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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谋律-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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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春家搬回荣业坊。

新房子新气象,全家都很高兴。当初毁屋前把细软全藏起来了,损失根本不大。不过春青阳却感慨万千,看着新院子,叹了口气。

春荼蘼知道古人的宗族观念重,祖父还是对出族之事心里有疙瘩,就开解他道,“咱家单立一族,过几百年,您就是祖先了。到时候咱们春家这支兴旺发达,我祖爷祖奶的在天之灵也地高兴的。”

春青阳只是一时想不开罢了,听孙女说得风趣,又经过很久的心理建设,当即抛开这些想法,心中暗暗发誓,虽说自己年过半百,但儿子和孙女还有大把好前途,他一定不能拖他们后腿,要把日子过和红经火火,给儿子娶个好老婆,想办法让孙女不但嫁得了,还和嫁得好。虽然说,这实在有点难度的。

过儿是个鬼机灵,见春青阳明明笑着,却又皱了下眉头,就接口道,“我知道老太爷愁什么,只是那些人不知道小姐的好罢了。就说潘、英两家的争地案,那些最后得利的农民,并不感念小姐的恩德,还以为是那两家仁义。说起来,好处都让他们得了去。”

春荼蘼对此并不介意,笑道,“其实让人感谢也挺累的,咱们无愧于心就好。”她今天才知道,做好事而不留名,内心是很愉悦的。

这种感觉,对她这个前世的冷酷律师来说,是全新体验。

再者,也并非没有好处。英、潘两家本来斗得乌眼鸡似的,虽然现在也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双方还都掐着对方的把柄,但至少能相安无事了,而且都因此案而名利双收,失的只是一块无关紧要的山地而已。

他们爽了。自然对春荼蘼也不赖。不用什么实际的,只是言语中表达出的信任和褒奖就能起很大的作用。名声这个东西,现代人都知道,本来就是巨大的财富。何况还是有两大家族做了保证的。

在春家修缮房子期间,她接手了五个案子,百分之百的胜诉率。让她赚足了人望,在洛阳城也渐渐有了名气,虽然只是小案子,但架不住她处理得巧妙,特别是其中两个。

第一个,是失银案,贪心不足之人活该倒霉的典型案例。

某个姓王的当地豪强。出去收租时,丢了租银一百两。本来他以为找不到了,没想到银子是被一个憨实的胡食店掌柜捡到了。此人姓孔,虽为商户,但品性高洁。捡了巨款却并没有自密,而是蹲在桥头,等了整整一天,还耽误了自家的生意,才终于等到失主。

这么大笔钱失而复得,但凡有点良心的人都会心存感激。按那时洛阳的习俗,还会拿出一定比例的银子来,做为谢仪。人家孔掌柜本不贪图这些,可这个姓王的混帐。即不想损了所谓豪爽的名声,却又黑心财迷,不想出银子,竟然干脆倒打一耙,说孔掌柜吞了他一半银子,说他丢得本来应该是两百两的。

偏偏。他还有人证,证明他所说属实。

这样一来就麻烦了,想要推翻证人证言,实在是很有难度。可怜孔掌柜好心帮人,却落得要自贴一半的下场,冤枉至极。他只是开了个小小的胡食店,就算生意还好,一年的辛苦也净赚不出这些银子,为此又愁又气,一病不起。

好在他有个表亲,在潘府做事,知道自家老爷对春荼蘼很是推崇,于是就介绍他来找在春荼蘼,直接一张状纸,告到公堂。那姓王的有恃无恐,证人则铁嘴钢牙齿,咬定所说不假,一切,好像都对春荼蘼不利。

哪想到春小娘子剑走偏锋,王豪强和证人口沫横飞的说了半天,她根本就没有开口询问或者反驳一个字,而是把关注点放在装有银子的木箱上。经过一番论证,有木匠、有行商、有与本案毫不相关的百姓,都认为那个木箱极为普通,没有任何特征,是任何人都可能得到和用来装任何东西的。

“请问被告,你失银一共多少两?”她笑眯眯地问。

“自然是二百两!”姓王的大声道,还一脸的义愤填膺,“我有证人作证,刚才不是说了半天了吗?”

“我只是想确定一下。”春荼蘼不急不躁,反复又问,“真的是二百两吗?你真的没有记错吗?也许你有点糊涂,其实只是丢了一百两吧?”

“我没糊涂,就是二百两!”姓王的加大了声音。

“可是我觉得你非常有可能记错了。”春荼蘼很诚恳,非常诚恳,“明明只是一百两,对不对?没事,人都有脑子混乱的时候,你承认吧,没有人笑话你的。到时候,你拿着你的银子走人,孔掌柜也不用受冤枉。”

“胡搅蛮缠的女人!”王豪强暴怒,若不是在公堂上,几乎要咬人了,“我说丢了二百两就是二百两,你问来问去是什么意思?世上是有公理的,你以为你这样,我就会饶了那姓孔的吗?”

春荼蘼掏掏耳朵,似乎被声浪震得够呛。再看那姓王的,被气得脸红脖子粗,就像要暴血管那样。然后,她慢条斯理地说,“急什么呀?不问明白,怎么给人打官司?你说你丢了二百两,孔掌柜却只捡到一百两。那么,你敢发誓说你没有撒谎,丢银的数额真是二百两?”







双更完成。

搬家,东西都带了,就把键盘落原来的家里了。紧急找我表妹借的键盘,非常不习惯,打字超慢的,还经常错字,急死我了。明天更新时间定在下午两点吧,希望明天晚上我的键盘能拿回来。长叹一声。

第七十七章陪都也是都

王豪强恼羞成怒的几近吐血,赌咒发誓,连自家祖宗的灵魂都押上了,说真真正正就是丢了二百两。他那模样,连窦县令都同情了,只是窦县令与春荼蘼打了不止一次交道,知道这小姑娘虽然年纪小,却从来不在正事上开玩笑,也不会做无用功,不禁也是好奇地问道,“春状师,被告王某已经确认,本县都听得清清楚楚,不会让他出尔反尔。不知,你对此还有何异议?”

春荼蘼一摇头,“没有。”

啊?!堂上堂下、被告原告都因为她的回答而呆住了。而她却好像松了口气似的说,“大人,这样的话,此案根本就不成立了,我代表原告孔掌柜撤诉,并希望被告王某今后也不再对我的委托人指控及诬蔑,并退回失银一百两。”

众人皆惊。

“你这是何意?”窦县令分外不解,但不知为什么,心里却有一种看好戏的隐约兴奋。

“很简单哪。”春荼蘼摊开手,神情分外无辜,“装银的箱子是一模一样的,可以说是人们带银的普通款式,也就是说,可能属于任何人。惟一可分辨其归属的,就是箱中所装之物。既然王郎君说他的箱子中有银二百两,可孔掌柜却只拾银一百两。况,双方都有证人,一证明被告所说不假,二证明原告人品名声俱佳,不会贪吞。双方各执一词,难辨直假。那么,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这个箱子根本就不是属于王郎君的,里面的银子自然也不是他的。王郎君气不过有人拾金面半昧。实际上只是冒认了而已。所以,双方才说不拢呀。”

姓王的愣住了,脸色瞬间惨白。而孔掌柜还没回过味来,只怔怔望向春荼蘼。

然而。春荼蘼第三波的反击到了。她面向窦县令,略施一礼道,“依大唐律。拾失物而交公,若一月之内无人领取,由官府抽取暂管的费用后,失物就归拾取者所有。如今距此事发生之日,尚有三天就足一个月了,如何判决,大人明鉴。”

到她说出这番话。众人才恍然大悟。孔掌柜固然有扬眉吐气之感,王某人却惊呆了,急急忙忙地道,“怎么是无主失物,明明是我的银子!”

“你失的是二百两。人家捡的是一百两。当时,还有人看到孔掌柜捡到箱子后,一直蹲在桥头等失主,期间都没有动过地方。也就是说,那银子和银箱根本不是你的,因为银子数目不对呀。”春荼蘼很“同情”地说,“你损失那么一大笔钱,我很为你难过。可惜啊,刚才我已经再三向你确认。是你自己否定的事实。那就……实在没办法喽。王郎君,你节哀吧。”她面带微笑,但眼神中却有冷意。而那轻蔑和不齿,像刀子一样,真戳人心。

王某人眨了两下眼睛,之后扑通坐在地上。脸色惨白。因为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他输了官司!输了银子!还输了人!

本来,按照他失银的总额,他只需要付出几两银子的谢仪,失银就可全部收回。其实,人家孔掌柜还不一定收下。可是他舍不得名声和银子就罢了,却还贪心不足,想借机行那讹诈之事。更没想到的是,他遇到了大唐的第一位女状师,不仅令他偷鸡不成蚀把米,还令他大大的出血和丢人。

此人是本地豪强,用现代人的观念理解,就是有江湖背景的人,行事讲求规矩道义而轻视律法,接近黑*社会的性质。但豪强有好有坏,有大有小,王某人就是那小而坏的,平时强横得很,也没少伤害别人、得罪同行。所以他这次的龌龊行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一来惹不起他,二来苦无证据,现在看到他吃了憋,还是春家小娘子轻轻巧巧就解决了他,几乎无人不感觉痛快。相应的,对春荼蘼好感倍增。

当然,这姓王的现在恨死了春荼蘼,很想报复。但是一看到大萌和一刀两个站在堂下的护卫那凶神恶煞的模样,打又打不过。再想起英、潘两家是春家的靠山,惹也惹不起,只有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而且是和着血咽。

这个案子,算是大快人心。孔掌柜依律取回失银为已有时,春荼蘼按规矩提了两成约二十两,即不会因为孔掌柜是白得的钱,非要多给,甚至全部奉送而点头,也不会少取一分。所谓职业道德,就是如此。

这之后,她又接了一桩忠心婢女案,却是窦县令委托于她,一是因为有破案压力,二是因为被冤枉和怀疑的人,少年时和窦县令就读一间学馆,算是有同学之谊。

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洛阳一个富户倪家,半夜被匪类强行进入。匪徒要杀主人夫妇及他们还未成年的一双儿女,还要放火烧屋。这时女主人的贴身婢女、名为秋叶的挺身而出,冷静地言道:各位好汉是求财,何必伤害人命?她不慌不惧,侃侃而谈,劝退了匪徒不说,还冒险带他们去库房,劫走了财物,保住主人一家大小的生命安全。

事后,劫后余生的倪郎君夫妇分外感激秋叶,财产虽然损失严重,但只要有命在,一切都可以重来。至少,那些田庄和铺子仍在。因此,不仅还了秋叶卖身契,给她自由,倪郎君更是认其为义妹,当成小姐养在府里,张罗了厚厚地备上嫁妆,打算再给她配一门好亲。

相应的,有忠婢就要有真凶。在洛阳城内、而且还是富人区发生这种入室抢劫案,算不得惊天之事,却也是很了不得了,县令必须要缉拿歹徒,还一方平安才行。不然,在这个权贵扎推儿的地方,窦县令落个不称职、不作为的观感,不死也得脱层皮。

怪道人都说京官难做。虽然洛阳不是长安,但陪都也是都啊。

最后查来查去,倪家人提供了一个嫌疑犯,就是倪夫人的远房表弟,借住在倪家,等着长安派官的尹源尹先生。

指认他,原因有三。

一,尹源来不久后,就出了入室抢劫案,之前倪家连小偷都没闹过。二,出事的当天,全家人只有他不在。而且据他供说,是贪图城外一家小店的美酒,结果醉卧山野,偏偏却无人证明。三,在倪家期间,他曾帮助表姐清理过库房的账册,知道财物的所在。四,全府都被搜刮过,连下人房都有损失,可他的房间完好。五,当晚倪家侧门偷开,匪徒实际上是大摇大摆走进来的,没有飞檐走壁。这说明,此案有内奸,而且是住在外院的。

证据似乎很确凿,窦县令尽管相信同学不会做这种事,可苦于无从辩解。而倪家忠厚,怕伤了亲戚情分,本想拼着财产损失,不追究就算了。可尹源却是个耿直脾气,不然也不会满腹才华却一直未能入仕为官了。他目前是在等官期间,名声不能有损,况且他书生意气,认为是非黑白自有定论,居然自己入监,非要窦县令还他一个公道不可。

窦县令骑虎难下、焦头烂额,不得已之下,想到春荼蘼是个能扭转乾坤的人,就做主和她签了委托合同,在此大唐称为代讼契约。尹源本来自认身正不怕影斜,不肯请状师,是窦县令强行决定,并自掏腰包,许了五十两之银资,预付五两,胜诉之日全部付清。

“能赢吗?”窦县令问春荼蘼,“还尹郎君清白,再找出真凶,不仅本官许诺算数,倪家还打算出赏银三百两,假如能找回一半失物的话。”

“大人,世上无一定赢的案子,就像无一定可治愈的病症。”论及公事,春荼蘼很是认真严肃,坦率真诚,“大夫们常说,治得了病,治不了命,如果尹先生真有罪,大人应知天理循环,恶有恶报。但若他是清白的,我的把握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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