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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
“他是美国出生的,按照美国法律,在那里出生的都会是美国藉,所以他是美国户口,后来在日本习过武,在新加坡上的大学,现居马来西亚。”安明说。
这经历真是听得我目瞪口呆,对于我这样极少离开温城的土包子来说,人家这经历真是比我一辈子还强,难怪他这么洋气,原来在那么多国家生活过,真是了不得了。
“哎哟锦笙,你这人生经历也太丰富了,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吗?”我的好奇心更重了。
“不是。”锦笙只是说了两个字,真是拿他没办法,就算是和我们一起说话的时候,他也还是那么惜字如金。
安明笑着补充:“我和他虽然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但我们亲如兄弟,我们是真正的手足,这一次他回到华夏,就是来帮我的。”
“锦笙从小就不喜欢说话吗?”我问。
对于这个问题我,安明竟然先看了看锦笙,意思是在征求他的意见。看来不爱说话这事,还有故事。
锦笙点了点头,说了三个字:自家人。
也就是说,他把我当自家人,有什么事可以直接说,没什么好隐瞒的。
安明这才说道:“锦笙从小确实就不太爱说话,后来家里遭遇了一些不幸,锦笙就更加少说话了,不过他只是话少,其实人很好的。”
我说我看出来了,他是个不错的人,他这一类人最讨女孩子喜欢了,你不知道,今天胡芮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都发亮了。
安明说是啊,一般他不在的时候,我在女人中间还能成为焦点,只要有他在,焦点基本上就是他了,那些女人想着法子逗他多说话,但他总是那几个字,对于女人们来说,就觉得更加有意思了。
我说你都已经是结了婚的人了,你还想和人家锦笙争焦点?你要当焦点干嘛?
安明笑着说我说错话了,我只是举例说明他真的很受欢迎,我没说我要去把妹。
我和安明说话的时候,锦笙却还是一言不发,而且面无表情,好像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我想说这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男人了,酷得都快不近人情了。
“今天把魏松弄得很惨,我估计这事他不会善罢甘休,我们得防着点。”安明说。
“不怕。”锦笙说。
也就是两个字,但已经表明了态度,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他不怕。他这一类的人,恐怕没什么是他怕的,因为他脸上压根就没有喜忧,永远一副不悲不喜的样子,这种气质是装不出来的,只有内心的真正强大,才会具备这种气质。
而且,这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
安明说美如星辰那帮同事过来玩,你去应酬一下就算了,暂时我并不想让他们知道金爵现在归我管。也不想和他们有太多交集。
我说其实我也不想和他们有太多交集,我只是认为我们有可能会有一天收回美如星辰,所以才应酬他们。
安明说你做得很对,我不方便出面,但你出面是可以的,这些人本身也是我们的客户,请他们喝喝酒什么的也是应该的。一会锦笙陪你去敬杯酒,以后金爵大多数的事,都会由锦笙出面。
我说好,只是锦笙看起来并不喜欢应酬。安明说他没事,他只是不太喜欢说话而已,对了,他不喝红酒。给他喝白的。
这下又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他为什么不喝红酒,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很懂红酒才对,毕竟红酒一直都是上流社会的标志之一。他这样的人一看也知道不是屌丝一流,怎么可能会不喝红酒。
安明又看了看锦笙,锦笙微点头,意思是可以说原因。他还真是不喜欢说话,什么事都是安明替他进一步说明。
“锦笙的女友。是在喝红酒时被人下了毒,过世了。”安明说。
我的心一沉,我真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我一时间有些愣住了,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会是这个样子。我并不知道这件事会是这样,我要上知道这个原因如此悲伤,那我肯定是不会问的。
“对不起锦笙,我不知道是这样。我不该提起你的伤心事的。”
锦笙的眼神变得柔和,冲我微头,说没事。他真的是不笑,眼神变柔和,就已经算是释放善意了。
安明也说没事的,我兄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一个在很多国家都生活过的人,不可能会小气,他要是很小气的话,也就做不成我兄弟了。
锦笙和我一起走进包间,胡芮和另外两个女的一下子站了起来,一脸的兴奋。
她们站起来当然不是为了欢迎我。而是因为我给她们带来了锦笙。
“介绍一下,这是金爵的负责人闻锦笙先生,这些都是我的朋友……”
“我叫胡芮,是她的死党。”胡芮抢先介绍自己。我心想你也就这点出息了,被魏松伤得那么惨,现在看到帅哥,还是一副要飞蛾扑火的样子。
锦笙微微低头,轻声说你好。姿势优美,绅士之极。
然后和其他人一一握手,虽然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变柔和后就让人觉得亲近了许多。
我让服务生拿了一瓶白兰地过来,给锦笙倒了一些,“锦笙不太喜欢说话,不像我这么能叨叨,所以有些话就由我来替他说了,今天发生的事,扫了各位的兴,锦笙觉得很抱歉,特意敬各位一杯酒。表示歉意。”
“哇,帅哥喝白的啊?为了和帅哥保持致,我也来白的。”胡芮说。
“锦笙不喜欢喝红酒,只喝白酒,你就不要凑热闹了,一会你喝醉了老子背不动你。”我没好气地说。
“谁特么要你背了?我喝醉了就帅哥背,你想背我还不让你背呢。”胡芮马上反击。
她又和我开始斗嘴,这表明她已经慢慢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已经开始走出魏松给她带来的阴影。这是好事。
我说那你要喝白的,就喝白的吧,在座各位听好了,她要是喝醉了,谁也不许理她。让她一个人睡大街去。
胡芮正准备倒上白酒,锦笙拿过了酒瓶,给她的杯子倒上红酒,“我习惯了。”
意思也就说,我喝白酒是因为我习惯了。你不习惯,所以容易醉,你还是喝红的更好。
胡芮当然是高兴的,欣然端起酒杯,要和锦笙碰杯,锦笙和她碰了之后,又一一和其他的人碰杯,这一轮酒算是敬完了。
要是换作其他的场合,那些人恐怕会说你又不是领导人敬酒,哪能一杯敬众人。但锦笙在这里,没人敢吐槽,都只是乖乖地喝了下去,然后坐下。
这些人都是魏松的员工,连他们的老板都被锦笙打整,更别说他们了。所以这些人都乖得很。
锦笙的那种气场,也确实是能给人以压迫感。没人敢招惹他。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经历,才让他成为这样的性格和气质?
喝完后锦笙就自己走了,留下我和那些旧同事一起玩了一会。这些人其实和相处得也不错,虽然魏松才是他们的老板,但他们只是为公司工作,然后拿薪水养家糊口。或许他们会在魏松面前说我和安明两句坏话,但那都可以理解为是为了生存。
人生在世。为了相对体面地生存于这个社会,谁还不会说两句违心的话,做两件违心的事?
几杯酒下去后,大家又渐渐热乎起来。有人说袁总你现在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说实在的,当初你进公司的时候,那真是有点土,倒不是我们要贬你,但你现在确实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笑着说其实我现在也还是土,只是没以前土了而已。
胡芮在旁边说那都是她功劳,我都是在她的调教之下才慢慢变得时尚起来的,要不是她,我现在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土包子。
我懒得和她争论,难得她心情好,她说什么那就是什么了。
只是她却又没脸没皮地挨着我坐下,说那位帅哥呢,怎么喝了一杯酒就自己走了,我还没拿到他的联系方式呢,你能不能帮个忙?把他的什么的给我?
我说你想得美。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就不要瞎折腾了,这才刚认识多久,你就开始打主意了?你怎么看到帅哥脚就发软?难道还没被伤够?
她说你激动什么,就只是要一个联系方式而已,我又没说我要泡他。袁小暖你这个有夫之妇难道也看上人家了?你这可不行啊,结了婚的人还这样。
没等她说完我就让她闭嘴,说你这话要是让人听到了,那真是太丢人了,那是我先生的兄弟,我怎么可能会有想法。长兄如父长嫂如母你听过没有,人家叫我嫂子。所以我相当于他的长辈,自然要保护好他,不能让你这种色、女去祸害。
也还得包房里音乐很吵,我和胡芮才敢说这种话题,要真是让人听去了,那还真是得要笑死了。
我和胡芮最后争论的结果是我不会替他向锦笙问电话号码及所有联系试,而且要让胡芮打消念头。胡芮大骂我不仗义,我懒得理她。说我一直都这么不仗义。
倒也不是不想让胡芮去走近锦笙,只是就凭感觉就知道她和锦笙真的不是一类人,两人完全就是不是同一个频道的。我不担心胡芮泡上锦笙,我只是担心锦笙会因此而鄙视她,到时偷鸡不成反蚀米。就她现在的状况,要是再伤一次,我真是担心她承受不了了。
最后谁也没喝多,胡芮也说其实她没想怎么的,就是很喜欢锦笙那酷酷的样子,感觉和这样的男人交朋友会很有意思很有安全感,以前交往的那些男人都好渣,所以想结识一些真正的男人。
倒也如胡芮所愿,出了金爵后,安明派了锦笙送我们回家。他开一辆吉普牧马人,那并不是很好的车了,但是很配他的冷峻气质。
一路锦笙一如既往的不说话,只有我和胡芮两个女人在说。
尤其是胡芮,特别的兴奋,总是想办法和锦笙找话说,比如说问锦笙,你为什么话这么?锦笙回答说不会说。又问你为什么一直板着脸,锦笙的话就更有意思了,两个字:面瘫。
我差点笑出声来,胡芮在几番引导锦笙说话都失败后,也终于放弃,说你是我见过的这世上话最少,而且说话从来不超过五个字的男人。
锦笙淡淡地又是两个字,我笨。然后就再不说话。
我在想不知道锦笙以前也是不是这个样子?如果是,那他的女朋友和他在一起得多闷?
先把胡芮送到家,胡芮一副依依不舍的死样子,说改天我们再聚,我明天又来金爵找你喝酒,你在不在?锦笙说不一定,然后就发动车离开。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笑了,“锦笙,你不能这么酷,这样对女人的杀伤力实在太强了,你会被一群女人追着不放的。”
“不会。”锦笙淡淡地说。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装酷。不过现在渣男太多,像你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男人实在太少了,她们会以为你是故意引起她们的注意。”
锦笙想了想,“那应怎样?”
他不过是说了四个字而已,却顿时把我问住了,是啊,人家不爱说话,那要怎样才行,难道像我和胡芮一样呱呱说不停?如果他真是变成那种长舌男人,那恐怕就是他自己了。
我说也不怎样了,我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保持你自己喜欢风格就好了。不过我相信你以后肯定会遇到心仪的女孩子,因为你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人。
锦笙没有说话,良久才说:“不会了。”
我知道她肯定是想起她那个去世的女友了,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我无法知晓,也不敢问,但我知道这件事肯定把这个男人伤得不轻,甚至到现在也还没有走出来。
我忽然就想到了莫少云,莫少云的妻子也死了,他也是因为前妻而变成了酒鬼。锦笙能现在这个样子,其实已经不错了,至少他没有像莫少云一样天天以酒浇愁。
原来男人一但情根深种,和女人一样久久难以释怀,尤其是重情义的男人,他们的情感通常不外露,但却深种于心,那种痛失最爱的影响,甚至比女人还要大。甚至可以改变他们的性格和作风。只是这个社会,这样的男人真的已经比大熊猫还要少了。
到了温城小区,安明来电话了,说让我先睡,他还需要处理一些事务,会晚一些回家,然后让锦笙快些赶回去。
我说是不是又发生什么事了,安明说没有,只是消防的突然来检查,说金爵有安全隐患,必须马上停业整顿。他们需要连夜想办法应对。
这当然是魏松在起作用,或者说是魏松后面的莫乔乔在起作用,这样的手段,他们也不是第一次用了。
——
回到家后我很长时间睡不着,心里一直担心着安明他们那边的情况。现在的关系错综复杂,各有各的关系,各有各的势力,魏松虽然只是个小角色,但他后面的莫乔乔却是个很难缠的人。
倒不是她本人有多厉害,只是她身后的势力确实不容小觑。她不能把天翻过来,但她能让你很难受。
我至今依然记得护暖鞋业之所以最后被迫出卖,最选就是从停业开始的。这也是很多手里有权的人对商人施压的有效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