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女孩分别之后,阿华开车来到了市中心的凯旋门大酒店。这是省城首家五星级的宾馆,同时也是龙宇集团旗下的产业。阿华在酒店的最高层有个专用包房,不过他没有直接去房间,而是先来到二楼的桑拿部,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然后在桑拿包间内小憩起来。
片刻后,一个服务生轻轻推门进了包间,必恭必敬地鞠了个躬道:“华哥,您来了。”
阿华半闭着眼睛“嗯”了一声。
“叫个小妹来给您按按吗?”服务生又谄笑着问道,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他便一转身又别了出去。
这个桑拿部是阿华经常光顾的地方,所以服务生也早已摸清了他的口味。片刻后,他便带着一个妖冶的女子来到了包间内。
“华哥,您看这个小妹行吗?”
出乎他的意料,阿华盯着那女子看了半天,最后却摇了摇头。
“那我给您换一个。”服务生赶紧把那女子领出包间,又去叫了另一个美女进来。
这女子长腿细腰,发髻高盘,俨然带着种贵族般的冷艳气质。
可阿华却仍不满意似的,他沉吟了一会,对那服务生说道:“这样吧,你多叫几个进来,我比较比较。”
“明白!”服务生一猫腰折了出去。既然华哥发话说多叫几个,他怎敢怠慢?当服务生再次回来的时候,身后呼啦拉跟着一群女孩,几乎挤满了整个房间。
“华哥,您看看,有合适的吗?”服务生小心翼翼地问道,同时心中暗自打鼓,不知华哥今天为何会如此挑剔?
阿华的目光在佳丽群中来回扫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包间角落里。那儿站着一个女孩,她的个子不高,甚至是有些瘦弱,当其她女孩都在争先恐后展示自己的风韵时,她却一动不动地站着,神态安静。
阿华重那个女孩指了指:“她。”
服务生顺着阿华的指向走到女孩面前,求证似地问道:“她吗?”
阿华点点头。
“华哥今天想换口味啦?”服务生调笑着把女孩往阿华面前推了推:“去吧。华哥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
女孩低头叫了声“华哥”,同时用手拢了拢自己的头发。而其她女孩和那服务生则识趣地离开了包间。
阿华细细地打量着她,虽是风尘中的女子,但眉眼间倒确有几分清丽的气质。
“你叫什么名字?”他淡淡地问了句。
“明明。”女孩一边回答一边坐到了床头,柔软的双手轻轻按在了阿华的胸膛上,“华哥累一天了吧?好好放松一下。”
阿华闭上眼睛,随着那双细嫩的小手在他的胸前游走,他的耳边似乎又响起了一段段优美柔和的乐曲声……
或许是明明的服务过于完美,阿华这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当他在宾馆包房内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早已大亮。他下床拉开窗帘,让早春煦暖的阳光照射进来,给人带来一种懒洋洋的快感。
看看时间,已经是上午九点十五分,阿华知道自己不能享受太久,他还得赶到龙宇大厦,为今天下午即将举行的一场土地拍卖会做准备。
自从除掉了林恒干和蒙方亮之后,龙宇集团的权势便都集中在阿华一人手里。虽然他自己并不贪恋这些身外之物,但邓骅的妻儿尚且孤弱,还不能全面接管集团的事物,所以阿华必须要肩负起多重的职责。
近期地产市场的前景一片看好,也引来了众多的投资者。下午要拍卖的地皮位于新城开发区,升值潜力巨大。如果能把这块地搞到手,至少可以保证龙宇集团五年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个项目让邓氏妻儿参与进来,培养起终于他们的新势力,自己也就可以安心地卸下重担,一遂邓总的遗愿。
所以阿华对这次拍卖势在必得,而且他也充满了信心,毕竟以龙宇集团的实力,在省内有谁能够抗衡呢?只是集团内部刚刚经历过剧烈的动荡,这或许会给某些窥伺者以可乘之机。
正踯躅之间,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阿华从床头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却是一个熟悉的号码。
阿华接通了手机:“喂,龙哥?”
这个叫龙哥的人物曾是集团副总林恒干的心腹。邓骅死后,他本想随着林恒干的势力一举上位,但怎料林恒干却毙命于龙宇大厦之中。龙哥便也随之落寞,此刻他突然打电话过来,阿华隐隐觉得未必有什么好事。
“呵呵,阿华啊。”龙哥在电话那头显出很熟络的语气,“有些日子没见了,想哥哥没有?”
“呵。”阿华也略略陪了声笑,随后又问道,“有什么事情吗?”
“请你吃个饭,旺海酒楼。赶紧过来吧。”
“现在?”
“是啊,我已经在等你啦,不见不散。”
“现在恐怕不行,下午有块地要招标……”
“我知道。”龙哥打断了阿华的话头,笑道,“你以为我找你干吗?就是要商量商量招标的事情!”
阿华一怔,暗想:这招标的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这话虽然没有直说出来,但龙哥却像猜到了似的,反而先一步开口堵住了他:“怎么了,阿华?是不是林总死了,哥哥在龙宇集团就连说话的作用都没有了?”
对方这句话撂出来阿华便不好再说什么了。本来林恒干的死在双方心中就留下了芥蒂,现在大局初定,阿华并不想再掀起什么波澜。进一步考虑,既然龙哥已经说明是要谈招标的事情,就不妨过去看看,不管是好事坏事,至少心里有个准备。
想到这里,阿华便“嘿”了一声道:“龙哥这是说的哪家话?我马上就过来。”
挂断电话,阿华简单地洗漱了一下,下楼开车,直奔旺海酒楼而去。半个小时后抵达目的地,远远就看见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子正站在酒楼门口东张西望的,此人正是龙哥。
阿华停好车走上前去,冲龙哥打了个招呼。
“这么快就到了,够爽快!”龙哥拍了拍阿华的肩膀,“走,到三楼,我已经定好包间了。”
阿华淡淡一笑,随着龙哥进酒店向着楼上走去。到了三楼刚一拐过楼梯口,忽听得犬声大吠,同时一条黑背大狼狗从楼道角落里蹿出来,气势汹汹地直扑向二人。
龙哥吓了一跳,往后连退好几步。阿华则立刻绷起了身形,做好迎击的准备。眼看那狼狗就要扑到阿华的身上了,却听得有人大喝了一声:“刀疤,回来!”
那狼狗甚是听话,立刻调转头向着发话人奔去。他的主人上一步抓住了狼狗的项圈,顺势在它的脖颈处揉了两把。大狼狗立刻尾巴乱摇,显得与那人亲热无比。
“哎呀,孔老板啊,你养的这条大狗,真要把人吓出心脏病来。”龙哥拍拍自己的心口,咋呼呼地说道。
“畜生不懂事,两位不要见怪。来,里面坐吧。”被称为“孔老板”的人招着手说道,此人大约四十来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瘦瘦的脸上立着副鹰勾鼻子,眼睛不大但锐利逼人。
阿华回头看着龙哥,有些不明所以。
“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只负责请客,孔老板才是做东的主人。”龙哥一边说一边抢上两步,来到了二人中间,又一指阿华道,“这是我的小兄弟,阿华。两位都是道上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用我在相互介绍了吧?哈哈!”
阿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脸色却渐渐凝重起来。的确,对面这位孔老板无需介绍,因为他早就听闻过对方的大名。
十年前,当阿华刚刚来到邓骅身边的时候,邓骅就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有一天我被人杀了。你给我报仇,第一个要找的人叫做孔德森,在整个省城最有能力对我动手的,非此人莫属!”
从此阿华便开始关注这个孔德森的一举一动,他对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副阴森森的弯勾鼻子。他还知道:这个孔德森也是省城吃遍黑白两道的厉害角色,他与邓骅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火并。
不过后来邓骅的势力越来越大,孔德森却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盘上偏安一隅,似乎不愿再参与省城内部的争斗。最终邓骅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没有主动去招惹孔德森。这个人物也就渐渐被阿华淡忘了。
现在时过境迁,邓骅已死于Eumenides的设计之下,而孔德森却在此刻突然出现,这会意味着什么呢?
孔德森自然能猜到阿华心中的顾虑,他又笑着说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去请阿华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托了阿龙。阿华兄弟不会见怪吧?”
见对方如此淡然,阿华便也稳稳地回道:“孔老板言重了。你做东,我吃饭,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缘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龙哥哈哈一笑:“我就说了吧,阿华兄弟是个爽快人!来来来,快进屋坐下聊。”说话间他已揽住阿华的肩头,引着后者往包厢门口走去,俨然像是半个主人一般。
孔德森站在不远处笑脸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条叫做刀疤的大狼狗看起来却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两眼闪着冷冷的幽光直盯着阿华,口中则发出一阵阵短促的恶吠。
“老实点!”孔德森轻拍着刀疤的头部,但刀疤却不听话,只是呜呜呜地叫着,不让阿华靠近。
“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胁。”孔德森看着阿华似笑非笑地说,“——你身上有杀气。”
龙哥也在一旁附和:“孔老板,你的刀疤只是一条狗,我的阿华兄弟,那可是一只狼!”
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词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孔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候伺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孔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孔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孔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孔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孔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
“好狗啊!”龙哥由衷地赞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刀疤似乎听懂了人们的夸赞,它坐得愈发笔直,抬头挺胸,气宇轩昂。
阿华默默地坐着,似乎对这俩人一狗之间的事情不感兴趣。孔德森不想冷落了他,便搭话似地问了句:“阿华兄弟对狗不感兴趣吧?”
阿华“呵”地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
龙哥似乎被阿华逗乐了,他一边哈哈地笑着,一边用手拍着阿华的肩膀,打趣道:“兄弟,这狗肉你可吃不起,像这么一条纯种黑背,身价得十好几万呢。”
孔德森也笑了,不过他的视点却集中在阿华的头半句话上。
“粗人,嘿,粗人好啊。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用拐弯抹角。我就喜欢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之后,孔德森又冲小弟们招招手:“把菜单拿来给阿华兄弟看看。”
一个领头的小弟连忙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把菜单递到了桌前。
阿华却不伸手去接,只说了句:“不用看了,客随主便。”
小弟的动作僵在了半途,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求助似地看着孔德森。
孔德森倒也不再谦辞,一摆手道:“那就由我来安排吧。”
小弟便收了菜单,转而把自己手里拿着的点菜用的纸笔交给了孔德森。孔德森向着两位客人解释道:“他们都知道我的习惯。我点菜从来不看菜单,只是写几个想吃的菜,交给后厨去做就行。”
一边说一边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他写得很快,不一会就把下好的单子交还给小弟,嘱咐道:“让后厨抓紧做,快点上菜。”
小弟利落地回了句:“明白。”
孔德森又拍拍刀疤:“你也跟着出去吧,我和两位贵客要吃饭了。”他的语气极为温柔,就像在娇哄自己的爱子一般。
刀疤“呜”了一声,摇着尾巴站起来,乖乖地跟在了小弟身边。小弟亦不再停留,一手攥着下菜单,一手提着刀疤的项圈,领着那大狼狗出门往后厨而去。
片刻后便有服务生把四碟冷菜摆了上来,另有小弟给三位大哥斟上美酒。只是先前去下单子的那个领头小弟却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