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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运上上签 作者:风沐雨淋(晋江2012-08-27完结)-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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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我会临时找其他地方住。”这算不算得上因祸得福啊?陈可想。“我们不是朋友,对吗?你为什么要帮我?”
  
  “你弄错了一件事,我并没有帮你。我只帮我自己和我的朋友。”
  
  “你是GAY?”这次陈可思维跳跃很快。
  
  张博衍瞪了她一眼:“我很正常。”
  
  “我以为你和江总之间——”陈可不再说下去。如果真搬家了,这样晚上再也不用听到那个疯子的半夜敲门声了。这下子,头也不痛了,眼睛也不痛了,全身都不痛了,感觉超级棒。
  
  就在她举着双手高兴地要跳起来时,张博衍突然按住她的肩,让她坐下来。不但如此还扒开她的领子,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她的脖颈处。陈可被他的突然举动吓了一大跳,差点要尖叫出来,他的样子好像一个要非礼的登徒子。陈可扯回自己的衣领子,紧紧地护牢自己的重要部位;脸色苍白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要干什么!”
  
  张博衍怒不可遏:“我给你的项链呢!”
  
  陈可说张博衍这个人,很神秘。先且不说他说他自己精通风水和阵法不说,他这个人曾说他的爷爷曾是从事地下工作的人。可是到了他这代怎么看也不像革命先烈的后代。虽然他说他是江凌宵的朋友,听他的意思,他就算帮陈可也是看在江凌宵的面子上。
  
  突然间被他扯着衣领子大吼,着实让陈可吓了一大跳。他的样子比火山爆发还要恐怖千万倍,仿佛陈可没戴那什么项链就该千刀万剐,凌迟处死,恨不得一口把她咬得稀巴烂。见过他笑,他平静,他出神的表情,唯独没说过他发起火来会那么吓人。
  
  “这个我,我——”陈可支支吾吾地在脑袋瓜子里找理由去搪塞。“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可能是昨天,或者是前天——”
  
  张博衍的眼睛明显在说他不相信她的话,他可不是一个好忽悠的人。看他的样子,已在努力克制不发火。张博衍这才恶狠狠地甩开她的领子:“如果是吊坠掉了我还能理解。但你说整条项链掉了,你骗鬼吗!告诉你,连鬼也没那么好骗!”
  
  “对,对不起。”陈可低下头,“我是堵气不戴的。我想我们连朋友也称不上,我为什么要戴着你送的东西。”
  
  “白痴!”张博衍骂了她一句。不过看她的样子,惨不忍睹,他只好坐下来讲起原因。
  
  被他这么一说陈可才知道为什么张博衍送她项链的原因。起因是她的手链,用张博衍的话说,她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灾星。天生就有倒霉的运,像她这样人,做什么事都做不好,而且逢赌必输,幸好陈可不会去赌,不然连命都会没有。
  
  “你们到美国来之前,我就猜到了凌宵身边会有像你这么一号人物的存在。没想到你的霉运超过我的想象。就连我放在他办公室里的转运轮的威力也被减少了,但还不至于伤到他。那些人看出来了,又给你这个。”张博衍拉起陈可的手腕,她的衣袖里露出紫水晶手链。
  
  “和这个也有关系?”陈可想到了,张博衍说的那些人是谁。
  
  “紫水晶这种东西,是助运用的,但不助于转运。它能让好运更好,霉运更霉。凌宵是不是差点死掉。”
  
  “花生过敏。”陈可点点头,没想到江凌宵对这种食物过敏,真的差点就见了阎罗王。
  
  “紫水晶起了作用。他就让我过去帮他。我说行啊,你亲自来接我,还要把你带上。”张博衍笑着摸摸陈可的头,像个长者爱着自己的晚辈。张博衍第一眼看到陈可,就感到她身上很晦气。整个人都被一团阴云笼罩着,颜色最深的地方来自于她的手腕。可他也感到一点不正常的地方,阴云的中心却在散发着淡淡的白光。“我去看了他的办公室,发现我摆的阵给人破坏掉了,转运轮对你不起作用,保护不了他。所以我才在你的旁边放了一块泰山石,破了那些人的阵法。”
  
  对于张博衍的话,陈可听得云里雾里的。他的话让她觉得不真实,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那么神奇的东西吗?
  




☆、引蛇出洞

  “我想那些人背后应该有高人相助,但我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再加上我这次回国还有其他的事要办。”
  
  “你的生意?”
  
  “可以这么说吧。我怕我离开这几天会有事情发生,才把那条项链让你戴着。它可以克紫水晶的能力,你到好。看看今天出的事。”张博衍戳戳陈可的头,“你怎么不听话,我还以为你是个别人说一就是一的人。”
  
  “对不起啦。”陈可看着张博衍,如同他是一尊蜡像泛着光泽。在美国时看到的他只是个精致的生意人,现在看到的他更像是个历经沧桑,吃过无数苦头的人。他的侧脸线条漂亮的,刚毅,冷漠中透着成熟。只看一眼,就会被他深邃的目光吸住,仿佛他就是整个世界,其他人不得不围着他转动。“我这个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只会给人扯后腿。不过,还是谢谢你。”
  
  “你确实是我见过最傻最霉运的姑娘。”张博衍转过头对她露出淡淡的笑意,但陈可感到他的笑意仍带着一丝的优伤,竟然让她感到了发自内心的惆怅。无语之下,陈可只好吃起他带来的粥,心里暖暖的。张博衍那个家伙,嘴巴有点坏,其实心肠并不坏。“你是看到我在医院才去买的粥吗?”
  
  “不是。我是买给凌宵的。”
  
  算了,就当被他骗了吧。明明是一人份的粥,他自己不吃。陈可喝了一大口。不由得她又偷偷打量张博衍,他这个人的能力超过她的想象,甚至比江凌宵还要厉害。她的目光从他的额头往下移,眉毛,眼睛鼻子,再到嘴巴下巴脖子,颈以及他肩膀上露出来的纹身,看错了吗?好像在微微发红。陈可凑近了看:“你的纹身会变颜色,还是我独眼龙看错了。张博衍?张——”
  
  张博衍无声无息地靠在陈可的肩上:“喂,张博衍,你怎么了。”陈可觉得不对劲,他全身好像在冒着热气似的,连周围的空气也变得混沌。陈可放下粥,摸了摸张博衍的额头,“好烫,你发烧了。你不知道?醒醒,张博衍,你还没看过医生对不对,张博衍——”
  
  张博衍这个家伙,原本就是到医院来处理他的伤口的,没想到竟然遇到了江凌宵和陈可。陈可的样子,真不是一个“惨”字可以形容。他赶走了江凌宵,让他回去处理天悦的事。留下照顾陈可,对张博衍而言,只是小事一桩。陈可确实是个很特别的人。不管是摆阵还是破阵,她都是局中一个重要的关键点。
  
  这几天张博衍确实是出去办了件事,是一件差点会把他的命都会弄丢的事。还好,他活着回来了。
  
  给她买了粥,坐在她旁边,看着她吃。头越来越痛了,一定是之前全身用力现在放松下来,才感到透支了体力。
  
  以陈可的力量绝对搬不动张博衍,她只好让他躺着,自己去叫医生护士。谁叫这里的医院呢,没什么能没医生吗?医生说他发高烧,给他打了退烧针,又让他去挂点滴。可怜陈可自己还是一个伤病号,连医生都说:“你们没有其他人?”
  
  陈可只好干笑,其他人。她想不到其他人,她一个人无牵无挂的。就连朋友也少得可怜。张博衍也是,就算他有家人,在远在美国吧。在这里只有他的朋友,也就是陈可的老板江凌宵。可是现在,江凌宵应该忙着吧,不然他应该会来……
  
  陈可坐在张博衍身边,此时的他正躺在注射室的病床上,手背上扎着针。细细的管子连着塑料袋,一滴滴透明的液体慢慢流到他的体内。他躺着一动不动,陈可就一直陪着他。
  
  现在眼睛没那么痛了,头也没那么痛了。看看时间将近半夜一点多了,注射室里的空调丝丝冒气。护士坐在值班室里,偶尔还是会有人进来挂点滴。
  
  陈可的注意力外面进来的陌生人移到张博衍身上,他前额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陈可伸手撇开他的头发。呆呆了看了一会儿,才想去上洗手间。明明好像睡着的张博衍就在她站起来时,一把拉住她的手:“别走。”
  
  “我不走,我上厕所。”陈可心想,也许他是害怕一个落单的时候。她说完之后,他才慢慢松开手。好像在放慢动作,他的手指一个个松开。陈可这才抽回手,这个人,即使发烧了,力气也很大。她揉揉自己的手,抬头竟然看到了江凌宵。
  
  “哗——”寂静被冲水声打破,陈可走到洗手池前洗手,这才在镜子中好好看了看自己的倒霉样。头上的绷带——陈可左右看了看,怎么看都像个大粽子。右边的眼睛被纱布包着,整张脸被挡住了大半,丑得不能再丑,霉到不能再霉。她捏着自己的下巴,这样子,连鬼也会怕她三分。还好,身上其他地方没什么大碍,就是困得要死。很想回去睡一觉,但想想又不能放下张博衍,虽然有江凌宵陪着。
  
  “江总。”陈可走到江凌宵面前,不敢坐,只好站着不动。她这个样子,都不能抬头见人。
  
  “还疼吗?”江凌宵抬头看着她,“坐下来说话。”
  
  陈可只好坐到江凌宵身边。一时间两个人又没什么话说。“那个——”
  
  “说。”
  
  “江总,上次派对的时候是江总——”陈可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她机械性地撞着蹭着脚尖,很想知道那天吻她的人,是不是江凌宵。偷偷转头去看江凌宵,谁知他一直都注视着她,这下子,两个人的目光对在一起。火花是没有擦出来,但陈可的心却狂跳不止。她马上撇过头,不敢对视他的目光。
  
  不想江凌宵捏起她的下巴,对着她的嘴巴吻了下去。一瞬间,陈可全身僵住了,不会错的,是他不会错的。可是为什么,这是什么意思,喜欢还是不喜欢。她需要一个答案,她不想要暧昧,不想要。
  
  江凌宵的嘴唇贴着陈可的嘴唇,轻揉慢碾,一手搂上她的脖颈,指尖深入她的头发,轻轻拨动。“闭上眼睛。”
  
  陈可愣愣地睁大眼睛。
  
  “闭上。”
  
  她这才慢慢地闭眼睛,这一刻,她觉得连心都要化掉了。就在她表现出还想要时,他却突然抽身离开。陈可捂着自己的嘴唇,略有肿胀感,他吻得很用力。这下子,她的脸红成一片,更不敢抬头看他。“江总,你是不是,喜欢……”
  
  “没别的意思,别想太多。”江凌宵看了眼张博衍。
  
  被你吻了,你还叫我别想太多。你叫我怎么不能想太多。陈可在心里怪叫,可惜江凌宵却是一副冷面孔。看他的样子,他是在关心张博。这两个人,真的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吗?“江总知道他出了什么事吗?”
  
  “他去盗墓。”
  
  陈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现实还是现实还是现实吧。这年头,真有人去干这种事?“可,他,可——怎么会,去盗墓,不是违法的吗?”
  
  “他的事,我不管。你以为他只是好心帮我才会来这里。他有他自己的事要做。可能是出了事才会受伤。”
  
  “可是他说他是做生意的,他爷爷还是地下工作者……”陈可放慢了语速,盗墓是彻彻底底的地下工作。“江总,你了解他的身世吗?”
  
  “一点点。你想知道,还是去问他自己吧。”江凌宵不愿再多说。
  
  但光这么几句话,已经完全颠覆了陈可对张博衍的看法,这个在华尔街有办公室的家伙,竟然是个盗墓贼。这不是《盗墓笔记》也不是《鬼吹灯》啊,还真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吗?所以这个家伙才会看风水吗?选墓地和选房子不也一样么,都要看什么风水,区别是一个是给死人住的,一个是给活人住的。
  
  “对了,你说你求来的那签,还在吗?”
  
  “在包里。包在酒店。”
  
  “拿出来,他要用。”江凌宵指
  
  唉,江凌宵要借这支签干什么,难道他也想转运吗?
  
  之后的这几天,对陈可而言是最轻松的几天。她躲在张博衍的房子里,虽然里面的东西还是搬来之后尚没有处理的样子,唯一能用的是她的床铺。房间里有电脑,可以上网,她通过网络知道了外面发生的事。
  
  娱乐圈向来是个一团糟的地方。因为在他们的庆功宴会上发生的事,那几个人的关系被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说她,就是说陈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竟然让冯少威推荐做下一部影片的女主角。于是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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