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女王纪-第9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里是黄金大区靠近水晶大区的某个小城市,以白选草木国民兼通缉犯的身份,要想去高等大区,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偷穿越有驻军把守的城市防卫线。

三个多月前,被蜂拥而来的各式船艇在海里围追堵截了整十天,终于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白选成功登陆。白璧无瑕对这种惊心动魄的生活极感兴趣,非要和白选一起继续享受被追杀的刺激感觉。

可惜,两个人戏耍般逗着那些鹰犬玩闹的日子很快就结束。某个又玩得不亦乐乎的大白天,已经升格为钻石级悬赏通缉犯的白选与白璧无瑕分开引敌之后,在约定会合的地方始终没能等到他。

如同蒋坤一样毫无预兆地消失了么?白选淡淡笑,那又如何?人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没有人会永远陪着你。直到人生末途,你会发现只有你的影子忠诚不二。

前世,她很喜欢一段话,总觉得从词句中渗出令人灵魂颤抖的孤寒,很适合失恋或者被抛弃之后可怜兮兮地向人哭诉时用。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白选拿绷带紧紧缠住自己颤抖不停的手腕,心想,我其实不孤单,我还有皮皮。可惜,那次偷吃了“宝藏”之后,皮皮一直陷入沉睡之中,没有办法给予白选力量。

要不是她的破魔闪电经过一次又一次对敌后,正在缓慢地发生着变化,没了白璧无瑕的照应,她也许早就被抓了。孤苦伶仃一个人怎么斗得过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

摸了摸咕呱作响的肚皮,白选掏出一小块看不出颜色的肉干,塞进嘴里使劲咀嚼。最后的干粮,吃完就得想办法弄钱了。

钱好说,关键是要快点想出办法穿过大区之间的防卫线。这些中高等大区战争时期是修士盟的重点打击对象,直至今天都还有驻军防守在大区之间。正面相抗,对于早就精疲力竭的白选来说就是死路一条。

休息了一会儿,白选从垃圾回收场的破门钻出去,准备去打劫某个大户,弄点钱洗个澡吃顿饱饭。这座小城没有驻军,她连续三日三夜不眠不休跑路,为的就是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休整,透支过度的身体也迫切需要营养。

已是黄昏,十一月寒意刺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都穿上了厚实的秋衣,也许料子不好,但起码暖和。颇有些人看向这个干瘦肮脏小乞丐的目光充满了怜悯。

只是怜悯而已,没有人走到白选面前说,我请你喝碗热汤,给你一件厚衣,以解你饥、以暖你心。神色匆匆的人们飞快走过她身边,嘴里嘀咕着资探员就是死得快、米价又涨了、该添冬衣了之类的话。

白选现在看上去就是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儿,穿着空空荡荡、足足大了三号的男式资探员制服。还有一头乱七八糟、从不曾修剪过的短发以及乌漆麻黑瞧不出五官轮廓的脸庞。不过,无论怎么邋遢,人们还是能辨认出,她脸上没有丑陋的斑痕。

与白璧无瑕失散后,白选就把面具拿下来了。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来往于城市乃至各大区之间,都必须在关卡处出示身份证。但是她的身份证上明晃晃写着“白小乖”三个字,所以,就算如今面具乖神奇消失,白选想平安抵达目的地还是有很大的困难。

她参加那个狗屁大任务之前本来就写了遗书的,自然不会带太多钱在身上。买了一路所需的食物饮水,还去黑市花高价弄了把匕首,现在白选衣兜里只有几个硬币。

转过街角,远远地看着那张足有一米长、半米宽的巨幅通缉令。白选直撇嘴,心说老娘长得这么坷碜?靠着这张半点也不像的画相就想找到老娘,真是做梦活该气死你们

最可笑的是,这张通缉令的罪名是白选杀了刀锋公会的蒋会长。那些吃了大亏的大人物们,就算是想找回场子都不敢明正言顺地把她干的事儿说出来

如果白选不是非要去水晶大区碧玺蒋家找蒋坤,她完全可以随便找个草木国民能待的地方安全地生活。只要白璧无瑕不把她容貌大变的事儿供出去,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她以前的身份。

可是,该干的事儿必须要干完才能安心。白选想起曾经听谁说过这样的话——就算会有麻烦,有些事情该面对还是必须去面对

沈三多的命还在花满楼手里,沈三多的孩子不知所踪,沈三多究竟是被什么人出卖……蒋坤有没有背叛自己?这些事儿不弄清楚,她的日子不会过得舒坦。

有情偿情,有仇报仇。白选心知肚明,如果没能在路上逮着自己,说不定蒋家就会有个大坑等着自己去跳。前路危机重重,即使找到了蒋坤,后继要办的事儿也很麻烦。

不过,人家有张良计,白选也有过墙梯。她不打无把握之仗,更不会白白去送命。皮皮吃掉了那处“宝藏”后,带给白璧无瑕的一点“汤头”,小家伙慷慨地一分为二。那么一点东西,它却会是白选最大的筹码。

想起那劳什子“宝藏”,白选就有极端荒谬之感。令得天下三方势力损兵折将、不惜以性命相搏的大宝贝,它居然会是……晶玉

即使由皮皮那儿感觉得出,被海妖珍若性命的晶玉比之曾经白选手里的那块要大出不知多少倍,但它也还是晶玉,不是别的什么。难怪皮皮一点儿也不惊喜。

那么,不是人家脑子出了问题,就是自己有眼不识金镶玉。打量着当时白璧无瑕双手捧着一小块晶玉的珍而重之神色,白选非常明智地隐瞒下了自己曾经有过这玩意儿的事情。

此时又想起白璧无瑕,白选情不自禁微笑。不管他因为什么如此突然地离开,曾经他给白选带来的欢乐、温暖和信赖,她会永远记在心里。尤其是在这个清冷的暮秋,回忆这些过往似乎还能让她暖和起来。

再度瞟了眼那张扭曲了的画相,白选怡怡然转身,准备去探探路,方便晚上转职成梁上君子。她现在特别仇视官几代富几代,真的。

走了没几步,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兄弟,想吃顿饱饭吗?”

白选脚步一滞,扭头循声望去,却见墙壁的阴影里站着个人,听声音不会超过二十岁。她想了想,点点头,压低嗓音说:“想。”

那人慢腾腾地走过来,果然是个嘴上刚长出茸毛的少年。寒凉晚秋天气,他却穿着一件无袖紧身背心,肌肉鼓凸,身形壮实。不过看面相这少年却很是憨厚,正咧嘴笑得畅快。

见这少年自来熟地伸手来搭自己的肩膀,白选不露声色地晃了晃身体,躲过这只狼手,轻声说:“用不着这么亲热。”

少年并不生气,双手抱胸,上上下下打量白选。他忽然眯眼一笑,身体往前倾,凑近她低低吹了声口哨,语气轻佻地说:“原来是个雏儿?”

白选笑出声音,拿掉面具以后居然也有人调戏自己了?这种感觉还真是……不好说。她伸出巴掌,按住少年的脸缓缓往后推,问道:“不是要请我吃饭?”

少年凝视着白选看了半响,摇头说:“算了,我的饭你吃不起。”他伸手到兜里摸了摸,夹出两张皱巴巴的纸币递给白选,“拿去买个热馒头吃,再找间干净的旅馆住下。快晚上了,别在街上瞎晃悠。”他眼神复杂地盯着白选的资探员制服,轻声说,“我爸以前也是资探员。”

白选伸手接过这两张纸币,少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要离开。“小兄弟,”白选叫住他,“我能不能向你打听点事儿?”

少年身体一僵,掉头凶巴巴地喝斥:“你叫我什么?”十八、九岁的少年人,大概最不喜欢被别人小看,无论是年纪还是能力。

快步走上前,白选扯着少年的胳膊一直走到方才他站立的墙角阴影处。任由少年大力把自己甩开,她说:“有没有办法穿过驻军防守线到水晶大区去?”

少年惊愕地瞪着她,良久才说:“就不怕我去举报你?”这小丫头胆儿挺肥

白选把那两张团在掌心的钞票慢慢抚平,揣进口袋里,认真地说:“你爸也是资探员。”

沉默地盯着白选,这少年的目光异常尖锐,似乎想从面前这张黑漆漆的脸孔上看出什么来。他终于说:“你问对人了,我虽然在这里土生土长,从来没去过外面。但凑巧认识一个从高等大区逃出来的人。不过,我为什么要帮你?”

“因为你爸以前也是资探员。”白选笑眯眯地说,在少年即将暴走之前赶紧补充道,“更因为我会给你一大笔钱,让你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少年失笑,用露骨的目光打量白选,那神色分明在说,就你这样还能给我一大笔钱?

第二章仗义半从屠狗辈

仗义半从屠狗辈。市井之中既有终日奔波于饮食冷暖,忙得无瑕他顾者,自然也会有自己也饿着肚皮却肯分别人半个馒头的热心人。

不过面前这少年还说不好。天下有白吃的午餐么?他开口就要请白选去吃顿饱的,但是看看他洗得发白的长裤和开口笑的大头鞋,又确实会如他所说,他的饭白选吃不起。

要付出代价。至于是什么,白选现在不得而知。不外乎就是偷抢骗诈那一套,这么点大的地方还能出“杀人碎尸女魔头面具白小乖”这样的新意?

她之所以答应少年的邀请,未必没存着白吃一顿然后抹嘴巴走人的心思。皮皮暂时休眠,破魔闪电轻易不能使用,可白选还会七杀。对付少年这样应该是习练了体术的低阶武者,七杀尽够。

可是,在发现白选其实是女儿身之后,这名原本不怀好意的少年居然轻巧地放过了她。不仅如此,他还给了钱,足够白选吃个馒头再找个小旅店住一晚。

两张皱巴巴的纸币黏黏糊糊,抽抽鼻子还嗅得到汗酸味,团在掌心里不过一点点,却如少年的蓦然转变让白选心里油生一点暖意。

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想放过自己,亦或惺惺作态,最起码此时他的眼神很真诚。白选愿意冒一点险相信这名少年,相信“仗义半从屠狗辈”,谁说人心多冰寒?

见少年对自己“花钱买消息”的提议眼含讥讽笑意,白选低声说:“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先付钱。凌晨两点钟,我们还在这里见面,怎样?”

“你去水晶大区干什么?”少年狐疑问道。

“杀人。”白选轻飘飘吐出这两个字,见少年的腮帮子明显抖了抖,她哧哧笑出声来,“吓着了?”

“哼”少年脸上挂不住,狠狠瞪了白选一眼,扭身就走。不过,在即将拐弯时,还是有声音飘来,“再见面的时候你得叫我邓哥。我是邓家安。”

白选莞尔,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她摸了摸还在咕呱乱叫的肚皮,强忍着饥饿在街上溜达。

凌点时分,白选扮成蒙面大盗摸进城郊一座别墅里。不仅顺利地偷了一笔钱,还吃了顿大餐,并且洗了个热水澡。这家富户不知什么心理,居然把钞票铺在床垫下睡觉,原本不必被打昏,却让钱给自己招了祸。

深更半夜,街上只有被风翻卷起来的枯叶,鬼打得人死。只有城市主干道两边才有昏黄微弱的灯光幽幽亮着,其余街道皆伸手不见五指。

城市虽小,到底也有四通八达的几条街巷。好在有那张贴在钟楼墙面上的巨幅通缉令当地标,一点半左右,白选终于提前摸到先前那个僻静的小巷子里。她爬上墙头,居高临下看着这片街区。一会儿,如果来了不该来的人,她能提前发现。

到底没让她失望。两点差五分时,有个黑影从小巷的那头晃晃悠悠过来。此时已经习惯了在黑暗中视物的白选,分辨出来者确实只有一个人,正是邓家安。

静静地坐在墙头,她无声地咀嚼着顺来的饭团子,注视着邓家安。起初还好,他安静地倚在墙壁上,微垂着头也许在打盹。当不远处的钟楼“咣咣”响起钟声,他调整了站立的姿势,并且抻脖子往转角那儿张望。

一刻钟过了,他开始在巷子里走来走去,最后直接站到巷口,白选从这时起听见一连串“吱吱咯咯”的磨牙声。又过了半个小时,邓家安重重地一跺脚,转身往回走,还气恼地嘀咕:“MD,居然被小娘皮给耍了看明天老子怎么收拾她”

好吧,再藏着就过了。防人之心不可失,想与人真诚相交,最好还是识点相。于是白选轻轻地咳了一声,邓家安霍然扭头,异常灵敏地闪身藏于路边一处角落里,沉声低喝:“是谁?”

“刚在墙上睡了一觉,你等很久了吧?真是对不住。”白选从墙头跳下地,缓缓走近邓家安。

这话谁信?邓家安从小在市井里长大,父母双亡后更是混迹于黑与白之间,磨练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察颜观色、听音辨意是他的强项,此时白选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不过,这些都可以暂且放在一边。他惊讶的是,自己待了快一个小时,愣是没发现墙上居然有人。这说明了什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