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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朝旭则是依旧苦命的蹲在厨房用菜。
“总经理,翁老,我手艺有限,你们将就着吃啊。”我将最后一道菜端上桌,也坐下来一起吃。
“既然是翁老推荐的大厨,手艺一定差不到哪里去,七七啊,你就别谦虚了。”嵇明安笑着说道。
翁老不置可否的嗯了一下,“这小女娃别的不怎么样,这菜做的还算合人胃口,也算是有可取之处吧。”
这算是夸我么?翁老,您夸人的方式这别致。
我拿了酒出来,因为总经理要开车,就喝果汁了,就我陪着翁老喝点小酒。翁老虽说脾气怪,但吃饭时心情还是好的,三人有说有笑的吃着。嵇明安喝了一口果汁,突然脸色变了几变,我和翁老都疑惑的看着她,他才吞下口中的果汁,脸色有点难看,难道果汁过期了?不至于吧,我刚买了的。
疑惑中看见孟朝旭从厨房里钻出来,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手中还拿着一瓶陈醋,我顿时明白过来,感情是被他在果汁里面加了醋呀,一想到醋我就牙酸,急忙笑着给总经理夹菜,“总经理,您吃菜!”
“翁老,您也吃!”见翁老又有点不爽的表情,我急忙也给他碗里夹了一点,老人家啊,也总是喜欢攀比,不过比的是别人有没有将他放心上,转而有瞪了孟朝旭一眼,给我注意点!
孟朝旭的笑僵在脸上,不虞的飘回房间,然后砰的一下把门关上。
“唉?门怎么突然关了?”翁老问我。
“呵呵呵,我忘了关窗,估计风大,把门吹回来了。”我讪笑着解释。
虽然有这么段小插曲,一桌饭总算是愉快的吃完了,总经理和翁老撇下我不知道去哪里玩,一直到了晚上才又一起回来再一次蹭饭,顺便还给我带了一束花回来插到瓶子里,这下,孟朝旭的脸就更臭了。
这臭脸一直延续到嵇明安离开才有所缓和,我实在是疑惑,他最近怎么每次看见嵇明安都跟他有仇一样。
接下来就是期待已久的拍卖会了,很早大家就布置好了拍卖场,签到、灯光、位置逐一检查完毕,嘉宾们就陆陆续续到了会场。
十点,拍卖会正式开始。先上场的是朝鲜画家郑昌谟的画《石榴与鸟》,接着大清铜币以十八万的价格成交,其后还有明代中期的铜鎏金文殊菩萨像,嘉靖时期的释迦摩尼与四大护法像,剔红寿山福海捧盒……成交价都已十万起步,这次的拍卖成交率相对来说还是挺高的。
孟朝旭在看见一些之后,嫌弃的撇撇嘴,“这也能算古董?”
我:自然不能跟您从唐朝活到现在的人瑞相比。
但大家最关注的都不是这些,而是最后压轴出场的——秦时青铜剑。这是交由鉴宝大师鉴定才最终得出的结论,所以每一个人都相信这真的是秦朝时期流传下来,至今已经两千多年。
在所有人的期待中,终于迎来了最终的拍卖品——青铜剑。它被放在一个长约一米宽半米的玻璃中推出,剑身光亮平滑,刃部磨纹细腻,纹理来去无交错,灯光下闪着锋利的光,它一亮相就吸引了大家的视线。
孟朝旭起先也不在意,可在青铜剑被揭开的一瞬间突然变了脸色,整个人从我身边一步步的神游走上前去,我想叫他,又怕早会场惹人注意,心中急的直打转。
此时大家已经开始竞价了,翁老是叫价叫的最欢快的一个,一下子就从一百万涨到了五百万,而且大有上涨的趋势。
孟朝旭神色迷离的盯着青铜剑,打开玻璃箱,我急忙捂住嘴巴,免得自己叫出来,一会若是青铜剑到了他手上大家就看不见了,岂不是要认为有鬼怪!
下一刻,孟朝旭就握住了剑柄,缓缓拿起青铜器到面前,反复观看了好一会,突然长剑反手一挥,剑气顿时如同被赋予了生命,环他周身自在游走,带起衣袋蹁跹,白衣墨发,剑若霜雪,顷刻间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他就要乘风离去。
此时会场已经骚动起来了,可是我一点也顾及不到,因为我的眼我的心都在那个人身上,好熟悉的感觉,熟悉到要落下泪,“殿下。”我口中竟喃喃自语,叫出我自己都惊诧的称呼。
第三十八章三千万!
我就这样怔怔的望着他,他拿着剑若神诋,眉间有化不开的悲伤,是不是他感受到了什么?“殿下,您要保重,好好活下去。”我的脑中跳出一个女子的声音,清浅低吟,充满悲伤又有种开心释然的心情。她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脑中?
会场已经要控制不住了,所有人都开始大声的喧哗,或质问我们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我们在骗他们,或在讨论青铜剑无缘无故消失的缘故,说它还带有灵性。同事们艰难的安抚着大家的情绪,因为他们也不明就里,糊涂得很。
好一会,孟朝旭才郑重的将青铜剑放回玻璃盒中,走回到我身边,“七七,帮我买到它,不管多少钱我都会出。”
我一时还在刚才的情绪中出不来,为什么为什么我脑中会有别人的声音?
拍卖一度被中止了两个小时,看见青铜剑重新出现,大家猜渐渐安静下来,但都不怎么敢叫价了,毕竟刚#选#书#网#x#u#a#n#s#h#u#。c#o#m才的诡异情况大家都有目共睹,若它只是古董还好说,花点钱买回去也有脸面,若是上面有不干净的东西,可是害人害己。
“七七!”孟朝旭凑到我耳边大叫一声,吓得我立刻回魂,“怎么了?”
“帮我买下它!”他诚恳的看着我。
“一千万!”一个腆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叫价。
翁老若有所思的盯着青铜剑看,如同没有听到那人的叫价声。
“一千万一次,一千万两次,一千……”
“一千五百万。”就在公证人要拍下时,翁老才不紧不慢的举起牌子。
“快呀!”孟朝旭急了,这还是我第一次看他露出这么焦虑的表情,生怕东西到了别人的手中。
这把剑也许跟他有关系也说不定,“两千万!”我脱口而出。顿时引得所有人都看过来,因为我还是穿着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无数道视线朝我射过来,嵇明安也警告的看我一眼,示意我别发生神经。
“两千五百万。”翁老再次叫价。
翁老,对不起了!“三千万。”
数道X光线几乎要穿透我,我还是厚着脸皮绷着一张脸不肯理会嵇明安,实在是我心中也很想这把剑到孟朝旭手中,没有缘由,就是认为他们本该是一体的。
翁老的若有所思的目光从青铜剑转到我身上,小眼睛中露出莫名的神色,我几乎觉得他都能穿透我看见别的东西。
好一会也不见人再叫价,公证人最终拍下板,我以三千万的价格拍下这柄青铜剑,当他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看见孟朝旭的神情才松懈下来,他真的很在意。
我也想要放松一点,可是一想到三千万,我就不淡定了,妈蛋!我哪里来的三千万,把我卖了都不值这个钱!控诉的盯着孟朝旭,“他们一定会把我抓到警局的!”
“你不用担心,告诉他们,半个月内会将钱给他们的。”孟朝旭安抚的跟我说。
我无力的跟着总经理到办公室去,少不得要被训一顿……
“七七,你怎么回事?”果真,一到办公室,总经理就开始问了。
我也不想这样,那把剑真的有魔力啊!“我只是觉得很喜欢,总经理您放心,我一定会把钱给您的,您给我半个月时间,半个月之内我一定把钱给您。”
总经理皱着眉看了我许久,“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七七,那把剑是从古墓里出来的,你刚刚也看到了,它有点邪乎,你还要它做什么?”
古墓?“您知道是哪个古墓中的吗?”也许知道是谁的,我也可以找到是谁出现在我脑海里了。
“不清楚,只知道是秦朝时期铸造。”
“哦——”
总经理见我的重点总跟他不一样,长叹一声就让我出门了。可刚一出门就碰见了翁老,我顿时有点尴尬,明知道他就是冲着这个来的,我还要截胡,可以想见他又要开始吹胡子瞪眼了。
可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看见我并没有吹胡子瞪眼,反而盯着我看了许久,然后实现就转向我身边,恰好就是孟朝旭所在的位置,我心头倏忽一紧,翁老正经起来身上好像能够散发出一种令人生畏的气势。
我往后退了两步,“翁老,对不起。”
“行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这小女娃认什么错。”翁老不耐烦的打断我,“走走走,快回家,老头子我肚子饿了。”
这不耐烦的语气才像他嘛,我忙跟上前鞍前马后。
烧好饭菜之后,我叫翁老吃饭,谁知翁老在看了桌上了两副碗筷之后朝厨房看了一眼,顿时脸上乐呵呵,如同捡到宝了一样。
“你说,三千万我们要怎么筹啊?”我躺在床上忧心忡忡的问孟朝旭,三万还好说,三千万是在不是我能完成的事情。
孟朝旭坐在沙发上淡定的回道:“我以前在家中存了些银子,可以将他们换成现钞,算起来应该是足够。”
您确定吗?“不会是银票吧?那东西我们这儿不能用。”我将信将疑的开口。
“还有十万两黄金够了吗?若是不够还有白银。”
十万两……黄金!我被吓到了,如果重量是现在的标准,一两是五十克,十万两得有一百万克,现在黄金一克297元人民币,算起来要有一亿多了。土豪!赤果果的土豪,我以前居然都没有发现身边就存在着一个闪闪发光的土豪哥。
等等,他跟着我这么久了,连碗钱都要用劳动抵押,哪里来的黄金?我一脸相信你我是傻瓜的表情看着他。
“在洪武十年以前,我经历过很多朝代,做过很多事情,所以也存了些家底,只是很久没回去了,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在,也是时候回去看看了。”孟朝旭仰头望向窗外,目光落在遥远的地方。
几百年过去了,房子也早就塌了吧!我心中默默的想,只是没有说出来,以免让他太伤心。
又陪着翁老在这边玩了两天,就要送他上飞机了,其实我还蛮喜欢这个古怪像孩子一样的老人。
“怎么,舍不得老人家我走啊!”翁老还是一身藏青色中山装,想想在香港应该很少有人会穿这种衣服吧,虽然我一直认为穿的出这种衣服的男人很帅。
我毫不掩饰的点点头,“虽然您一开始有点难缠,但我还是有些舍不得您,看着您,就像看见我爷爷一样。”
翁老愉悦的哈哈大笑,“我怕我再待下去,有人就要生气咯。”说罢看了眼我身边的位置,我心中说不惊骇是不可能的,若说第一次是碰巧,那这次明显是已有所指了。
“放心,我们以后还是会再见面的,这东西送给你,对你也许会有帮助。”他将一个折成三角形的黄色纸给我。
“这是?”
“遇到危险的时候再拿出来,兴许能保护你们说不定。”翁老说得轻松,可我还是从里面听出了一些端倪,他一个青铜器爱好者,怎么会跟我说这个?
临进检票口的时候,翁老又转身跟我说了一句我完全听不懂的话,“魂归一,灵至性,鬼神覆,万物始。”
想了老半天不明白他说的话,我抬头问孟朝旭,见他一脸思索,“你听懂了吗?”
孟朝旭摇摇头,临走前还回头看了眼翁老消失的路口。
第三十九章日本人
拍卖会告一段落,公司的员工也得以有一个休息的时间,我跟总经理请了假,目的是为了跟孟朝旭一起去见识那十万两黄金,总经理对于我买下青铜剑的事情依旧不赞同,可事到如今已经没有办法了,唯有让我再考虑考虑,若是反悔,他还可以帮我跟卖家周旋一番,我写过总经理好意,表示心意已决。
孟朝旭说他以前的家在长安,也就是现在的西安,所以我准备一番就要出门了,总感觉这段时间动不动就是在外面,家里都很少呆。
这天的天气不是很好,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了,我裹紧身上的衣服,出门貌似穿少了,机场里人没有很多,我找了个位置先坐下,等检票。
咦,我无意识的抬头突然看见一个很眼熟的身影站在不远处,双手插在口袋中闲适无比。他此时背对着我,让我看不清他的面容。我从包里摸出副墨镜戴上,又拿了条丝巾把自己整个脸裹得密不透风。
“你干什么?”孟朝旭看我这一系列的动作,觉得有些莫名。
我朝他做了个别出声的动作,悄悄的从右边绕过去,去观察那个男人。
灿若星辰的双眼,嘴角若有似无的笑意,是他——公子逸!我心头起伏不定,就是这个男人莫名其妙的用木槿来威胁我,还说我是圣女,将我关到地底下去!只是,他在这个干什么?难道是在等人?
我躲在边上一动不动的观察他,丝毫不顾来往的人看我的怪异眼神。不一会,有一男一女两个人从通道走出来,女的穿着极高的细跟,身材火辣无比,见到公子逸就欢快的迎了上去,男的也露出放松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