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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麒枫笑了笑:“既然你这么喜欢她,当初她向皇上提出联姻请求的时候,为何不出言制止?”
“我会尊重她所做出的一切决定。”
“包括嫁进白府,与我为妻?”
闻言,莫然在火光之中抬头看了他一眼:“她若真嫁进了白府,我就留在她身边,终身不娶,守她一辈子。”
白麒枫微微一怔,回神的时候,顺手将一根干柴扔进火里,目光也移向不远处那个正和苏慕华聊贴心话的墨云卿身上。
“我与你不同,属于我的,就算付出我这条命,我也会不顾一切的将她捉到手中,完完全全的把她控制在我身边,所以被我看上的女人,这辈子她就别再想从我手中逃掉了。”
说话间,眼底竟迸出势在必得的光芒。
亲眼见证这一切的莫然忍不住想,被白麒枫爱上的那个女人,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是。
他承认自己没有白麒枫的勇气和果断,他只会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守护着被他深爱的女人。
如果有朝一日,苏慕华觉得他不重要了,他会离她远远的,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偷偷祝福着她可以得到幸福。
想到这里,他也忍不住抬头,看了不远处的苏慕华一眼,当两人的目光不期然对在一起的时候,彼此的脸上,都露出一抹心照不宣的笑容。
对莫然来说,这便是他想要的幸福。
众人聚在一起用了一顿简单的晚膳,虽然菜色并不丰富,但对于赶路赶了一整天的众人来说,这确是一顿非常可口的膳食。
申时将近,白麒枫突然将正在打点行囊的墨云卿拉到怀里,这个动作虽然不大,但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被人拉了过去,这让墨云卿多少有些不能接受。
只是未等她反抗,白麒枫便将自己身上披着的那件厚厚的大氅盖到了她的身上。
“别折腾了,早点睡,尽快养足精神,明日还要起早赶路。”
说着,微一用力,便把她按倒在铺着厚厚干草的毛垫子上,顺势,又将她整个人拉到自己的怀中,那件镶着貂毛的大氅刚好将两人盖在里面。
第212章 一起杀了吧
墨云卿的脸贴在他温热的胸膛上,被他用力揽在怀中的时候,一股没来由的暖意将她整个人团团包围。
她红着脸小声道:“我还要整理明天出行用的行李。”
“那种事情交给下人做就好。”
墨云卿没好气道:“现在这里可以被称之为下人的那个人,除了我,你还能找到第二个?”
白麒枫顿时乐了:“你这是在埋怨我让你当婢女,而不是做夫人?”
靠在他怀里的墨云卿用力拧了他胸口一记:“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我还就不正经了,你瞧过哪家少爷和自己的贴身婢女之间是清清白白的?”
说着,趁她不备轻轻在她额上亲了一口,用不正经的声音在她耳边道:“小卿,不能给少爷暖床的婢女,可不是合格的好婢女哦!”
被他调戏的墨云卿突然挑高了眉头:“依你之言,你和巧蓉之间的关系,也不是清清白白的了?”
白麒枫怔了一下,急忙摇头否认:“我和巧蓉之间绝对是清白的。”
“哟!刚刚不知道是谁说,少爷与贴身婢女之间可是没什么清白可言的。”
白麒枫突然笑了起来:“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吃巧蓉的醋吗?”
见她没有回答自己的话,而是急着要抽身逃走,他便收起玩笑的样子,霸道的将她锁在自己的怀里。
“别恼别恼,我刚刚是和你开玩笑的。至于巧蓉,虽然从小就被皇上派到身边来侍候我,但我对她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见她仍旧臭着脸,白麒枫心里高兴,嘴上可不敢怠慢半分。
他用下巴指指外面,语重心长道:“这里不比客栈,就算山洞里烧了火,到了夜间,也必会冷到极致。你身子骨娇弱,万一真的被冻病了,我可是要活活心疼死的。只有这么把你搂在怀中照顾着,我才能真正心安,你也别怕旁人会多想,瞧,那块木头可比我执着多了。”
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就见莫然正挨在苏慕华的身边,两人脑袋对着脑袋,不知在嘀咕着什么。
说起来,这一路上,他对她的确是照顾有加,表面上她是他的婢女,其实侍候人的事都是他这个堂堂元帅爷在做。
要说不感动是假的,但白麒枫这个人有时候太不靠谱,经常当着众人的面,对她做些过份的事。
虽然事后赵明杰说,他主子只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向外人宣布她是他的所有物,但对墨云卿来说,他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太过幼稚了。
两人就这么你来我往的闹了一阵,随着夜色渐深,众人也都沉入了梦乡。
当墨云卿脑海中的意识慢慢消失的时候,一束金光在黑暗中自她的左眼内迸出。
幸好这个时候山洞里所有的人都已经进入梦乡,负责值夜的两个侍卫,在外面观察着情况,所以对洞里骤然出现的这抹金光自然是毫无察觉。
只见那金光化为龙形,在洞里盘旋一圈,直接冲出洞口,向外飞去。
不多时,正沉浸在睡梦中的墨云卿猛然打了个寒颤,未等她睁开双眼,那道金光便又顺着洞口飞了进来,并在她耳边叫道:“丫头,快醒醒,有人要在暗中搞偷袭。”
蓦地,墨云卿从白麒枫的怀中坐了起来,由于她这个动作太过突然,睡得迷迷糊糊的白麒枫也被她给惊醒了。
那道龙形金光见状:“嗖”地,便闯进墨云卿的左眼,用意念对她道:“距离山洞二里左右,有至少二十个黑衣人正向这边涌来。”
白麒枫自然听不到龙龙的声音,但有那么一刻,他竟看到一抹龙形的金光,硬生生闯进了墨云卿的眼睛里。
他被这一幕给吓了一跳,急忙揉着双眼想要去一探究竟,可揉完了眼睛再仔细一瞧,那抹金光已经消失不见了。
墨云卿却在这时一把拉住他的手臂,神色慌张道:“有不明刺客突然来袭。”
她这一嗓子,不但把白麒枫给喊傻了,就连洞里正睡着的几个侍卫,和那边闭着眼小寐的莫然也全都被惊醒了。
白麒枫道:“云卿,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好用力摇头,紧紧抓着他的衣袖:“相信我,的确有人在不远的地方想要对我们行不利之举。”
白麒枫虽然还想再说什么,但联想到刚刚被他不小心捕捉到的那抹龙形金光,他只犹豫了片刻,便对赵明杰道:“带几个人出去瞧瞧。”
赵明杰领命,急忙整理行装,带着几个武功高强的侍卫出了山洞。
大概两炷香的工夫,赵明杰率众人,提着一个被打得半死不活的黑衣人回到了山洞。
一进门便道:“距山洞一里左右的地方,的确发现了将近二十个蒙面人,不过他们已经被全数斩杀,至于这个……”
他将那个被敲断牙齿的黑衣人一脚踹翻到地上,抬起脚,踩在那人的背上:“是属下专程抓来刑讯的活口,他说,是钱有亮派他们一路跟踪来此,欲对主子行不利之举的。”
白麒枫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不已,起身走到那黑衣人面前,居高临下道:“钱有亮为何派你们来暗杀本帅?”
那人刚刚明显是被揍得不轻,此时恨不能速速求死,便点头如捣蒜道:“自从钱少爷离开帝都之后,太师始终无法放下对元帅的仇恨,这次得知元帅等人外出当差,便派手下的死士一路跟踪元帅,找机会夺元帅性命。”
白麒枫冷笑一声:“死士?哼!也只有钱有亮那个蠢才能养出你们这些没用的废物。”
二十几个死士来搞突击,最后却被他手下几个菁英侍卫杀得全军覆没,看来钱有亮这些年把主要精力都用在敛财上,倒疏乎了对这帮废物的管教。
最让他愤恨的就是,钱有亮胆大包天,居然想趁他离开帝都的时候对他行不利之举,他们之间的这笔帐,可有得算了。
“主子,这人怎么处理?”
白麒枫道:“他的同伙都解决了?”
“活口一个未留。”
“既然如此,这个也一起杀了吧!”
第213章 直觉向来很准
说着,目光瞟向苏慕华和莫然,这两个人身份极为敏感,为了小心起见,他绝对不能让活口将口风带到钱有亮面前。
随着白麒枫命令落下,赵明杰上前捧住那人的脑袋,用力一拧,对方便断了气息。
整个山洞静悄悄的,只能偶尔听到火苗发出滋啦滋啦的跳动声。
白麒枫又吩咐赵明杰带人将这些尸体处理好,顺便还派了一个心腹回帝都给段修寒送口信,让他们仔细留意钱有亮的一举一动。
“白元帅,这次的事情,你怎么看?”
面对苏慕华的询问,白麒枫微微一笑:“钱有亮早就看我不顺眼,想趁此机会夺我性命,也在我的意料之中。”
说着,他又将目光转向墨云卿:“我一直很奇怪,你是如何得知,山洞外有刺客接近的?”
这里的男人都是练武出身,耳力自是比普通人好上许多,但他都没感觉到外面有情况,墨云卿居然感觉到了,这让他无法不对她生出起几分疑心和好奇。
尤其是她左眼内迸出的那抹金色光芒,如果他没记错,这已经是她第二次无意中发现这个秘密了。
墨云卿不知该如何向他解释这件事,只能硬着头皮回答:“我的直觉,向来很准。”
说着,便垂下眼,不敢再去注视他的视线。
白麒枫并没有继续逼问,而是伸出大手,在她冰凉的脸上揉了一把。
不等她回应,便自顾自的将她纳入怀中,让她紧紧靠着自己,直到两人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跳,他才道:“天色很晚了,继续睡吧!”
半个月后,众人一路由北向南,终于来到了奉阳城。
提起奉阳这个地方,白麒枫和赵明杰同时想到了一个人,就是当地的父母官钱守万。
“钱”姓在本朝虽然不像墨姓这么稀少,但能在官场上立住脚跟的也并不算多。
有本事成为奉阳父母官的钱守万,与当朝太师钱有亮是同宗近亲。
“听说钱富生在帝都闹过丑闻之后,就被他爹钱有亮送到奉阳来避风头。”
如果不是赵明杰提起钱富生这个人,众人差不多都要忘了世上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存在着。
骑在马背上的白麒枫忍不住嗤笑了一声:“那败类光着屁股被帝都城的大姑娘小媳妇拿着扫把痛打,怎么可能还有脸继续留在帝都耀武扬威?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次钱有亮以避风头为名将钱富生送到奉阳,我总觉得这件事做得太过蹊跷。”
说到这里,又对赵明杰道:“上次钱有亮派死士搞暗杀未果,以他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子肯定不会对此轻易放弃。所以这次我们在奉阳一定要小心为上,别让姓钱的这家人抓住把柄,坏了我们的好事。”
话语刚落,又用眼角扫了跟在身后的马车一眼,压低声道:“在安然抵达月鹰国之前,苏慕华的身份绝对不能曝光于人前。”
“主子放心,这些事属下心中自有安排。”
两人低声商讨的工夫,一行人马已经浩浩荡荡的踏进奉阳城的地界。
最近半个月,众人急于赶路,途中舟车劳顿,吃不好,睡不香,如今总算是到了城里,自然在找一家上好的客栈歇息落脚。
之所以会选定悦来客栈,也是在来时的路上,偶然间听当地百姓提起过这个地方。
虽然不是奉阳城最大的客栈,但老板为人忠厚善良,而且客栈内的环境住起来也极为舒适。
以白麒枫为首的九男两女,打着经商的招牌,踏进了悦来客栈的大门。
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生就了一张憨憨实实的面孔,一看就是个本份老实的店家。
见白麒枫虽然穿着普通百姓的衣裳,但五官生得俊美无铸,眉宇间又迸发着一股令人忍不住会卑躬屈膝的王者霸气,心底已经了然,这位爷的来头必不会太小。
随他一起进来的其他几个男子,外貌虽不敌白麒枫英俊挺拨,却也是个个精明干练,不好得罪。
至于那两个穿着打扮十分普通的女子,则让店老板心头一惊。
她们都穿着寻常百姓的粗布衣裳,但其中一个高贵内敛,与生俱来便有一股不怒自威的神气。
另外一个,五官生得过于精致漂亮,就算面上未施半点粉黛,那倾国倾城的容貌,也绝对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色佳人。
虽然店老板长相憨实,却也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物,当下便吩咐伙计一定好生招待,万不可怠慢了这几位客人。
分派房间的时候,白麒枫自作主张,要和墨云卿同房入住。
因为这一路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很少住店,都是寻找空旷无人的地方扎帐篷聚堆儿住宿。
眼下到了奉阳,白麒枫便想着距帝都甚远,钱有亮的眼线未必能跟踪到此。
况且这里又是钱守万的地界,如果真的在外面继续露宿,难保会让人以为他们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么仔细分析一番,白麒枫等人便决直接找客栈投宿最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