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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吃果仁巧克力,以为果仁是核,吐到地上。」
「那时你已是小美人。」
「美,美在何处?皮肤上老茧在医生悉心照料下一块块褪下露出新肉,像件怪物。」
「可是你的十指在我们三人之中最最灵活。」
金瓶举起那十只尖尖的手指笑了。
「何必离开师傅,我打算送她归老。」
「我却想结婚生子,过正常人生活。」
「金瓶,别奢望,你我本是社会渣滓,应当庆幸侥幸存活。」
「秦聪,我不如你乐天知命。」
秦聪吻她的手。
她忽然轻轻说:「秦聪,说你爱我。」
他们背后传来嗤一声笑。
秦聪转过身去,「过来,小露。」
「师傅叫我们去伦敦工作。」
「几时出发?」
「后日。」
玉露坐到秦聪的膝盖上。
三个孤儿,类似的命运,大家都是混血儿。
金瓶有高加索血统,皮子雪白,大眼有蓝色的影子,秦聪黝黑,似南欧人,小露啊她来自越南的孤儿院,她有一头卷发。
金瓶站起来,「我累了。」
「去休息吧。」
橙花香更加馥郁,当中夹杂着一股略为辛辣的香味,金瓶知道师傅正在吸烟,她老怨身子痛,一吸就好,今午,那姓刘的商人闻到的,也正是这种烟。
她走进寝室和衣躺下。
真是,生活得像千金小姐一样,夫复何求。
许多行家,还得在人潮里,逐只荷包扒,里边许得只十元八块,弄得不好,抓住打一顿。
枕着雪白羽绒枕头,回忆纷杳。
金瓶怎样会认识那帮吉卜赛流浪儿?她也是他们一份子。
几岁就出来混:「先生,买枝花,先生,买枝花给你漂亮的女朋友」,不到一刻,事主的背囊腰包已被锋利的小刀片界烂,财物全失。
一日,她照常在火车站找生活,忽然警察队伍扫荡扒手,不到片刻,已有二三十名扒手落网,垂头丧气,押解上猪笼车。
其中包括与她那帮的乞丐头子在内。
小小女孩落了单。
站在她不远处,有几个大人在看热闹,他们衣着光鲜,分明是来消费的游客。
两男一女,一个胖一个瘦,胖的比较老,瘦的年轻,那女子约廿多岁年纪,一张脸漂亮得像画出来一样,她穿的大衣,镶有一条皮草领子,每当她说话,呼出气来,那银灰色长毛就微微拂动,好看煞人。
金瓶轻轻走过去。
老丐说过,倘若失散,先设法吃饱,然后混在人群中,在火车站附近等大队,时时跟在大人身边,佯装是人家的孩子,到了天黑,要藏身隐蔽的地方。
金瓶缓缓伸手进那件有毛领子的大衣口袋。
电光石火间,她的手已被人抓住。
她听一把笑声:「唷,大水冲倒龙王庙,班门面前弄大斧,孔夫子跟前卖文章。」
那美貌女子无比诧异,蹲下身子,细细打量金瓶。
这时胖子已放开金瓶的手,「走,走。」他赶她。
金瓶像是知道生命在该剎那会有转机,小小的她站定了不动。
那女子轻轻说:「把手表还给我。」
金瓶乖乖把手表还给她,那女子用戴着手套的手接过。她一看扒去又归还的手表,皮带口整齐地割断,手脚非常伶俐,如果这小小孩童一得手就走,不再贪婪,早已得手。
这就笑坏江湖手足了。
这时那两个男子也十分讶异。
胖子一手抱起金瓶,走上一部黑色大房车,关上车门。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师傅是什么人,家住什么地方?」
金瓶一言不发。
女子轻轻捏她的面颊,金瓶吐出一块小小刀片。
「多问无用,」女子微笑,「她的手艺早已胜过她师傅。」
瘦子问:「你有什么主意?」
女子看看金瓶,「你的手那么巧?跟着我找生活如何?」
胖子不出声。
瘦的那个不以为然,「七叔那两个孩子是可造之才,求了你那么久,你都没答应。」
女子答:「晓华同棣华应该好好读书。」
她问金瓶:「你可愿跟我走,我做你妈妈如何?」
「三妹,我们明早就要出发,何必节外生枝。」
「还来得及,叫陆心立刻帮这孩子做一份旅游证件,别多说了,你我何尝有见过那样磊落的双手。」
话还没说完,金瓶小小手里忽然多了一样东西。
女子哈哈大笑,对胖子说:「大哥,你的助听器。」
「匪夷所思,好,我们带这名天才走。」
「我先回酒店,你去叫赵医生来看看她头顶上长什么疮疥。」
不到半日,医生、保母、新衣、还有一本小小护照全部来齐,金瓶从此离开了那个火车站。
不要紧,那里有几百个像她那般大小孩童,每日穿插在人群中,「先生,买一枝花」,少了她,谁也不会发觉,老丐自派出所放出来之后,一定会找到别的弃婴。
就那样,金瓶跟着女子,到达香港。
她的家是一幢旧房子,布置大方美观,一只红木古董架子上放着许多闪着莹光的玻璃瓶。
小小女孩被吸引着过去,抬起头欣赏。
女子说:「做这些琉璃瓶子的是一个法国人,叫嘉利,你最喜欢哪一只?」
女孩指指一只金色的花瓶。
「你还没有名字,喜欢金瓶,就叫金瓶吧,一只瓶子可以贮水,一个人体内也可以装满内涵,明日,你开始上学,记住,千万不可手痒。」
师傅把工夫缓缓传给她。
一天教一点点,不打,不骂,做得不好,明天再来。
一年之后,小小金瓶发觉,师傅留她在身边,一半是为着多个伴,一半用她来做生财工具。
她渐渐明白,火车站诸人的手腕是何等拙劣,同强抢差不多。
师傅所知,才是真正技巧。
她这样同金瓶说:「我们这一行,也有很长的历史,最早的记载,在一部小说中,那个神乎其技的扒手,叫空空儿,因此以后有了妙手空空这句话。」
金瓶听得津津有味。
师傅说:「我姓王叫其苓,那一胖一瘦,是我亲兄弟,我们王家三代都做这个行业,祖父很吃得开,在外滩有点地位,后来,政治局面发生变化,他退隐到外国生活,可是,总是技痒,把手艺传了给我们。」
金瓶那时在英语学校读书,听那种故事,像读小说一样,十分感到兴趣。
「祖父那代的扒手,吃不饱穿不暖,常捱毒打,真是下三滥,一般形容是扒手猖獗,一连两个反犬旁的字,看上去,似形容畜牲。」
金瓶静静聆听。
「我自愿入这一行,与你不同,我没有别的技能,我连中学都没读好,做白领的话,薪水还不够一个保母多。」她笑起来。
可是,金瓶从未见过师傅上街,她真的做这一行?
「从前,传说练手快,要自挂着八十一只响钤的假人身上取物,倘若钤不响,东西又到手的话,你就赢了。」
金瓶点点头。
「可是,现在我们一早已经知道要取的是何物,在什么人身上取,只需决定怎样及几时去盗取,钤声响不响,已无关重要,换句话说,我们是特约扒手,不必在路上乱跑。」
金瓶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新鲜的名称。
「做特约,首要条件,需脸容秀美,叫人产生难言好感,降低警惕心,以致防不胜防。」
「是。」
「你跟我出去做第一件工作。」
金瓶忽然乖巧地吟道:「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
师傅噗一声笑出来。
金瓶在师傅家一住十五年,跑遍欧亚美洲。
大大小小,接了百多件工作,是,一个月只做一单已经够食用,可见酬劳是何等丰富。
有人在她半明半灭际敲门。
「金瓶,吃饭了。」
有人端进精致两菜一汤。
一看,正是秦聪。
他捧起碗,侍候她喝汤,「来,小师姐。」
她是他师姐,他年纪比她大,但是她却比他早入门。
「去向师傅认错。」
「什么年份了,还负荆请罪?师傅不吃那套。」
「我们这行业,一向与时代脱节。」
「才怪。」
「我体内流着南洋人好闲逸的习性,只要有口饭吃,已经很高兴。」
金瓶伸手去摸他英俊的面孔。
「我教你做电子股票买卖,一天赚千元八百已经够用。」
「那么,我同你两人远离此地去结婚生子,从此不理世事。」
秦聪不出声只是笑。
金瓶喃喃说:「岁月如流。」
「很多地方,你都像师傅,时时感叹是其中之一。」
「秦聪,想不想去找亲生父母?」
「人家已经不要我,我亦已安然大命成长,找来做什么?」
「你说得对。」金瓶吁出一口气。
「讲什么,也不让我参予。」
玉露又笑嘻嘻出现。
金瓶看看师妹,「恭喜你现在独当一面,不用把谁看在眼内。」
玉露蹲下,「师傅叫我们三人一起到伦敦去一趟。」
金瓶诧异,「去干什么?」
「不知道,只说与芝勒街一个叫沈镜华的人联络。」
金瓶沉吟:「镜华,即镜花,呵水中月,镜中花。」
秦聪微笑:「金瓶的中文底子比我们都强。」
到底年轻,忽然为怎样渡过英法海峡而争论起来。
「乘隧道火车过去最干脆。」
「我情愿搭飞机。」
「黑黝黝在地底走廿七哩,多可怕。」
「飞机会失事。」
三人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下了飞机,他们立刻住进芝勒街附近小旅馆,化妆衣着像新移民,与唐人街其它居民混成一片,天衣无缝。
他们到指定的地址去。
金瓶推开一间俱乐部的玻璃门,「我们找沈镜华。」
自然有人带路,在一扇木门前敲两下。
「进来。」
秦聪推门进去,室内异常雅致,雪白粉墙,中式布置。
只看见一个年轻男子坐在一张明式紫檀木书桌后面,他看见他们三人,立刻站起来招呼。
这人不会比秦聪大很多,可是看样子已经独当一面。
金瓶暗暗佩服。
「大家是年轻人,好说话,请问喝什么?」
「不客气,」金瓶说:「请把任务告诉我们。」
沈镜华十分坦白,「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工作,我不过做中间人角色,一个英国人找我,说要最好的人才,如此而已。」
金瓶看着他轻轻税:「你不已是最佳人才?」
沈镜华笑了,「我干的不是你们那一行。」
他自书桌旁取出一副小小牌九,放在桌面,他的事业叫赌博。
接着他说:「请到这个地址去,你会知道这次任务是什么。」
有人捧着龙井茶进来,三只薄胎瓷斗彩杯子,映着青绿茶叶,煞是好看。
金瓶喝了两口,才起身告辞。
沈镜华送他们到门口。
他穿着最名贵熨贴的意大利西装,可是,脚上却是布鞋。
一转身玉露便看牢师兄笑看拍手说:「比下去了。」
秦聪却不以为意,「我有我的好处。」
金瓶看一看手中地址,「嗯,摄政街,让我们搬旅馆换衣服明朝再去拜访外国人。」
第二天,他们三兄妹打扮得像东洋游客。
玉露最可爱,头发一角挑出来梳小辫子、白袜、小裙子,身上挂着摄录像机。
车子才停在摄政街门前就有管家开门迎候。
他一言不发,招呼三人进会客室。
室内布置富丽堂皇,却毫不突出,一点性格也无。
稍后,一个秘书模样的中年男子进来,「请随我到书房。」
他们三人静静跟看走到内厅。
一打开门三人都在心里「呵」一声。
原来是他。
(二)
三人轻轻坐下,他们在电视及报章杂志上见过他千百次。
那中年男子头顶已秃,一对招风耳,神情永远尴尬,有点坐立不安,右手惯性地把玩左手的袖扣钮。
「三位请坐。」
金瓶忽然打趣,「如何称呼閣下?」
秘书微笑答:「先生。」
「很好,先生,找我们有何贵干?」
秘书轻轻代答:「先生想请三位去取回几封信。」
信?
秘书说:「一共七封,白信封,不贴邮票,收件人是阿曼达钟斯小姐。」
他们看着那位先生。
他似乎更加不安,在丝绒椅上移动了几下。
金瓶看到他左手尾指上戴一枚玫瑰金指环,上面刻蚀看三条羽毛图案,那是他身份的标志。
他开口了,有点结巴,「我在年轻的时候,写过七封信给一位女士。」
啊,原来是情书。
「信中措辞不十分恰当,因此,想取回销毁。」
金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