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hp同人)里德尔小姐 作者:我爱吃芝士(晋江vip2012-11-04完结)-第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里德尔小姐:你以为我每天紧紧跟着汤姆是为什么?他就是我的魔力存储库,只要有他在,我就永远不用当心这种事情。
  苦逼的作者:难怪你会做他的跟屁虫了。。。
  里德尔小姐: (恶狠狠的)我不介意让你尝试一下贵族的私刑!
  苦逼的作者: (抱头。。。跑。。。。)
  
  【第四个问题。。。你对霍格华茨四个学院的纷争有什么看法?】
  
  里德尔小姐:他们有纷争吗?
  苦逼的作者:没有吗?
  里德尔小姐:有吗?好吧,我是说厨师怎么可能跟将军有纷争呢?
  苦逼的作者:这是什么话?
  里德尔小姐:事实上,拉文克劳专注研究,毕业之后基本是去各个研究所或者类似部门工作,而格兰芬多更多从事奥罗或者职业运动员,斯莱哲林专注门阀与政治;赫奇帕奇毕业之后全去做厨子了,怎么可能会有纷争呢?他们完全不搭界啊。
  
  苦逼的作者:到底是谁告诉你赫奇帕奇专职饮食,毕业之后全去做厨子的?
  里德尔小姐:出于大英帝国最聪明的女孩敏锐的观察,lady;他们住在厨房(误)精通烹饪魔法(这个好像是)连他们的学院信物都是餐桌上的餐具,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苦逼的作者: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里德尔小姐: (傲慢的)哼!
  
  【第四个问题,对汤姆里德尔先生怎么看】
  
  里德尔小姐: (星星眼)里德尔先生是一位极为英俊的,温柔的,富于情调的绅士。
  苦逼的作者:我说的是小里德尔。。
  里德尔小姐:小混蛋!
  苦逼的作者: 啊?你就是这么认为的?
  里德尔小姐:你以为呢?居然在学院的时候让我三番四次的去找他,之后还敢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更别提他还曾经把别人写给我的情书都给烧了,害我几年没有追求者。简直是混蛋,小混蛋!长大之后就是大混蛋。
  苦逼的作者:你真的在意吗?没有看到你因为这种事情责怪过他啊。。。
  里德尔小姐: 哎,面对美人时,怎么好意思将这种苛责的话语说出口呢?
  
  苦逼的作者:那么,所以你是讨厌他然后装作不讨厌其实非常讨厌他为此装作喜欢他?
  里德尔小姐:这位lady。。。。说话记得断句;事实上逢场作戏和终身不渝之间的区别只在比于逢场作戏稍微长一些。而且,我并不介意。
  苦逼的作者:那么以后呢?如果你们不在一起了呢?还会保持这段友谊吗?
  里德尔小姐:我们什么时候存在过友谊了?何况男女之间不可能存在友谊,有的只是爱恨情仇。 要么他爱我,要么他恨我。
  
  【第五个问题,对于邓布利多怎么看。】
  
  里德尔小姐:我很抱歉,真的;我爱耍小聪明,爱自以为是,但我从未想过会伤害他;如果我从来没有写过那封信给他,他就不会被拉入这场战争,也不会有最后的结局,我为此非常抱歉。
  苦逼的作者:或许他是心甘情愿。。
  里德尔小姐:难道你是傻的吗?谁会心甘情愿去杀自己爱的人?他是被称为“本世纪最伟大的白巫师”,不是“本世纪最愚蠢的白巫师”!懂吗?
  苦逼的作者:那么,你认为他伟大吗?
  里德尔小姐:是的,伟大到已经断掉我的念想了。我小的时候曾经认为我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后来我认识了邓布利多,他真的是一个伟大的人,无论是他做的事情,还是他的牺牲精神;但是,我绝对不会成为他那种,这太痛苦了;如果这是伟大需要付出的代价,我宁愿永远渺小。
  
  苦逼的作者: (小声说)难道还有什么你小的时候以为是正确,长大还正确的吗?
  里德尔小姐:当然有,(骄傲的)我小时候以为金钱和权利是万能的,当我长大后发现,啊哈~我果然是对的。
  
  苦逼的作者:尼玛!(内心万匹草泥马在奔腾。。。。)
  
  【第六个问题,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里德尔小姐:准备结婚。
  苦逼的作者:哈?这么突然?
  里德尔小姐:他都从英国跟过来了,我总不好意思把人家再给推走吧,那就结婚算了。再说结婚是他的职责,他不能总是逍遥快活。 
  苦逼的作者:你不介意他现在的身份?我是说,他可什么都没有啊。
  里德尔小姐:事实上我很满意,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而且,他会有的,甚至会比任何人都富有。
  苦逼的作者:里德尔小姐真是独具慧眼啊
  里德尔小姐:那是当然。
  
  苦逼的作者:结婚准备在英国还是法国?
  里德尔小姐:你都写到我被驱逐出大不列颠了,你还让我回英国??
  苦逼的作者:又不是我做的,是圣公会下的命令。
  里德尔小姐:明天!明天我就去退教!
  苦逼的作者:诶?我一直以为你信奉梅林啊?
  里德尔小姐:我非常怀疑以你的智慧能不能写完这本书呢?能不能呢?梅林又不是神,只有在英国的巫师崇拜他而已,出了大不列颠,哪里会有他的信徒?难道你以为是梅林创造了巫师吗?亚瑟王和梅林只属于大不列颠,这件事情,我不介意你多看点书,免得蹉跎了青春好时光~~~
  
  【最后一个问题了,你有什么想跟大家说的?】
  
  里德尔小姐:怎么就最后一个问题了?才七个?
  苦逼的作者:(神秘莫测的)难道你不觉得七是一个具有魔力的数字吗?
  里德尔小姐:我认为13才是。
  苦逼的作者:你骂人!你一个贵族小姐居然骂人!
  里德尔小姐:。。。我。。。。没。。。有。。。。!!! 你快去读书吧你,十三的含义都不懂还敢写西方背景的小说,活该你扑街,扑死你!
  
  (站起身来)最后,我想对大家说(整理好衣摆)公爵家的小姐永远是您的朋友,欢迎大家来参加我的婚礼。(屈膝礼)
  
阅读该文章的读者通常还喜欢以下文章  
                  
 遇袭
 作者有话要说:我说,女人都爱坏男人,不是长坏了的男人。。。lord算是坏男人吧?禁不住人家长的好啊。。。也是后期长坏了,人气就没了。像哈利那种长的不坏,人也不坏的,在前期完全不是谁的对手啊。。直接秒杀!
只是,这章下来,lord他算不算彻底渣掉了?  
  这位先生似乎早就在等着我们开口向他询问这件事情了,于是毫不犹豫的便全盘托出:“哈,你知道我出生在炼金术世家,所以祖先们总是会传下来一些好玩的小玩意;而其中恰好就有一件这种情况的东西。”他用与其说在解释不如说是炫耀的语气向我们谈到:“一个中世纪的鼻烟壶,不知道什么原因附着上了一块人类的灵魂碎片;大概是在我父亲年轻的那个时候,突然就苏醒了;你们得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差点就要了我父亲的命。当然当然,它肯定没有成功,要不现在你们怎么能看到我坐在你们面前呢?哈哈哈。”
  一阵大笑后他继续说:“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非常珍贵,不是吗?多难得啊。。。我父亲也不舍得损坏它;后来有个厉害的巫师教给了他个办法,用魔纹把那个鼻烟壶隔绝在碰不到生命力的地方,它就老实了下来。说起来,全欧洲又有几个炼金师能拥有具有生命力的物品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家族如此著名的原因了。”
  
  听完这个男人喋喋不休的夸夸其谈,我从他卖弄的言语中分析出有用的情报,问到:“灵魂的碎片?”
  
  那个男人看了我一眼,露初疑惑的眼神:“诶?你不是知道魂器吗?魂器顾名思义就是附有魂魄的器皿啊。”
  我老实的承认:“我只是在英国时偶尔听说过而已。”
  “哈,古板的英国。”男人露初不屑的语气:“他们可一直认为灵魂研究是邪恶的,谁想过他们自己难道没灵魂吗?难道自己就是邪恶?哈哈。”
  我耐着性子听他抱怨这些有的没的,幸好他还是把最重要的那点说了出来:“人在死亡之前,如果自己不知道自己死亡,或者抗拒死亡就会成为幽灵;而死亡时如果遭受过大的折磨,使得灵魂状态不稳定,那么就可能导致灵魂破碎,形成灵魂碎片;而更多的人,死后由于其他的原因,灵魂无法聚在一起,那就是彻底消失,完全不见啦。”
  
  听到这,我突然想起巫师们把”索命咒”列为“不可饶恕咒”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它是直接作用于人的灵魂吧;它可以彻彻底底完全杀死一个人,从灵魂上消灭;所以从来没有人能从索命咒下逃脱。
  
  法国人生性浪漫奢华,并且不羁于世俗;连法国的巫师和炼金师们都是如此;在英国,就算是那些成名的黑巫师也不敢这么公开的谈论这些禁术。
  噢,或许,在这里这些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禁术,只是一些普通的研究而已。我此刻真心的感觉到,从英国来到法国是对的;这里有比不列颠群岛更宽松的环境,我会在此得到很多。
  
  这位炼金师临走前向我借用金杯用做研究,而我则爽快的答应了;线放的越长,上钩的鱼就越肥美,不是吗?
  
  大约是在这件事情过去一个星期左右,我一直在心里琢磨着魂器的事情;而艾米丽则认为她也要做出一件“欧洲最著名的”炼金术物品,我的小姑娘似乎忘记了她才接触炼金多久呢?在那些炼金术大师的面前,她就是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而已;怎么可能做出“著名的”东西来。当然,这些话肯定是不跟能和这位”大英帝国最聪明的“女孩讲的,因为我一定说不过她。。。
  
  魂器的事情一直没有琢磨出什么思绪,于是我决定出去散散心,清醒一下头脑;谁知就遇上了我平生的第一次险境。
  当我感觉有人逼近时就立刻抽出了魔杖,谁知一个速速禁锢还没有念完就猛力的抽倒,魔杖也飞了出去。
  一个男人的脚踩在了我原本握着魔杖的右手上,手上拿着一把枪,枪口对着我的额头;他对我说:“别对我耍那些小把戏,我知道你是巫师,不过,你现在已经没有了魔杖,还能怎么样吗?”
  
  我抬头看着这个男人,他有一张标准的亡命之徒的脸,络腮胡子遮住了他大半个面孔。很好,看样子是被人雇佣来的,会是谁呢?
  在这个络腮胡子的男人准备开枪之前,我顺利的念出了一个剜心钻骨,他瞬间整个人就倒在了地上不停的抽搐。
  或许这个愚蠢的男人从不知道世界上有无杖魔法这件事情吧。
  很好,不过这也教会了我一件事情:“尽量选择最短的咒语”。如果不是因为Incarcerous (速速禁锢)太长,我也不会被他踩在地上,这可真是羞耻。
  我立刻爬了起来,把枪从他的手里夺走扔的远远的,然后一个魔杖飞来;啊哈,现在换我踩在他的身上了。
  
  “谁派你来的?”我问这个男人,而他显得很硬气的拒绝回答。
  这可让我得费点脑筋了,还有什么好玩的咒语呢?对了,Diffindo (四分五裂)。
  瞬间,他的左手就被这个咒语弄的血淋漓的;我认为,嗯,威力不够大。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已经完全不想知道事情的缘由了;我把自己知道的所有带有攻击性的咒语都在这个可怜的男人身上试了一次。虽然这些咒语都被我熟知,但却从未在活人身上做过实验;今天,可以看看效果了。
  最后,在这个男人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我对他用了一个摄魂取念;而事情的真相居然没有让我惊讶一下。
  我对这个男人说:“给你最后一个机会,是谁派你来的,说出来我会给你一个痛苦的死法;否则。。。”
  于是,我从他嘴里得到了那个和我从他记忆里看到的人相符的名字;而我则仁慈的给了他一个阿瓦达。
  死咒有很多,我认为阿瓦达最适合这个男人,他连灵魂都不配留在这个世界上。
  
  我该怎么办呢?这实在是令人烦恼,面对一位愚蠢女士的愚蠢做法。她难道认为一个亡命之徒和一把手枪就能干掉一个巫师?恩哼,或许是没有魔杖的巫师。
  当然,我能理解她的想法;我的舅舅杀害了她的丈夫,而我则在追求她的独女;更让她恐惧的是我们都是邪恶的巫师,有什么办法能比除掉那个恐惧的根源,永绝后患更好呢?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她的丈夫在地狱里一个人呆的太久了,他非常想念他的妻子。
  
  不过不过,让我再想想,她总该补偿我一点什么吧?
  
  把那具尸体抛下悬崖之后,我没有立刻回去;而是选择在附近藏了起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