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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卷3-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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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黎锦明 湖南湘潭人,小说家。《烈火》是他的短篇小说集(书名无“集”字),一九二六年上海开明书店出版。
  〔8〕 这是广州的所谓“革命文学社”出版的反共刊物《这样做》(旬刊)第三、四期合刊(一九二七年四月三十日)的封面画,以后各期均沿用。
  〔9〕 方传宗关于毛边装订的通信,载《语丝》第一二九期(一九二七年四月三十日)。其中说,毛边装订在作者是作品“内容浅薄的掩丑”,对于读者,则“两百多页的书要受十多分钟裁剖的损失”,所以他反对毛边装订。从通信中知道他当时是福建一个学校的图书馆馆员。
  〔10〕 李老板 指北新书局主持者李小峰。
 〔11〕大概指发表在《这样做》第七、八期合刊(一九二七年六月二十日)上署名
  侠子的《东风》一文,作者在文末“附白”中说:
  “在这革命火焰高燃的当中,我们所渴望着的文学当然是革命的文学,平民的文学,拙作《东风》载在这革命的刊物里,本来是不对的……
  希望读者指正和原谅。“
  〔12〕 教育部禁止白话 一九二七年九月,北京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禁止白话文令,说使用白话文是“坐令俚鄙流传,斯文将丧”,下令“所有国文一课,无论编纂何项讲义及课本,均不准再用白话文体,以昭划一而重国学”。
  〔13〕 郁达夫的受反动报刊攻击的文章,指他在《洪水》半月刊第三卷第二十九期(一九二七年四月八日)发表的《在方向转换的途中》。该文主旨在攻击他认为“足以破坏我们目下革命运动(按指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最大危险”的“封建时代的英雄主义”。
  文中有这样一段:“处在目下的这一个世界潮流里,我们要知道,光凭一两个英雄,来指使民众,利用民众,是万万办不到的事情。真正识时务的革命领导者,应该一步不离开民众,以民众的利害为利害,以民众的敌人为敌人,万事要听民众的指挥,要服从民众的命令才行。若有一二位英雄,以为这是迂阔之谈,那末你们且看着,且看你们个人独裁的高压政策,能够持续几何时。”这些话对于当时的蒋介石反革命派自然是不利的,所以反动刊物《这样做》第七、八期合刊上发表叛徒孔圣裔的《郁达夫先生休矣!》一文,攻击说:“我意料不到,万万意料不到郁达夫先生的论调,竟是中国共产党攻击我们劳苦功高的蒋介石同志的论调,什么英雄主义,个人独裁的高压政策”:“郁达夫先生!你现在是做了共产党的工具,还是想跑去武汉方面升官发财,特使来托托共产党的大脚?”
  〔14〕 《洪水》 创造社刊物之一,一九二四年八月创刊于上海。
  初为周刊,仅出一期,一九二五年九月复刊,改为半月刊,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出至三十六期停刊。
  〔15〕 袁世凯于一九一六年一月一日改元为“洪宪”,自称“中华帝国”皇帝,至三月二十二日取消帝制,共八十一天。关于他看特印的报纸一事,据戈公振《中国报学史》引《虎庵杂记》:“项城(按指袁世凯)在京取阅上海各报,皆由梁士诒、袁乃宽辈先行过目,凡载有反对帝制文电,皆易以拥戴字样,重制一版,每日如是,然后始进呈。”
  〔16〕 蔡松坡(1882—1916) 名锷,湖南邵阳人。辛亥革命时在昆明起义,任云南都督。一九一五年十二月在云南组织“护国军”讨伐袁世凯。后病故于日本。
  〔17〕 龙驭上宾于天 封建时代称皇帝的死为“龙驭上宾于天”
  (或龙驭宾天),即乘龙仙去的意思。《史记。封禅书》:“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者七十余人,龙乃上去。”
  〔18〕 “清道” 封建时代,帝王和官员出入,先命清扫道路和禁止行人,叫做“清道”。
  “公理”之所在〔1〕在广州的一个“学者”说,“鲁迅的话已经说完,《语丝》不必看了。”这是真的,我的话已经说完,去年说的,今年还适用,恐怕明年也还适用。但我诚恳地希望他不至于适用到十年二十年之后。倘这样,中国可就要完了,虽然我倒可以自慢。
  公理和正义都被“正人君子”拿去了,所以我已经一无所有。这是我去年说过的话,而今年确也还是如此。然而我虽然一无所有,寻求是还在寻求的,正如每个穷光棍,大抵不会忘记银钱一样。
  话也还没有说完。今年,我竟发见了公理之所在了。或者不能说发见,只可以说证实。
  北京中央公园里不是有一座白石牌坊,上面刻着四个大字道,“公理战胜”〔2〕么?——Yes〔3〕,就是这个。
  这四个字的意思是“有公理者战胜”,也就是“战胜者有公理”。
  段执政〔4〕有卫兵,“孤桐先生”秉政,开枪打败了请愿的学生,胜矣。于是东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们的“公理”也蓬蓬勃勃。慨自执政退隐,“孤桐先生”“下野”之后,——呜呼,公理亦从而零落矣。那里去了呢?枪炮战胜了投壶〔5〕,阿!有了,在南边了。于是乎南下,南下,南下……
  于是乎“正人君子”们又和久违的“公理”相见了。
  《现代评论》的一千元津贴事件,我一向没有插过嘴,而“主将”也将我拉在里面,乱骂一通,〔6〕——大约以为我是“首领”之故罢。横竖说也被骂,不说也被骂,我就回敬一杯,问问你们所自称为“现代派”者,今年可曾幡然变计,另外运动,收受了新的战胜者的津贴没有?
  还有一问,是:“公理”几块钱一斤?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2〕 “公理战胜” 参看本卷第107页注〔2〕。
  〔3〕 Yes 英语:是,对。
  〔4〕 段执政 指段祺瑞。参看本卷第120页注〔4〕。下文的“开枪打败了请愿的学生”,指一九二六年段祺瑞下令卫兵屠杀爱国学生的三一八惨案。
  〔5〕 枪炮战胜了投壶 指北伐时的国民革命军战胜了军阀孙传芳。参看本卷第363页注〔4〕。
  〔6〕 《现代评论》开办时曾通过章士钊接受段祺瑞的一千元津贴。《猛进》、《语丝》曾揭露过这件事。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六十五期(一九二六年三月六日)的《闲话》中强作辩解,并影射攻击鲁迅。参看本卷第264页注〔4〕。
                 可恶罪〔1〕
  这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以为法律上的许多罪名,都是花言巧语,只消以一语包括之,曰:可恶罪。
  譬如,有人觉得一个人可恶,要给他吃点苦罢,就有这样的法子。倘在广州而又是“清党”之前,则可以暗暗地宣传他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么,共产青年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若在“清党”之后呢,要说他是CP或CY,没有证据,则可以指为“亲共派”。那么,清党委员会〔2〕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再不得已,则只好寻些别的事由,诉诸法律了。但这比较地麻烦。
  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九,十四。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2〕清党委员会蒋介石国民党为镇压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内拥护孙中山三大政策的
  左派分子而设立的机构。一九二七年五月五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各部长联席会议决定,指派邓泽如等七人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五月十七日,该会正式成立,各省也先后组成它的下属机构。
  “意表之外”〔1〕有恒先生在《北新周刊》上诧异我为什么不说话,我已经去信公开答复了。还有一层没有说。这也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的杂感常不免于骂。但今年发见了,我的骂对于被骂者是大抵有利的。
  拿来做广告,显而易见,不消说了。还有:
  1,天下以我为可恶者多,所以有一个被我所骂的人要去运动一个以我为可恶的人,只要摊出我的杂感来,便可以做他们的“兰谱”〔2〕,“相视而笑,莫逆于心”〔3〕了。
  “咱们一伙儿”。
  2,假如有一个人在办一件事,自然是不会好的。但我一开口,他却可以归罪于我了。
  譬如办学校罢,教员请不到,便说:这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学生闹一点小乱子罢,又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他倒干干净净。
  我又不学耶稣〔4〕,何苦替别人来背十字架呢?
  但“江山好改,本性难移”,也许后来还要开开口。可是定了“新法”了,除原先说过的“主将”之类以外,新的都不再说出他的真姓名,只叫“一个人”,“某学者”,“某教授”,“某君”。这么一来,他利用的时候便至少总得费点力,先须加说明。
  你以为“骂”决非好东西罢,于有些人还是有利的。人类究竟是可怕的东西。就是能够咬死人的毒蛇,商人们也会将它浸在酒里,什么“三蛇酒”,“五蛇酒”,去卖钱。
  这种办法实在比“交战”厉害得多,能使我不敢写杂感。
  但再来一回罢,写“不敢写杂感”的杂感。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意表之外”,是引用复古派文人林纾文章中不通的用语。
  〔2〕 “兰谱” 旧时朋友相契,结为兄弟,互换谱帖以为凭证,称为金兰谱,省称兰谱,取《周易。系辞》“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的意思。
  〔3〕 “相视而笑”二句,见《庄子。大宗师》,即彼此同心,毫无拂逆的意思。
  〔4〕 耶稣(约前4—30) 基督教创始人。据《新约全书》说,他在犹太各地传教,为犹太教当权者所仇视,后被捕送交罗马帝国驻犹太总督彼拉多,钉死在十字架上。
               新时代的放债法〔1〕
  还有一种新的“世故”〔2〕。
  先前,我总以为做债主的人是一定要有钱的,近来才知道无须。在“新时代”里,有一种精神的资本家。
  你倘说中国像沙漠罢,这资本家便乘机而至了,自称是喷泉。你说社会冷酷罢,他便自说是热;你说周围黑暗罢,他便自说是太阳。
  阿!世界上冠冕堂皇的招牌,都被拿去了。岂但拿去而已哉。他还润泽,温暖,照临了你。因为他是喷泉,热,太阳呵!
  这是一宗恩典。
  不但此也哩。你如有一点产业,那是他赏赐你的。为什么呢?因为倘若他一提倡共产,你的产业便要充公了,但他没有提倡,所以你能有现在的产业。那自然是他赏赐你的。
  你如有一个爱人,也是他赏赐你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是天才而且革命家,许多女性都渴仰到五体投地。他只要说一声“来!”便都飞奔过去了,你的当然也在内。但他不说“来!”所以你得有现在的爱人。那自然也是他赏赐你的。
  这又是一宗恩典。
  还不但此也哩!他到你那里来的时候,还每回带来一担同情!一百回就是一百担——你如果不知道,那就因为你没有精神的眼睛——经过一年,利上加利,就是二三百担……
  阿阿!这又是一宗大恩典。
  于是乎是算账了。不得了,这么雄厚的资本,还不够买一个灵魂么?但革命家是客气的,无非要你报答一点,供其使用——其实也不算使用,不过是“帮忙”而已。
  倘不如命地“帮忙”,当然,罪大恶极了。先将忘恩负义之罪,布告于天下。而且不但此也,还有许多罪恶,写在账簿上哩,一旦发布,你便要“身败名裂”了。想不“身败名裂”么,只有一条路,就是赶快来“帮忙”以赎罪。
  然而我不幸竟看见了“新时代的新青年”的身边藏着这许多账簿,而他们自己对于“身败名裂”又怀着这样天大的恐慌。
  于是乎又得新“世故”:关上门,塞好酒瓶,捏紧皮夹。
  这倒于我很保存了一些润泽,光和热——我是只看见物质的。
  九,十四。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原题《“新时代”的避债法》。
  〔2〕 “世故”及下文若干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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