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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元歌的租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绝对不会想到如此艳若桃花的一个天使是从这样简陋的地方打造出来的。
忍不住地觉得鼻酸,在这一刻,我原谅了她以往所表现出来的所有的势利以及对金钱过于强烈的渴望。
元歌抱了浴巾去公共浴池除秽气,小李兴致勃勃地布置餐桌,我顾自开了冰柜取出红酒斟了一杯,走到阳台上看风景。
楼下有孩子在打球,笑声一阵阵传上来。我忽然觉得寂寞。
蚀骨的寂寞。
我知道有一段故事在没有开始的时候就要结束了,而另一段故事却在尚未准备好的时候便要开始。
镜花缘。
所有不能成真的绮梦都是镜花缘。
可是我甚至连一朵镜中的花儿也没有。
元歌追到阳台上来,手里也拿着一杯酒,晃呀晃的,如同她不安定的眼波荡漾。
我问:“有话对我说?”
“有件事问你。”
“你问。”
“小李……”她看住我,妖媚地一笑,如狐,“可是你男朋友?”
我惊讶地看着她,她的眼睛亮闪闪的,亦如狐,一头长发湿淋淋地披在肩上,处处都像狐。
“元歌,”我慢吞吞地开口,“我以前跟你说过的……”
“说你爱上了一个望尘莫及的男人嘛……”元歌打断我,更加狐媚地笑,“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谁知道这段日子有没有改变呢。”
楼下传来喧哗声。
有个孩子射门成功了,有人在笑,有人在叫,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童年传来。无忧无虑的童年。童年,有个男孩送给我一盏木灯笼,他说:“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不许要,可是300年呢?
宋词和元歌,是我梦中的人,从小到大的伴侣,我们认识已经有整整350年了。然而,350年前,香儿不了解吴应熊,350年后,元歌也无法了解我。
她还在絮絮:“你这样落寞,一副失恋的样子,不是为了小李吧?”
我举起杯一饮而尽:“其实,如果你看中了他,他是不是我男朋友,你都一样会追的吧?”
“可是如果不是,我会更加心安理得些。”她回答,有种理直气壮的诚实。
我失笑,给她一个肯定的答案:“不是。”
“很好。”她转身欲走。
我叫住她:“再告诉你一个秘密。”给她一点鼓励,“小李其实不是一般打工仔,他家里,在琉璃厂有两处铺面,是个殷实之家。”
“真的?”元歌笑了,“真是意外之喜!” 一甩长发,一阵风样地飘走了。
我没有回头,依然望着楼下的孩子出神,射门的英雄被他的同伴抬起来沿着小操场游行,其余的几个在一旁呆呆看。胜负已分。
这也是缘份。
他们有踢一场球的缘,而我,有观一场球的缘。
一切,都是注定的吧?
宋词和苏君,元歌与小李,我的出现,也许就是为了成全他们。如今,她们各自找到自己的缘,我,也就功德圆满,合当隐退。
刚刚想到宋词,就听到门铃响,接着是元歌高八度的叫声:“唐诗,你看谁来了?!”
是宋词,她和苏君一同出现在元歌的面前。两人许久不见,立即紧紧拥抱在一起,看到她们那亲热的场面真令人难以置信不久之前她们还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抱完了,又彼此慰问,互相交换受审感受,说个没完没了。元歌眉飞色舞地向我们描绘她每天受审时如何向警员抛媚眼,弄得那新来的小警察坐立不安,几乎忘记做笔记,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一边调侃小李:“元歌是把火,走到哪烧到哪,你可要看小心了。”
小李脸红红的,十分忸怩:“吃水果吧。”
茶几上果然已经摆满了各式茶点,水果沙律。元歌和宋词两个,笑嘻嘻地勾着手,大快朵颐。小李反客为主,率先举起杯来:“唐诗,整件事你居功至伟,敬你。”
“对,我们敬唐诗一杯。”
三只血红的酒杯轻轻碰撞在一起。唐诗、宋词、元曲,三种永不能融和的文体,合奏了一支祝酒歌。
我望向冥冥之间,心底长长吁出一口气,自己同自己讲:“吴应熊,现在你该瞑目了,你的一妻一妾如今终于和睦相处,执手言欢,你老人家功不可没,寿终正寝吧。”
“现在,开始开会。”宋词说。
我一愣,元歌已经替我问出心中所想:“开会?开什么会?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
“你是没事了,可是不等于案子结了。”宋词轮流地望着我和元歌,“我们怀疑,案子可能有了新的进展。”
宋词转向我,“昨天,你去警局,我去陪护小妹,见到一个人。”
“阿清?”
“不,不是阿清,是张楚。”
我的心立即停跳。张楚?哦,对了,昨天他也在医院的,陪他太太做检查,他们遇上?
宋词说:“我和张楚聊了几句,决定一起去看小妹,她睡着,一直说梦话,声音很恐怖,不住念着一个人的名字……”
“我知道,是秦归田。”
我将小妹住在宾馆里每夜梦魇的情形说给大家。
宋词点点头,问:“那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会一直喊着秦乌龟的名字呢?”
“很简单,她是第一个来到案发现场的人,看到秦归田的尸体,受了惊吓……”
“错,她受了惊吓不假,却不是因为见到死乌龟,而是因为活的秦乌龟。”
“什么意思?”我隐隐猜到了什么,可是一时又不敢断定。
宋词又问:“唐诗,你能不能告诉我,小妹在你处养病,养的是什么病?”
“这个……”我犹豫,这是小妹隐私,可方便宣之于众?
但是宋词已经说出答案:“是堕胎对不对?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要堕胎?是谁的孩子?”
“是阿清的。”我理所当然地回答。
“不,不是阿清的。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发生过某种亲密接触后,连空气都会变得暧昧。可是小妹和阿清在一起,还仍然生疏客气得很。”
“那……”我忽然想起那天谈及孩子时阿清脸上痛苦的表情,难怪他不要那个孩子,原来那并不是他的选择。可是,小妹对阿清的痴情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她不象是一个放荡的女孩,如果孩子不是阿清的,又会是谁的呢?难道……
没等想清楚,元歌已经先叫出答案:“孩子是秦归田的!”
我愣住,紧张地盯着宋词,希望她否认。可是,她却肯定地点点头:“没错,这是惟一的可能性。所以小妹彩绘一而再地做噩梦,在梦中喊秦归田的名字。”
“小妹和秦归田,怎么可能呢?她是那么单纯的一个女孩子,不可能跟秦归田那个大色狼的。”
宋词怜惜地看着我:“唐诗,你太单纯了,只想到爱才会怀孕有子。却想不到,这世上有一种人,邪恶如野兽,可以做出完全没有人性的举动。”
“你是说……”我被那残酷的猜想吓住了,“不!怎么会这样?”
宋词的眼光更加怜惜:“张楚没有猜错,他说你连听到妙玉的最终结局很可能是落入贾芹之手都受不了,一定更不能接受小妹曾被秦归田侮辱的猜测。”
“可这是非常可能的。”元歌帮腔,“在公司的时候,我几次都撞见秦乌龟调戏小妹,每次小妹给他送茶递水,他都会趁机猥亵。那只乌龟没有做不出来的缺德事儿,他连我都想染指,还会对付不了小妹吗?”
宋词点点头,接着说:“我和张楚已经分析过,小妹梦境的惟一解释就是:姓秦的曾对她施暴,致使她怀孕,她喊‘秦经理饶了我’,不是因为梦到了杀人现场,而是梦到她被强暴的现场。”
天哪!我被这超乎自己想像能力的推理吓住了,忽然间隐隐约约想到一件事:“那,那不是说,她有杀人动机?可是,小妹哪儿有那个能量?而且,她看起来,根本不像个杀人犯。”
“不仅是不像,而是可以肯定,她不是杀人凶手,而且真凶是谁,她也根本不知道。”宋词娓娓分析,“小妹是个心思很重的人,如果她知道是谁杀了姓秦的,那么梦里喊的就不是‘秦经理不要’而是‘阿清不要’了!”
阿清?!
我望着宋词,她终于说出了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也是我刚才隐约想到而不敢肯定的。是阿清,会吗?
“一定是阿清!”元歌叫起来,“如果孩子的确是秦归田的,那么就不仅小妹有杀人动机,阿清也有杀人动机,而且,他是专业军人出身,又是大厦保安,既有杀人时间又有杀人能力,他才是最大嫌疑!”苏君接着宋词的话头说下去:“刚才,张先生来了我家,我们讨论了很久,虽然不能完全确定案情经过,却也八九不离十。来找你们,就是想再彼此印证一下各人所知道的……”
“等等,等等。”元歌叫,“你一再说到张先生,张先生是谁?又怎么搅进这件事里去了?他那么会分析,为什么不干脆请他来跟我们一起开会?”
宋词望向我,我惨然地低下头。张楚,他一直在暗中帮助我,或者说,是帮助他自己。我们在为同一件事而奔波,可是,却不能够并肩作战,甚至连见一面也不可以。
相爱而不能相亲,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残酷?
然而,真的就再也不能相见了吗?连远远地看一眼也不可以?我不甘心,真是不甘心呀!
元歌看看宋词又看看我,若有所悟:“哦,是不是你那位望尘莫及?可是……”
“别可是了,先说正事吧。”宋词打断她,“让我们把案件重演,整件事,要推溯到三个月以前……”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小妹留宿在大厦地下室,秦归田下去取一件东西,看到小妹一个人在那里,顿时起了色心,威胁利诱,对她施暴。
在小妹的家乡,女子失贞是件非常可耻的事情,她受辱之后,不敢张扬,忍气吞声,只把这件事告诉了阿清。阿清从此对姓秦的恨之入骨,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直到案发当晚,元歌与宋词先后离开大厦,阿清看到元歌气冲冲离开,觉得好奇,于是上楼巡视,发现秦归田喝得醉醺醺的,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摆弄他的那些特殊“珍藏”,一时兜起旧恨,顺手抄起酒瓶将他打昏,然后用丝袜将其勒死,又将避孕套罩在他头上泄愤,并顺手牵羊取走了保险柜里的玉饰。
阿清是转业军人出身,做这些事小菜一碟,简便至极。做完后,他将玉饰转移,然后回到保安室睡觉,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对谁也没有说起。
第二天早晨,小妹发现秦经理尸体,大叫起来。
阿清并不惊惶,立刻冲到楼上去报警,现场虽然发现了他的脚印,也只以为是他刚刚留下的,又因为他一向憨厚,对姓秦的感恩不尽,完全没被怀疑……
“难怪警察说酒瓶上并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指印。”元歌恍然大悟,“那是因为公司规定,保安在执勤的时候必须戴白手套。所以他根本没有也不需要做任何掩饰工作,却可以把真相掩饰得天衣无缝。”
“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被怀疑,”宋词接着说,“谁都知道阿清穷得要命,而且,他刚跟唐诗借过钱,如果他手上有价值200万的玉饰,又何必借钱呢?”
元歌轻呼:“难道是故意遮人耳目?那么这阿清也太厉害了。”
“那倒未必是遮人耳目。”苏君分析,“那些玉饰牵连甚广,并不容易出手。阿清只是一个农村孩子,在北京会有什么路数脱手玉饰?难道去琉璃厂拍卖?他又没那胆子。所以再好的玉饰在他手中也只是一堆废石头。”
“也可能,他不知道那些玉饰是我的。”我忽然想起来,案发那天,阿清忽匆匆迎向我,曾经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唐小姐,没想到那些玉是你的。”当时因为顾着凶杀案的事,没有注意到,现在想起来,应该是报案之后,他才知道原来经理办公室的玉并不是秦归田所有,而是属于我。
“这也有道理。”元歌沉吟,“阿清那个人,阴沉沉木楞楞的,杀了人和没杀人都是那么一副傻呆呆的表情,除非怀疑到他,否则也很难从他的言谈举止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说不定他根本就觉得姓秦的死有余辜,完全没有内疚感呢。”
“应该说是犯罪感。”苏君接着分析,“以阿清的智商,未必想得出那样完美的杀人计划,所以这次杀人完全是偶然。也就是说,他很偶然地得到了那样一个机会,顺水推舟,顺手牵羊,勒死秦归田之后又取走玉饰,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当然也没有告诉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