姑娘,只得放柔声音安抚道:“瑞珠,我饿了,给我做碗粥吧。”让我好好想一想,待吃完了粥再与你解释罢。
瑞珠只能擦了擦眼泪,下地穿鞋,去了厨房。
屋里终于恢复了平静,她侧倚着垫子,翻了个身,衣袖滑下来,露出了手腕发红的指印,她的皮肤自小比旁人薄嫩,也来的娇贵,不过是微微用力了一点,就留下了痕迹,腕间的雪肌露出有些狰狞的指痕。
她将衣袖放了下来,却是想到回程时,马那般快,几乎让她惊慌之余忽略了身后人,现在想来,马停的时候,他下马,也不无端倪。
冬衣便是衣衫也做的略厚,所以想来其实并不明显,若是寻常女子或许无什么经验,但她却是十分清楚那般状况,她为何下马时忍之又忍。
便是知道,年少的男子,热情而冲动,便是怀着那般的目光去看你,毫无遮挡。
遇到这种事,大概都会脸色酡红,羞愤欲死吧?
可檀婉清却是想到了,那年寒冬,血色淋漓,那个挡在母亲身前眼神倔强的少年郎。
第26章
但喜书画,大多较有耐心,性子极少有火爆的人,便是有,也在作画的漫漫过程中,将脾气消磨怡尽,檀婉清本身便是个不喜动怒的性子,更不提用鞭子将别人抽打见血,这样的激烈举止,在她的生命里,实属凤毛麟角。
那是唯有的一次。
便是如今回想,也能清晰的记起那日街道上的情形。
寒冷的天气,陈旧的街道,血色染红了鞭子,这些都是深刻的记忆点。
当再次想起来的时候,她不得不承认,那件事,是自己做错了的。
尽管她口中一直不肯承认,可心里却清楚的知道,那几鞭里,她是存着怎样的心思,怎样一腔自私的泄愤意图。
她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控制住自己,大概是以往所有的事情堆积起来,实在无处宣泄吧。
当无人在身旁,静寂一片的时候,自己能够面对着内心坦诚,也不再试图为自己找什么解口,确实是有些愧欠的,可又会下意识的为自己的错误找一个必须理由,从而,想起那些不太想记的事。
那些年,在檀府,外表看着虽是繁花似锦,可当真是如别人所见的那般风光吗?
也不见得。
是苦是乐只有自己知道的吧,心里也是满倒苦水,半分不容易。
没有生母庇佑的不懂事儿的三岁女童,便是连府里做饭的厨子,都要暗地里掂一掂,欺一欺的。
都道檀父对旧妻难忘,疼极了先妻骨血,可真到了檀婉清心里,却唯有四个字,人走茶凉,新鲜的继母,帷帐里的温香软玉,便是记着几分又如何,有时也是顾不得的。
檀父后来对她的疼爱不假,可是那么喜爱,不会自己平空而来,不若她天生的便让人爱不释手的雪粉可爱,不若她每日跟在檀父后童言讨喜,不若她花费的心思,对父亲的种种体贴孝敬,再看,必也是无什么差别待遇。
好在董氏虽是爱财,对檀婉清却也未有什么阴狠手段,想她也不过是个女儿罢了,既已定下了婚事,耍什么手段也不值当,除去早年拿着生母礼单时那般的眼红,私下贪墨了些,后来檀府充裕,差的部分,倒是主动以檀府的物件顶替,只不过都是些只能存放入库的大件儿,金银软玉却是难以追究了。
何况,那时的檀婉清,心思并没放在这些内宅鸡毛蒜皮的事物之上。
她日日提心吊胆的,是串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一直晃晃悠悠的悬在半空里,是连带着自己与檀府的命运罢了。
便是有些事,偏偏你明明清楚的知道,明明隐晦的提示,可就是无法朝你预期的方向进展。
比如,习惯被众官逢迎巴结,难掩一脸矜骄之色而不自知的父亲。
再比如,上无主母,董氏娇惯,她所出的一子二女,才十来岁的年纪,便养出了一副天王老子都不能忍的嚣张跋扈的性情。
连皇帝都要听我爹的,除了我爹,谁敢动我,这是何等的气焰嚣张。
若不是当时檀明瑜仅六岁,尚不懂白眼见人,惹不出什么天大祸事,恐也是极大的麻烦。
可即便如此,仍是被人奏上一本,提及檀承济之女枉顾人命,当街策马冲撞,踏死百姓数人之事。
最后被檀父悄悄压了下来,回到府里大发雷霆。
可小女儿眼泪的软磨硬泡,也不过坚持了半月之久,便又解了禁,再度出门,更是风光无限,不仅有更多的小厮陪同,便是连檀婉清也要随其左右,美名为出游,实则看护。
她与谢大人的芥蒂,便是那一日了。
异常寒冷早晨,已到了吐口成冰的程度,天刚亮,檀婉清便被迫出了府。
本就嗜睡又畏冷的她,那一日,还记得心情是极度糟糕的。
可文怡兰瑾,被关了半月有余,乍一出笼,便如脱僵野马,横冲直撞,虽奏本里所说虚夸,并没有数人之多,却曾是也踏死过一个乞讨老妪。
为着不再发生这等惨事,为本来就岌岌可危而不自知的自家父亲,日后再填上种种罪状,她不得不打起精神跟在二女身后。
清晨的闹街,烟雾渺渺,十几匹马蹄身后,跟着的是滚滚黄烟,马速极快,檀婉清几次让文怡兰瑾停下马,可正逢她们娇蛮又任性的年纪,早已是玩疯不顾,两人居然比赛般用力甩鞭向前快速的冲刺,绕着整个城街一圈又一圈。
檀婉清骑在马上,腿内侧已隐隐作痛,许是被颠簸的破了皮,她向来只慢骑而不策马,就连身披狐裘,也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可见速度之快,连脸颊被寒风扫过,都要疼的如被无数细刃细刮一般。
还要不得不跟在他们背后,收拾着一个又一个烂摊子。
发生的过程,一切都是乱糟糟的,心情恶劣的程度让她一直不想再记起来。
不知何时拐进一条旧街,行人吓的四处逃窜的尖叫,声音直冲脑门,让人嗡嗡作响,檀婉清是想停下来的,根本无法陪着这两个疯了的丫头继续疯耍下去,待要勒马,偏偏那时。
一粗衣妇人被人碰倒在地,别人早已远远躲开,她却吓的傻了似的,呆呆坐在那里。
兰瑾的马已到她眼前,胆大包天的檀兰瑾,有了老妪之事,更是肆无忌惮,竟是拿人练起马技,打算从妇人头顶纵马一跃,可檀婉清却知道她马术之料,当即没有犹豫的抽出了鞭子,给了那妇人一鞭,银鞭本就是母亲之物,通体银色,弹跳有力,虽无甚么力道,却也将人从马下抽移了位置。
妇人滚落得一身黄尘,可却鞭子生疏,未掌握好方向,从兰瑾马下,抽到了自己的马前,此时的她,是进退不得,前方有人,身后又是乘马十匹一直跟随的小厮。
可那妇人却是趴在地上听着马蹄将近,不逃开,却只爬不起,眼见自己的马就要从其身上踏过,躲闪不及,檀婉清不得不再度扬起鞭子。
抽下去的那一刻,鞭尾被冲过来的一个平民小孩儿徒手抓住。
当时的场面之混乱,无疑于十数量车追尾,幸而马匹灵活,躲过了连番的撞击,后面的小厮不敢碰她分毫,宁愿人仰马翻,自己受苦。
那时的檀婉清,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心情,恐怕是早起的烦躁,对寒冷的厌弃,对身体的两位叛逆的妹妹无法宣泄,以及她对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担忧与恼恨,又或者是被那个不过十来岁的小孩儿眼中的愤怒所激怒。
她将鞭子从他手中抽了出来,回手便挥了过去,等到回来神来,已是连抽了三鞭。
虽未用力,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手中之鞭,果真不负见血其名。
那时的她,坐于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一个人。
还只是一个孩子,可他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却充满着屈辱与愤怒。
那样的目光,将她心中的生起的一丝愧疚冲刷的一干二净。
心里不无这样的想法:就连我自己,都要与人妥协,都要苦苦的忍耐,都要时不时的身不由已,都要向人弯下脊梁,跪拜顺从,不敢有一时的为所欲为,你又哪来的骨气,在这街头跟我显示你的不屈与坚硬的骨头?
真是不识好歹,不识时务……
直到有一日,她被衙役驱赶,同样受着他们的冷鞭时,她有时会想,自己的目光或许也与那时的小孩儿一样的吧,或者那几个衙役心里,也同样如自己当初那般想的。
便如同他们的话,“这样的不识好歹,不识时务,还以为你是丞相之女?哼,不过是个犯人罢了,给你台阶下,便乖乖的顺从我们,兴许一路上有吃有喝,还对你有诸般照应……”
正如那句话所说,永远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却不可扭曲如蛆虫。
原来那个挡在母亲面前,用手抓鞭子,似替母讨公道的小孩儿的母亲,当时是有了身孕的,原来他那么愤怒,并不是只为了争那点穷人的骨气,而是纯粹为人伤了母亲身体发怒而已,原来真相居然是这样的,她曾折辱过少年时为母挺身而出的昭昭之心。
檀婉清才知道自己原是错了的。
她已忘记当时自己抽在了妇人哪里,普通人受着不过是点皮肉之苦,可受了惊吓的孕妇,那一鞭,却是要去半条命,在她今日得知后,心底一瞬间其实是怔然后悔的。
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
她便是因侮辱过一个少年,才会落得这样的一个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