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第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弱小的身体上。

一次一次,她被打得皮开肉绽,却不能打掉她想回家的念想。

从五岁到八岁,她惶惶度日,恐惧一直笼罩在她身上。

那时,她不知出路在哪,只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后来,人贩子集团被警方抓获,她被送进了孤儿院,等待被认回。

一个月,和她一起被解救的孩子,好些个都被认走,她一直无人来问津。

或者是因为,她能给警方提供的有用信息太少太少,又或者,在失踪三年之后,父母早已放弃了寻找她。

那些日子,她在希望和失望交织中,等待着会有奇迹发生。

回家的奇迹,并没有发生,但老天给了她另一份幸运。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她在车轮底下救得一个蹒跚学步的小童:暮笙,自己重伤倒地,一个美的像仙女似的女子,及时将她从冰冷的地上抱起,从此,苦命的她和苏家结下了不解之缘。

自此,苏家给了她新的人生,新的天地;苏平和周湄的呵护,令她尝到了最难能可贵的父母之爱;苏暮白苏暮笙,更是一起给了她最暖人心的骨肉亲情。

从八岁起,苏家人教她认字,送她读书,给她穿漂亮的衣服,住暖暖的屋子,睡最软的床……

是苏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苏锦,她有着最细腻的感觉,最温婉的性子,最明亮的笑容,最敏感的心……

很多人都说:苏家创造出了一个大才女。

苏锦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大才女。

她只是不想辜负苏家人的期望。

她愿意用最优秀的成绩,来搏得他们的喜欢。

她更想用最出色的一面,来向暮白证明:她配作他妹妹。

那时,她喜欢暮白喜欢的很卑微。

是的,那时,她从不敢奢望做他女朋友,做一个得他喜欢的妹妹,就是一件幸福到冒泡的事情。

她的心愿,就是那样那样的简单。

学文习字,能让人懂得各种道理。

而“感恩”两字,从懂事起,就被她刻在了心里。

因为感恩,她对苏暮白不敢怀有其他想法,暗恋之情,一直一直藏于她心里。

直到十六岁,苏暮白亲自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僵局,用一个吻,将她晋升成为女朋友。

长年以来的喜欢,得偿所愿,那与她来说,犹如做梦。

懵懵懂懂的爱情,在这个时候开花,酸酸甜甜的初恋,令她晃若置身于天堂。

她没料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从天堂掉落,落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心,早已破碎,情呢?

p>

从孩提时候培养出来的感情,因为长于最纯真的土壤里,所以它是最深刻的,最难忘的。

十四年的感情,不可能因为在爱情上遭到了背叛,说没了就没了。

那不真实。

没有爱情,总还有亲情。

从小到大长在一起的日日夜夜,是有数之不尽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所构成的。

童年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

这仅有的一次与每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都是永生难忘的。

因为经历无法从头再来一遍。

越是年长,越容易念旧。

无法淡忘童年、少年,也就不可能忘了他。

因为他是她过去的一部份。是无法剥离的组成部分。

苏锦在靳恒远离开之后,赤着脚,盘坐在房间内的飘窗前,望着窗外,想着他之前说过话。

他惯她宠她,就是想让他这个形象深入到她心里,拔除不得,甚至取代那人给她留下的那些永难磨灭的记忆。

她觉得,记忆是磨不掉的,只有真正做到释怀了,才能用一种平静的眼光看待过去,而安享当下。

可这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

一个月和十四年,那份情感的重轻如何,显而易见。

但她会努力走进现在这个角色,努力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

*

一个上午,苏锦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亲手洗了贴身换下的衣物,她的,还有他的。

之前在善县那几天,他们都是各自洗各自的衣服,倒没有再多尴尬。

可今天,在这个家,他没有在上班前把自己的衣服洗了,那衬衣裤子全扔在脏衣篓里。她把自己的那一身给洗了,总不能视而不见他的吧!

给自己男人洗衣服,那是作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做的一件事。

这是她第一次洗男人的内裤,搓着它的时候,脑子里想入非非的,全是昨下午,他压着自己,那坚~挺的炙烫感,就好像还在她大腿根部蹭着一样。

第二件事:睡了一个回笼觉。

拉了窗帘,在充满男人味的房间内,睡去,淡淡的异香在鼻间浮动。

这隐约有点熟悉的味儿,令她恍惚入梦。

一些不安稳的记忆在从心灵深处蹿上来。

一些模糊的画面在脑海再次铺开……

一处荒芜院子,一间陈旧的房间,一个小小少年坐在床边,一个满身布丁的瘦小女娃躺在床上,床上的席子破破烂烂的……

少年清俊,脸上露着担忧。

女娃秀气,面色异样苍白,裸露的手臂上露着鞭伤,一道道深深浅浅,触目惊心。

少年笨拙的给她用冷毛巾去热,看着她手臂上的伤,蹙眉轻问:

“疼吗?”

女娃恹恹的摇头:

“当时疼,现在不疼了。”

“想家了是吗?刚刚你一直在喊奶奶!”

“想,我梦见奶奶了,还有我和奶奶住的家?奶奶在给我烙南瓜饼……那南瓜饼可香可香了……唉,我身上好难受……我还能活下去吗?大哥哥,我会不会死?”

女娃闭眼回忆了一下那被烙得金黄的南反饼,睁开眼时,惨兮兮的问。

“当然能。别胡思乱想。要是你愿意,你和我说说你家是怎样的好不好?”

少年抚她额头,引开她的注意力。

“好……”

女娃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被拧得很皱的纸:

“这就是我的家。大哥哥,你帮我看看,我画的怎么样?”

少年铺平了那幅画,平静的眉目间,露出了惊讶,因为她的画功,真的很不错:

“好,有山有水有人家。非常好。”

>

那是由衷的夸赞。

女娃被赞的好开心,又抹出了一声叹息:

“大哥哥,我好想回到那里。”

“会的,你一定能回去。”

“你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吗?”

“能!”

“可你也是他们当中的一份子。”

“我不一样。”

“你怎么不一样了?”

“只要你肯信任我,我一定能带给你不一样的未来。你信我吗?”

少年将她抱在怀,轻轻的问。

女娃甜甜一笑,紧紧回抱,在沉入昏沉时,点头:

“我信你。”

……

后来呢……

“打死他,打死他……”

一大邦子的男人,想要打死少年,他被打得遍体鳞伤,被锁了起来。

她偷偷去救他。

他们发现了他们要逃走,疯狂的追堵……

他把她藏在一处隐密的稻柴垛里,捧着她的脸说:

“我去引开他们。等我回来。我送你回家。”

结果,他没有回来。

他失约了。

而她被人贩子找到,打得死去活来。

再后来,他们把她卖给了一个可怕的男人。

再再后来,那少年找到了她,救了她,他却被人捅了一刀,血溅了她一脸,他在她面前倒了下去……

她惊叫……

……

苏锦惊喘着,从床上坐起,心狂乱的厉害。

仿佛那些事,才发生不久。

不。

只是梦。

梦而已。

此刻,她正睡在靳恒远的床上,入眼,尽是华丽丽的家居用品,儿时的破落,鞭打,训骂,都过去了。

一个人,得有多大的幸运,才能从那样的厄运里挣脱出来,走进今天这样一种生活?

生活,还是没有亏待了她,对吧!

她还是幸运的。………题外话………明天见!

☆、102,他就像阳光,照亮了她的世界

十八年前,“二斤”哥哥将她从苦海救了出来,孤儿院成了她暂时的庇护所。

至今,她都记得的,受了重伤的“二斤”哥哥被救护车带走前,曾拉着她的小手说过那么一句话:

“小书,等我回来。我帮你找爸爸妈妈。”

她答应了。

那时,她叫小书颏。

那是奶奶取的名字。

奶奶不识字,只盼着她以后可以多读书,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夥。

那一天,她含泪和“二斤”哥哥作别,就此却再也没见过他。

与她来说,那真是一种难言的遗憾,“二斤”哥哥是她必须感激的救命恩人。

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他就像一缕清晨最明亮的阳光,照亮了她完全没有希望的世界,给她带来了生机,在她看尽了人性丑陋一面的同时,撑起了她对人性还有善良、正直一面的坚信。

有时,她会想,如果当年,她没有遇上“二斤”哥哥,如今的她,生活又会是怎样一种可悲的状态?

想读书,成为奶奶期望的那种有用的人,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想成为一个大学生,享受最最纯萃的大学生活,那更不可能。

想拥有如今这样一份职业,过比较有质量的生活,那完全不可能。

“二斤”哥哥,是她生命中的贵人。

因为他,她才拥有了另一种迥然不同的人生。

十八年了,也不知如今的“二斤”哥哥,会出落得怎么一个男人?

这些年,她几番陪着家人去杭州烧香拜佛。

虽说,佛本是虚构的形象,它代表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信仰,可她还是愿意在它跟前虔诚的拜一拜:一求,苏家一家平安、万事如意;二求,有朝一日可再见“二斤”哥哥。

坐在床上,苏锦心潮起伏,久久难以平静:将过去,和现在作比较,才会越发凸显现在这种生活的可贵。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滴滴滴”按密码键的声音。

她一怔,外头,谁啊?

难道有贼进来了?

这个认知一跳进她心里,她就吓了一大跳,急的直从床上惊跳起来。

不可能吧,这么高端的住宅,能有贼进得来?

当然,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是绝对的。

但她的确有听到外头那人企图打开房门,在输了几次密码失败之后,终放弃,悄悄往楼下走了下去。

靳恒远这套房,几道比较紧要的门装的都是指纹锁。除却指纹,也只能用密码来开锁。

早上他离开的时候,都走了,忽然又折了回来。

她问他:“怎么了。”

他说:“忘了一件挺重要的事。”

她问:“什么事?”

他说:“得给你设置一个指纹。万一你想出去转转。回来之后,你可就走不进来了。”

……

苏锦轻轻开门走了出去,赤着脚,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小心翼翼的走动,从二楼往下望,并没有看到有被贼翻过的痕迹。也不见那闯入者的踪迹。

可从厨房那边,有一些声响在传过来。

她翼手翼脚的沿着旋转楼梯往下去,在穿过客厅,走近厨房时,闻到了一股子泡面的味道,紧接着一道秀致的身影端着一碗刚下好的面,从里头出来,没留心到身后有人,突然之间看到苏锦,吓了一大跳,手上那碗面,猛的全往前泼了过来,滚烫的汤水全泼到苏锦脚上。

“啊……”

苏锦立刻发出一记惨叫,急忙往楼下的洗手间冲了过去,拿起花洒就对着双脚一阵冲凉。

疼!

疼啊!

哎呀呀,她怎么就这么倒霉?

身后,那人急急追了进来:“你谁啊?怎么走路都不出声的啊!”

“我还想问你是谁呢?”

虽然及时做了处理,可脚踝部还是红了一大片,怕是要起泡了。

苏锦没好气的回头恼问。

“你不会是跑进来偷东西的吧!”

那女孩一脸防备的盯着自己,对弄伤她这件事,好像并不觉得愧疚。

“你才是贼呢!”

“我是这家主人请的钟点工。”

苏锦无语了,居然是钟点工。

一个钟点工,竟然趁主人不在,大喇喇的拿主人家的食材,在给自己煮面吃?

这是什么职业道德?

而且,关键的是……

苏锦再次眯眼看了这个女孩一眼:很年轻,不会比她年纪大,脸孔长的很青春很靓丽,身材又好,穿的是什么,短T恤,牛仔热裤,露着一大截雪白的大腿,赤着脚——

靳恒远居然请这样一个漂亮女孩做他家的钟点工?

这像钟点工吗?

这更像是

这个家的女主人吧!

以苏锦看来,像这样的女孩,本身就对高富帅充满了某种幻想,正好雇主就是这样一种有钱又有型的男人,完全能满足她对未来某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瞧瞧啊,这套房,多高上大,一个受雇的女孩,本该在这里作清洁工作,可她却在用主人家的厨房,做饭,享用这房子带给她的虚荣感,

别怪她思想不纯洁,实在是她的行为,真的会让人往那种方向想象。

“你是谁?靳先生的房间,从来没来过外人。你要不交代,我可要报警了。”

女孩一眼戒备的盯着自己。

“我是靳恒远的太太。”

苏锦闷闷叫了一句,脚上疼的厉害,也不知家里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