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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昏目眩的广告,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的内心。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欲望本身,就是生活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欲望这个主题,不具备、也无需界定一种明朗的界线,所以,它具有突然、凌乱、无序的特点。在梁弓的小说《跟陌生女人回家》里,〃我〃就是这样一个〃欲望〃的载体。他对夜晚感到恐惧和无聊,作为小说里的一个叙述者,他不具有消解〃黑夜〃的能力和愿望。〃夜晚〃既是一种经典的〃幽暗〃、〃无法把握〃、〃难以界定〃和〃恐惧〃的主题,同时也是〃诱惑力〃的散发者。其实,对于很多作家来说,〃夜晚〃和〃死亡〃,〃死亡〃和〃欲望〃,〃欲望〃和〃恐惧〃这些词汇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在荷马史诗《奥德修纪》里,著名的旅行家〃奥德修斯〃和他的同伴们在途经〃塞壬〃的领地时,体验的就是这种〃诱惑〃、〃刺激〃和〃死亡〃相伴而来的截然相反的感受。对于〃奥德修斯〃的同伴来说,〃塞壬的歌声〃是一个不满足毋宁死的欲望对象。同样,他们一旦满足了听到歌声的欲望,就会死去。在〃墨杜萨〃的故事里,任何人看见〃墨杜萨〃都会变成石头,因此,人人都有强烈地看她一眼的愿望。〃看〃与〃变成石头〃,是两难选择。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看见(墨杜萨)毋宁死。英雄帕耳修斯的办法是,通过盾牌照出的影子来观看墨杜萨。这个盾牌的〃影子〃,就是〃艺术〃。希腊神话的英雄帕耳修斯在这个意义上,变成另一个艺术家。他通过一种卡尔维诺在《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里说到的〃轻逸〃的办法,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们也可以说,帕耳修斯手里的这个盾牌上的〃影子〃,就是艺术。现实的事物通过〃影子〃来表达,使得文学作品具有一种独立的品格。也就是说,〃现实〃不是文学的直接目标,其〃影子〃才是真正的〃对象〃。作家对于一个时代的梳理,实际上也是这样,不能被浮泛在表面上的喧嚣蒙蔽自己的眼眼。不然,就是〃迷失〃。
在梁弓的小说《跟陌生女人回家》里,体现出来的就是作家的这种自我的〃迷失〃。小说里,〃我〃的选择,就是从房间里出去,无论会否变成石头,对于他来说并不重要,他要追逐的是一个真相尚且不明朗的欲望的〃客体〃。在他的追逐下,〃伪客体〃、〃我〃的同事陈晨退位了,让给新的不明物〃温云妮〃。然后,在一次豪华的消费夜晚的狂想下,〃我〃出发了。接着,〃伪客体〃小露、瓶儿相继出现,在故事的末尾,连温云妮也变成了不明飞行物。一个本来属于虚假的对象的〃陈晨〃,再度出现,在小说里咬着自己的尾巴的蛇一样。对于〃我〃来说,除了〃走出去〃,进入〃黑夜〃的行动之外,目标是不确定的,它既可以是〃陈晨〃、〃温云妮〃,可以是〃小露〃,也可以是〃瓶儿〃。对于小说而言,〃目标〃的缺席,往往意味着作者想法的游移不定。在小说的末尾,〃陈晨〃的最后突然出现,意味着同样的心态:小说的作者对小说将要导向何处并无特别的把握,他和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一样,期待着一次偶然。
在这个时代,〃偶然〃是一个重要的关键词。经过〃偶然〃的稀释,整个世界也变得可疑了,物质的对象,成为一种类似水影般的东西。在梁弓的另外两篇小说《寻找苏非》(《广州文艺》2002年第8期)和《幻想有一天狐狸出现》(《佛山文艺》2001年7月上半月版)里,〃苏非〃和〃狐狸〃跟〃陈晨〃、〃温云妮〃一样,是类似不确定的对象。对于它们而言,小说和作者只有〃幻想〃和〃寻找〃,或者〃盲从〃跟陌生女人回家。在〃偶然〃的稀释下,原有的价值观已经大大缩水了。〃偶然〃提供了〃宿命〃和〃存在〃的最好的借口。在〃存在〃高于一切的情况下,寻找〃刺激〃是惟一的出路。
很显然,漂流在〃时尚〃和〃喧器〃的话题潮流上,如果是一名成熟的作家的话,这将是缺乏自信和能力的标志。但梁弓还是一个在路上的作者,我很希望能够看到他更多的作品。我愿意看到的,不是漂浮,而是潜入。
良才村故事
■ 韦启文
辈 份
在农村,谁都会有一两位婶婶的。但在良才村,数我的婶婶最多。
在良才村,我的辈份最低。在年纪差不多的少年中,有的是我的叔叔,有的甚至是我的阿公呢!当然,童稚少礼,平时我们都直呼其名,特别是在学校里,也没有那么多严格的讲究,在那里是平起平坐的。至于在家里,在老人们面前,要指叫谁谁的名字,得先把辈份搞清楚,不然长辈们会说某某人的儿子不懂家教的。
要是谁家娶新媳妇,对那媳妇如何称呼,也是极有讲究的。同样地,那媳妇如何称呼村里人,也是她进村的第一课了。
对这件事,从小祖父和父亲母亲就经常提醒我,所以在平日里,我叫谁谁的时候,都少不了在他(她)的名字前加上阿公、阿叔或阿婆、阿婶的。按汉语语法叫某某叔叔,壮语却是阿叔某某,这是另一个范畴的题目了。
我少不了有些害羞和厌烦了,但祖父和父亲母亲却从来没有这种感觉,相反他们很骄傲。辈份低,说明我们家人丁兴旺,一代接着一代不停顿地向前迈进着,而不停留在阿公阿叔的自傲的驿站中。就像一部音乐,没有一个休止符,一气贯通,澎湃流畅地行进着。加上我们几个小孩上学以后表现不俗,每学期放假,都有几张奖状拿回家,贴在厅堂的墙上。祖父笑眯眯的,父亲母亲也自然很高兴。
我叫阿公、阿叔的人,有的比我大不了几岁,有的甚至比我还小。他们的妈妈还很年轻,这么说来,我还有一批阿公、阿叔没有出生呢!
羞归羞,叫还得叫,哪怕叫得不响亮也得叫。我在良才村就这样无奈地也是无所谓地慢慢长大着。
不记得是什么原因,有一次阿迪和我打起来了。不是打一拳就跑那种突袭式的,而是摔跤式的,双方紧紧扭成一团,企图把对方摔到地上,以这种方式来分输赢。当然,那时离文化大革命还远,不知道把对方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只不过是出出意气,逞逞英雄而已。交战双方谁也没有叫,更没哭,一门心思地想打赢对方。这样对峙了许久。后来读书才知道,八年抗战,中间有几年是对峙阶段,就是那种局势。倒是观战事的那帮家伙们叽叽喳喳地叫得厉害,把祖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了。
我是祖父的大孙子,是传宗接代的头一棵苗,祖父历来看得很重。后来虽然又有了弟弟,但祖父并未减轻对我的管束,生怕出了什么事。这是祖父唯一一次看到我打架。霹雳一般的吼叫把我们两头正顶得难分难解的小牯牛镇住了。各人松手,站在那里,眼里还在喷火呢。〃吃饱不消化了就打架,中午饿一顿!〃城里小孩你要他不吃饭他才高兴哩,可那时在乡下,说不给饭吃可是最高级别的惩罚了!当然这只是吓小孩的话而已。祖父其实是吼我,他历来对谁家的小孩都喜欢管,叔伯们也乐意他管一管,但他还是最严于律自己的孙子。〃他是你阿公你知道吗?怎么能跟阿公打架呢?〃现在想起来真想笑,可当时我气泄了。是啊,阿迪是阿公,我是孙子,孙子是不应该跟阿公打架的。
但是,这个阿公只比我大一岁,读书还比我低一个年级呢!但不服也得服,谁叫你不是阿公呢?
后来我出来读书,好几年才回一次家,发现有许多不认识的人。有些小孩是我出来以后出生的,当然不认识。有些小孩当年还在玩泥巴,现在读初中、高中了,所以也不认识。还有一部分与我年龄相仿的,一般都是女的,我也不认识,那便是这些年嫁到良才村来的媳妇们了。但他(她)们都认识我,或者说知道我。在良才村人们的意识里,谁家有人在外面读大学,或在外面工作,那该是一个亮点了,即使没见过面,也是知道其人的,只要一进村,不认识也会认识起来了。
良才村几十户人家排在一个小山坡上,我家就在山坡下半部。下坡走二十多级石阶,再走不到50米,便是一条小河,弯弯曲曲,从上面而来,又沿着田垌中间向下面蜿蜒而去。上面指北边,下面指南边,这是家乡人的一种语言习惯。
这条小河最窄处不过三四米,最宽也不会超过八九米,没有名字,属无名小河。从小我就在这河边长大,离家几十年,这小河的清波年年月月都流在我的心上。河边是人们挑水、洗菜、洗衣的地方,连下田回来,也在这里洗农具、洗脚。当然,会有几个用松树圆木做成的小码头,各有所用的,挑水在最上面,洗菜、洗衣、洗脚依次往下排。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
由于这些原因,河边往往又是新闻发布的地方。谁家有什么事,谁家来了什么人,圩集上到了什么新货,都会在一边做事之中一边不经意地传播着。
我没事,就到小河边去看看,同大家打打招呼,算是报到了。不然人们会议论,谁家的儿子几年才回来一次,躲在家里不出来,等等。那可是看不起父老乡亲的意思了。只要到河边一晃,用不了一个小时,全村就会知道谁谁的儿子回来了。这是乡情啊。
我去的时候,河边有几个妇女在洗衣、洗菜,旁边还放着水桶,干完活还顺便挑一担水回家的,这些媳妇们的勤快可见一斑。
一声招呼出口,就算同大家都打招呼了。婶婶、嫂嫂们自然会说一些诸如长胖了或长瘦了这类话。然后会有人说:怎么一个人回来呢?言外之意,怎么不带一位城里媳妇回来?是询问,更是玩笑,不需作答,笑一笑就成了。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结婚,她们也都知道的。
冷不防一位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婶婶问:〃你认识她吗?〃我注意到,有一位二十开外的妹仔,只是笑着,却没说过一句话。我心里想,不知又是谁家的媳妇了。
〃快叫阿婆吧!〃那位婶婶又笑着说。大家也都嚷嚷着附和起来。我毕竟已经不是小孩,而且也没有老人在场,我只是笑着不叫。
〃是建才家的。〃建才是阿迪的学名。看他媳妇的样子还挺漂亮的,说不定比我还小一两岁呢,我当然不会叫她阿婆了。她们也不会真要我叫她阿婆的。小河边荡起一片笑声。我知道又会有一段小笑话在良才村流传一些时候了。
新婶婶上门
前几天,母亲就说了,过几天你又有一位新婶婶了。母亲说的是良叔要娶的新婶婶。良叔比我大十多岁,是真正的叔叔,不是那种大不了几岁或者比我还小的叔叔。
从我家门口,上去两排就是他家。良叔家的阿公和阿婆见人笑盈盈的,良叔是他们的二儿子,也是最小的儿子。
那天早上我还没睡醒,就听到猪的嘶叫声。母亲说,良叔家杀猪娶媳妇了。我又睡了一觉,天亮起来,见良叔家有人上上下下地挑水,到河边清洗猪肠和内脏。良叔的姐姐,我叫姑姑,已经嫁到塘面村去了,今天也回来帮忙,有一种喜庆挂在这些忙忙碌碌的人们脸上。见我上学,一位阿婶说,好好读书,以后上高中啊!那声音比平时好听。那时良才村的人认为,能读上高中,就是很了不得的人物了,没有人想过良才村的人还能读大学的。
学校已经从一个破旧的庙里搬出,建了新学校,红砖房,用现在的眼光看,是毛坯的毛坯,连沙浆都没有粉刷过,更说不上涂料什么的了。
学校离家大约两三百米,从一个水塘边走过去,不一会就到了。
一间教室,四个年级,韦老师分四排课桌来教。那时我是二年级,老师教一年级时我听他讲的是不是与我去年听到的一样,教三四年级时,我又可以听听新鲜的东西。我很留恋那间土而又土的教室。
中午放学回家,母亲说下午不要去学校了,到良叔家吃酒。我当然高兴,也用不着请假的,韦老师会知道我吃酒去了,在良才村,吃酒可是很重要的事情。
下午三四点钟,从村后的路上走来一行人,大概有七八个人,一色的青年妹仔,穿着鲜亮的衣裳。良叔的一个堂妹彩芹也在这群妹仔里面。四九说,没有彩芹带路,新媳妇又不认路,走到别的村子去怎么办?四九是我家隔壁的,四九年出生,比我小,但我该叫他叔叔。
良叔母亲说:〃吔,现在是新社会,不兴坐轿了,原来大媳妇可是坐轿来的哩。〃阿婆说大媳妇是指良叔的大嫂,她的大儿子比我小一些,与我同辈,我可以叫他小名,叫阿能。
阿婆的话显然有些怀旧,阿婆肯定也是坐轿到良才村来的。我和四九都恨自己生不逢时,没见过新媳妇坐轿,那一定很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