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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发生什么事了?”闻讯赶来的慈心大师和袁放问盖吴几人,“是不是恶疾又发作了?”
那罗浑默默地摇了摇头。
“将军不许我们进去,所以我们只好在这守着。”
“什么情况?”郑宗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北凉使臣说了什么得罪将军的话?他们哪里有这么大的胆子!”
“我觉得,大概和那个小女孩有关……”盖吴冷着脸将晚上遇见那个小女孩的事情复述了一遍。
“……所以,师父一回来就有些情绪不稳。”
“好毒的攻心之计……”袁放搓了搓自己圆圆的下巴,“北凉知道主公的忠心不可动摇,终于开始以情动人了吗?”
“什么叫以情动人?”盖吴皱着眉头,“那不过是个小女孩而已!”
“正是因为只是个柔弱可欺的小女孩,所以才格外让人放松警惕。城守府是什么样的地方?一般的小孩子见到有这么多客人来早就吓得避开了,会在廊下一直等,肯定是有人指使。”袁放呼了口气,“我看将军未必不知道是别人借着小女孩在问她,只是她性格太过刚正,过不了自己那道坎罢了。”
“是这样吗……”那罗浑和陈节对视了一眼,满脸担忧,“我们是军户,只要陛下一声令下,莫说打北凉,就是打自己人也得打,哪有选择的余地。”
“正是如此。”袁放点了点头。
一般军户出身的人家,都会像是那罗浑这般想,他们从小接受到的教导就是这样的,从小习武、从小就知道自己是要打仗的,至于打的是谁,一点也不在乎。
他们渴求荣誉,渴求胜利,不会思考战争的本质。
袁放以为贺穆兰是个女人的缘故,所以从小家中不会对她灌输这样的思想,这时候才会被小女孩的话一时所惑,只要在军中和一些老兵聊一聊,说不定就能走出迷局。
但他也不好擅闯贺穆兰的帐篷。
“阿弥陀佛,正因为施主如此宅心仁厚,所以才能一直逢凶化吉、百战百胜吧……”慈心念了句佛号:“若天下的将军都如花将军一般,也就能少死些人了。”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人残忍。”郑宗不屑一顾地说道,“将军就是太习惯当一个好人,有些妇人之仁的意思。”
“郑宗,你乱说什么!”
“什么妇人之仁!”
几人听到“妇人”二字顿时敏感地跳了起来,几乎就差没指着郑宗的鼻子骂了。
“我……我只是随口说的……”郑宗害怕的挥舞着手臂,“你们别这么看我啊!我没侮辱将军的意思,将军那么威武怎么看也不像是女的啊!将军要是女的,那我就是绝世美人了!”
那罗浑几人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陈节恶狠狠地对着地上啐了一口,这才当做他不存在一般将他无视了过去。
贺穆兰心情不好,属下们也是愁眉苦脸,陈节大着胆子打了洗漱的用水送进了营帐,出来后对众人做了一个“她睡了”的手势,他们也只能怏怏的散去。
奇怪的是,第二天一早起床练武的贺穆兰完全看不出之前的迷惑和颓丧,竟然起了个大早练武不说,还拎了郑宗和袁放等人来一起练武。
“主公,主公,你就饶了我吧,啊?”袁放抱头鼠窜,“你们别光看热闹啊!救救我!要我跟着主公练武,那还不如直接杀了我比较快,我哪里有这样的本事啊啊啊啊啊!”
“休要耍赖。”贺穆兰蹙着眉头将袁放滴溜了回来。“我看你最近身材又开始圆了,连出行这么艰苦的环境你都能长膘,等到了三十多岁一定圆的更厉害。你好歹是我虎贲军麾下的主簿,武艺不精通就算了,还长成个大胖子,别人不知道我怎么克扣军粮呢!”
“我天生喝水就长肉啊!啊啊啊!别打我!我真不行!”袁放鬼哭狼嚎地抱住那罗浑的胳膊,“将军疯了!她居然要我围着营地跑十圈啊!我连一圈都跑不下来!”
六千人的营地啊!
又不是六百人!
鬼能跑的下来!
“跑!不跑我就拖着你跑!”贺穆兰将袁放往陈节手中一推,“你陪他跑!”
“什么?我?”陈节一下子蹦了起来,瞪大了眼睛,“凭什么我也要……好吧好吧,您是将军,您最大!”
陈节泄愤一般地脱掉上衣,往地上一摔,“走吧,主簿!”
“我不要啊啊啊啊!”
陈节把袁放拎走了,留下手足无措的郑宗,手中拿着一把像是玩具一样的木制大菜刀。
“咦?盖吴,我不是让你削一把木剑给郑宗……算了,反正也差不多。”贺穆兰陡然想起盖吴特殊的本领,拿着手中的剑鞘对着郑宗。
“袁放的体质微胖,所以力气虽有,耐力却差,我让他天天晨跑,是为了让他不至于胖的那么厉害,日后要是真有什么事,逃命的本事至少练会了。而你天生胆小,逃命的本事一流,却没有直面敌人的勇气……”
郑宗面如死灰,抖得犹如筛糠。
“可可可可我不想想死啊,我我我哪里打打打的过您……”
“你不必赢过我,只要在我的剑下能躲过三次就行了。我动作会很慢……”贺穆兰一句话还没说完,手中的剑鞘犹如惊鸿一般压至郑宗的头顶,打的他眼泪横飞。
“啊啊啊啊!我连菜刀还没有举啊!”
“见鬼的菜刀!那是我劈的剑!”
盖吴第一个不服。
“见鬼的剑啊!你见过剑身这么宽的剑吗?”
“我只是觉得普通的木剑像玩具,所以稍微‘美化’了一下。”盖吴见郑宗满脸不高兴,再看看那把对于郑宗来说确实太宽太短了一点的“木剑”,只能不高兴地承认着:“恩,大概是我太高估你的本事了……”
“喂,是我太高估你的本事了吧!”
郑宗眼泪汪汪。
“这什么玩意儿啊!”
“不要斗嘴了,好好看着我的剑!”贺穆兰挥了挥手中的剑鞘。“我并没有使力,否则你如今已经伤了。虽然我在说话,但是剑却随时会挥下来。你年纪太大,又没什么练剑的天赋,我没办法在短时间里教会你练剑的……看剑!”
贺穆兰赫然挥动剑鞘,剑鞘直点郑宗的咽喉!
郑宗吓得往后仰倒,几乎是连滚带爬的离开了贺穆兰剑鞘的攻击范围。
剑虽然不是真的,杀意却是真的,那一刻郑宗真的以为有一把杀意森森的剑抵着他的咽喉递了过来,所以才吓得几乎尿了裤子。
“将将将将将……”郑宗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
“有些事情不是你想避就能避开的。”贺穆兰居高临下地望着仰倒在地的郑宗,“在避无可避的时候,只能去面对。这段时间里,你要适应杀气、学会根据杀气躲避攻击要害的武器,这样,即使你打不过别人,至少能保住一条命。”
“我我我我……不是有将军在吗?”郑宗觉得今天的一切都很荒诞,“有将军在,还有谁能伤的到我们!”
“傻子……”贺穆兰叹着气将郑宗搀扶起来,“我难不成能一辈子看顾你们不成?那罗浑和盖吴我不担心,他们的武艺足以自保,陈节性格机灵,蛮古经验丰富,唯有你和袁放,两人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体力又差,真有个什么事,我真担心你们出事。”
盖吴和那罗浑一听到贺穆兰的话心中就凉了半截。
这语气他们再熟悉不过了,这不跟交代遗言似的吗?
“将军!”
“师父!你别说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贺穆兰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北凉的命运如何,要看北凉和我国博弈如何。如果真的打起来,你们这群出使过北凉的人,人人都逃不过随军的命运。战场上不管你是不是文职、译官,哪个看起来好切就切哪个,我这是未雨绸缪罢了。”
贺穆兰昨天晚上想的很明白,魏国穷的很,光打下夏国人口还远远不够,百姓也不富裕,只有打下北凉才能打通商道,所以无论她怎么伤怀,这一仗都无可避免。
北凉要能存活下去,除非彻底归降变为魏国的州府,北凉王室全部到魏国来生活,放弃对北凉的统治,否则都是没辙,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前提魏国要有绝对震慑住北凉的实力。
现在的魏国还差一点,可等灭了北燕,再产出大量的武器后,这肯定是顺理成章的事。而拓跋焘愿意迎娶兴平公主,这两年内就不会动凉国,要是兴平公主手段过人美艳非凡,搞不好拓跋焘还能看着这位嫔妃的面子上对北凉百姓更加仁慈,他其实是个重感情的人。
拓跋焘的为人,她会慢慢灌输给那位兴平公主知道,只要这位公主聪明,一定会明白该如何做才对北凉好。
至于几年后,要是一切都不顺利真的打了起来,和她恐怕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她已经死了,攻打北凉的事情,还是交给这些同袍去做吧,至于死人会不会因为安上“侵略者”的身份而伤心,只有鬼才知道。
这些北凉人大概是不知道她命不久矣,所以才做出这么多动作,他们要是知道自己可能都活不到攻凉,恐怕根本不会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
既然是庸人自扰,还不如好吃好睡,好好的扬我国威。
只不过现在嘛……
贺穆兰抬眼看着累的像狗一般被驱赶着跑圈的袁放,眼前出现的却是三十岁时那个眼睛被肥肉挤的都看不见的袁家主。
还有面前一直抖啊抖,抖啊抖的郑宗。
要想做个好人,还是得先活下去啊,笨蛋。
“不要装死!起来再来!”
“不要啊啊啊啊!”
***
“啊,啊,再来一次,再来一次嘛!”身段妖娆多姿的美人儿伏在喘着粗气的男人身上,“你怎么这么没用!”
气喘吁吁的男人笑着调侃,“自从看了昙无谶大师留下的宝书,你们姐妹几个越发像个喂不饱的猫了,我再怎么厉害,也不能在先喂了你嫂子之后,还能再来一次,她比你可更加厉害,不折腾个三四次不行。”
那人爬起身,揉弄着女人丰腴嫩白的皮肤。
“天天拿牛乳泡澡果然有效,只是便宜了佛狸那货,得了你这么个尤物。”
“听说那位佛狸陛下身高八尺,体态魁梧,相貌堂堂……”兴平公主只是想了想就觉得花蕊紧缩,底下的空虚更加厉害,忍不住整个人在男人身上厮磨:“真的不行了吗?上次那药不是很厉害吗?再吃一次吧。”
“高僧给你的药可不是做这个的。”男人抖抖身子站了起来,“你姐姐还等我去给她送信呢,我得回去了。”
“姐夫,你下次什么时候再来?我等你一次要好久啊。”兴平公主高仰起脖子,让自己的酥胸更加的高耸,“我说我要出去玩儿,父王说最近北凉的使臣要来叫我收敛点,根本不放我出去。”
“那药吃了我后来几日没法子上朝。你还是收敛点吧,虽说有高僧给的药,可也不是百分百不会受孕,你们姐妹玩的这么厉害,我可不想给你们连累。”
男人一天纵欲过度,连系衣带都觉得手臂虚软,“迟早有一天,我要死在你们的裙子底下。”
兴平公主大大方方地摊开手脚,笑着叹息:“人生苦短,唯有爱事快乐,这可是爱经上说的。男人可以好欲,女人为什么不能?我只是遵从本心罢了。你要不是觉得这种事美得很,会和我们姐妹相乐,又经常出入我嫂子的寝室?别说你,就连父王都经常在嫂子那里偷偷过夜……”
“慎言!”
被称为“姐夫”的男人穿好衣衫,皱起了眉头。
兴平公主是确定要和亲北凉以后才得得封号,她在众姐妹中排名老三,名为沮渠莎娜,母亲是鄯善国有名的美人。
从她开始发育起,就像是有毒的蔷薇,越发的毒气逼人,她的长相和身材是万里挑一的出色,自从学了《爱经》之后,更是散发出让人魅惑的气质。
他曾经出使过夏国,见识过那位颇有美名的赫连公主,可跟沮渠莎娜比起来,简直就像是个还没长开的黄毛丫头。
只要一沾上,根本就放不开手……阿不,是合不上腿。
遇见这种惯于玩弄男人的女人,根本就抵挡不了这样的诱惑。
所以他载了,不但载的厉害,连自己的命可能都赔进去。
正因为知道每一天行乐都可能是最后一天,所以他才玩的这么疯狂。
兴平公主轻蔑地瞟了他一眼,看得他差点又竖立起来,赶紧微微缩了缩身子,心中暗骂一句精怪。
她也从榻上站了起来,任由大腿沾/污一片,就这么迈向地上的衣裙,慢条斯理的穿起。
奇怪的是,卢水胡人属于匈奴的一支,衣服是紧身的窄袖束腰,可这位公主的衣服全都是宽袍大袖的汉人衣冠样式,而且衣衫也并不簇新,都是极为柔软的棉布。
棉花是凉国的特产,中原地区只有木棉,南方刘宋只有丝绵,此时所谓的“棉布”,都是木棉制成的。
以兴平目前的重要,即使满穿绫罗绸缎都不为过,而且她身材丰满,前凸后翘,穿匈奴人的衣冠反倒更显得身材婀娜。
“你怕什么,我父王原本身体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